勞榮枝落網時的畫面
「勞榮枝案」正式進入公訴階段後,「勞榮枝的二哥」(以下簡稱「勞二哥」)就「妹妹的惡行」有過公開道歉,並堅信「妹妹」只是法子英的「釣魚鉤」。從某種層面上而言,這樣的自洽邏輯也是能夠被大多數人接納的,畢竟當年「勞榮枝」結識「法子英」時才20歲左右,而且還是個小學老師。平心而論,如果不是「法子英」的出現,「勞榮枝」大概率會有不錯的人生。
要知道,作為「勞榮枝的家人」來講,當下的爭議並不在於要為「勞榮枝」做無罪辯護,而是希望「消失二十多年的家人」,能在法理的公正判決下「留條命」。因為在他(她)們看來,「勞榮枝」除卻是犯罪分子,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受害者」。
與此同時,在最新的媒體報導中,「勞榮枝的中專同學」也發聲稱「勞榮枝本人善良漂亮,不會是殺人魔」。言外之意,也是比較認同「釣魚鉤」的邏輯,並且一再表示「如果早知道法子英是歹毒之人,想盡辦法也會『拉住』勞榮枝」。一言以蔽之,「勞榮枝」是被帶壞的。
在某種意義上而言,作為「勞榮枝的親友」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表態,除卻有「打撈勞榮枝」的樸素願望,更為直接的是他(她)們更了解「勞榮枝變壞」前後的樣子。雖然,這些認知不一定準確,但是基於人性的異化過程來看,還是有一定參考價值的。
並且,我們也要搞清楚,對於「釣魚鉤」邏輯的推斷,其實不見得都是道德尺度,其中也是比較符合法理審度尺度的。甚至,我們可以確信,就算「勞二哥」和「勞榮枝中專同學」不作出這樣的推斷,作為法理程序也會考慮這樣的案情存在。
所以,就「勞二哥」在「勞榮枝案」正式進入公訴階段後的表現來看,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雖然親友們的發聲「不一定」可以成為量刑的依據,但是卻可能成為案情審度的邊緣性考量。於此,在理解「評價偏差」的問題上,才能更好地進入「就事論事」的秩序。
坦白講,作為家人來講,就算親人犯下再大的錯誤,都還是會選擇去「打撈」,起碼在人性的尺度上是這樣的。就如「勞家人」來講,在一定程度上他(她)們很清楚「勞榮枝」將面對什麼,可之所以會努力的進行「打撈」,就在於他(她)們想在可能性的範疇內,讓「勞榮枝」活下來。
至於到最後,勞榮枝能不能活下來,還要以法理的準繩為最終的答案。畢竟以我們所了解到的案情來講,「勞榮枝」和「法子英」一樣,都屬於十惡不赦的魔頭。別說是讓「勞榮枝」死一次,就是「死十次」可能也不為過。但這些認定,多半是圍觀視角,也就是公共正義的立場。
而對於「勞家人」而言,他(她)們總覺得「勞榮枝」也是「受害者」,如果不是法子英的「控制」,應該不會走向不歸路。但是,這裡還是要清楚一點,「勞榮枝」到底是被法子英「控制」作案,還是「夥同」作案,界定起來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在作案前「勞榮枝」還是「法子英」的女朋友。
與此同時,「勞榮枝中專同學」稱其「人美心善」,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也只能以「五五開」的邏輯介入。因為,我們在認定「勞榮枝」是女魔頭的時候,主要是以惡行來參照的,至於她當時是怎麼想的,以及處境如何,其實又是另外一回事兒。
畢竟,我們在評價一個人時,是主要以他(她)的行為來參照的,也就是在沒有大錯誤的情況下,都可以稱得上「心善」。至於一個人犯下的「大錯誤」到底跟「心惡和心善」有沒有關係,其實真的不太好說。因為,確實存在情非得已的犯錯行為。
以「釣魚鉤」的邏輯去審視「勞榮枝案」,其實就是簡單地把「勞榮枝」看成「傻白甜」,把「法子英」看成「大惡魔」。可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是複雜的體系,可能勞榮枝在最初作案的時候,真的有所猶豫,但是,不見得後面的作案依然是被「控制」的結果,而這也是「勞榮枝案」中較為難解的部分。
另外,「勞榮枝案」最大的難點在於「時間跨度大,證據鏈模糊」。因為,二十年前發生過的事情,就算當年審判法子英時留有詳細的「證據」,卻不見得「法子英所說」也都是真相。這種情況下,對於勞榮枝的異化就只能透過人性常理進行推斷。
而對於「人性常理」來講,法理尺度到底能接納多少,採信多少,這其實也是個比較難把控的問題。所以,也就能理解,為何勞榮枝落網將近一年,具體案情的進展卻如此之慢。因為,「審判勞榮枝」不僅只關乎「受害者」的利益,更關乎法理層面如何看待陳年舊案的態度。
於此,回到「評價偏差」的問題上,其實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問題在於,法理尺度上如何正確地看待這些「知情人」的發聲。甚至,除卻法理尺度上的較難拿捏,作為媒體輿論的介入其實也需要儘量的克制,只有如此,「審判勞榮枝」和「打撈勞榮枝」才能形成制衡的局面,而這才是我們更應該看到的現實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