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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聊天因一句話損失6萬元,告到法院也沒轍……法官:聊天記錄...
但江蘇蘇州女子小雨,卻因為在微信上輕易許下承諾,損失了6萬元。小雨和前夫大海在2018年協議離婚,兩人籤訂了離婚協議書,約定大海在2019年年底前付給小雨6萬元。2018年7月,兩人關係有好轉,小雨在微信上邀請大海出去旅遊,被大海以存錢還債為由拒絕,小雨便在微信上說了一句「6萬塊錢不要了」。後來,兩人關係惡化,雙方因這6萬元對簿公堂。法庭上,大海向法官展示了先前小雨給他發的消息:「6萬不用給了,當時跟你說過的」,並以此為由,認定小雨主動放棄債權,拒絕支付給小雨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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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隨口」一句話,竟然損失6萬元!這事千萬注意...
微信聊天「隨口」一句話,竟然損失6萬元!這事千萬注意......2018年7月,兩人關係有好轉,小雨在微信上邀請大海出去旅遊,被大海以存錢還債為由拒絕,小雨便在微信上說了一句「6萬塊錢不要了」。後來,兩人關係惡化,雙方因這6萬元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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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句話損失6萬元!微信記錄作為證據如何提交才規範?
「一諾千金」是指一個人講信用,一句話值千金但江蘇蘇州女子小雨卻因為在微信上輕易許下承諾損失了6萬元2018年7月,兩人關係有好轉,小雨在微信上邀請大海出去旅遊,被大海以存錢還債為由拒絕,小雨便在微信上說了一句「6萬塊錢不要了」。後來,兩人關係惡化,雙方因這6萬元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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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訴訟證據?這些注意事項你要知曉!
案件回顧案例一微信聊天記錄與轉帳憑證形成證據鏈 債權人訴求獲法院支持朱某與劉某是同事關係。2019年10月29日,劉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朱某借款,朱某通過微信轉帳支付4000元、支付寶轉帳支付500元的形式將借款支付給了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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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微信上「隨口」說的一句話,竟免除了前夫在離婚協議中6萬元...
吳小娟沒有想到,自己在微信上「隨口」說的一句話,就免除了前夫在離婚協議中6萬元的債務。這時,吳小娟給曹海發送信息「6萬不用給了,當時跟你說過的」,曹海則回復 「一發工資就存了,不過這裡面包括了5200」 。吳小娟回復「當然你以後如果很有錢了,給我我也收」,曹海則回復 「嗯」。過了一段時間後,吳小娟以曹海不支付自己6萬元為由,將曹海起訴至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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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報丨我院一案例入選全省法院「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喜報丨我院一案例入選全省法院「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2020-05-31 03: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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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隻羊因受不了工程噪音「離家出走」,飼養人告到了法院
羊群平時散養在山腳下,每天清晨由頭羊帶領著到附近山上吃草,傍晚按時回棚休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飼養人只需每隔10多天去查看一下。去年10月,飼養人一紙訴狀把負責施工的工程公司告到了岱山縣法院,要求賠償因施工導致的羊群數量減少和羊棚損失共計2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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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法院公布多起「民告官」典型案例,政府一年內被判賠了2億餘元
2012年8月28日,東興市政府以該公司不具備作為垃圾處理廠改擴建項目業主的條件,決定撤回該公司的特許經營權,對其損失進行補償。此後,雙方多次協商補償未果,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東興市政府違約,賠償經濟損失3625萬元及利息。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東興市政府補償公司667萬餘元及利息。雙方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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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借還款也可能遇上「老賴」 聊天記錄須保存完整
數據顯示,去年,思明區法院受理了民間借貸案件4115件,其中約70%的案件提交的證據涉及微信聊天記錄、微信或支付寶的轉帳記錄。今年第一季度此類案件同比又增長近50%。 近日,思明法院、湖裡法院判決了幾起與微信聊天、轉帳記錄相關的民間借貸案。法官介紹,聊天記錄作為一種電子證據,容易通過技術手段偽造、刪改,公民個人要取證存在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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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個說法丨只有微信聊天記錄,但未籤署借條,起訴能要回錢嗎?
2019年,因錢先生後續未能償還借款,李先生便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多次進行追款,但錢先生卻多次以政府拖欠工程款暫時無法歸還以及颱風導致公司工程嚴重損失等理由拒不償還借款,一直拖延,隨後,還將李先生的電話和微信拉黑。經李先生調查核實,錢先生名下未成立任何公司,其陳述的地產公司實際並不存在,錢先生之前微信推送的公司介紹等信息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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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涪城法院「千裡傳書」,為國家追回稅收損失94萬元
【案例】 涪城法院「千裡傳書」,為國家追回稅收損失94萬元 2020-12-12 09: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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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瓷磚店被罵「黑店」,損失慘重甚至放棄經營,法院這樣判……
因為瓷磚破裂責任問題,廣東清遠某瓷磚店被一業主在微信朋友圈、業主群指責為「黑心商家」。該瓷磚店在法庭上表示,自己被瓷磚品牌廠家追責,甚至「沒有辦法繼續經營」,為此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要求業主公開道歉,並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福建也發生了類似事情。德化一家瓷磚店因300元訂金退還問題,被一業主在微信群和網上大罵「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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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9年度江蘇法院買賣合同商事糾紛十大典型案例
某法院根據機械公司相關行為,對其作出處罰決定,機械公司向上級法院提出複議申請。兩級法院多次與機械公司聯繫,告知其在民事訴訟中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濫用訴權造成的影響、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經過兩級法院法官的批評教育,機械公司充分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表示將依法行使訴權,並主動繳納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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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紅包」和「微信表情」在「吹牛」軟體裡也有?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7月1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分別對「微信紅包」和「微信表情」兩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吹牛」侵權,判決賠償騰訊公司共計90萬元。騰訊認為電子紅包和聊天氣泡侵權索賠450萬因認為「吹牛」軟體使用了與微信相似的紅包界面和聊天表情,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騰訊科技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簡稱騰訊計算機公司)將「吹牛」軟體的開發運營方北京青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青曙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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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能否成為證據?看看發生在西安的這個案例
1.網聊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但應當確定使用者身份及內容未被刪除篡改——樟芝(上海)投資中心訴深圳牛樟芝製藥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案 案例要旨:原告主張被告向其借款,通過微信方式出具了借條,但其未能充分證明微信借條真實存在,亦未能證明該微信借條為被告出具,故對微信借條的真實性,法院不予認可,該微信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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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微信紅包」和「微信表情」著作權糾紛案!吃瓜一線
2019年7月2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宣判了一起國內首例涉及「微信紅包」和「微信表情」著作權糾紛的案件,認定被告「吹牛軟體」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令被告賠償騰訊公司共計90萬元。因認為「吹牛」軟體使用了與微信相似的紅包界面和聊天表情,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將「吹牛」軟體的開發運營方北京青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並索賠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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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過失情況下如何主張損失賠償?
本案中,被告於2018年5月28日向原告發送了錄用通知書,原告亦已籤名回復,且通過雙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可知,原告於6月13日已告知被告,6月20日後可來報導,離職證明要晚一點才能開等,故上述證據已證明原告基於信賴,已完成了入職準備工作。後被告因經營所需,取消原定招聘崗位,其雖如實告之原告並與其協商其他工作崗位,但協調的崗位與原告求職初衷相差甚遠,原告不予同意不存在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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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的力量丨常熟法院工作報告中的那些典型案例
【案例三】王兆旋等6人成立科技公司辦理虛假貸款詐騙案【典型意義】江蘇法院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王兆旋等人在網絡上發布虛假信息,宣稱其與銀行有合作關係,開通「順付錢包」APP會員,可快速辦理「無抵押、無擔保」信用貸款、信用卡、開通微粒貸、提高額度等多項業務。待被害人因融資需求與其聯繫後,即以需交納會員費名義騙取錢財,共騙得16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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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訴訟證據嗎?來看煙臺法院這則案例!
不少人會問:那麼,一旦涉及糾紛,這些微信聊天記錄能成為訴訟證據嗎?此次庭審,是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正式施行後,開發區法院首次將微信聊天記錄納入訴訟證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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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被丈夫公開「出軌」聊天記錄後停職,怒告其侵權,法院判了
網絡圖李娟(文中均為化名)是一名空姐,日前她將自己的丈夫告到了法院,理由是侵犯名譽權。在她看來,這段時間遭遇到的倒黴事,都是丈夫楊軍造成的。楊軍發現李娟和別人的曖昧聊天記錄後,一氣之下截圖發到了親友群,還向李娟的單位舉報她出軌。事情越鬧越大,李娟被停了職。到底丈夫的行為算不算侵犯名譽權?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審判決書給出了答案:行為應該被批評教育,但是情有可原,不屬於侵權。空姐被停職後告丈夫侵犯名譽權從夫妻鬧到對簿公堂,事情的導火索是一段曖昧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