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妻子跟別的男人就在房中,任憑丈夫如何敲門卻都拒不開門。最終,丈夫暴力破門,強行入內,衝動之下,一場「捉姦」演變成激情殺人……
事件經過
捉姦現場
王銀水與妻子俞雪華在安徽蕪湖的南陵縣城打工。2012年上半年,王銀水發現妻子俞雪華和一個名叫章力強的男子往來密切,懷疑妻子與其之間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王銀水打聽得知章力強常住在其兒子經營的賣電腦的店內。2012年7月14日晚上8點多,王銀水獨自來到章力強兒子經營的店前,見該店卷閘門已經拉上,但屋裡還有燈光,他敲了敲閘門卻沒有人回應。
因懷疑其妻在店內,王銀水便撥通了妻子的手機,耳朵貼在卷閘門上聽。打通的電話無人接聽,而店裡響起了熟悉的手機鈴聲,這下王銀水確定妻子俞雪華就在店內與章力強偷情。憤怒的王銀水,用力敲門叫喊,但店裡卻一片沉寂,無人回應。
暴揍第三者致死
怒氣衝衝的王銀水返回其工作的工地,欲喊工友陪其一道去捉姦,但被工友拒絕。於是,王銀水從工地拿了一把鐵錘放在包裡,再次獨自來到店裡捉姦。他用力砸門,章力強與俞雪華兩人在店內拒絕開門,王銀水便用腳踹門並強行將該店卷閘門撬開,進入室內。
王銀水持攜帶的鐵錘衝到章力強面前,朝其頭部擊打數下,將章力強打倒在地。俞雪華則趁亂從店內後窗逃走。王銀水在店內找不到妻子,隨後也離開了現場。
第二天,章力強被人打死的消息傳到王銀水耳朵裡,他知道自己衝動之下釀成大禍,主動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法醫鑑定:章力強系被他人用鈍器致傷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觀點:激情犯罪,但主觀惡意較深
法院認為:王銀水因章力強與其妻子俞雪華有不正當關係而積怨,在多方勸阻無果的情況下,又現場捉姦不能,致情緒失控,持其隨身攜帶的鐵錘猛敲章力強頭部數下,致章頭部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王銀水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辯護人提出王銀水是激情犯罪,有過錯,主觀惡性不深,案件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意見,法院認為,章力強明知他人有配偶,仍與其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對於該案發生存在明顯過錯,王銀水在案發現場激憤殺人,屬激情犯罪,但其用鐵錘猛擊章力強頭部數下致其當場死亡,造成嚴重後果,主觀惡性較深。鑑於該案系民間糾紛引起,自願認罪,存在過錯,亦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
王銀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
(案件來源: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真實案件。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 法律冷知識 ◆
「捉姦」的正確打開方式
現如今,婚外情已經成為婚姻關係的頭號殺手。中國性社會學之父潘綏銘教授曾公開指出,中國大約每3個丈夫和每7.5個妻子中,就有一個曾經出軌。
俗話說,男人最不能忍的兩件事: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親眼見到自己的女人出軌,男人往往無法克制內心的暴怒,容易做出極端的事,正如今天講述的案例所展示的。這就引出了今天的話題:「捉姦」的正確打開方式。
選擇「捉姦」的人大多有這幾方面的考慮:證實自己的猜疑;讓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從精神上羞辱對方,解氣地狠揍第三者;讓對方承認自己的錯誤,將婚姻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裡;獲得另一半出軌的證據,以便在離婚訴訟中讓對方「淨身出戶」,或者在爭取房子、車子、孩子、票子等方面佔據道德優勢。
今天小編想告訴大家的是,如果出於證據的角度去「捉姦」那麼一定要避免陷入幾個誤區:
1.認為只要拍到了一方與其他異性在公園散步、餐廳吃飯、逛街等有親暱舉止的視頻、照片就獲得了能夠認定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
2.認為只要有了對方與他人發生關係的證據,就能夠讓對方淨身出戶。
3.認為可以為了捉姦,到賓館或者他人住所破門而入獲取證據。
法律規定,能夠作為訴訟證據的基本原則是符合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也就是說,作為舉證一方,你所出具的證據,你得證明它們是真實的,與婚外情相關的,證據之間還要能夠相互印證,同時,證據還必須通過合法途徑獲取。
針對要求對方「淨身出戶」的訴求,出現以下四種情況會獲得法律支持:(1)重婚或婚內與他人同居;(2)婚外情一方自願放棄分割婚內財產;(3)對方實施嚴重家暴;(4)對方有明確的轉移、轉賣、毀壞和隱藏夫妻婚後共同財產的行為。
另外,對於證據的合法性要求,直接入侵私人空間拍攝的證據,侵犯隱私偷拍的證據,都不具有合法性,甚至會被隱私遭侵犯一方反訴。
總結一下,「捉姦」的正確打開方式就是:1. 在自己家裡或者不侵犯別人隱私的公共場所「捉姦」;2.注重收集有利於證明對方與第三者共同生活的證據,比如兩人共同在外租房、交水電費等的證據;3.注重證據之間在證明婚外情上的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