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需儘快確認 今年稅後年終獎這樣計算

2020-12-22 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張鍾尹 每經編輯:趙 雲

自今年1月1日起,新個稅法實施以來,推出的六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讓大家切實享受到了減稅帶來的福利。

近日,根據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需要進行確認或重新採集。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自己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另一個大家關心的問題是,年底將至,大家的年終獎要交多少稅?到手多少錢?如果你還不清楚,就快往下看吧!

提醒1:快去確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目前,納稅人已可以在最新版的「個人所得稅APP」上,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相關確認了。還是那熟悉的六大項——

第一,子女教育方面,包括子女受教育信息,含受教育階段、受教育時間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證件號碼。

第二,繼續教育方面,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階段、入學時間、畢業時間;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類型、證書取得時間、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

第三,大病醫療方面,包括患者信息和醫療信息。其中醫療信息包括個人負擔金額、醫藥費用金額等。

第四,住房貸款利息方面,包括產權證明和貸款合同。

第五,住房租金方面,包括住房租賃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其中,住房租賃信息包括,獲取合同編號,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方信息。

第六,贍養老人方面,包括被贍養人信息和共同贍養人信息。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

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比如房租、繼續教育學費漲了),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你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你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總的來說,納稅人可通過訪問「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或WEB渠道【專項附加扣除】-【可填報】-【快捷填報】功能進行確認或重新採集。

如果你還沒填過任何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需要註冊個人帳戶,然後逐一錄入個人信息。填寫清楚所有信息後,再進行相關確認。

提醒2:今年稅後年終獎咋算看過來

除了關心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的信息外,不少人還關心,今年年終獎個稅怎麼交、交多少呢?

去年年底,財政部稅政司發布《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多項個稅優惠政策進行明確。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終獎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也就是說,2020年的年終獎還是按照原來的公式算: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266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441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716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按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元。

假設某單位的A、B、C三位員工,年終獎分別為3萬元、5萬元和10萬元。

A先生案例:2019年獲得年終獎3萬元,年終獎個稅的算法為,30000÷12=2500元,2500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3%稅率,A的年終獎應交稅30000×3%-0=900元。

B先生案例:2019年發放年終獎5萬元。B年終獎的個稅算法為,50000÷12=4167元,4167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10%稅率,B的年終獎應交稅50000×10%-210=4790元。

C先生案例:2019年獲得年終獎10萬元,C年終獎繳納個稅的算法為,100000÷12=8333元,8333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10%稅率,C的年終獎應交稅100000×10%-210=9790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幫大家計算了1萬~10萬元年終獎的應納稅情況。

需要指出的是,《通知》還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計稅。」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今年年初曾提示,「也請扣繳單位在發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於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終有2萬元的年終獎金,全年收入低於6萬元,不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即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徵稅),則全年無需納稅,如其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需要繳納600元的個人所得稅,造成稅負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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