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柴油機廠工作時,分到一套40平米自管公房,2016年,列入棚戶區改造。2020年6月8日,司機與住建局籤了協議,補償7萬餘元。但是,司機並未領取,反悔了。司機申請了一套公租房,卻又未能獲批。他的戶口寄搭在姐姐處。
2020年7月7日:
08:30:司機來到房子前,發現房子已經被拆除了。
08:38:司機撥打政務服務熱線,對申請公租房未獲批而這套自管公房又被拆表示不滿。
08:50:司機電話聯繫對班司機,提出提前交接班。
09:04:買了白酒和飲料,把白酒裝入飲料瓶。
10:55:在客運東站完成交接班,7分鐘後開車出發。
11:37:到達火車站終點站,乘客全部下車。
11:39:微信聯繫女友,表達厭世情緒。
11:47:駕駛公交車從火車站出發。
12:09:乘乘客上下車時,喝了飲料瓶裡的白酒。
12:12:降低車速,忽然轉向加速,橫穿5個車道,撞毀護欄,衝入水庫。以上就是這名司機的最後時刻。21名不明真相的乘客成了犧牲品。強者發怒,拔刀向更強者,弱者發怒,拔刀向更弱者。這個司機報復社會的行為,是一種超越底線的犯罪,我們必須予以120%的譴責與唾棄。首先,司機原來有一個40多平米的房子,補償價是7萬多,但是,他沒有領這筆錢,也就是說,棚改的拆遷方和他並沒有真正達成拆遷合同。那麼,根據「先補償再搬遷」的原則,拆遷方要麼耐心繼續做工作達成合同,要麼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如果判決拆,還有一個限期搬遷的時間規定。但是,如今拆遷方卻二話不說直接上門,在司機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把房子拆了。可想而知,司機站在廢墟面前的感受。在得知要被拆遷後,司機去申請公租房,卻沒有獲得許可。他名下並無其他房產,而拆遷款也只有7萬多(這是不可能再買一套房子的),這種情況,卻仍然申請不到公租房,那麼,請問,當地的公租房都給誰了呢?本來,徵收補償條例早就有明確規定:「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當地的公租房政策到底是如何執行的呢?有關部門有沒有瀆職?也有的人說,司機這套40平米的房子是自管公房,不是私人產權。這種觀點似是而非。常規做法,是在拆遷前進行房改,補繳一定金額,將房子過戶到租用人名下,再按市場價補償。7萬多元是不是達到市場價了?有沒有按照國務院的規則走?值得追問。如果,司機申請到了公租房;如果,拆遷方事先經過司法程序和限期搬遷通知;如果,雙方真正達成了拆遷合同;那麼,這場悲劇是否就可以避免了呢?我是相信「天生犯罪人」理論的,之前曾經在多篇文章論述過這個問題。人群中就是有一定比例的天生具有犯罪傾向。但是,我並不認為這位司機是一個「天生犯罪人」。他之前並沒有犯罪記錄,當天他看到房子被拆了,第一時間想到的也是向政務服務熱線求助,他也向女友傾訴苦痛。在7月7日這一天,他成了一個極端的反社會者,但是,這樣一個「反社會人格」是誰締造的呢?是不是一個「反人性社會」造出來的呢?關注呦呦鹿鳴久的朋友,可能會記得我曾經冒著極大風險連續寫了好幾篇文章,揭露河南漯河的系列非法拆遷事件——《撞擊之夜》《猶豫再三》《本院認為:一場默默無聞的阻擊戰》等。在這個地方,負責拆遷工作的人,可以以會議形成方案的形式,公然地、正式地邀請、安排人去把被拆遷戶的手筋腳筋挑斷,把雙腿砍斷,把門窗砸了,在街頭追打「不服氣」的被拆遷戶,半夜進村攻打。長期的胡作非為帶來什麼結果呢?2019年7月3日凌晨2點左右,項目指揮部組織工作人員50餘人進村,準備強拆王恩忠房屋。拆除中,村民報警,民警到場。可是,王恩忠兒子,一個當地建設系統工作人員,聽說拆自家房子,開著自家豐田車向指揮部工作人員聚集的方向撞去。一位叫做胡華東的人躲閃不及,當場身亡。胡華東是郾城區衛生局辦公室主任,被抽調做拆遷工作。長期的違法,最後帶來的就是被違法。當我們肆無忌憚地踐踏法律,最後自己也將被踐踏。這是一個岌岌可危的世界,我們都將安全彼此託付。有的人建議說,要給公交車加上防護欄,加上緊急剎車機制,加上監控,要給提高公交司機群體的心理素質……這都是治標不治本,要知道,一個反社會的極端分子隨便拎把菜刀就可以帶來防不勝防的後果。試問,我們有可能天天開著坦克去上班、上學、考試嗎?我們天天躲在鋼筋水泥地堡裡嗎?我們終究不能離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貴州這位司機給我們帶來一個延伸問題:如果家都不存在了,我們為什麼還需要這個世界?請注意,即便對於人類中的道德高尚者,這個問題也是根本性問題。沒錯,道德高尚者眼中的「家」,與我們認識的並不是同一個概念,他們是「以天下為家」的。他們習慣於克己,習慣於犧牲,他們中的許多成了聖人,他們追求的是促進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保護這個世界。比如中國古代有墨子,兼愛、非攻、扶弱、救守,摩頂放踵利天下,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所以,對他們來說這個問題似乎不是問題。 比如曾國藩。他曾經被稱為中國幾千年「三個半聖人」中的那「半個」,他一輩子都在磨鍊「克己仁愛」的功夫。可是,當時,在他眼裡,信仰「拜上帝教」的太平軍所到之處,拆廟毀文,「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奇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這就是「天下」要垮塌了。他發檄文舉兵,號召「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為了鎮壓太平軍,曾國藩這個強調修身的文人,手上沾滿了鮮血,得了「曾剃頭」的諢名。是的,如果「天下」不存在了,道德高尚的君子,會選擇犧牲自我,捨棄財產、名譽、性命,與強悍的墮落者血拼到底,維繫社會的底線文明。 注意到了嗎?即便聖人們對「家」的理解與大多數人並不相同,在「毀家」這個問題上同樣也會是血淋淋的。對於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問題就簡單很多了。我們大多數人類,生而為人,本來是獨立個體,各自為政的。我們為什麼要加入一個「群體」而組成「社會」呢?甚至為此讓渡許多我們的自由,付出各種代價呢?很簡單的道理,因為我們在這個社會裡更能享受到文明進步的成果,擁有更多發展的機會,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得到更多的安全。這是一個契約。那麼,問題就回到了原點:如果這個社會不能夠提供安全,不能夠免於恐懼,不能提供發展的機會,也不能分享文明進步的成果,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這個社會呢?如果一個人站在家門口,看著一堆廢墟,他會不會自問:家都不存在了,為什麼還要世界?讓無辜乘客給自己陪葬,這是無恥的違法行徑。只是,如果一個人回到了原始本能,真的有「恥辱」「法律」這個約束嗎?對於一個道德感並不高的人來說,如果社會「違約」了,為什麼還要「守約」呢?在國際政治中,許多國家核威懾的基點就在這裡:如果我的國家受到了攻擊,我就用核武器與世界同歸於盡。是啊,我的國家都不存在了,我們為什麼還需要一個世界?代表人類文明高度的國際政治,尚且將他國無辜民眾的生命視如草芥,何況是一個萬念俱灰的反社會者呢?所以,對一個人的「家」的保護,對合法私產和個人自由的保護,是一個社會的基本倫理。我們社會中的誰在因為一己私利或者麻木不仁而不斷製造各種本不必要的衝突?誰在不斷引發各種各樣的惡?誰在不顧後果?難道是因為自己不用乘坐公交車就可以亂來嗎?你怎麼知道下一次就一定是公交車司機而不是其他離你更近的人呢? 我很想問那些導致今天局面的人一句話:你們現在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嗎?警方表示:「張某鋼因為生活不如意和對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滿,為製造影響,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危害公共安全個人極端犯罪。願遇難者安息,生者警醒。」第一,我們需要自問,日常中,我們各個公共權益相關方,是否遵循了公共倫理?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善法,這種善法是否得到尊重與執行?這種公共權益相關方不僅僅包括領導幹部,還包括任何一個掌握優勢地位與權力的人。比如,在治安衝突中的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中的小區保安,在貸款審核中的銀行經理,在課堂上的小學教師……第二,我們需要知道,日常中,我們每一次不說人話,每一次違法違規,每一次欺凌他人,每一次精緻利己,都有高昂的社會代價,這種代價大多數時候確實是由他人承擔的,但積累到一定程度,最終就會反彈到自己身上。因為,無論我們如何彼此爭鬥,無論我們如何彼此看不起,歸根到底,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你以為自己鑿穿了的是二等艙三等艙,但船沉了,頭等艙也無法獨善其身。為什麼我們如此困難,仍然要在呦呦鹿鳴反覆強調「日拱一卒」?為什麼我們要如此斤斤計較於身邊各種違反法律違反常識的「小事」?為什麼我們要如此咬緊牙關不放過那些挑戰社會底線的作惡者?因為,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也因為,守一寸有一寸的價值。世界變成什麼樣,取決於大多數人一次次的具體選擇。所有遵從本心、恪盡職守的人,即便日常中所做的只是很瑣碎的事,老師對試卷的嚴格批改,大學入校時對照片與通知書的審核,出警時早一分鐘的震懾,蓋章時對民眾少一點刁難……都有莫大的價值。
最後,跟進昨天文章《大隱隱於帝都,武林絕世高手藏身華潤置地?》的消息:華潤置地相關人士聯繫我說,華潤置地北京項目售樓處前的群毆事件,打人者是「看房客戶」,而不是「安保人員」,該事件已在派出所主持下和解。我從業主處得到的消息是,打人者給了受傷業主3萬元。不過,業主們並不知道這些打人者的具體身份,包括名字和工作單位。
首都是「首善之區」,如此激起大批業主義憤的毆打事件,如此有違常識的解釋,卻沒有得到法律制裁。這種惡性事件,對首都文明環境的破壞如此直接而明顯,社會隱形成本絕非3萬塊,但是社會默默承擔了。 就在昨天,在華潤置地北京昌平的另一個項目,我手中的視頻顯示,又出現了一些有意挑釁維權業主、試圖製造事端的「不明身份人士」。為什麼會這樣?第一次不打擊,下一次就養成習性,乃至變本加厲;次次不打擊,最後恐怕就是血濺五步。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間萬事細如毛。正是這些細如毛的瑣碎,一步步吞噬了文明的根基,難道我們真的要等到千裡長堤潰於蟻穴的那一刻嗎?願遇難者安息,生者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