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失業補助金最高可領5940元!最遲必須在12月31日前進行申領)
人生難免會遇到幾個坎
今年的疫情對很多人的生活
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有些小夥伴甚至因此失業了
小編想提個問
失業補助金你領了嗎?
還不知道有這事的小夥伴
一定要看仔細了!
如果你是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
每月可領990元,最長可領6個月
最多可領5940元!
申請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
申領條件
失業補助金是為應對疫情的新增補貼政策,為了更好保障失業人員生活。按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❶在深圳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❷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括在深圳市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發放標準
❶在深圳市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深圳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即990元/月);
❷繳費不滿1年的,不超過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即297元/月)。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月領取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對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
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其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按月領取),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在2020年3月後至文件出臺之日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請一次性補發3月至6月失業補助金。申請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按月進行領取資格認證,通過「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深圳社保個人服務網頁、社保自助終端機以及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按月領取資格認證,認證時間為每月26日至次月20日(疫情期間未進行資格認證的,不影響失業補助金待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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