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屆「社保大家議」論壇活動現場。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12月14日訊(晶報記者 羅俊傑/文、圖)符合條件的參保人看過來:這筆錢再不申領馬上就要過期啦!日前,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深圳市社保局)和晶報社聯合舉辦的第二十七屆「社保大家議」論壇上,人大代表、自媒體人、失業人員代表、社保局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討論了國家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推出的新增補貼政策——失業補助金。據悉,失業補助金最遲必須在12月31日前進行申領。深圳市社保局呼籲,希望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儘快申領。
申領截止期限為12月31日
失業人員代表熊小燕提問說:「什麼是失業補助金?要申領的話,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失業補助金是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推出的新增補貼政策。」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長李東介紹說:「按規定,為了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生活,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一是在深圳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括在深圳市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月領取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據介紹,與失業保險金不同,失業補助金是有申請時限的。深圳市社保局社保業務處副處長曾智介紹說:「失業保險金申領屬於長期政策,符合條件即可按規定申請;失業補助金申領是針對疫情出臺的階段性失業保險擴圍新政策,申請時間為2020年3月-12月。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參保人,最遲必須在12月31日前進行申請,否則將不能再申領。」
談及失業補助金與失業保險金的區別,李東分析說,兩者在申請時限、申請條件和待遇標準等方面都不同,參保人在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情況下,若符合失業補助金條件可以申請。「兩者可以視為是互補關係,不能同時領取。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李東介紹說,2020年3月-12月期間,若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可以按規定再申領失業補助金。
參保人申領不需要任何材料
李東表示,申領失業補助金現在已進入倒計時,希望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抓緊時間儘快申領,千萬別錯過。「今年受疫情的影響,有不少參保人失業了,生活沒有保障。正因為如此,國家才迅速出臺了這個政策,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領取了失業保險金之後仍沒有找到工作無法保障生活的參保人發放失業補助金。」他呼籲說:「這個政策將執行至今年12月31日。符合相關條件目前還未申領的參保人,不要錯過機會,可以儘快通過深圳市社保局對外公布的各種渠道來申領,我們會快速審核、發放。」
有哪些領取方式呢?據介紹,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以選擇線上或是線下申請。其中,線上渠道有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官網-個人網上服務系統、「深圳社保」和「深圳人社」公眾號、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i深圳」APP、「粵省事」小程序;線下渠道有分布在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辦事大廳、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各大工業園區等人員密集處的社保自助終端(1100多臺)、全市各社保服務窗口。「從目前的申領量看,基本上99%以上的已申領人員是通過線上渠道申領的。」李東提醒說:「參保人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提供任何材料,社保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的方式來確定其是否符合條件。」深圳市社保局社保業務處一級主辦王曉芳提醒說,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按月領取),最長領取6個月,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不能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
自媒體人吳秋榜提問說:「假如參保人2020年1月份停止參保,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政策的起點時間是2020年3月,也就是疫情期間失業的參保人符合條件可以申領。國家出臺的這個政策,是針對疫情的一次性政策。有人說:『我從春節前就失業了,至今仍失業,為什麼沒申領成功?』這是因為,2020年春節是1月底。所以,假如是春節前失業至今,不符合政策規定的2020年3月-12月期間失業的申領條件。」李東透露說,如果是3月份起失業的參保人,近期已經找到工作了,則可以補申領失業那幾個月的失業補助金:「舉個例子:小李2020年4月起在深圳用人單位停保離職失業,4月、5月、6月均未參保繳費,7月重新參保就業,那他就可以在深圳申請補發4、5、6月的失業補助金。」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深圳市龍華區人大代表李敬中提問說:「假如參保人成功申領了失業補助金,這筆款項多久能發放?是直接打入社保卡嗎?」
「失業補助金審核通過的,深圳市社保局將在審核通過後的次月25日前將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的銀行帳戶。」深圳市社保局社保業務處副處長曾智回覆說:「自助辦理失業補助金申領時,若失業人員已辦理並激活帶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則無需提供金融社保卡號碼,系統自動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讀取;若尚未辦理並激活帶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失業人員可提供本人在本市中行、農行、工行、建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農商行九大可校驗的銀行借記卡。」
熊小燕提問說:「假如失業補助金申領成功,可以領到多少錢呢?」王曉芳回覆說,在深圳市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深圳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即990元/月);繳費不滿1年的,不超過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即297元/月)。最長能領6個月,最多可領取5940元。在2020年3月後至文件出臺之日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請一次性補發3月至6月失業補助金。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對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
吳秋榜提問說:「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深圳戶籍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可以以個人身份參保?」李東回復稱:「按新的政策規定,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若未在用人單位參保,則不視為重新再就業而停發失業補助金待遇。因此,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以按相關規定參保。」
「聽完大家的介紹和討論,我覺得這個政策非常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失業人員的生活。」李敬中建議說:「我希望可以通過大數據比對和人工識別的方式,讓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以確確實實拿到,讓有困難的人員能夠真正享受到這個待遇。」
最後,針對近期社會上出現的個別企業利用失業保險待遇相關政策牟利的不法行為,李東提醒說,深圳市社保局從未委託任何第三方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或參保人),可以通過深圳市社保局提供的官方途逕自助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方便快捷,不需向任何組織和個人繳納手續費。失業人員(或參保人)若遇到任何疑難問題,可撥打12333熱線諮詢,或通過社保局官網——辦事指南——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申領中各分局失業科電話進行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