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聞網訊(記者靳瑾通訊員周嫄)今年7月,市人社、財政部門聯合印發《蚌埠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實施方案》,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如今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到年底,市人社局再次喊話:申領窗口即將關閉,符合條件的人員抓緊時間申領補助金啦!
截至10月底已發放35.84萬元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是疫情期間國家出臺的保障失業人員生活的一項重要政策。凡是今年1月1日以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仍未實現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領失業補助金,最長可以領6個月。具體發放標準為:累計參保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以上的(含1年)按每人每月200元計發;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按100元/月計發。
還有不到兩月時間可申領,符合條件的別錯過
因為是階段性的補助政策,所以申請時間也有限制——符合條件人員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次月享受待遇。該負責人還特別提醒,失業補助金每月20日至月底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帳戶。首月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要先帶上身份證及社保卡到所在銀行激活領取。萬一碰到社保卡遺失或者信息變更等情況,則要帶上本人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避免影響待遇發放。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該負責人強調,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自次月起停發失業補助金,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異地就業參保人員應主動與發放單位聯繫,停發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