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了,市社保中心溫馨提醒符合條件的人員,千萬別忘了申領失業補助金,申請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具體申領條件、申領方式,待遇標準等大家關注的問題都在這,一起來看看吧。
申領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待遇標準:參保繳費5年以上(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50元;參保繳費5年以下(不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00元。
申領方式:
1、線上渠道(電腦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業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2、線上渠道(手機端):登錄溫暖淄博人社APP——電子社保卡——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3、線下渠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
申領期限: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
溫馨提醒: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出(轉入),遇有異地就業、異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的,申請人承諾同意停發並在轉入地不再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可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請於2020年12月31日辦理申報。2020年3月至我市失業補助金政策出臺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其未就業期間的待遇可申請補發。
失業補助金政策及經辦諮詢電話:
全市 12333
監督電話 2791822
市直 3182636
張店區 2922689
淄川區 5260070
博山區 4161968
周村區 6160107
臨淄區 7177139
桓臺縣 8215969
高青縣 6986696
沂源縣 3257539
高新區 3582876
經開區 7870200
文昌湖區 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