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綜合嘉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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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拿著丈夫給的44萬存單去取錢,銀行一看立馬報警,怎麼回事?11月10日,浙江嘉興的桐鄉某銀行櫃檯工作人員在給市民沈女士辦理業務時發現異樣:沈女士帶來的兩張共計44萬元的存單竟然都是假的!銀行當即報了警。
桐鄉市公安局梧桐派出所民警張曉飛 :銀行收到這兩張存單之後,發現假存單的紙張質量跟真的有區別;還有一方面,假存單的列印比較模糊;最為關鍵的是,兩張存單的編號是一模一樣的,這個編號是唯一的,和身份證一樣的,所以銀行一看到兩張存單,就知道是假的。
假存單?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民警調查發現,存單是沈女士的丈夫吳某讓她保管的。吳某今年35歲,桐鄉本地人,平時做點小生意。他交給沈女士保管的這兩張存單,一張35萬元,一張9萬元,總共44萬。
吳某:我不想讓我老婆知道44萬元錢被我玩遊戲輸光了,我就想可以用假的存單讓她安心。
說起自己犯下的糊塗事 吳某後悔不已
原來,去年4、5月份開始,吳某陷進了一款賭博遊戲,一開始輸了錢是跟朋友借的。後來想回本,就一直沒有收手,於是把心思動到了跟妻子共有的這44萬元錢上。這筆錢拿出來後,吳某將一部分錢用來還給朋友,剩下的錢又全都投進了那個賭博遊戲裡。玩了大半年時間,就把錢全部賠光了。吳某不想讓妻子知道錢是被自己玩遊戲輸光的,就在網上花了幾百塊錢製作了兩張假存單。沒想到不知情的妻子信以為真,拿著存單去銀行取錢。
吳某因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律解讀: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定,涉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