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做好2020屆高校畢業生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0屆高校畢業生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1號)要求,在全市開發500個臨時公益性崗位,用於幫扶2020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對象
2020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二、崗位設置
臨時公益性崗位主要用於開發設置城鄉社區等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衛生防疫等崗位,服務期最長不超過2年。
三、招聘上崗
各縣(市、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在確定招聘人員時,優先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家庭、殘疾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縣(市、區)要結合高校畢業生申請和公共服務機構推薦等情況,9月20日前完成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9月25日前確定崗位擬招聘人員,並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和勞動用工備案,10月10日前組織上崗。
四、日常管理
各縣(市、區)要指導用人單位與臨時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籤訂勞動合同,無法籤訂勞動合同的依法籤訂用工協議、勞務協議等,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對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安置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各縣(市、區)要切實履行臨時公益性崗位管理職責,督促用工單位履行用工管理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臨時公益性崗位實名制資料庫,動態掌握人員在崗情況和領取補貼情況,強化相關補貼資金監管,對安置非2020屆高校畢業生、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法違規情形,及時糾正查處,清退違規在崗人員,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五、後續幫扶
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穩慎的要求,在確保就業局勢平穩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提下,完善臨時公益性崗位期滿人員退出幫扶辦法,做好政策銜接和就業服務。對距享受補貼期滿不足半年人員,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幫助儘快實現再就業,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引導參加基層項目、報考機關事業單位、繼續深造、推薦到企業就業有序退崗。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開發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工作,切實加強臨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要大力宣傳臨時公益性崗位和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傳統體和新媒體作用,通過多種途徑方式,持續不斷加強宣傳,擴大宣傳覆蓋範圍,幫助2020屆高校畢業生儘早實現就業。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