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覺到,總是會無緣無故收到一些類似於網貸的貸款邀請,甚至審核通過有好幾萬的貸款額度,這樣的簡訊讓人看起來非常開心,畢竟自己的信用怎麼好,總是能夠輕易的貸到幾萬塊錢的額度。然而事情不是這樣的,大多數人看到這類簡訊之後,按照上面的連結點擊之後是下載一個貸款的APP,下載之後填寫了一大堆的申請資料,最終被拒無法通過,一臉懵逼的進來,最終也一臉懵逼的出去。
對於這種簡訊在商業圈裡被稱為營銷簡訊,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卻被稱為垃圾簡訊。垃圾簡訊是指未經用戶同意向用戶發送的用戶不願意收到的簡訊息,或用戶不能根據自己的意願拒絕接收的簡訊息,主要包含以下屬性:(一)未經用戶同意向用戶發送的商業類、廣告類等簡訊息; (二)其他違反行業自律性規範的簡訊息。垃圾簡訊泛濫,已經嚴重影響到人們正常生活、運營商形象乃至社會穩定。
但是作為一名資深網民的小編,我擔心的並不是天天會收到這樣的簡訊,而是信息被洩露了,自己被列入了這個網貸的大數據之中。很多公司在推送營銷簡訊的同時,只會向精準的用戶投放,並不可能向全國人民都進行簡訊發送,如果真的是這樣,網貸公司一年得燒多少錢。如果收到這種信息,你不下載填寫資料還好,你一旦填寫,你會發現邀請你貸款的簡訊越來越多,到最後每天能夠收到好幾十條。
就在近日,歐盟推出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簡稱GDPR)從這一天起開始強制執行,這個號稱史上最嚴的數據保護法案,將使得過去一些人們習以為常的隱私侵權做法不再合法。GDPR法案一經推出,就被公認為目前全球對用戶個人數據保護最嚴格的法律。該法案規定,對違法企業的罰金最高可達2000萬歐元(約合1.5億元人民幣)或者其全球營業額的4%,以高者為準。
然而這項規定只不過是在歐盟能起到明顯的效果,卻不是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但是其實國內近幾年也在不斷的為網民推出個人數據的保護,全國人大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制定「個人數據保護法」,並一直在為此努力;2009年刑法修正案增設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2013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增加了對消費者個人信心保護的內容; 2016年的《網絡安全法》更是明確了數據控制者和處理者的法定義務,以保障網絡安全及保護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2016年的最高檢和最高法聯合出臺的《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解釋》更是明確解釋或細化規定了「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及「情節嚴重」等不確定概念。
其實小編覺得目前這個大數據時代真的很可怕,除了你申請貸款的信息遭到共享之外,你的申請記錄、逾期記錄、還款記錄等等,在一網貸的資源共享平臺上都能夠一覽無餘的看到。而個人信息、身份證照片、手持身份證照片都有可能隨時洩露,如果這些信息存到一些不法份子的手上,就能夠給他們提供了辦理銀行卡,辦理手機卡等等方法,是不是想像就覺得特別可怕。所以小編勸大家缺錢的時候儘可能還是選擇正規平臺或者銀行的渠道,這樣一來信息也不用擔心個人信息洩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