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如何辦理異地醫保手續?異地定居與異地工作的醫療費用應如何報銷?針對近日市民在醫療保險異地定居、工作時就醫報銷方面頻繁諮詢的情況,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於昨日就此事對中山的醫療保險異地定居、工作就醫情況作了解讀和分析。據悉,目前可以直接使用中山社保卡實現異地及時結帳的醫院有9家,其中廣州地區的5家醫院需要辦理異地登記手續;外市定點醫療機構有19家,具有轉院資格的定點醫院有9家,其中有3家是外市醫院。
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透露,去年該市辦理異地醫療的約有2600人次,包括轉診在內的異地醫療報銷總額約為3000萬元。
異地定居可指定3家當地醫院為定點醫院
據了解,目前需辦理異地醫保報銷的參保人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在中山繳納了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於外地工作或定居,若要享受醫療保險服務,則需要提前到中山市社保局辦理異地登記手續,並選擇三間當地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作為其醫療定點醫院;二是參保人未辦理異地登記手續而長期在異地定居或工作的,在突發急性病的情況下可視情況報銷醫療費用;三是由於本市醫療條件所限而需要轉院的參保人,則可以通過辦理轉診手續,在指定的19家省級醫院享受醫保買單。
「如果是異地突發疾病,參保人最好先撥打我們的電話88334392進行備案,這樣手續就會快一些。」中山市社會基金管理局醫保科科長葉滿偉介紹,參保人住院後補辦《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批表》的或未辦理轉院報批手續的而自行轉院就醫的,醫療費用自理。
而參保人未按規定辦理轉院手續自行到市外定點醫院診治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轉院條件的,按規定的實際報銷費用的70%予以支付,其餘30%由參保人個人自費;自行到市外非營利性醫院診治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轉院條件的,按規定的實際報銷費用的50%予以支付,其餘50%由參保人個人自費。
外市定點醫療機構已拓展至19家
據介紹,目前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外市定點機構已拓展至19家,包括廣東省人民醫院、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眼科醫院、廣東省中醫院、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廣州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廣州醫學院附屬腫瘤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暨南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其中,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參保人可直接用社保卡在以上醫院進行現場結算。
另據了解,目前中山已經與臨近幾個城市的醫院開通了醫保聯網服務,患者可以在珠海、江門、順德等城市和地區直接刷中山的醫保卡,在中山市繳納了綜合醫療保險的患者可以在聯網的珠海的中山大學第五附屬醫院、江門市的五邑中醫院、江門中心醫院、順德的桂洲醫院憑身份證和社保卡及時進行報銷。據介紹,參保人可以這些聯網醫院享受與在中山市區醫保醫院同樣的待遇,直接採用醫保卡結算,而不用另外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