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保險公司上新人班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們人生需要七張保單,其中第一張保單是意外傷害,後面依次為重大疾病、住院醫療、養老保險、子女教育、財富保障、財產保全。其實,這個概念是錯誤的。
為什麼許多人都主張第一張保單是意外傷害呢?因為便宜,那如果不買豈不更便宜?我們買保險不是因為便宜,是因為需要這張保單!從風險發生的角度來講,意外是概率性風險,可能發生可能不發生,而疾病是必然性風險,就是一定會發生。如果只是買了意外傷害,患了疾病或者因疾病死亡都不會得到理賠,客戶會怎麼想?保險是騙人的,抱怨保險公司,甚至四處傳播保險是騙人的,買了不賠,這樣只會加深客戶對保險的誤會,也影響行業口碑。
所以我們人生的第一張保單應該是一個組合:重大疾病加意外傷害、意外醫療,再加上住院醫療,這四個缺一不可,甚至還可以加上住院日額。這樣一個組合有什麼好處呢?如果客戶磕磕碰碰、貓抓狗咬,打疫苗能賠,因為意外受傷無論從門診買藥還是住院治療都可以賠;因意外造成了殘疾可以賠;如果客戶感冒發燒生病住院了,那麼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得到理賠;如果客戶患的是重大疾病,也能得到賠付;嚴重一點,因意外或者疾病造成了死亡,還能得到賠付。如果增加了住院日額補貼類保險,客戶住院還能得到額外的住院補貼。這樣,在客戶的一生當中,無論客戶發生了哪種風險,這張保單總是會發揮作用。而不至於出現前面的情況,單純買了意外,沒有發生意外卻生病了不能得到賠付的尷尬。
其實啊,這個道理非常容易理解,就跟我們買車險,車險分為車損險、三者責任險、乘客、司機座位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等。如果我們單獨買一個車損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把別人的車或人碰壞了,大家都知道不能得到賠付,因為我們沒有買第三者責任險,所以這就怪不得保險公司,更不能說保險騙人了。你看在我們買車險的時候,就沒有業務員建議車險的第一張保單是車損險,然後第二張再買其他的。他一定會告訴你一定要把基本的買全,無論發生哪種常見風險都能賠付。所以,人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啊,一定也要考慮齊全,保的全比某一項保的高要更重要。如果一時保費規劃有限,我們可以把保額調低,但也要保全,以後經濟條件好了再增加保額即可。
我們買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轉嫁風險,增加安全感。如果單獨買了一部分保險責任,而沒買全,其實我們依然沒有安全感。我們沒有辦法預知會發生哪種風險,所以保險要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