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某幼兒園跨學期收取保教費是否合理?官方回應定性:違規行為

2021-01-13 樂居網佛山

樂居佛山訊 在寒假即將到來之際,佛山若干民辦幼兒園擬跨學期收費,這種行為是否合理?

日前,有市民於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諮詢稱,根據佛發改收(2019)2號《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加強幼兒園定價和收費管理的通知》和佛教財(2020)7號《佛山市教育局等4部門轉發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幼兒園不得在幼兒註冊前或跨學期(月、學年)收取保教費。」

可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鶴峰大地幼兒園(下簡稱大地幼兒園)一直存在跨學期收取保教費的現象,請問該幼兒園是否存在相關許可,若有,敬請幼兒園將該文件公示讓家長知曉。

其次,幼兒教育階段(普惠性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期起止時間是否應由教育部門規定?學期開始後是否需進行相應的教學工作?

據該市民介紹,大地幼兒園於2020年12月通知家長將於2020年秋季學期末收取2021年春季學期的保教費,而且部分家長已於2021年1月上旬扣收。然後學校補充通知由於疫情防控要求,保教費將延遲至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扣收,已扣收保教費的家長將於近期返還相關費用。

請問鶴峰大地幼兒園此舉是否存在打擦邊球跨學期扣收保教費的情況?為何扣收完保教費後不開展相關的教學工作而是繼續寒假?請為「不得跨學期(月、學年)收取保教費」作官方解析,解答廣大家長的疑問。

網友諮詢

1月12日,經由順德區均安鎮政府,交由均安鎮宣傳文體旅遊辦公室處理,回復如下:關於鶴峰大地幼兒園跨學期收取保教費問題的回覆 尊敬的家長: 您好! 關於你反映我鎮鶴峰大地幼兒園跨學期收取保教費的問題,經查,情況回復如下:鶴峰大地幼兒園因疫情原因造成經營困難,主辦方考慮到2021年1月的教師工資發放有困難,於是在2020年12月31日時在班群裡發出通知,要求家長以自願為原則繳交下學期保教費,發出通知後到1月5日中午之前,共有503人同意在銀行扣繳保教費。

1月5日上午,我辦接到上級部門反饋的信息,迅速行動,勒令鶴峰大地幼兒園立即停止收取保教費,已收的立刻退回給家長。鶴峰大地幼兒園已於1月5日下午3點前,將已扣繳的保教費原帳戶返還給家長,並通過微信逐一通知家長。

關於鶴峰大地幼兒園通知家長將於2月1日起收取下學期保教費的問題,按《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展改革統計)關於轉發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加強幼兒園定價和收費管理的通知》(順發統通〔 2019〕 18 號)文件規定:「保教費(含住宿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費,幼兒園需於學期結束後方可收取下一學期的保教費,收費標準需保持一學年內穩定。」

我鎮幼兒園2020學年第一學期將於1月30日結束,第二學期將於2月22日正式開學,因此,該園從2月1日起收取新學期保教費的行為符合文件規定。針對鶴峰大地幼兒園違規跨學期收取保教費問題,我辦已於1月6日上午到該園進行了現場督查,對該園舉辦者、園長進行了勤勉談話,要求該園嚴格按照市、區、鎮的收費管理辦法執行,不得違規跨學期收取。

鑑於該園的違規行為,我辦按《均安鎮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均府辦發〔2017〕25 號)的規定,取消該園2020學年評優評先的資格。

官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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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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