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發布以來,熱議不斷,專家、設計院、一線廠長各有看法,元芳,你怎麼看?
一線汙水處理廠廠長對標準的看法和共識
1、執行新標準,需要考慮深度處理技術的成熟度
「現在執行的GB18918-2002標準實際上已經比大部分發達國家的標準嚴格。在全國很多地方還沒有實行一級A標準的情況下,又前置性的推出這種排放限值,會造成很多剛剛改造完1年的汙水處理廠可能又要進一步改造」,義烏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楊春榮講到。對於這個標準,需要考慮深度處理技術的成熟度以及配套的設備與實施是否跟得上,未來改造過程中碰到的問題也需要提前考慮。
2、新標準,需要考慮電耗、藥耗、碳源的增加與汙染物降低間的平衡
徵求意見稿的限值提高很多,以現在成熟的水處理技術也能達到,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大量的電耗、藥耗及碳源的增加。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汙水處理廠廠長嚴國奇提到,「汙水處理廠在從一級B提標到一級A過程中,我們已經切身感受到了能耗和藥耗的大量增加」。新增加的能耗和藥耗也是對碳排放的貢獻,而碳排放的增加與最終汙染物的減少之前的平衡在制定新標準時需要考慮。
3、對徵求意見稿中一些指標項次限值的意見與建議
糞大腸菌群:建議刪除,或從寬規定
徵求意見稿中要求出水糞大腸菌群限值為1000個/L,這比自然水體(20000個/L)及自來水廠的要求均要低,而糞大腸菌群進入自然水體會快速繁殖,對其控制值得商榷。同時,多個廠長反映,考核指標中雖明確指出以24小時混合樣作為監測水樣,但目前考核採樣仍以瞬時樣為主,取完樣之後可能要過一天才能監測。「汙水處理廠在投加次氯酸鈉和氯之後糞大腸菌群瞬時已經達標了,但是經過一天的分裂繁殖可能又超標了,監測的水樣取樣方式和保存方式都值得研究」,義烏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周建新提到。同時,建議根據汙水處理廠出水的去處制定消毒控制指標。
COD:由50 mg/L降為30 mg/L值得考慮
水體富營養化的影響指標主要為氮、磷等,需要對TN、TP、BOD5等進行控制,但COD指標由50mg/L降為30mg/L需要考慮。對於汙水處理來說,一是汙水廠出來的COD由於可生物降解的COD已經去除,因此排放到河道中的COD對溶解氧影響不大;二是「脫氮時需要增加碳源,加碳源會導致COD升高,TN和COD同時控制也是個矛盾」,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運行主管鮑資茂講到。
SS:由10 mg/L降為5 mg/L,檢測難度大
出水SS指標小於10 mg/L一般很難檢測出來,降到5 mg/L檢測更難。在實際經驗中發現,SS檢測取樣100ml誤差會很大,取樣300-500ml誤差較小。在實際化驗時,SS指標為5 mg/L,「化驗員可能手一抖,就超標了」。
重金屬:市政汙水處理廠沒有去除能力
多個汙水廠廠長反映,市政汙水處理廠一般採用生化處理方法,對於重金屬基本沒有去除能力。增加重金屬指標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執行。
選擇性控制指標:指標項次多,且汙水處理廠實際沒有去除能力
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城鎮汙水處理廠應每年至少一次對表2中列出的所有項目進行採樣監測,檢測出的項目均納入選擇控制項目。表2中選擇性控制指標82項,項目多,檢測費用昂貴,同時,即使檢測出,市政汙水處理廠的活性汙泥法對這些指標也無法控制。
4、檢測方法與考核或督查中實際做法衝突
對於監測方法,徵求意見稿以及之前的要求均為「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樣,以日均值計」。多個汙水廠廠長反映,在實際考核或督查中,基本均是瞬時取樣,並以此為標準。執行與方法的不一致也讓汙水處理廠「有苦說不出」。
專家觀點
清華大學施漢昌教授
第一,COD從50mg/L降到30mg/L有沒有必要? 其實現在汙水處理對總氮、總磷、COD、BOD5、SS都已經制定了較嚴格的標準,除了這些指標,還有沒有後續我們需要監控的新指標?從我們人類生活來說,再往下找汙染指標的話,一類是抗生素,一類就是內分泌幹擾物。現在打針吃藥,以及豬牛羊乳品裡都有抗生素,這些東西都會通過人體排放匯到汙水裡。這些指標在不久的將來也將會逐漸成為汙水處理的限制指標。COD從100mg/L降到80mg/L,再降到60mg/L甚至更低,實際上COD越低, 剩下的東西往往是有環境風險、不易降解的物質,所以這就是導致新標準要把COD再往下降的原因。
第二,是糞大腸菌群指標有沒有必要?最初汙水處理裡出現糞大腸菌群是作為一個代表來考慮的,它代表人類腸道細菌或病毒對水的感染。但全部測定各種細菌非常困難,所以就選擇糞大腸菌群這個代表作為限制值。像飲用水限值現在是0個/L,之前還有一個小於3個/L的標準,它實際上代表水體裡這些容易讓人得腸道疾病的微生物減少了多少,所以它是個代表,控制的並不僅僅就是糞大腸菌群。為什麼選糞大腸菌群呢?因為它對人體影響相對比較小,同時對實驗室要求低,如果選擇其他的菌,要好幾層防護才能去做。糞大腸菌群這個指標是代表人的糞便汙染對水影響的程度。
江南大學李激教授
目前總砷的測定,標準裡的方法非常複雜,實際監測中基本上不用;另外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環保部標準所已經很久沒有生產標準樣了,這些問題也都值得商榷。關於因地制宜來制定標準,實操難度很大,我個人也比較擔心標準就按照這個來實施。
江蘇省(宜興)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陳珺總工
汙水處理的排放標準涉及到技術性能、標準限值、採樣方法、評價方法,而這些又是互相相關。COD作為衡量有機汙染物去除的一個重要指標,其對環境的汙染在100年前活性汙泥工藝發明之後已經得到了解決,沒有必要再對其進行過分的苛刻,除非出於水的回用等其他目的。氮、磷汙染物總體來說需要進一步嚴格,尤其是在敏感水體的地區。今天我們應該考慮的是新興汙染物,這是今天的挑戰,而不是對COD的過分追求。
編輯:李豔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