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按照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2021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確保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含呼蘭、阿城、雙城區)自2021年1月起啟用新的繳費基數,現開始申報繳費工資。
按照規定,職工工資收入總額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一)職工繳費基數:職工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超過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核定。(二)單位繳費基數:按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按照有關要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單位和職工繳費金額,核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參保單位須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對瞞報、漏報、少報的企業,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參保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確保2021年度職工繳費基數按時啟用。參保單位須認真核對2021年度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名單中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如發現差錯,要及時辦理人員信息變更。
【申報時間】
(一)哈爾濱市參保單位:2020年12月1日至20日。
(二)移交哈爾濱管理的中省直參保單位:2021年1月1日至20日。
【申報方式】
(一)已開通網上辦公的參保單位申報方式
1.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大廳」,進行2021年企業職工繳費工資申報。
2.哈爾濱市參保單位應於2020年12月1日起登錄網上服務大廳,下載「單位工資申報說明」和數據,按照「申報說明」要求完成職工繳費工資錄入並上傳《單位參保職工工資申報匯總表黑龍江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3.移交哈爾濱管理的中省直參保單位應於2021年1月1日起登錄網上服務大廳,下載「單位工資申報說明」和數據,按照「申報說明」要求完成職工繳費工資錄入並上傳《單位參保職工工資申報匯總表黑龍江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二)未開通網上辦公的企業申報方式
未開通網上辦公的參保單位到所屬行政區社保分局申報職工繳費工資。
1.哈爾濱市參保單位應於2020年12月1日至10日到所屬行政區社保分局拷取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數據,並於12月20日以前報送區社保分局。
2.移交哈爾濱管理的中省直參保單位應於2021年1月1日至10日到所屬行政區社保分局拷取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數據,並於2021年1月20日以前報送區社保分局。各社保分局地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