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的一個女孩子,剛剛跟對象舉辦了婚禮。據說結婚前,她們家就因為彩禮多少的問題與男方家鬧的不愉快,剛結婚的第二天又因為彩禮,以及紅包問題與婆家鬧矛盾。
鬧矛盾的原因是,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女方想讓娘家拿著,而結婚收的紅包錢,女方想自己拿著。可男方與女方想法恰恰相反,男方覺得彩禮錢女方的娘家應該給女方,而婚禮當天收的紅包錢,覺得應該由自己父母拿著……聽著這番爭吵議論,我真想說一句,他倆為啥結婚呢?何必結婚呢?
兩個人結婚因為風俗,男方家會給女方家彩禮錢,而結婚當天,男方家父母也會受到一定的紅包錢,這些錢到底該由誰拿著呢?
生活中不少人認為,女方娘家要的彩禮錢,應該給女方拿著,而且多數女方的父母也不會要這份錢,女方娘家之所以要彩禮,一是因為風俗及娘家面子問題,二是女方的娘家想給自己女兒要一些婚後的啟動資金。也許這種想法,做法是最符合大眾人們的思想,以及男方家的意願的,畢竟男方家無論給多少彩禮,最終還是到了自己手裡!
然而有一部分人不會同意了,因為女方的父母辛苦的把女方養大,養育女方以及培養她上學,本身花了不少了,長大後女方沒來得及回報父母就嫁人了,嫁人後就是人家的人了,索要彩禮錢應該留給女方父母養老。這麼一聽你們覺得是不是也挺有道理的?
再來說結婚的紅包錢,婚禮一般都是由男方張羅的,所以當天收的紅包也都是由男方父母收的,婚禮結束後,有的男方的父母會把錢給兒子兒媳婦,原因也是想給孩子們一些生活基金。也有的父母會自己拿著紅包錢,原因是將來親戚家有人結婚,這些錢都是要由男方父母還回去的,所以聽著這個理由是不是也是這麼個理兒?
那麼到底彩禮錢,以及紅包錢,應該由誰保管呢?我覺得誰拿著都有道理,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怎麼視具體情況而定呢?
比如彩禮錢,如果男方家條件不錯的話,那就把錢給自己的嶽父母,讓他們拿著養老,這做飯簡直很正確啊!如果自己條件不好,可是女方想給父母一些錢,那還是由嶽父母拿著,自己年輕還能掙錢,這也沒錯啊!再說所有的父母都是愛孩子的,如果自己真的窮的叮噹響,哪個嶽父母會看著自己女兒吃苦呢?
再說紅包錢,如果男方父母有錢,那就把錢給兒子兒媳婦,圖個新媳婦高興!如果條件不好,結婚還欠下外債,那兒媳婦就不要跟公婆要這份錢,就算他們給也不能收,這樣顯得自己既懂事,家庭又能和睦,有什麼不好呢?
如果生活中所有人都跟文章開頭提到的新婚小夫妻一樣,那我覺得這個婚結的麼必要,才結婚就斤斤計較,就各顧各的父母,日後又怎麼會生活到一起呢?所謂家和萬事興,只有家庭和睦了日子才會過的好,過的紅火。如果因為錢斤斤計較,大家還能好好相處呢?
再說彩禮錢,紅包錢,無論再誰手裡拿著,不都是由家人拿著麼,錢怎麼跑也跑不到外人手裡啊,所以何必為錢傷了家人的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