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認為,兩個人結婚,女方家要的彩禮齊納,應該給女方拿著,而且大多數女方父母也不會要這筆錢,之所以會要彩禮,無非不過是因為風俗女方娘家有面子,第二呢,女方娘家想要給自己的女兒要一筆結婚後的啟動資金。那到底這個彩禮錢,還有紅包錢應該由誰來保管呢?眾說紛紜,有的說應該女方自己拿著,也有的說應該女方父母拿著,還有的說應該結婚的時候帶回來,其實這個錢不管誰拿都是有一定的道理,就看拿這個錢的怎麼做。
結婚要彩禮錢是從中國舊社會保留下來的風俗,經過幾千年的時光依然沒有變化,更有甚者以各種明目要錢,結婚本來是一件大喜事卻弄得兩家人不高興,不歡而散。這個風俗我們並不能去評判它是好是壞,每個人都會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所以看法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再說結婚要彩禮這個風俗已經在中國根深蒂固,想要去改變它很難。
結婚彩禮錢歸女方父母
彩禮呢又可以稱之為「聘禮」,就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裡的錢或者是物品,本意是感謝女方父母把這麼多年的女兒養大成人,細心培養的意思。女方父母養大一個女兒不容易,不僅要供女兒上學,還要在衣食住行上面不能虧待她,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還沒能盡孝呢,卻又要急匆匆地嫁人,不能呆在自己身邊。因此大部分地區的彩禮錢都是給女方父母的,也是男方給自己嶽父嶽母養大女兒的一種感謝方式,所以這個錢應該是歸屬於女方父母所有,是屬於娘家的。當然了女方父母把這個錢是留著自己養老還是暫時來替女兒保管,或者是說直接給女兒,又或者說再給女兒添一點讓女兒帶回去,用來孩子出生後不能上班帶來的家庭虧空。不管是用哪一種方式那都是女方父母自己的事,彩禮的決定權在女方父母那裡。
彩禮錢歸女方自己所有
有些地方會把這個彩禮錢直接給自己女兒,男方也會直接把這筆錢交給喜娘。這種的就是比較直接了。父母為了讓新人有一個相對比較富裕的生活,會將錢交給自己的女兒讓她自由分配,這種的處理方式在我國也是比較常見的。歲然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父母的聘禮,但是一般女方父母很少會動用這筆錢,要麼就是嫁妝回禮給男方,要麼就是偷偷的塞給女兒,免不得回交代幾句:這錢你自己收好,當作自己的私房錢,以備不時之需,婚後要用錢的地方多等等。彩禮錢本身就是給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兒才會把這個錢偷偷給女兒。
結婚時隨著嫁妝一起帶回來
彩禮是小兩口的共同財產,就是兩人成家後的第一筆啟動資產,用來經營自己的小家庭。大部分的地區都是這麼做的,也有會在婚後孩子出生後在拿給女兒的。因為孩子出生後,女兒不能上班,家裡只有女婿一人上班掙錢壓力比較大,這也是心疼女婿的一種表現。
不管這個錢在誰手上保管著,不也是由自己人拿著嗎?錢怎麼也不會跑到外人手裡,所以不用糾結。再說雙方家庭也可以就這個問題好好溝通一下,畢竟這個錢也不是衡量男女雙方的感情標準,並不是說男方給的越多他就會越愛你,給的少就不愛你。因為彩禮的多少不歡而散的場景,比比皆是。所以說不管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都不要因為彩禮而讓自己的孩子受傷害,都去換位思考一下,事情會圓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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