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虹口城管廣中中隊執法隊員巡查時發現,同心路1128弄春滿園小區東北側外城市綠地上停放著一臺挖掘機,城市公共綠地被損壞,執法隊員用皮尺丈量,損壞綠地面積達6.88m。
經了解,同心路1128弄春滿園小區正在進行雨汙水分流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為上海力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由於該小區內部道路狹窄,挖掘機無法進入,加之該項目工期短、任務急,施工單位便從該小區東北側外牆進入內部施工。施工人員覺得此處偏僻,且就打算臨時佔用公共綠地2天,懷著僥倖心理,未辦理佔用城市公共綠地的相關手續,施工完便將挖掘機停在綠地上。
執法人員找到施工單位負責人,立即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並依法進行取證,按照《上海市綠化條例》進行處罰。施工單位負責人也認識到問題嚴重性,接受處罰,並表示僥倖心理不能有,一定按照相關要求辦理手續,保證將該處公共綠地恢復原狀。
任何單位和個人懷有僥倖心理,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私佔城市公共綠地的行為都是違法的。虹口城管廣中中隊將進一步加強巡查,嚴打未辦手續私佔公共綠地的行為。
來源:
【來源:上海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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