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記者劉青霞)目前,烏魯木齊各戶政業務大廳及派出所戶政窗口均已設立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窗口。10月15日,烏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表示,居民身份證丟失、被盜的,本人可持戶口簿,到就近的戶政大廳或派出所戶政窗口申報證件掛失。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工作人員表示,警方接到申報,會在第一時間將丟失身份證的信息錄入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降低身份證被冒用的可能性。
公安機關收到公民撿拾的居民身份證後,統一錄入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經核實已補領新證的,按照規定銷毀撿拾證件並做好登記;未辦理丟失補領手續的,且有條件通知本人的,公安機關會聯繫本人領取證件。
在掛失身份證後,居民可以申請補辦身份證,如果居民急需用證的,可以在辦理正式居民身份證的同時,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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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被冒用,丟證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擔責
如果沒有辦理掛失,或者在掛失之前,身份證被人冒用了怎麼辦?
新疆法愛律師事務所主任康明遠解釋說,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記者劉青霞整理)
【來源:新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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