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流程
①考生本人籤字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報名表》(需本人籤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原件掃描件,以及報名表word文檔;
②個人證件照片電子圖片(以姓名命名),照片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圖像採集規範及信息標準》;
③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的原件掃描件;
④當年「學測」成績通知單(含報名序號,須加蓋中學公章)原件掃描件;
⑤往屆高中畢業生畢業證書;應屆高中畢業生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預畢業證明,證明上應註明學籍號;
⑥本人籤字或籤章的《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託書》原件掃描件(點擊下劃線字體下載);
⑦能夠體現本人綜合素質的其他證明材料。
考生將以上材料發送郵件時請以「姓名+臺灣生報名」為主題,報名材料無需郵寄。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未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或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一經查實予以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二)學校審核
1.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2.面試: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面試考核,具體安排屆時將通過郵件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本科招生網通知考生。(三)錄取原則
我校根據申請考生的面試成績和「學測」成績等綜合評定,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並進行公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審核通過後,由「聯招辦」統一辦理入學錄取手續,學校於7月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