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第五批 2019年7月28日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汙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HI201907180001 |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塔市村委會符祥村不到10米地方有個攪拌站,合同期已滿,但仍在運行,工作時間不定,16-17號執法部門到現場關閉攪拌站,清理場地,昨天晚上下半夜重新開工,灰塵很大,噪音很大。2018年林業部門要求恢復周邊林業原狀,但繼續作業,沒有採取措施。昨天晚上有村民阻攔作業,遭到威脅。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噪音 | 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演豐鎮人民政府、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當時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7月19日14時42分,海口市美蘭區農業農村局到現場進行核查,結果如下:攪拌站用地性質變更為農業用地。7月20日上午,美蘭區陳新常務帶隊到演豐鎮塔市村委會混凝土攪拌站點位進行調研,核查結果如下:該攪拌站原由中交一公局管理,服務於鋪前大橋建設,現由海南榮輝投資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服務於海口文明東越江隧道建設。另,實地走訪攪拌站旁個別群眾家中,了解到2019年6月22日該攪拌站因為操作不當曾發生大量粉塵外揚,給周邊群眾的房屋和生活環境造成了汙染,演豐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調中交一公局對受影響的村民予以補償。7月20日,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到其現場進行檢查發現以下情況:1、目前沒有進行生產作業;2、該攪拌站原使用單位中交一公局自稱已經將攪拌站出租給文明東越江隧道項目(但沒有提供相關協議書)。7月22日上午9時,美蘭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陳新主持召開了「研究中央環保督查辦件關於反映演豐塔市攪拌站問題專題會」,本辦件涉及的海口市林業局、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均參加了會議。會上調查核實情況如下:該攪拌站設立原系海口市林業局批覆,於2018年2月4日到期,到期後並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延期。現該攪拌站雖為文明東越江隧道項目供給混凝土,但卻並沒有任何相關審批手續。另, 因2018年「多規」調整中,該攪拌站用地的土地性質調整為基本農田,故現該攪拌站不具備完善手續的條件。 | 屬實 | 針對該攪拌站揚塵、噪音、土地等問題,截止到22日已經連續有8個(第二批2個、第三批2個、第五批4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件。自7月19日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以來,海口市美蘭區委陳新常務帶領各職能部門現場調查核實情況,並且多次會同海口市林業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同時安排工作組進村做群眾工作。經研究處理意見如下:一是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依法取締該中交一公局下屬攪拌站;二是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牽頭,海口市林業局、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督促中交一公局對該攪拌站用地進行復墾。 | 無 |
2 | D2HI201907180002 | 塔市村委會福東村離居民區近幾米有一處攪拌站,接近24小時生產,其生產產生的噪聲和粉塵對居民產生嚴重影響。當地城管和公安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停產,執法人員離開後,該攪拌站馬上生產,村民出面阻止受到企業的威脅,希望該攪拌站儘快搬走。 | 海口市美蘭區 | 噪音,大氣 | 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 當時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 2019年7月19日下午,演豐鎮人民政府根據塔市邊防派出所關於該攪拌站凌晨開工作業的反映,現場核實結果如下:2019年7月18日凌晨,因攪拌站又開始運營,附近村民對該攪拌站進行阻撓,趕赴現場對秩序進行了維持,現場無過激行為發生,未發現有威脅恐嚇行為。 | 屬實 | 在處理第二批編號為D2HI201907150700的重複辦件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請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現場要求攪拌站所有設備開啟狀態進行噪聲檢測,監測結果為達標。由於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滿足揚塵連續3h的監測工況要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 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求該攪拌站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同時在外部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 針對攪拌站7月18日凌晨再次開工作業的情況,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7條之規定,對該攪拌站下達《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作業。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將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 2019年7月19日下午,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聯合塔市邊防派出所及相關部門到攪拌站,同現場負責人進行了洽談,並要求該攪拌站立即停止生產,待完善各類手續,各項指標達標後方可恢復生產。 | 無 |
3 | D2HI201907180005 | 懷疑小區受金鹿工業園排放的廢氣影響,夜間2點到3點經常聞到刺鼻氣味。 | 海口市秀英區 | 大氣 | (一)龍華區核實園區內涉氣企業情況 7月19日15時,龍華區副調研員聶衛東組織區生態環境局、城西鎮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現場未發現存在明顯氣味。經查,金鹿工業園涉氣企業共6家,工作人員對園區內6家涉氣企業環保手續、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未發現存在廢氣直排、不運行汙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1.海口潮弘泡沫廠。現場未生產,廢氣產生環節:鍋爐燃燒廢氣;廢氣處理工藝:布袋除塵。2.海口誠佳美塑料包裝有限公司。現場在生產,廢氣產生環節:印刷產生的揮發性有機氣體;廢氣處理工藝:收集經光氧催化設施處理。3.海南佳木實業有限公司。現場在生產,廢氣產生環節:噴漆;處理工藝:密閉水幕處理。4.海南儒一家具用品有限公司。現場在生產,廢氣產生環節:噴漆;處理工藝:密閉水幕處理。5.海口鑫豪軒門業有限公司。現場在生產,廢氣產生環節:噴漆;處理工藝:密閉水幕處理。6.海南奇楠沉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產,廢氣產生工藝:萃取使用的有機溶劑產生的。 上述6家企業均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區生態環境局對進行生產的海口誠佳美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海南佳木實業有限公司、海南儒一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海口鑫豪軒門業有限公司廢氣排放進行了監測。 (二)秀英區核實園區外涉氣企業情況 2019年7月19日14時30分,秀英區生態環境局洪延華局長組織海秀鎮政府、永興鎮政府等單位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核實情況。經核實,海南葉氏食品加工廠因效益不佳,近期已停業、進行設備檢修。7月20日2時至3時,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對金鹿園區外西南側秀英轄區進行排查,未聞到異味,其中轄區內涉及廢氣排放的海南葉氏食品加工廠未進行生產。秀英區生態環境局曾分別於2017年4月1日、2017年12月15日對該企業鍋爐廢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均顯示達標。 存在問題:(一)龍華區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未發現企業存在涉氣環境違法行為,龍華區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有限公司對金鹿工業園內生產型的涉氣企業廢氣排放進行監測,並對園區邊界臭氣進行監測,目前監測結果尚未出來。 (二)金鹿園區外秀英轄區內唯一的涉氣企業海南葉氏食品加工廠,因其效益不佳,近期已停業進行設備檢修。 | 屬實 | (一)7月19日,龍華區生態環境局委託監測機構對園區涉廢氣排放的生產企業及園區邊界臭氣進行監測。 (二)龍華區安排工作人員對金鹿工業園進行夜查,夜查時間段為2時至3時。 (三)待海南葉氏食品加工廠業恢復生產後,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將對該企業鍋爐廢氣進行監測。 (四)秀英區安排工作人員加大對海南葉氏食品加工廠的巡查力度,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處置。 | 無 |
4 | D2HI201907180021 |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塔市村10米處有一個水泥攪拌站,佔地5畝左右,有3-5個水泥攪拌機,每天作業時產生雪花一樣的揚塵,道路、樹木和居民家裡飛滿水泥灰塵。導致村民無法正常居住生活。該水泥攪拌站前幾天被舉報後相關部門派人實地檢查,攪拌站停止作業;但檢查人員走後,又開始夜間偷偷作業,產生噪音嚴重影響村民的正常休息。該水泥攪拌站未經任何批准違規作業。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噪音 | 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 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 | 屬實 | 在處理第二批編號為D2HI201907150700的重複辦件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請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現場要求攪拌站所有設備開啟狀態進行噪聲檢測,監測結果為達標。由於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滿足揚塵連續3小時的監測工況要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 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求該攪拌站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同時在外部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 因7月18日凌晨攪拌站再次開工作業,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7條之規定,對該攪拌站下達《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作業。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將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 | 無 |
5 | D2HI201907180030 | 海口市龍華區城西鎮高坡下村農貿市場佔地經營,每天早6點至9:30、下午5點至晚10點期間,噪聲較大,滋生蚊蟲,汙水橫流。 | 海口市龍華區 | 大氣,噪音,水 | 7月19日15時,龍華區副調研員聶增詠組織城西鎮、區商務局、區環衛局、海口市龍馬環衛公司、區市政維修中心等單位到現場調查核實。因當時農貿市場商戶沒有營業,故未發現噪音問題,現場周邊未發現佔道經營問題,便民市場門前道路下水管道存在汙水溢流到路面的情況。經核實,因高坡村、沙坡村居民生產生活汙水及雨水都由此管道排放,排水量大、管道直徑較小(管道直徑為60釐米)、地勢較低,故此產生汙水溢流現象。 7月19日17時30分,城西鎮綜合執法中隊執法人員到高坡下村便民服務市場查看,周邊存在佔道經營情況,沒有噪音現象。 7月20日6時05分,城西鎮綜合執法中隊和高坡村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存在佔道經營情況,商戶開業運輸貨物進出有輕微噪音現象,市場周邊環境衛生整潔。 存在的問題:高坡下村便民農貿市場存在噪音、佔道經營、蚊蟲滋生及門前道路汙水溢流問題。 | 屬實 | (一)村委會協調市場管理方通知商戶禁止喧譁、減少噪音,將開業時運輸貨物的板車鐵輪換成膠輪。同時安排人員在6時至9時30分、17時至22時期間加強巡查,發現聲音較大時及時提醒。 (二)城西鎮組織城管中隊定時定點整治高坡市場門前佔道經營,督促商家做好門前三包。 (三)區住建局、區市政維修中心對斷頭溝進行疏通,有效防止汙水橫流問題。 (四)督促市場管理方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定時做好病煤生物防制和消殺工作,並安裝防蚊網等設施防止蚊蟲滋生。 | 無 |
6 | D2HI201907180039 | 海口美蘭區海甸島華邑酒店旁邊的遊艇碼頭邊即將建設兩棟150米高的寫字樓,這兩棟寫字樓距離海岸線不足100米,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群眾向海口市規劃局投訴,規劃局答覆海岸線80米以內不能建設住宅樓,但可以建設寫字樓。且該項目白天從不開工,夜間8點至凌晨開工,產生噪音嚴重影響周邊小區業主正常休息。群眾向12345、規劃局、住建局投訴但都未得到解答。 | 海口市美蘭區 | 海洋、噪音 | 2019年7月18日17點50分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設計管理科工作人員冼心雄、趙浩趕到現場踏勘。經核查,該項目用地位於填海區,填海部分已換發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用海手續完善齊全。在2016年12月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的《海口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中該用地為建設用地,未佔用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我市總體規劃管控要求。同時,該項目方案結合海口灣三線貫通工程規划進行設計,在用地西側、南側設置公共慢行系統。我局予以通過該項目方案審查,未存在違規情況,舉報問題不屬實。 2019年7月19日15點30分,海口市美蘭區綜合執法局人民中隊案件室執法隊員林蓮香與區農業農村局領導吳育苗、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李在科隊長、人民街道辦主任唐曉莉於到達華彩·海口灣廣場項目工地就夜間超時施工問題進行調查。經現場檢查,華彩·海口灣廣場目前建設情況為場地平整,尚未開始主體建設。 2019年7月19日15點14分,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黃翁強、王文強和蔡其衡到達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碧海大道21號海口華彩華邑酒店G層1號進行勘察。該項目負責人現場提供該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同時發現華彩·海口灣廣場項目獲批的2019年7月15日22時至2019年7月19日6時超時施工許可已到期。 2019年7月19日晚22:40,海口市美蘭區綜合執法局人民中隊執法隊員林明發、張留亮等人再次巡查華彩·海口灣廣場項目工地,現場並未發現有施工。 經調查核實,該項目已於2019年7月3日、7月8日、7月15日取得經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批覆的超時施工相關審批手續,同意該項目施工單位在批覆時間裡涉及部分結構部位(基坑支護、工程樁樁基等)施工工藝需要時連續作業,連續作業時間為2019年7月3日12時至2019年7月5日06時、2019年7月8日12時至2019年7月12日06時、2019年7月15日22時至2019年7月19日06時。存在夜間施工噪聲影響問題,舉報情況屬實。 | 屬實 | 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人民中隊執法隊員現場與施工方負責人溝通,告知施工方如因工程需要需超時作業,需取得生態環境部門的許可後方可超時施工。施工方表示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先向環保部門申請超時施工審批手續後在進行連續施工作業。美蘭區綜合執法局人民中隊將加強對該項目的巡查,如發現該項目在未經生態環境部門許可的情況下進行施工作業的行為,將依據《海口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進行處罰。 目前,華彩·海口灣廣場項目的超時施工許可證已經過期。下一步,若該項目再次申報超時施工許可,美蘭區生態環境局依法按程序批准後,將在該項目超時施工時段委託第三方有資質檢測單位對施工現場噪聲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 無 |
7 | D2HI201907180044 | 海口市秀英區興業路21號海口市南之鑫玻璃有限公司的鋼化玻璃廠全天工作,廠區內有兩臺較大的風機運行過程中產生噪音,嚴重擾民;玻璃廠生產的廢水匯集在廠區外蓄水池,玻璃廠定期將廢水抽入附近下水道,遇到下雨天,廢水與雨水混合外溢至雨水道;粘合玻璃工藝產生的酸水外溢,產生刺鼻異味,下雨天與雨水混合流入雨水道。舉報人認為該廠證件不齊全,無環保手續。 | 海口市秀英區 | 噪音,水 | 7月19日15:20,秀英區政府人民快速響應,組織區生態環境局、秀英街道辦等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核實。經實地檢查,查明以下情況: 1.該廠有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100MA5RCXCX2M),於2018年5月2日取得環評批覆(秀環審字〔2018〕18號),2018年11月4日自主完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投訴人反映「該廠證件不齊全,無環保手續」的情況不屬實。 2.該廠生產切割、磨邊工藝產生清洗廢水,清洗廢水通過排水槽排向沉澱池,經沉澱處理後通過循環水泵把水壓到磨邊等設備給水管循環利用。沉澱池四周池壁高於地面20cm,且池頂封閉。投訴人反映的「玻璃廠定期將廢水抽入附近下水道,遇到下雨天,廢水與雨水混合外溢至雨水道」情況不屬實。 3.該廠粘合玻璃工藝不涉及酸水,投訴人反映的「粘合玻璃工藝產生的酸水外溢,產生刺鼻異味,下雨天與雨水混合流入雨水道」情況不屬實。 4.該廠主要噪聲來源是鋼化爐風機產生的作業噪聲,存在噪聲影響,情況屬實。該廠於2019年6月20日投入近十萬元加裝雙層隔音房,通過3次S形摺疊消音除噪。2019年6月29區生態環境局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廠廠界進行噪聲檢測,結果顯示達標。 | 屬實 | 2019年7月20日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海口市南之鑫玻璃有限公司廠界進行噪聲檢測,結果顯示達標。2.繼續推動和協助企業搬遷和產業轉型升級,在企業搬遷和產業轉型升級之前,加強巡查與加大監測頻次,並安排人員24小時巡控。一旦汙控設施未正常啟用或檢測發現超標排放,將依法予以嚴處。 | 無 |
8 | D2HI201907180048 | 海口市龍華區海濂橫路3號海南省熱作發展總公司大院,因周邊地勢升高,導致市政汙水管道在有降雨時汙水倒流,大院內汙水橫流,臭氣燻天,汙水深度最高時將近1米。直播海南進行過報導,也向街道和龍華區反映,只做簡單處理,未從根本解決。現在小雨小泡,大雨大泡。希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區及街道相關部門同意業主進行自主改造。希望將小區拆舊建新,街道及區各主管部門予以支持。 | 海口市龍華區 | 水 | 7月19日14時30分,龍華區政府副區長王才華組織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區市政維修中心、海墾街道、疏港社區、熱作公司宿舍小區業主委員會及開發商(中煤集團)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調查組對該小區部分業主進行了走訪,在走訪了解中,受訪居民均表示願意進行自主改造。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裴素蘭副主任向小區業主、開發商詳細講解了老舊小區自主改造的相關政策。 存在的問題:強降雨時可能存在積水問題。 | 屬實 | 問題已解決。 1.市政維修部門安排排水管道工人對管網淤堵情況進行排查清理。目前該小區排水管道無堵塞、無積泥、排水暢通,符合排水標準。 2.繼續加強雨水天氣時的排查力度,遇到降水強度較大的情況時,及時協調聯動市政排水等部門,採取疏通排水管道等措施,最大限度緩解積水問題。 3.主動指導小區業主申報老舊住宅小區自主改造項目,爭取納入試點。 | 無 |
9 | D2HI201907180061 | 1、 椰航路海航城小區東邊20-30米處有一垃圾停車場,從2017年開始,垃圾車路過及停車時形成大雨積揚塵,垃圾車產生臭味,質疑無環評手續,影響居民無法開窗,晚上停放時存在噪音汙染,尤其是半夜最嚴重;2、垃圾車停放點北面有一廢舊舊資源回收點,疑似無證經營,雨天積水時,產生惡臭;3、回收點右手邊10米處有一星星發五金化工店的鐵皮房,疑似私搭亂建及無證經營,在房內加工鋁合金時,散發刺鼻氣味,產生噪音(中午最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 | 海口市瓊山區 | 大氣、噪音 | 經核實:(一)該停車場用於停放機械化清掃車,沒有停放垃圾車(所有的垃圾運輸車輛已經於2017年8月13日全部轉移),地面未硬化。每日作業完後車輛均會進行清洗才回場停放,場地內的報廢垃圾箱均經過清洗乾淨之後再存放至停車場內,現場未聞到明顯臭味。京環公司每日對停車場進行6次灑水降塵作業並對灑水作業進行登記做臺帳。因停放車輛只有15-20輛,達不到辦理環評要求。因此,群眾信訪反映的「椰航路上有個環衛垃圾車的停車場,車輛出入產生較大的揚塵,散發臭味,質疑無環評手續」情況部分屬實。 (二)海航城北側廢品收購站未辦理《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及未取得營業執照,現場未發現積水。根據其是經營廢品收購,積水可能存在發臭問題。因此,群眾信訪反映的「垃圾車停放點北面有一廢舊資源回收點,疑似無證經營,雨天積水時,產生惡臭」情況部分屬實。 (三)海航城北側星星發五金店旁(鋁合金加工點)鐵皮棚未辦理臨時規劃建設手續及未取得營業執照。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午現場核查時未生產,根據其生產工藝,可能存在臭氣及噪音問題。因此,群眾信訪反映的「回收點右手邊10米處有一星星發五金化工店的鐵皮房,疑似私搭亂建及無證經營,在房內加工鋁合金時,散發刺鼻氣味,產生噪音(中午最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要求京環公司儘快完成新停車場地的建設,2019年9月底前將該場地內停放的作業車輛轉移至新停車場停放,並對外張貼公告。要求京環公司在搬遷之前繼續加強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落實好定時灑水除塵作業制度;在車輛停放區域製作車牌號碼標識,要求車輛按照標識牌有序停放,同時在車場內加裝噴霧器,不間斷噴灑水霧保持地面溼潤,防止產生揚塵。要求京環公司對椰航路環衛停車場進行噪音、臭氣及揚塵情況進行檢測。待檢測結果出具後再進行下一步處置。 (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廢品收購站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成業主於7月20日上午12時前自行拆除和清理場地,並恢復原狀。如當事人未能按時整改到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組織執法力量依法進行拆除。 (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鋁合金加工點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成業主於7月20日上午12時前自行拆除和清理場地,並恢復原狀。如當事人未能按時整改到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組織執法力量依法進行拆除。 下一步,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聯合鳳翔街道辦、區環衛局等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舉一反三,發現問題立即查處。 | 無 |
10 | D2HI201907180062 | 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紫荊路紫荊花園一期兩岸咖啡會所裡設有麻將館,每天有人打麻將和大聲喧譁交談,24小時都在產生噪聲擾民,排放油煙和會所的人抽菸產生臭氣擾民。空調外機安裝停車場附近,導致路面很熱,居民沒辦法從這裡經過。通過12345投訴,12345派給相關部門處理,但是處理後仍然存在這個問題。 | 海口市龍華區 | 噪音,大氣,其他汙染 | 7月19日16時,龍華區趙穩根副調研員組織金貿街道、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金海社區、小區物業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經查,該店靠近北面居民樓的3間麻將房窗戶沒有裝隔音措施,該店負責人表示個別客人在棋牌室吸菸時會打開窗戶,造成二手菸外排;西面空調外掛機與紫荊花園一期空中花園距離較近(約6米),會產生少量熱氣;該店已安裝油煙淨化器並加裝了水過濾裝置對排放的油煙進行二次水淨化過濾,因油煙管道老化導致少量異味洩露,該店負責人現場向執法人員提供油煙淨化器的產品出廠合格證,油煙淨化器出廠日期為2015年2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受理轉自海口12345的關於海口金色海灣兩岸咖啡會所有限公司排放油煙問題的投訴件14宗,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8日未接到關於該店的投訴件。該店油煙淨化器正常使用並加裝了二次水淨化過濾裝置,油煙設備故障、油煙處理效果不佳等問題區綜合執法局已及時進行處理。2018年8月29日,區生態環境局曾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店的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2018年9月4日出具的監測報告(編號:HKHBJS/2018/473號)結果顯示「達標」。 存在的問題:(一)兩岸咖啡會所靠近北側居民樓的3間麻將房沒有做隔音措施,給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二)油煙管道老化少量油煙洩露產生異味,存在二手菸外排的問題。 (三)空調外機離居民活動的空中花園較近,產生的熱量影響居民生活。 | 屬實 | (一)要求兩岸咖啡會所在靠近北側居民樓的3間麻將房加裝隔音玻璃。 (二)要求兩岸咖啡會所在靠近空調外機的小區空中花園護欄處加裝約1.5米高、35米長的隔熱板,待業小區主代表大會同意後依法實施。 (三)7月19日,區綜合執法局對該店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海龍綜法改字L7[2019]第Z0719號),要求其7天內對排煙管道進行全面檢修,杜絕油煙洩露的問題。 (四)要求該店及對包間內的空氣淨化器進行保養維護,提高室內二手菸的淨化效果。 (五)整改完成後,區生態環境局將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店監測噪音和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 | 無 |
11 | D2HI201907180073 | (一)海口市美蘭區碧海大道白沙門北控汙水處理廠和威立雅汙水處理廠近幾年經常散發臭味,特別是下雨天臭味較濃,導致距離50米左右的周邊小區居民無法開窗,居民的生活和身體健康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二)汙水處理廠對面空地,開發商沒有明確告知會建設雷達發射站,原先承諾會建設綠化公園,現在卻準備建雷達發射站(距離小區幾十米),覆蓋範圍很大,擔心輻射會影響周圍居民的身心健康。建議規劃、工信部門核實。建議:政府和開發商在業主委員會監督下,公布關於雷達發射站的輻射汙染測評和汙水處理廠的空氣汙染測評報告。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輻射 | 1反映白沙門北控汙水處理廠和威立雅汙水處理廠近幾年經常散發臭味問題和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距周邊住宅區衛生防護距離不足300米,基本屬實;2、現場查看測量,初步測得白沙門雷達站選址紅線與天頤灣小區外圍圍牆間距,最短處間距約130米,最長處間距約190米,情況屬實; | 屬實 | (一)反映白沙門汙水處理廠長期散發臭味問題。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啟動投資約1.5億元啟動了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我市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密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我市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進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了解,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並定期將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向周邊群眾公開。 (二)反映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問題。 1、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該片區控規修編制中對周邊未開發用地進行了優化,將北側療養用地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嚴禁安排居住用地,並設置防護帶,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對周邊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過規劃設置綠地隔離帶,下步落實規劃建設任務,避免臭氣擾民; 2、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在新一輪控規修編中,為避免防止出現同類問題,在汙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估確定的周邊衛生防護範圍內,原則上不新增居住、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三)反映附近居民擔心雷達站有輻射危害問題。 針對附近居民擔心雷達站有輻射危害問題,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項目可研、環評階段充分論證雷達站的輻射問題,是否對市民造成影響,對項目進行公示,充分了解周邊群眾的意見,第一時間將論證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二是下一步項目在取得可研、環評、報建等相關技術文件批覆文件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 無 |
12 | X2HI201907180009 | 1、文昌抱羅美華建材加工廠。地址:文昌抱羅鎮抱羅村委會羅美小組,無脫硫裝置使用煙煤燃燒鍋爐,造成大氣環境嚴重汙染,未辦理環評。2、海南建全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澄邁縣老城鎮南興村,未完成2017年的燃煤鍋爐改造,無脫硫裝置並使用煙煤燃燒,鍋爐造成大氣環境嚴重汙染,未辦理環評。3、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挺豐村家順發建材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區永興鎮藍箭建材有限公司使用建築模板等高汙染燃料燃燒鍋爐,經常黑煙滾滾,顆粒物排放超標。4、海南華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辦理環評手續,地址:海口市美蘭區三江鎮茂材湖村。5、海口長航實業有限公司,地址:海口獅子嶺工業園區對面美廈牆廠房。該公司之前被處罰過,但仍然在夜間偷偷生產,擅自擴大產能。6、萬寧泰潤實業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地址:萬寧東奧鎮大太坡。7、瓊海市G98高速公路東紅下高速往大路方向2公裡右邊龍西村附近,有個水泥磚廠兼石子加工廠,加工生產水泥磚,破碎石頭,生產過程中噪音大,粉塵大,並佔用農用地,無審批無報建無環評,三無髒亂差加工廠,需給予取締復綠 | 海口市龍華區 | 大氣,噪音 | (一)關於「文昌抱羅美華建材加工廠無脫硫裝置使用煙煤燃燒鍋爐,造成大氣環境嚴重汙染」問題。經核實,該廠目前的在用鍋爐於2018年12月23日通過了省鍋檢所的改造監督檢驗,2019年1月23日獲得原文昌質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使用生物質顆粒為主要燃料,目前該鍋爐在檢驗有效期內。市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6月15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檢測公司文昌分公司對該廠在用的鍋爐排放廢氣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標。現場核查時該廠處於停產狀態,舉報的該廠「使用煙煤燃燒鍋爐造成大氣環境嚴重汙染」問題不屬實。關於該廠「未辦理環評」問題。調查組7月20日核查該廠環保手續時,發現文昌市抱羅美華建材加工廠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項目於2017年5月15日取得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年產15萬m³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該廠已辦理環評手續,但尚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環境管理能力較差,因此,信訪人舉報的該廠「未辦理環評」問題屬實。 (二)經現場核查,該公司原舊鍋爐已淘汰,目前所使用的鍋爐為新購買的燃生物質蒸汽鍋爐,型號為SZL6-1.6-T,製造日期為2018年7月,並取得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附件2),不屬於淘汰類鍋爐。另外,因鍋爐自身設計和型號的不同,新鍋爐是無法使用煙煤和木塊作為原料進行燃燒的,不存未完成燃煤鍋爐改造問題。 鍋爐已安裝脈衝布袋除塵等環保設施,型號規格為LCDM-180-1。同時,該公司已於2010年9月9日通過環評審批手續(附件2,附件3),經企業自主開展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於2019年5月18日向縣生態環境局提交了備案,不存在未辦理環評手續。 (三)問題調查情況現場:1.海口家順發建材有限公司現場有一臺4蒸噸的燒鍋爐,使用的燃料為生物質顆粒,現正常生產,且安裝布袋除塵設施,現場未發現存在黑煙滾滾的現象;2.海南藍箭輕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現場正在生產,鍋爐未在使用,但現場堆放有建築模板,企業也承認有使用建築模板作為鍋爐燃料,投訴情況屬實。 (四)問題調查情況現場:海南華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廠設備均處於停運狀態,廠區內鍋爐無使用跡象,無生產鍋爐燃料堆放,無生產跡象。現場負責人僅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租地合同,未能提供環評手續,投訴情況屬實。 (五)問題調查情況現場:海口長航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實,現場未在生產,但有生產痕跡(鍋爐有餘溫),該項目未通過環評審批,擅自投入生產,投訴情況屬實。 (六)2019年7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位於萬寧東澳鎮大太坡的萬寧泰潤實業有限公司於2011年獲得環評批覆,所反映情況不屬實。 (七)2019年7月19日16時,由瓊海市科工信局、瓊海市生態環境局和大路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瓊海大路鴻峰環保水泥磚加工廠現場檢查中存在無環評,髒亂差、佔用四級林地情況,信訪人舉報的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對於該廠「未辦理環評」問題。經查,該廠建設年產15萬m³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項目已獲得原市環保局關於年產15萬m³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2019年7月4日,該廠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檢測公司文昌分公司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檢測出具了監測報告,於7月19日組織驗收會,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並於7月22日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月22日-8月16日),目前公示期未滿。該廠「年產15萬m³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項目」已辦理相關環評手續,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目前正在公示期間。調查組現場核查時要求該廠必須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後才能投入生產,做到達標排放,有序發展。 (二)要求企業規範生產,對現場堆放的煙煤和木塊進行清理。 (三)由龍華區環保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海口家順發建材有限公司蒸壓灰砂磚項目鍋爐排放的廢氣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依法處理;2.秀英區環保現場要求海南藍箭輕型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建築模板作為鍋爐燃料,已完成建築模板清理,並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於2019年7月19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秀環罰字〔2019〕68號)處罰人民幣捌萬元整。 (四)美蘭區環保局此前已對海南華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查處,於2018年5月22日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美環察責改〔2018〕24號),並於2018年6月4日對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美環察罰決〔2018〕20號),罰款人民幣壹佰萬元整,該公司已繳款;2.要求海南華俊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環評手續獲批之前禁止生產,同時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 (五)秀英區環保局現場對海口長航實業有限公司的鍋爐、電箱等主要生產設備進行了查封,並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於7月21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秀環罰字〔2019〕69號)處罰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2.秀英區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管控,一旦超標排放,將依法查處,並以該問題為導向,舉一反三,加強轄區內的磚瓦製造企業的巡查管控,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六)經調查,投訴反映情況不屬實,可辦結。 (七)一是瓊海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停止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二是要求其停產整頓,補辦完善相關手續;三是要求其完善環評審批、臨時使用林地審批手續;四是用薄膜蓋住生產原料,避免產生揚塵;五是做好廠區環境衛生。 | 無 |
13 | X2HI201907180001 | 海口市海口灣觀海臺到海口灣休閒區之間有個汙水排放口,在每次退潮的時候向海裡排放汙水,有臭味,情況持續多年。 | 海口市龍華區 | 大氣 | 7月19日20時15分收到交辦案件後,7月20日上午9時30分,市市政管理局組織市排水管道養護所、龍華區水務局、龍華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龍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相關人員趕到海口灣,對群眾反映海口灣觀海臺到海口灣休閒區之間排放口進行現場查看和實地調查。經調查核實,該排放口存在有汙水排出情況,反映情況屬實。溯源排查到中國電信海南分公司、海口中學等11處汙水錯接市政雨水管網。 | 屬實 | 根據《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由龍華區水務局、龍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向中國電信海南分公司、海口中學等11處汙水錯接市政雨水管道的用戶下達整改通知單。7月20日當天,龍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中國電信海南公司、海口中學、海口創意港工地等8處違規排水戶下整改通知單8個,預計10天內整改完畢;剩餘茉莉路1號陽光海岸線小區一處D800mm汙管錯排雨水因物業拒籤,以及牡丹路昌煒玉園兩條D300mm汙管錯排雨水管因物業公司下班未能下達整改通知單,擬7月21日上午由龍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繼續發現的錯接情況進行現場執法。7月21日上午,經龍華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反饋,茉莉路1號陽關海岸小區1處和昌煒小區2處汙水管道錯接雨水排放的行為,因當事人拒收,龍華區萬綠園居委會已配合做留置送達,並要求在9天內整改完畢。 | 無 |
14 | X2HI201907180002 | 海口市龍華區椰樹集團選址不合理,工廠設在人口密集的中心,排出大量廢氣和汙水,附近河溝水質呈黑色,生產時產生噪音,影響居民休息。 | 海口市龍華區 | 水、大氣、噪音 | 1.該企業正常生產。鍋爐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產生的廢氣高空排放。生產廢水經汙水處理站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沒有排入龍昆溝,不存在對附近河溝水質造成影響。企業已完成廠區噪聲源的治理任務。市生態環境保護監測站2019年7月19、20日對椰樹集團龍華廠區的廢水、廢氣、噪聲進行了採樣監測,監測結果均達標。 2.椰樹集團龍華廠區始建於1956年。該地區原屬老海口市龍華工業區,周邊原有的椰島酒廠、南島啤酒廠等老企業已關停搬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市建設,廠區附近建起了新住宅小區,產生了住宅環境要求與工業汙染物排放的矛盾,屬於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不屬於選址不合理問題。 3.椰樹集團龍華廠區東面的龍昆溝是市政排洪溝,龍昆溝於2017年開展水體治理,對流入龍昆溝的汙水全部進行了截流,只接入雨水口。該片區水體已得到有效治理,現場沒有發現水體黑臭現象。受上遊整治進度的影響,水質仍有不穩定情況。 | 屬實 | 1.加強監管,確保噪聲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督促企業落實夜間停止生產作業,避免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加快企業搬遷進度,目前,該集團已在獅子嶺工業開發區置換了一塊土地約300畝,計劃於2019年9月18日開工奠基,預計兩年內,龍華廠區搬遷至獅子嶺工業開發區。 3.加快上遊整治進度,確保龍昆溝水質穩定達標。 | 無 |
15 | X2HI201907180003 | 1.海口市秀英區長信路10號觀海臺一號小區二期、旺佳旺超市旁海口柏斯觀海臺一號小區,違規建築把原來800平方的綠化和樹木全部破壞。 2.好百年漁民新村每天排放大量油煙,造成空氣汙染。 | 海口市秀英區 | 大氣生態 | 1.海口柏斯觀海臺一號小區該處有個景觀水池(約400平方)不屬於違建,水池下是地下室,因地下室滲水,故開發商未經許可擅自將該處改建,海秀街道城管中隊已於2019年1月25日下達停工通知書,當事人已按照要求停止施工,現場佔用毀壞了約3棵樹木(約0.6平方)。 2.好百年漁民新村已安裝四臺油煙淨化器,油煙淨化器處理後通過煙囪高空排放,現場汙染防治設施運轉正常,已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該單位的經營過程中的油煙進行檢測。 | 屬實 | 1、針對違反規劃擅自拆除水池改建問題,一是海秀街道城管中隊現場下達限改通知書要求按原規劃恢復原樣。二是針對破壞部分綠化問題問題,海秀城管中隊要求按原規劃恢復種植相應配套綠化帶。三是海秀街道城管中隊將跟蹤督促開發商按照要求進行整改,並加強巡查執法力度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2、針對好百年漁民新村每天排放大量油煙,造成空氣汙染的問題,聘請檢測部門對該單位的油煙進行取樣檢測。 | 無 |
16 | X2HI201907180004 | 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南橋路大風幼兒園對面,附近有一居民區,因該地區未進行路面硬化,未鋪設汙染水及雨水管網,導致雨水直接滲入地表。且存在汙水隨意排放、環境髒亂差。 | 海口市瓊山區 | 水、大氣 | 現場勘察、走訪調查情況如下: (一)該片區目前還保留原路面狀態,地面無硬化,已建有南橋路排水管(雨汙同流)最後流向瓊州大道市政汙水管網。信訪投訴情況部分屬實。 (二)經現場核實,小區生活汙水均通過南橋路排水管最後流向瓊州大道市政汙水管網,但路邊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因排水管的收水口較小,下雨特別是大雨時,雨水衝刷沙土雨水及地面垃圾,極容易造成堵塞,形成髒水、積水。信訪投訴情況「汙水隨意排放、環境髒亂差的問題」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因該地段為海口市規劃路,待海口市政府的市政路網建設計劃批准實施後,再將該路段進行硬化。目前還保留原路面狀態。要求該片區的京環公司的工作人員每日及時收集清掃該路段生活垃圾。 (二)由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負責在該路段加裝收水口,緩解雨天排水壓力。(三)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已於7月20日上午派出搶修隊布置搶修施工工作,將該路面積水點附近排水管的收水口進行改造,將雨水以及汙水引到排水管,解決該地點積水及異味問題,預計一周內完工。 (四)京環公司已安排工作人員定時清理路面生活垃圾,並組織人員不定時巡查地面情況。 | 無 |
17 | X2HI201907180008 | 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碧海大道的華彩華邑酒店項目二期違法填海(原海口南渡江出海口海域),違規建設寫字樓。嚴重破壞南渡江生態環境,改變了海洋流水流向。 | 海口市美蘭區 | 海洋 | 7月19日14:30,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楊長江副調研員組織召開該辦件的工作部署會議;7月20日9:00,市資規局海域海島科黃鏡波科長帶領海域海島和海洋執法支隊相關人員赴海口丹娜國際遊艇都會項目遊艇碼頭工程項目進行現場核查;7月20日11:00,市資規局海域海島科調閱查證相關檔案、整理有關材料、填報交辦單和擬寫情況報告。經核查,海口丹娜國際遊艇都會項目遊艇碼頭工程用海手續完善齊全,不存在違法填海的問題。同時該項目為平推式圍填海項目且填海面積較小,項目圍填海基本不影響工程海岸段及附近海域的流水流向,工程施工未對周圍海域的水環境質量、岸線等造成明顯負面影響。鑑於該項目屬我市2018年重點項目,為推進項目建設,原規劃委員會以海規函〔2019〕807號文同意該項目開展建設場地平整等施工前期準備工作。該項目規劃審批未存在違規問題。 | 不屬實 | 鑑於該項目屬我市2018年重點項目,為推進項目建設,原規劃委員會以海規函〔2019〕807號文同意該項目開展建設場地平整等施工前期準備工作。該項目規劃審批未存在違規問題。 | 無 |
18 | X2HI201907180012 | 海口市秀英區港澳工業開發區管理無序,有汙染廢氣排放,工業區距離居民區過近,對周邊的居民和學校等造成嚴重生活影響。海南裕泰飼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這兩家臨近居民區的工廠,廢氣刺鼻,影響居民健康和生活。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26日發生爆燃事件,現場還存有3000升酒精,擔心再次發生安全事故。 | 海口市秀英區 | 大氣 | 2019年7月19日13:30,海口市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市、區兩級科工信部門、秀英街道辦等部門再次對裕泰飼料廠進行檢查,該飼料廠正常生產,一般正常生產時間為上午8:00至晚上22:00。環保設施已開啟,且運行正常,現場廠區內僅有輕微飼料味,廠界外飼料味不明顯。近兩年大氣監測結果顯示11次均達標。2019年7月19日14:20,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科工信局、秀英街道辦聯合對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實地核查,經了解該廠2019年6月26日二次烘乾車間發生局部火災,車間內部分管線及設備損壞停產至今。據企業負責人介紹,消防部門於2019年7月19日上午對該廠解封,企業下午進場清理。該廠區儲罐內尚存有300升食用酒精,通過酒精比重儀檢測,濃度為45%。經應急管理部門初步判斷該儲罐內的物品相對安全,不會因此發生安全事故(除非人為因素)。2018年10月9日我局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臭氣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達標。2019年6月4日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委託檢測單位進行臭氣檢測,結果顯示達標。投訴人反映的「現場存有3000升酒精」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是加強環境監管,環保部門已將裕泰飼料廠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並列入「雙隨機」抽查範圍,定期與不定期巡查相結合。督促企業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並加強汙染防治設施日常維護。加大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同時安排人員24小時對該廠進行巡控。二是區生態環境局已將裕泰飼料廠汙染防治設施運行狀況列入在線監控平臺,對其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三是向裕泰飼料廠負責人強調企業環保責任,增強企業環保主體意識,使其自覺守法,自覺肩負其企業環保責任。四是積極協助裕泰飼料廠加快搬遷工作。並加強日常監控巡查,做好輿情和投訴處理工作。五是區生態環境局部門向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強調,車間重建時要嚴格落實汙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必須通過驗收後才投入使用。同時已將其列入「雙隨機」抽查範圍,日後其恢復生產後,繼續加強日常監管,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六是督促企業加強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演練,提高突發環境汙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提升環境保護責任意識。企業對現存的300升食用酒精妥善封存,並加強廠區值班值守。 | 無 |
19 | X2HI201907180017 | 海口市政府違法毀林修路,正在修建的羊山大道(龍泉段)造成近千棵樹齡20多年的海南黃花梨樹被毀,破壞生態。該路段沒有環評批覆,沒有徵地批文,違法修改劃定的紅線 | 海口市龍華區 | 生態 | 7月17日15時,海口市龍華區副區長陳正參組織龍泉鎮、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協同海口市資規局龍華分局、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海口市羊山路網一期工程項目在實施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市政府批覆的方案進行徵地、施工建設,項目建設手續齊備,未發現超出徵地紅線建設問題。其次,核查了龍泉鎮政府提供的項目徵地補償文件、博賢村被徵土地涉及到有花梨樹的農戶的青苗清點登記表和領取青苗補償款的籤收表、農戶和龍泉鎮政府籤訂的協議書等臺帳資料。 2019年7月19日下午16時左右,龍華區農業和農村局、龍泉鎮政府、龍泉鎮佔符村委會的分管領導與相關工作人員一同對群眾舉報的毀林修路問題再次到現場進行調查,核查了市林業局、區農業和農村局、海口武冶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羊山路網一期主幹道南段5.0公裡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林木採伐許可證》(編號:0015307)材料真實性。 該項目在徵地過程中,對地上附屬物的清點及發放補償款,均由鎮政府幹部、村委會幹部、村民小組幹部及農戶四方現場共同籤名確認(農戶還需加蓋手印確認)。經龍泉鎮政府核查清點附屬物的登記表——《羊山主幹道、足球基地道路徵地登記表》,發現項目佔用到的土地中種植海南黃花梨樹的農戶只有佔符村委會儒符村(3戶)與博賢村(2戶),5戶合計種植黃花梨樹苗577株。這5戶農戶領取了地上附屬物補償款後,與龍泉鎮政府籤訂《協議書》,農戶及時將青苗遷移、處理。 | 屬實 | 1、結合年度造林計劃,積極做好植樹造林工作,將年度700畝造林任務分解到各鎮,並積極督促落實。 2、對項目周邊群眾充分溝通,做好解釋工作並出示相關政府批覆文件和證件;其次,在龍華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該信訪件的辦理情況。 3、主動到周邊群眾家中走訪,解釋說明相關工作情況。7月19日,由市林業局、龍華區農業農村局、龍泉鎮等單位聯合到投訴點位博賢村走訪,並召集王盛仁、符集堂等農戶到村委會座談,向群眾說明道路項目審批建設、所徵地塊青苗補償情況等情況,群眾表示對該項目相關情況已知曉,對項目建設無異議。 | 無 |
20 | X2HI201907180019 | 海口市三永公路建設中違法使用2012年環評報告(超過五年有效期),三永公路未考慮到對海口市瓊山區雲龍鎮雲龍水郡小區居民的影響。從2012年到2019年三永公路附近建成了大型居民區和省道雲定公路,雲定公路噪音已達60分貝、晚上達到50多分貝,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 海口市瓊山區 | 噪聲 | (一)海口市三永公路建設中的環評報告已過期,在項目開工前需重新編制環評報告並進行審查。 (二)三永公路建成後,道路車輛噪聲可能對周邊居民小區產生一定影響。 | 屬實 | (一)要求三永公路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按照實際情況重新編制環評報告,充分論證三永公路項目對周邊敏感點的噪聲影響,提出切實可行的汙染防治措施,並向市生態環境局提交審批申請。 (二)加強對三永公路建設的監督巡查,確保項目在取得環評批覆前不得開工建設。 | 無 |
21 | D2HI201907180012 | 演豐鎮塔市村委會福東村路邊有一處原海文大橋建設時使用的臨時攪拌站,在大橋建成後該攪拌站仍在使用,其產生的粉塵和噪聲對周圍居民嚴重影響,最近的居民點為10多米,希望該攪拌站儘快搬遷。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噪音 | 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 當時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雖7月19日現場核查時攪拌站未生產,但經美蘭區演豐鎮塔市邊防派出所反映,該攪拌站曾在7月18凌晨開工作業,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亦趕赴現場,責令其停工。 | 屬實 | 在處理第二批編號為D2HI201907150700的重複辦件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曾在7月17日上午聘請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現場要求攪拌站所有設備開啟狀態進行噪聲檢測,監測結果為達標。由於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滿足揚塵連續3h的監測工況要求,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 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求該攪拌站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同時在外部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 因7月18日凌晨攪拌站再次開工作業,7月19日下午13時10分,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7條之規定,對該攪拌站下達《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作業。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將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 | 無 |
22 | D2HI201907180054 | 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碧海大道恆大美麗沙附近有塊溼地,離海邊不到200米,很多車在拉土正在填埋,破壞當地生態。 | 海口市美蘭區 | 生態 | 發現現場有工程車在往溼地範圍內兩個地方填入土方及平整。現場核查結果如下:經過放點測位並套入《海口市溼地資源本底》,填埋土方地點在該圖範圍內,說明填埋土方工程佔用一般溼地,存在破壞溼地資源情況。 | 屬實 | 7月20日上午9時整,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現場對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下達《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考慮到該項目是市政府重點項目,督促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部門辦理佔用溼地相關審批手續。。 | 無 |
23 | D2HI201907180059 | 南渡江治理問題,從南渡江大橋往北到新埠島入海口,靠近市區的河道原有植被被破壞,用水泥硬化,4家駕校佔用作為訓練場、有人修建燈光足球場和魚塘。建議:政府把這些違法的建築進行拆除,恢復自然綠化,保持河道暢通;把南渡江河道內的治理提上日程,保護原有河道,還南渡江一片淨土。 | 海口市瓊山區 | 其他汙染、生態 | 2019年7月19日下午3點,我市美蘭區農業農村局孔紅書記、李志明副局長、陳濤主任、辦事員梁家欣到達南渡江邊對辦件反映問題進行走訪調查;下午4點,我市美蘭區副區長楊柳芳、美蘭區環保局、美蘭區水務局局長汪曉懂和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靈山鎮政府、海甸街道辦、新埠街道辦、白龍街道辦工作人員共同對南渡江(美蘭區段)沿岸進行全面排查;下午5點,我市市水務局建設運行監管與水旱防禦科陳挺雄科長組織瓊山區水政監察大隊、美蘭區水政監察大隊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對辦件反映問題進行現場核查。 (一)4家駕校。 1、馳翔駕校,現場共有6處構築物,該駕校僅有《營業執照》,未到環保部門登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現場構築物和硬化路面也未辦理報建手續,且部分硬化路面在我市河道範圍內,存在破壞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汙水現象; 2、李寶平駕校,已於2019年4月11日由瓊山區政府牽頭組織各部門對其全部拆除; 3、博智城駕校,現場共有17處構築物,有《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關於建設駕駛員培訓場地意見的復函》(海水務函〔2017〕378號)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號:201946010800000316),但現場構築物和硬化路面未辦理報建手續,且該駕校全部位於我市河道範圍內,存在破壞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汙水現象; 4、廣信駕校,經了解該駕校所使用場地為村民進行硬化,不在河道範圍內,廣信駕校僅臨時到該處練車,不存在佔用河道問題。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二)濱江足球場。 該球場現場有13個五人制足球場、2間混凝土房。項目用地屬於村集體用地,足球場使用的是人工草坪,未發現經營餐飲業,也未發現使用農藥、化肥等汙染物,該球場僅對原地貌進行平整未發現對地面進行填高,該球場有《營業執照》和《行洪影響分析報告》,但《行洪影響分析報告》未經過水務部門審核,未到環保部門登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現場2間混凝土房和硬化路面也未辦理報建手續,且該球場全部位於我市河道範圍內,存在破壞河道原有植被和偷排生活汙水現象,群眾投訴反映情況屬實。 (三)魚塘。 美蘭區魚塘3處,位於南渡江靈山鎮段藍線範圍內魚塘,面積552.56畝,涉及村民已全部籤訂退塘協議;位於海甸島碧海大道邊上海甸街道辦事處對面兩處魚塘,總面積約20畝,目前有人承包,為私自養殖魚塘。 瓊山區魚塘1處,該魚塘面積約8畝,向社區和當地居民現場了解後得知,該魚塘天然形成,非人工挖掘,之前是深坑後形成水塘,目前已荒廢一段時間,現狀為無人承包無人投料。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駕校。 1、馳翔駕校,2019年7月23日,美蘭區水務局對馳翔駕校下達《海口市美蘭區水行政管理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該駕校限期自行清理佔用我市河道範圍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若該駕校不自行清理,將於2019年7月29日移送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執法;2019年7月22日,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馳翔下達《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該駕校限期自行拆除建設的坡道及場地附屬物。 2、博智城駕校,2019年6月26日,海口市水務局對博智城駕校下達《關於督促海甸島碧海大道博智城駕校限期整改的通知》(海水務〔2019〕494號),責令該駕校限期自行清理該地塊內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現期限已過,我局正在起草《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函》,預計2019年7月25日前將相關資料移交至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執法。 (二)濱江足球場。 瓊山區住建局預計2019年7月24日將相關材料移送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由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執法。 (三)魚塘。 海甸島碧海大道邊上海甸街道辦事處對面2處魚塘由美蘭區水務局牽頭協調美蘭區水政監察大隊處理。 (四)我市將加強對南渡江沿岸的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增加河道巡查頻次,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同時督要求各部門蹤落實整改情況,並充分聽取市民意見,確保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的同時最大限度滿足市民要求。 | 無 |
24 | X2HI201907180010 | 1、澄邁縣老城鎮東水港海灣內長期存在3家水上餐廳,港灣內水有幾十家漁排養殖,兩岸灘存在圍塘養殖。造成嚴重影響洩洪,質疑以上餐廳及養殖業是否屬於生態保護紅線區,是否合規。2、海口市秀英區新海、榮山寮漁村定置網非法捕撈(休漁期)建議加強監管保護海洋資源。3、海口市秀英區粵海碼頭、新海輪渡碼頭,長期存在上百個漁排養殖、漁船佔用碼頭、港地、航道,嚴重影響港區通航安全,質疑漁排養殖是否合法。 | 海口市秀英區 | 海洋 | (一)東水港3家海上餐廳已不經營,但餐廳位於海洋生態環境區,屬於破環生態和汙染環境的建設項目,不符合有關規定。漁排養殖屬於村民自發養殖行為,位於海洋生態環境區,沒有取得環保審批手續,存在汙染海灣水質和破環環境的情況。圍塘為船艇公司依法填海建設項目。該項目用海於2010年12月由澄邁縣人民政府審批出讓,海域使用權人為船艇公司,項目總面積為53.60公頃,其中填海造地面積為20.20公頃,用海年限為50年,項目用海佔自然岸線3106.5米,用海類型為旅遊娛樂用海,建設海上競技運動各項基礎配套設施。項目現已圍海16公頃,但沒有填海建設。 (二)在巡航的過程中發現航道內有6對定置網,1對地籠網,所反映的海口市秀英區新海、榮山寮漁村定置網非法捕撈(休漁期)的問題屬實。 (三)海口市秀英區新海港輪渡碼頭未發現魚排、漁船佔用且影響港區通航安全的現象。粵海港發現有152艘(其中岸上53艘,水上99艘)漁船在粵海港內停靠,有34組水產養殖魚排。所反映的粵海碼頭、新海輪渡碼頭,存在漁排養殖、漁船佔用碼頭、港地、航道,影響港區通航安全問題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老城鎮政府已對3家餐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戶於2019年8月21日前對各自餐廳自行進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2019年6月15日,老城鎮政府對漁排養殖戶養殖情況進行公示,與養殖戶籤訂《退出協議》(詳見附件2),爭取在一個半月內完成清退並拆除80%漁排,剩餘的將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清退並拆除。同時禁止投放魚苗,考慮到漁排養殖的歷史比較長,存在大量魚苗,為了降低村民的損失,老城鎮政府已經發動養殖戶積極賣魚,部分養殖戶已主動拆除漁排,面積達1000平方米。夢幻島海上競技運動創意園項目用海為船艇公司2010年12月依法取得,於2012年至2014年間對填海造地部分進行圍堰,屬於依法所建。 (二)1.西秀鎮政府立刻發動宣傳,告知粵海港內漁排養殖戶於2019年7月20日上午10時前自行遷移漁排和漁船。2.。在清理過程中,執法人員通過鳴笛、喊話的形式勸離港池內亂停亂靠漁船,引導教育漁民自行轉移港池內違規布設的漁排,對粵海港航道內礙航漁網逐一進行定位清除。3.休漁期間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由西秀鎮政府聯合邊防派出所在重點點位和重點時間加強新海村和榮山寮村漁船的巡查管理,確保休漁期漁船在港在岸休漁。4.由海口海事局責成海南鐵路有限公司加強港口水域陸域管理,充分履行碼頭管理主體責任,禁止漁船進入港池從事養殖、捕撈和停靠等行為。由秀英區政府書面發函給市農業農村局,儘快完善《海口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 (三)經了解,粵海港內有17組魚排的魚收穫時間未到,如果強行遷移會影響到漁民的收益。根據漁民反映,海南鐵路有限公司曾經口頭承諾,同意魚排在不礙航的情況下,允許其養殖時間延遲到收穫期。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防生態保護督察整改「一刀切」行為的通知》,7月20日,在市農業農村局、秀英區政府、海口市交通港航局、市漁業監察支隊、秀英區西秀鎮政府以及海南鐵路有限公司等部門的監督下,海南鐵路有限公司再次協商,同意魚排在不礙航的情況下,允許其養殖時間延遲到收穫期,即2019年10月31日前撤離。截至目前,粵海池內除了暫保留17組魚排、53艘漁船上岸外,其他礙航物均已(勸離亂停亂靠漁船99艘,漁民自行拖離漁排16組,起吊漁排1組,清理礙航定置網6張,沒收地籠網1張)清除完畢,海上通航安全秩序得到有效維護。 | 無 |
25 | X2HI201907180022 | 三亞有軌電車違規在一類生態保護紅線內建設,未取得詳規批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及環評擅自開工建設。 | 三亞市天涯區 | 生態 | 2019年7月20日,三亞市交通運輸局、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三亞市生態環境局前往三亞有軌電車示範線項目現場進行勘察並調閱相關資料。經現場核實,該項目未在一類生態保護紅線內建設。 該項目2016年開工前未取得詳規批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及環評批覆,已於2018年獲得詳規批覆、用地規劃及環評批覆。 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該項目相關權屬單位的土地置換問題一直未能解決,無法辦理土地徵收手續,導致無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屬實 | 處理及整改情況: 1.因三亞有軌電車示範線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開工建設,三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於2017年11月22日作出了罰款867.6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項目已於2018年獲得詳規批覆、用地規劃及環評批覆。 2.針對該項目未取得工程規劃擅自開工建設問題,三亞市交通運輸局已明確由三亞有軌電車示範線項目公司負責配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報批手續。 3.三亞市交通運輸局已去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吉陽區政府等相關職能單位,要求限期完成土地置換和徵收手續。待土地置換問題解決後,三亞市交通運輸局將協調相關單位及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報批手續。 4.擬定於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三亞有軌電車示範線項目工程規劃審批。 | 無 |
26 | D2HI201907180066 | 陽光雅園小區一樓鋪面萬州烤魚店排煙管道布放在三亞市第七小學、三亞中航宿舍樓、三亞電信公司宿舍樓之間,每天下午5點至凌晨3點斷斷續續的排放油煙,汙染已有兩三個月,油煙味重,造成大氣汙染。 | 三亞市吉陽區 | 大氣 | 經調查,「萬州烤魚」店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三亞吉陽魚的故事烤魚店」,為個體戶租賃住宅樓開辦的餐館。該店裝有油煙淨化設施及排煙管道,油煙經由排煙管道高空排放,有第三方海南碩清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油煙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未超標。為進一步核實,三亞市環境監測站於2019年7月18日進行採樣檢測,結果顯示油煙達標排放。 | 屬實 | 相關職能部門已要求經營者加強環境管理,避免油煙擾民。經營者已按要求把排煙管道加高90公分,並改變排放方向,避開居民集聚區。 | 無 |
27 | D2HI201907180035 | 儋州市雅星視傑木材廠和儋州雅星多輝木材廠24小時生產,產生的噪音影響居民休息,有較大的粉塵,產生的廢水直排,擔心汙染地下水源。之前向12345投訴,沒見到整改,持續好幾年時間。 | 儋州市雅星鎮 | 大氣,水,噪音 | (一)儋州市雅星世傑木材廠的調查核實情況: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廠進行了調查,並組織市環境監測站現場對該廠烘乾房所排廢氣及廠界顆粒物等進行了監測。二是市自規局通過現場查看堆放的木材(含半成品)和現場核實儋州市雅星世傑木材廠的木材主體經營資格、木材來源證據(省內木材運輸證)對其生產原料來源合法性進行了核實;7月20日,市自規局通過核查檔案,未發現該廠辦理用地手續。 (二)儋州雅星多輝木材廠的調查核實情況: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廠做了調查詢問筆錄和勘查筆錄。二是市自規局通過現場查看堆放的木材(含半成品)和現場核實儋州市雅星世傑木材廠的木材主體經營資格、木材來源證據(省內木材運輸證)對其生產原料來源合法性進行了核實;7月20日,市自規局通過核查檔案,發現該廠未辦理用地手續。 | 屬實 | (一)儋州市雅星世傑木材廠: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已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二是針對該廠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市自規局已於今年5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廠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按非法佔地面積1474.1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120元罰款,合計罰款176892元。 (二)儋州雅星多輝木材廠: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已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二是市自規局(原市國土資源局)在2017年5月19日已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廠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按非法佔地面積120.6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50元罰款,合計罰款6030元。 | 無 |
28 | D2HI201907180038 | 文昌市東郊鎮西海村旁有大約三家椰子加工場,加工場將生產廢水直接排入沙塘水庫,導致水庫水質下降,水庫內養殖戶養殖魚出現死亡,影響附近養殖戶的正常養殖。 | 文昌市 | 水 | 被舉報對象「三家椰子加工廠」,分別為:文昌東新農產品貿易公司、文昌東郊華港椰子加工廠、海口罐頭廠第四分廠,其中海口罐頭廠第四分廠已經不生產,並於搬遷至澄邁縣老城。文昌東郊華港椰子加工廠,2012年4月10日註冊,位於文昌市東郊鎮東郊村委會西海村。法人代表:潘海燕,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69005MA5RJWD47P附件1),經營範圍:椰子類產品採購、加工、銷售。生產經營現狀:正常生產,該廠於2018年11月13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附件2);文昌東新農產品貿易有限公司,2012年9月6日註冊,位於文昌市東郊鎮東郊村委會西海村。法定代表:黃循超,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90050510727338附件3),經營範圍:椰子貿易、椰子初加工銷售。生產經營現狀:正常生產,該廠於2018年11月8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附件4)。 | 不屬實 | 反映「工廠生產廢水直接排入沙塘水庫,導致水庫水質下降,造成養殖戶養殖魚出現死亡,影響附近養殖戶的正常養殖」的問題。經調查核實,東郊鎮東郊村委會西海山塘,位於東郊村委會西海村,面積30.22畝,該水域只是山塘,不是水庫,現場勘察,沒有發現進水,經詢問周邊村幹部、村民得知,只有在下雨天,才有雨水進入,因為近期乾旱,進水溝已經乾枯。附近有三家椰子加工廠,分別為是:文昌東新農產品貿易公司、文昌東郊華港椰子加工廠和海口罐頭廠第四分廠,其中海口罐頭廠第四分廠已經不生產,搬遷至澄邁縣老城。經現場排查,上述三家企業都沒有廢水流進西海山塘的排汙口,工廠加工椰子產生的廢水(椰子水)都是統一集中拉運進行處理。經過調查,我們分析,造成羅非魚死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近期天氣炎熱,加上羅非魚密度較高,由於缺氧導致出現羅非魚出現死亡現象。二是西海山塘的出水口水溝多年沒有清理,導致該山塘變成死水,水質情況不好。反映問題不屬實。 | 無 |
29 | D2HI201907180036 | 文昌市文城鎮南陽區赤紙水庫,高墨村部分村民私自開採南陽區赤紙水庫旁的礦石,該事件已有十幾年時間,造成山坡上存在多個約二十米的大坑,目前知道督察組進駐海南,正在回填土坑。多次向12345投拆無果。 | 文昌市 | 生態 | 接到案件後,市水務局局長邢展第一時間將案件情況和市委市政府批示精神報告給包案領導何歡寶。2019年7月20日上午市水務局市資規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文城鎮政府,立即派員實地調查核實,現場開會部署工作。經核實,現場未發現正在開採礦石的行為,該開採區共有三個礦坑,未發現最新開挖痕跡,礦坑內有開挖出來殘留的礦石,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證實,三個礦坑屬於無證開採行為。 | 屬實 | 市水務局已要求下屬水庫管理所,增加對水庫巡查頻次杜絕庫容範圍內發生類似行為。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已對三個礦坑設立非法礦坑警示標識。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正在編制《赤紙水庫周邊歷史遺留礦坑生態修複方案》,並計劃於2019年12月30日前實施。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在立案,將對該區域歷史遺留礦坑跟蹤調查,對違法當事人從嚴從重處理。 | 無 |
30 | D2HI201907180076 | 1、高隆灣原本的海邊園林由當地的多家企業進行管理,管理的很到位,風景如畫。但是中央督察組上次來到高隆灣這邊考察了以後,下令這些企業工程遷走僅保留五家合法合規的企業,並且保留五家企業的建築作為公用。企業遷走後原本美麗的海邊園林被破壞,2017年建設的海邊步行道被拆走了,廁所等公共必備設施也全部被拆除。 2、通過12345熱線和文昌市市長和副市長進行投訴,但是12345回復是根據中央督察組的意見對於已經建設的設施全部拆除,但是群眾認為中央督察組的意見是保留五家企業的建築作為公用,所以群眾認為政府一刀切,亂停亂拆加上後期對於高隆灣這裡的公共管理不到位,使得群眾現在認為因為中央環保督察組上次的整改方案,使得高隆灣這裡的環境原先更差了,沒有經過合理的規劃管理,這裡回歸原始的雜亂無章。 3、2018年違法遷走一千多棵樹,政府本來貼公告答應要遷回的,但是沒有一顆樹回遷。 4、有的企業原意重新修建這裡的園林,但是政府不接受。群眾認為政府一刀切,原本承諾留下五家企業。 | 文昌市 | 生態 | (一)2019年7月19日晚上,市林業局接到市政府轉來的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件事項第五批D2HI201907180076號信訪件,吳敏局長第一時間將信訪件的內容及市主要領導的批示向包案領導符策萬副市長匯報,符策萬副市長在接到匯報後,於2019年7月20日上午組織市林業局副局長吳科哲、市住建局技術人員王偉、市資規局副局長鄭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隊長張成振、市水務局副局長鄭學、文城鎮副鎮長凌波等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分析研究案情。 (二)2019年7月20日下午,由符策萬副市長召集,市林業局副局長吳科哲、市住建局副局長梁剛、市資規局副局長符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王茀武、市水務局副局長鄭學、文城鎮副鎮長凌波等相關部門主要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信訪件反映問題情況。 (三)2019年7月21日晚上符策萬副市長主持召開會議,聽取各責任單位落實信訪件辦理情況匯報。 (四)符策萬副市長對樹木回遷種植問題作出指示,要加快推進清瀾片區汙水截汙並流工程(三期)項目施工進度,按序時進度完成移植樹木的回遷種植工作,同時加強施工監管,確保回遷種植效果。 | 屬實 | (一)為滿足清瀾高隆灣片區公共廁所的使用需求,我市先後在高隆灣片區沿海岸線區域新建、改建了7座公共廁所(含鋼筋混凝土結構公廁2座,環保公廁5座),並配備7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 (二)為保證清瀾高隆灣片區沙灘、防護林帶衛生清潔,文城鎮政府採取每天安排專人保潔的工作機制,安排1名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監管,10名保潔人員在高隆灣片區進行清潔,確保環境衛生清潔。 (三)加快推進清瀾片區汙水截汙並流工程(三期)項目施工進度,按序時進度完成移植樹木的回遷種植工作,同時加強施工監管,確保回遷種植效果,要求施工單位規範施工、文明施工,加大力度做好施工區域的保潔工作。 (四)高隆灣沿海防護林帶由我市主管職能部門統一規劃管理與保護,不再採取託管的方式,避免再次出現託管企業擅自建設破壞沿海防護林的情況。 | 無 |
31 | D2HI201907180010 | 文昌市錦山鎮四手村農田、井水受汙染。汙染源有:1、錦山鎮居民生活汙水,2、鎮衛生院廢水,3、村東邊600米左右的飼料廠生產廢水,3個汙染源廢水都通過錦山鎮新市場東北面排汙口進入村小河溝,河溝水質發黑,流入農田,農田土地變黑,水稻和果樹都受影響。村南面水井井水受汙染,渾濁有雜質。2017年8月向督察組舉報,處理結果弄虛作假,檢測水井水質,回複合格,未檢測土壤。 | 文昌市 | 水 | 2019年7月19日接件後,錦山鎮委符永高書記高度重視,及時向市委黃心奮常委匯報,並告知配合單位。2019年7月20日上午,市委黃心奮常委帶領錦山鎮委符永高書記、鎮班子成員、村委會書記韓恭定及配合單位負責人到現場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對該片區的水井、田洋、排水溝、排水管道逐一察看,制訂整改措施,明確工作責任。要求各配合單位安職能分工,要如期報送相關佐證材料(檢測報告)給牽頭單位,逾期實行問責處理。 | 屬實 | 一是錦山鎮政府委託市疾控中心人員到現場進行水質監測;二是錦山鎮政府委託市農技中心人員到現場對農田土壤進行取樣檢測;三是水務局2019年7月20日下午派員到現場勘查設計,計劃為士首四村(士首東村、士首西村、士首園村、三更村)安裝自來水管網;四是加快推動我鎮鎮墟生活汙水人工溼地的修復;五是密切配合市水務局,加快錦山鎮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 | 無 |
32 | D2HI201907180008 | 錦山鎮、鋪前鎮之間的珠溪河因修建水利工程,導致十多公裡的紅樹林死亡,魚蝦鳥等生物減少。 | 文昌市 | 生態 | 2019年7月19日接到信訪件後,包案領導何歡寶副市長第一時間召集市水務局邢展、鄭在師、鄭磊、潘在智,市林業局葉滋勝,錦山鎮政府陳文學、鋪前鎮政府韓丁衍等7名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工作部署,會後立即會同上述相關單位人員到現場針對信訪投訴情況進行實地核查。信訪人反映情況無屬實。 | 不屬實 | 市水務局及時拆除工程臨時圍堰,恢復原貌。實施羅豆防潮堤水保項目,在堤防臨海側堤腳外補種紅樹林木。市水務局對羅豆防潮堤水保項目已建設完成,同時拆除工程佔用部分林地的臨時圍堰,並主動補種紅樹林木共8835株恢復河堤原貌。 | 無 |
33 | D2HI201907180007 | 文昌東路鎮二公堆(海口到文昌瓊文幹線42公裡處)歌頌飼料產生以下6個方面汙染:1.夜裡作業排大量黑煙,10公裡以外都可以聞到臭味。 2.廠區1~2公裡範圍內,直徑40公分的大樹都已死光,目前樹幹已經全部砍伐,樹根也挖了,重新種植公路林小樹苗。3.飼料廠西面有個排汙口,汙水直接排入農田。4.目前躲貓貓式運行,夜裡作業噪聲很大。5.建廠6年左右,一直有村民投訴,現場核查監測的時候都是停產狀態,最終反饋結果沒超標。每次投訴都會拿過期報告敷衍群眾。6.停產狀態下,廠區半公裡範圍內也有臭味,影響周圍居住環境。 | 文昌市 | 水,大氣,噪音 | 2019年7月19日下午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五批第X2HI201907180007號信訪件後,接到交辦件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書記鐘鳴明、市長王曉橋在第一時間做了重要指示,市政府分管副市長鄧海聞親自組織,要求由市科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東路鎮配合,對交辦件進行認真調查、分析,針對存在問題儘快進行整改。7月20日上午,鄧海聞副市長親自帶領市科工信局周經若局長、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科員肖強、市林業局王康偉辦事員、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王茀武副局長及東路鎮委書記劉慶棠、鎮長符國將及相關同志到海南歌頌飼料有限公司調查核實所舉報的問題。要求各配合單位安職能分工,要如期報送相關佐證材料(檢測報告)給牽頭單位,逾期實行問責處理。 | 不屬實 | (一)該廠在2017年根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海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印發海南省2017年燃煤小鍋爐淘汰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工信節[2017]83號文),該司按照文件要求將原來的二臺燃煤鍋爐更換為燃燒天然氣的鍋爐,並在2017年12月30日改造完成並投入使用,天然氣為潔淨的燃料。(同時在2019年1月10~11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對公司排放的廢氣生產車間廢氣及鍋爐廢氣進行了檢測(檢測報告編號HC[2019-01]026A號見附件2),檢測結果均達標。舉報的該廠「夜裡作業排大量夜裡作業排大量黑煙,10公裡以外都可以聞到臭味」問題不屬實。 (二)該廠注重綠化,建造花園式工廠,目前廠區內綠樹成蔭,圍牆外四周綠樹成蔭,圍牆西面僅20米之隔的魚塘還有村民養殖羅非魚,不存在「廠區1~2公裡範圍內,直徑40公分的大樹都已死光」的現象。舉報飼料廠汙染環境致死植物問題舉報不屬實。 (三)該廠是飼料加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添加蒸汽和少量的水將飼料製成顆粒,然後進行冷卻或烘乾,整個生產過程沒有汙水產生和排出。公司實行雨汙分離,因公司的地勢東高西低,下大雨時,地面的雨水會排向西面,西面圍牆上是地面雨水排出口,與廠區地面持平,晴天時沒有水排出,更沒有汙水排出。舉報的該廠「飼料廠西面有個排汙口,汙水直接排入農田」問題不屬實。 (四)該廠生產的羅非魚配合飼料一直銷量較好,除了正常的設備維護修理外,基本上屬於滿負荷生產。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例行檢查時,也不會提前通知企業,不存在所謂的躲貓貓運行。公司曾於2017年12月29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對公司噪聲及廢氣進行檢測(檢測報告編號HC[2017-12]184號,見附件3),廠界噪聲檢測結果均符合要求,夜間噪聲均在50分貝以下,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舉報的該廠「目前躲貓貓式運行,夜裡作業噪聲很大」問題不屬實。 (五)該廠從建廠以來,有過群眾投訴,有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核查,同時也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不存在所謂的拿過期報告敷衍群眾。市生態環保局於2019年7月8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對該廠進行廢氣(包括無組織廢氣和有組織廢氣)檢測,檢測結果達標(檢測報告附4)。舉報的該廠「建廠6年左右,一直有村民投訴,現場核查監測的時候都是停產狀態,最終反饋結果沒超標。每次投訴都會拿過期報告敷衍群眾」問題不屬實。 (六)該廠一直屬於正常生產狀況,同時在2019年4月23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對公司排放的廢氣(生產車間廢氣及鍋爐廢氣)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達標(檢測報告編號:HC[2019-04]050號,見附件5)。正常生產過程中的排放達標,不存在停產後影響周圍居住環境。舉報的該廠「停產狀態下,廠區半公裡範圍內也有臭味,影響周圍居住環境」問題不屬實。 | 無 |
34 | D2HI201907180040 | 瓊海市嘉積鎮豪華路豪華公寓旁中國石化加油加氣站,最近加油站開始不定時排放氣體,舉報人不清楚排放的是什麼氣體,不清楚有無異味,希望能排放物的相關情況,是否會產生影響。 | 瓊海市 | 大氣 | 經了解,群眾投訴該加油加氣站不定時排放氣體為天然氣,排放原因是該站設備系統在運行過程中,當儲罐壓力高於1.1MPa時,須進行洩壓作業,使儲罐壓力降到0.8MPa,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和站點正常運營。在洩壓時,會產生一定響聲並排除微量天然氣。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是無色、無味、無毒的氣體,燃燒不充分會產生有毒的一氧化碳氣體,充分燃燒生成二氧化碳和水,是無毒的。正常洩壓產生的氣體對環境沒有汙染,對人體沒有危害。 | 屬實 | 該投訴涉及問題,對環境無汙染、對人體無危害,無需整改。 | 無 |
35 | X2HI201907180005 | (一)1.瓊海市嘉積鎮後嶺街28號、30號、32號、34號後面有一空地,被周邊幾戶居民私自搭設養雞棚(養殖幾十隻雞),造成雨天汙水橫流且噪聲汙染、臭氣燻天。2、瓊海市嘉積鎮後嶺街27號平姨公道店、25號陳記食店,每天營業至凌晨3、4點,喝酒猜拳聲及剁肉炒菜聲等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多次投訴無果。 | 瓊海市 | 水、大氣、噪音 | 一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瓊海市嘉積鎮後嶺街32號後進行核查,發現一塊空地上有人用鐵絲網圍合來圈養雞。 二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瓊海市嘉積鎮後嶺街25號王國友公道店、27號平姨公道店進行核查。核查過程中,發現王國友公道店已關門,平姨公道店仍在營業,但店內客人人數不多,且在進行衛生打掃,準備停業休息。 | 屬實 | (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於2019年7月20日告知李衛民戶要自行拆除鐵絲網,並將家禽遷移。7月22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再次前往現場核查時,李衛民戶已將鐵絲網拆除,並將所飼養的家禽遷移。已整改到位,申請辦結。 (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於2019年7月22日對平姨公道店、王國友公道店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在就餐區設置文明用餐標語,同時合理安排營業時間並製作營業時間安排表,不得超時營業。營業期間要勸導食客文明用餐,避免噪音擾民。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表示加強巡邏監管,持續跟蹤,現申請辦結。 | 無 |
36 | X2HI201907180011 | 博鰲鎮東海鄉東坡村委員會大力發展養殖業排放的汙水嚴重影響周邊的環境及江河水,海水,嚴重破壞了沿岸的防風林及沙灘。村後大海岸線陸域200米範圍內大興養殖業,而且時間已達20年左右。 | 瓊海市 | 海洋,水,生態 | 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博鰲鎮等,於2019年7月20日下午、7月22日下午赴實地進行全面核查,未見海面上漂浮垃圾物,該區域海水水質清晰,無異味。海水水質檢測(2019年5月)結果為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準》一類標準。東坡村大海岸線陸域200米範圍內存在修建塘池養殖情況。有養殖塘26口,養殖池514個。這些養殖行為對海防林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影響了海防林的完整性和生態功能。 | 屬實 | 經討論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嚴格遵守《瓊海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的管控要求,落實《瓊海市2019年水產養殖禁養區清退工作實施方案》,對位于禁養區內的養殖池塘進行清退。 2.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引導協助養殖戶開展自行整改或清退工作。 3.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沿海防護林退塘還林行動,治理在沿海防護林帶內侵佔海防林地修建養殖塘(池)等破壞海防林資源的違法行為。 4.紮實開展海防林造林,對退塘下來的地塊填復還林,同時通過「窄帶加寬,殘帶增強,補植補造」,修復海防林的生態功能。 | 無 |
37 | D2HI201907180055 | (一)嘉積鎮金海北路與金海東六橫街交叉路口,清隆美食飯店營業時間從每天下午5點至凌晨3、4點,該飯店為半露天場所的鐵皮,使用期限為2年,超時使用。無隔音措施,營業產生的噪音幹擾周邊居民生活,距離居民樓不到8米。周邊居民曾向12345、市環保局、公安部門多個部門投訴,最近一次投訴是2019年6月10日凌晨3:28箱12345投訴,投訴編號20190610439790。希望飯店夜間22點至早上6點期間停止營業。 | 瓊海市 | 噪音 | (一)2019年7月19日晚上19點43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嘉積鎮金海北路清隆美食飯店進行核查,清隆美食飯店內無隔音設備,營業產生的噪音來源於客戶的大聲喧譁。 (二)2019年7月19日下午16點10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嘉積鎮金海北路清隆美食飯店進行核查,發現清隆美食店內確實有鐵皮棚,店主未能提供相關手續。 | 屬實 | (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於2019年7月22日對清隆美食飯店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在就餐區設置文明用餐標語,同時合理安排營業時間並製作營業時間安排表,不得超時營業。營業期間要勸導食客文明用餐,避免噪音擾民。 (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於7月22日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店主於2019年8月6日前前往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進行相關手續補辦。 | 無 |
38 | D2HI201907180074 | 群眾反映對萬寧市石梅灣九裡小區附近的萬寧市垃圾填埋場汙染事件的新聞報導和處理情況表示不滿意,當地政府組織人在督察組進駐之前進行了打掃,所以督察組現場去看不到任何汙染,但是現在到晚上居民依舊聞到惡臭味;群眾認為只是做表面文章,督察組一走又會恢復原貌,群眾強烈要求垃圾場關閉及對垃圾場一查到底。 | 萬寧市 | 水,大氣,土壤 | 1、經調查,萬寧市政府曾對垃圾處理場進行過新聞報導,市政府發布新聞報導,報導是基於現場真實情況,垃圾場對場區進行打掃和垃圾覆膜、消殺除臭等工作是日常管理工作,並不是只做表面文章,2019年6月25日市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2、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鑑於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該填埋場垃圾壩加高項目是為了提升垃圾處理能力,經市政府同意,發改委立項並進行公開招投標後實施,不存在違建。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對垃圾填埋場加強督查和監管。 | 屬實 |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加大除臭力度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39 | D2HI201907180068 | 萬寧石梅灣九裡小區無害化垃圾填埋場 第一,離居民小區很近(500米),小區內有臭氣,居民出現呼吸道疾病;垃圾場存在超負荷運營,存在發生爆炸、火災、垃圾山垮塌等汙染事件的可能;垃圾場滲濾液偷排,垃圾場目前每天處理近千噸,超設計量,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溪水變黑髮臭,入海口沙灘變黑。第二,2015年只有艾美酒店的沙灘有被汙染,但是逐漸全部沙灘都汙染,垃圾滲濾液汙染了海灘,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經過調查,向群眾公布海灘汙染的真正原因。第三,九裡小區二期,2016年沒聞到,2017年偶爾聞到,2018年時不時聞到,2019年只要陰天和下雨就會聞到臭氣。在奧特萊斯也能聞到臭味。第四,直線距離800米,垃圾場汙染附近的農田和村莊。農業部不允許垃圾場周圍種植經濟作物。 第五,2010年垃圾場未通過驗收直接運營,垃圾場位於風景保護區周邊,垃圾場汙染附近的青皮林自然保護區。 第六,萬寧市政府與華潤石梅灣開發商籤訂於2017年7月31日關閉,但目前仍在運營,還未通過環評違法擴建。要求企業用數據說話,向群眾公布處理情況。 | 萬寧市 | 土壤,大氣,水,海洋,生態 | 1.該場最近直線距離石梅灣九裡小區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未發生因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的職業病和疾病。2019年6月25日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垃圾填埋場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化程序操作,日常加強管理,嚴禁攜帶煙火進入填埋庫區,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避免發生爆炸、火災、垃圾山垮塌安全隱患。該場滲濾液處理站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滲濾液偷排、直排入海田溪,也沒有發現溪水變黑髮臭和入海口沙灘變黑情況。 2.據了解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艾美酒店沙灘被汙染和垃圾滲濾液汙染周邊海灘情況。 3.2019年6月25日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垃圾填埋場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在九裡小區二期及奧特萊斯現場沒有聞到臭氣。 4.經現場查沒有發現附近的農田和村莊被垃圾場汙染情況,該場附近檳榔等農作物長勢良好。 5.該垃圾填埋場2008年11月開工建設,2010年6月投入試運行。在運營期間,準備申請竣工環保驗收,但由於項目建設中沒有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系統,沒法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正值2012年市政府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遊度假區項目建設,計劃遷移該垃圾場,自動監控設備建設後延。按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於2015年5月建設自動監控系統,2016年12月通過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竣工環保驗收。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造成青皮林自然保護區的青皮林死亡。 6、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我市南部鄉鎮生活垃該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瓊海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該場是我市唯一一座垃圾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停止運營。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如舉報人需要相關數據和處理情況,可向垃圾填埋場主管部門申請。 | 屬實 |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市水務局正在研究論證海田溪的水質監測標準,審定通過後將按確定的水質標準進行管控和水質質量情況公布。 | 無 |
40 | D2HI201907180063 | 群眾表示對石梅灣九裡小區的萬寧市無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問題的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意,政府表示會對萬寧市無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整改,群眾要求垃圾場超負荷必須關閉,擔心垃圾場爆炸。 | 萬寧市 | 其他汙染 | 經調查,我市曾在第一輪環保督察交辦案件辦理中針對群眾要求停止運營垃圾場的訴求作出不能停止運營的處理結果,並表示會對萬寧市無害化處理場進行整改的意見。針對群眾要求垃圾場超負荷必須關閉,擔心垃圾場爆炸問題核實情況如下;1.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化程序操作,日常加強管理,嚴禁攜帶煙火進入填埋庫區,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裝有沼氣導排管,每日消殺除臭,避免發生爆炸等安全隱患。 2、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該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舉報人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1、加強管理,按規範及時衛生填埋進場垃圾。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41 | D2HI201907180057 | 1、生活垃圾填埋場未通過驗收就啟運,超負荷運營。垃圾滲濾液直接排放到海田溪,然後流入艾美酒店附近海域,海灘受到汙染,有死魚。小區空氣瀰漫很濃的臭味。2、新華社曾報導該企業存在不規範,要徹底整改。近日有督察人員到現場檢查,萬寧市環保局和垃圾填埋場負責人接待,但沒有向附近九裡小區受害業主了解情況。檢查後第二天,萬寧市政府發布的網上信息顯示該企業沒有問題,舉報人認為該報導為選擇性分析和報導。3、懷疑周邊青皮林保護區受到汙染的影響。4、希望萬寧市政府不要做表面文章,通過掩蓋臭味和臨時處理滲濾液應付檢查,這不能滿足群眾對填埋場的環保要求,還需要重視垃圾填埋場火災爆炸隱患,強烈要求關閉垃圾填埋場,兌現2017年關閉垃圾場的承諾。 | 萬寧市 | 土壤,水,海洋,生態,大氣 | 1.該垃圾填埋場2008年11月開工建設,2010年6月投入試運行。在運營期間,環衛園林局向省環保廳申請竣工環保驗收,但由於項目建設中沒有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系統,沒法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正值2012年市政府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遊度假區項目建設,計劃遷移該垃圾場,自動監控設備建設後延。按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建設自動監控系統,環衛園林局於2015年5月建設自動監控系統,2016年12月通過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竣工環保驗收。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經估算現日產生滲濾液約150噸,該場原有一座滲濾液處理站,設計每日處理85噸,新擴建一座日處理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另外再租賃兩臺貨櫃式應急滲濾液處理設備,日處理約160噸,目前滲濾液處理能力完全可以滿足需求。該場滲濾液處理站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現在檢查沒有發現垃圾滲濾液直排到海田溪流入艾美酒店附近海域,也沒有發現海灘受到汙染有死魚現象。2019年6月25日萬寧市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2、經調查,新華社曾報導該場存在不規範要徹底整改情況屬實,7月15日確有市分管領導帶領市環保局市資規局及電視臺記者等人員到垃圾場現場調查核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件,市政府發布報導是基於現場真實情況,並非如舉報人認為該報導為選擇性分析和報導那樣。 3、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造成青皮林自然保護區的青皮林死亡。 4、萬寧市市政府認真整改垃圾場存在問題,加大覆蓋垃圾和消殺除臭力度,控制臭味在達標排放範圍內,擴建一座日處理100噸垃圾滲濾液處理站和租賃兩臺日處理160噸滲濾液應急處理設備,處理滲濾液,並不是做表面文章應付檢查,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程序操作,日常加強管理,嚴禁攜帶煙火進入填埋庫區,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避免發生爆炸、火災安全隱患。 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鑑於該場是我唯一一座垃圾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 該舉報人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 無 |
42 | D2HI201907180033 | 萬寧市萬城鎮烏場港入港口距離海岸線50米以內,由個人老闆建設酒店,餐飲等,並且將產生的汙水及生活垃圾排放至海裡。舉報人認為酒店等建築的建設破壞海洋生態,隨意排放的生活汙水及垃圾汙染海洋環境。 | 萬寧市 | 海洋 | 2019年7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環境監測站李忠平站長和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取證。經初步核實,萬城鎮烏場村委會入港口約50米處有一家規模較小的家庭式海鮮食店,生活汙水、餐廚地板衝洗都通過下水管排到海裡,反映的「萬寧市萬城鎮烏場港入港口距離海岸線50米以內,由個人老闆建設酒店,餐飲等,並且將產生的汙水及生活垃圾排放至海裡,隨意排放的生活汙水及垃圾汙染海環境」情況基本屬實。7月24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聯合海洋與漁業監察大隊烏場中隊再次到現場檢查,市生態環境局對萬寧萬城藍色海岸海鮮食店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 屬實 | 市生態環境局已對該店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店補辦相關環保手續,立即關閉並封堵排汙下水管,汙水管要接入市政汙水管網,產生的餐廚垃圾必須裝桶收集及時清運。 | 無 |
43 | D2HI201907180037 | 萬寧和樂鎮港北小海生活汙水、生活垃圾、農田垃圾往海裡排,海水汙染嚴重,沙灘上垃圾遍地。小海旁邊的烈士陵園旁邊(樂群村委會)本來是紅樹林,後來被砍伐用於養殖。 | 萬寧市 | 海洋,土壤,水 | 2019年7月21日上午,市生態環境局吳毓波局長帶領組織環境監測站、執法組和市水務局到現場調查核實,經核實,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7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資規局、市環衛園林局、和樂鎮參加,召開督察件立行立改整改布置會。7月23日市資規局現場核實紅樹林情況,經核實,烈士陵園旁邊在70年代確實存在十幾畝紅樹林,但在80年代,由於圍海造塘,造成紅樹林砍伐,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 屬實 | 1、和樂鎮政府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行立改,組織人員對港北地區陸地居民垃圾、農田堆放垃圾進行清理,市農業農村局加大對農田垃圾治理的指導力度;海洋與漁業監察大隊港北中隊對海上漂浮垃圾進行打撈。 2、水務部門加快和樂鎮汙水處理廠的建設,居民生活汙水接入市政管網,集中處理。 3、目前樂群村委會烈士陵園旁養殖的池塘已納入市政府退塘方案的清理範圍,該項工作正在推進中。 | 無 |
44 | D2HI201907180029 | 石梅灣九裡小區距離小區800米處有一萬寧市垃圾填埋場,該垃圾填埋場無環保手續,超負荷運行,距離小區20米處有一青皮林自然保護區,青皮林被汙染。垃圾滲濾液直排海田溪,造成海田溪被汙染,垃圾場附近有一個東合村九裡隊因地下水被垃圾滲濾液汙染,導致全村搬離。政府答應2019年7月31日搬離,但至今仍然運行。 | 萬寧市 | 水,大氣,海洋 | 1、該填埋場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該垃圾填埋場是貫徹落實《海南省「十一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總體計劃》建設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經調查核實,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造成青皮林樹木死亡情況; 2、該場滲濾液處理站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萬寧市環境監測站每月不定期常規採樣並對滲濾液處理出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達標。現場檢查沒有發現滲濾液直排海田溪,造成海田溪被汙染情況。該場在建設前期,市委市政府在大橋隊旁徵地約30畝,作為九曲嶺連隊職工的安置用地,並搬遷到大橋隊居住,並不是因地下水被垃圾場滲濾液汙染導致全村搬離。 3、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之前,無法關停。該舉報人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 無 |
45 | D2HI201907180014 | 萬城鎮裕民村委會銅鼓嶺偷採石砂土,導致山體被破壞,目前因環保督察的到來大批量的偷採石砂土的人員已暫停對銅鼓嶺的偷採石沙行為,改為由承包村民農田進行挖沙的行為,造成農田被挖出幾米的深坑,造成土地被破壞。 | 萬寧市 | 土壤,生態 | 自接到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2019年7月19日,由周高明市長親自帶隊,市資規局、市綜合執法局、萬城鎮政府、市六大指揮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核查小組前往萬城鎮裕民村委會銅鼓嶺進行現場調查。到目前未發現所群眾舉報的偷挖砂造成農田被挖出的深坑情況。經了解,20世紀70年代起就開始有人在銅鼓嶺上非法偷採石砂土,90年代隨著市場對土石料需求的擴大,更有不法分子不惜鋌而走險大肆採石取土,導致銅鼓嶺生態環境遭到破壞。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後,我市對在銅鼓嶺偷採土石料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全部取締非法偷採點,對銅鼓嶺周邊部分區域進行了復綠,同時加大巡查力度,至今未發生偷採土石料違法行為。此信訪件反映情況不屬實。 | 不屬實 | 1、協調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萬城鎮政府及網格員加強對該地區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堅決制止和嚴厲打擊非法採砂石行為,同時對周邊地區加強巡查管控。 2、協調市綜合執法局對銅鼓嶺周邊違法搭棚全面拆除,協調萬城鎮政府對該區域垃圾進行全面清理。 3、加強日常監管,由萬城鎮政府安排專人在該地區設置一個監控點,確保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切實加大宣傳引導的力度,在銅鼓嶺周邊設置警示標誌。 5、對銅鼓嶺區域沒有復綠到位的區域進行補充復綠。市政府已批准銅鼓嶺山體修復為2019年政府投資項目,協調加緊推進該項工作。 6、下一步將繼續對群眾反映但目前並未發現的銅鼓嶺周邊挖砂破壞農田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 無 |
46 | D2HI201907180011 | 白石村白石河堤項目非法採砂,造成農田下沉,破壞生態環境。 | 萬寧市 | 生態 | 白石村白石河堤項目建設主要是修建河堤和田間道路,改善田間道路和灌排系統,保護農田水土不流失。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對河堤地下基礎開挖出來的砂土,含沙量少的部分用於圍堰,含沙量大的部分就地取材用於現攪水泥修建河堤擋土牆和路面,基礎工程完工後將圍堰清理回填部分路基,不存在開採河沙的行為(項目業主市國土儲備中心對使用開挖河堤基礎出來的沙土提供了說明)。經現場查看,項目的河堤、田間道路及灌排系統部分已初步建成,項目建設對疏通河道和改善當地500畝農田防洪排澇及農田水土保持具有重要作用,對促進項目區農業結構調整和耕地保護,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不存在非法採砂,造成農田下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 不屬實 | 1、要求項目業主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進度,爭取7月份完成項目施工,方便群眾的出行。2、市水務局和後安鎮政府要壓實河管員和網格員的責任,加強對白石河的巡查管控,防止「螞蟻搬家式」的偷砂行為。3、對施工方在修建擋土牆和路面施工過程中用到開挖出來的河沙,要在施工結算時按用沙量進行工程費用扣減。4、對已經開挖出來的沙子,市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後安鎮要加強管控,不準施工方外調出售,如施工完成後還有剩餘沙子,需全部交由鎮政府處理。 | 無 |
47 | D2HI201907180045 | 東方市八所鎮島西路65-67號之間(都是居民點),有幾個大的垃圾桶,垃圾不分類,一天過來清理兩次,存在很多年,目前即便沒有垃圾也散發臭味,尤其是中午,臭味更濃,垃圾水橫流。向衛生局和環衛局投訴,反饋說承包給第三方,每次只是針對投訴進行簡單衝洗,未處理。 | 東方市 | 土壤,水,大氣 | 7月19日,麥宏山副市長帶領市住建局、市環衛局、東方市一淨城環衛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等職能單位負責人到島西路現場核實。經核實,該收集點設置了3個240L塑料垃圾桶定點收集附近居民生活垃圾,開蓋投放垃圾時會散發出臭味,部分居民投放垃圾不自覺,在垃圾桶旁邊丟垃圾現象,造成地面有部分汙漬,但東方市一淨城環衛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錦江環衛」,系東方市城鄉環衛一體化(城區包)實施單位)每天清洗。 | 屬實 | (一)市環衛局約談東方市一淨城環衛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要求立行立改,將該點3個塑料垃圾桶撤掉,並對原垃圾桶放置的周邊路面進行清洗,並舉一反三對全市垃圾收集點進行排查; (二)為確保撤桶後,垃圾收集工作,東方市一淨城環衛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採取收集車輛上門巡迴收集; (三)在撤桶後,安排專門人員對周邊居民宣傳引導定時定點集中投放垃圾。 (四)嚴格按照《東方市城鄉一體化PPP項目引入第三方考評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加強對東方市一淨城環衛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垃圾收集工作的考評,督促該公司做好收集車輛上門巡迴垃圾收集工作。 | 無 |
48 | X2HI201907180014 | 1、澄邁縣老城鎮盈濱半島桃源路盡頭大海處(金碧海岸附近)不明來源黑色汙水,臭氣燻天,源源不斷的經過沙灘,流入大海。 2、澄邁縣老城鎮盈濱半島內海(靠近盈濱半島魯能海藍福源別墅區南側)猖狂填海,月前目測有近幾十個足球場大小。多次打政府12345熱線,海洋管理部門讓找規劃部門,規劃部門又說海洋的事情,至今沒有任何解釋。 3、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廠選址存在嚴重問題。 | 澄邁縣 | 海洋,水 | (一)信訪件中反映的東一區排汙口實指盈濱半島桃園路市政雨水排口,經走訪了解,由於部分小區業主將陽臺改造成廚房或者洗衣房,導致部分清潔用水順著陽臺雨水管流入該管道,經過長時間不清理後導致水質變差,同時雨水衝刷成坑,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博克森置業有限公司已於2013年1月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證,2017年4月開始圍填海,基本完成了1宗填海,另外1宗圍填海批而未填。兩宗填海項目均未辦理土地證,也一直未開發。 (三)垃圾填埋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見附件)要求,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上述要求。 | 屬實 | (一)對盈濱半島桃源路雨水排口處水坑中積水進行抽運,對沉澱物清理乾淨,將形成的水坑恢復海灘原狀。 (二)安排專門的隊伍對桃源路雨水排口進行巡查,及時處置積水情況。 (三)對周邊接入管道進行排查,封堵違規接入的汙水排口,對涉嫌超標排放的企業進行立案查處。 (四)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牽頭制定整改方案,重新建設合理的市政雨水收集排放管道,解決排水衝刷成坑的安全問題。 (五)加強對未填海域的監管,防止違規填海行為發生。 (六)對已完成填海的地塊由縣自規局制定措施,逐步完善相關手續,用於發展符合現行政策要求的產業項目。 | 無 |
49 | X2HI201907180013 | 1、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晚上偷排煙氣,進出運載貨車噪聲大,影響附近健康。 2、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農藥產生惡臭; 3、海南萬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排放濃煙汙染空氣; 4、澄邁顏春嶺垃圾場散發惡臭,汙染周圍地下水,影響周邊環境和居民身心健康; 5、海南神州生物天然氣公司的儲罐散發惡臭;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水 | (一)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二)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 (三)2019年6月17日,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事業開發公司對萬綠公司煙氣進行取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汙染物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四)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五)神州車用沼氣公司的儲罐採取封閉式儲存,調查組在現場未發現臭味產生。該公司餐廚車間接收物料鬥處捲簾門,因控制線路故障,導致短時間無法自行關閉,引起部分臭氣外溢。 | 屬實 | (一)加大對中航特玻公司、萬綠公司和神州車用沼氣公司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二)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今年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完成後,再將根據檢測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將嚴肅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的,將依法從嚴查處。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50 | D2HI201907180071 |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山已經存在18年,每天都很臭。每天產生60噸滲濾液,垃圾焚燒場每天產生350噸滲濾液,在垃圾山附近有滲濾液處理廠,但從政府網資料中顯示滲濾液處理廠處理不達標,不能外排,運輸至海口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自然蒸發或存放,兩個月前海口滲濾液處理廠內有1000萬噸滲濾液存量,最近發現滲濾液沒有了,質疑滲濾液去向,環保部門應向公眾交代清楚。2.建議將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進行專項督查。3.垃圾填埋場運行18年,已超期8年,還在繼續使用。要求將垃圾填埋場立即封停。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信訪件所說的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2019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不存在滲濾液去向不明的情況。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封場。 (三)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就焚垃圾處理廠存在的環境問題兩處「黃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22日,省生態環境廳反饋的8個問題,已經整改完成6個,剩餘2個,正在按計劃推進。 | 屬實 | (一)科學編制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擋牆修建及廠區雨汙分流工作,確保填埋區繼續安全運行。 (二)繼續對省環境廳反饋的垃圾處理場尚未完成整改的2個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按既定計劃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 無 |
51 | D2HI201907180070 | 1、澄邁縣老城鎮桃園路內海從2017年12月開始有人違規填海,填埋面積有四個足球場的大小;2、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有暗管偷排滲濾液,偷排至周圍農田,大雨時會順著小河溝流向大海,河水呈黑色,散發臭味,填埋場違規接收未經固化垃圾焚燒廠的飛灰和汙泥,使填埋場高度超高,超限使用8年。曾發生10小時的大火。垃圾場附近小區的地下水和村子地下水被汙染,大腸桿菌超標。 | 澄邁縣 | 水,大氣 | (一)博克森置業有限公司已於2013年1月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證,2017年4月開始圍填海,基本完成了1宗填海,另外1宗圍填海批而未填。兩宗填海項目均未辦理土地證,也一直未開發。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不會溢出影響周邊環境。 (三)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四)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五)2019年5月25日下午,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六)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超標的現象。 | 屬實 | (一)加強對未填海域的監管,防止違規填海的行為發生。 (二)對已完成填海的地塊由縣自規局制定措施,逐步完善相關手續,用於發展符合現行政策要求的產業項目。 (三)科學編制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四)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五)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六)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七)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52 | D2HI201907180058 | 小區經常聞到臭味影響,想知道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是否能滿足填埋要求,如果不能,希望儘快搬遷,醫療垃圾的處理是否符合焚燒或填埋的要求。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 |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 (三)益豐達處置醫療垃圾主要通過焚燒實現無害化處理。項目煙氣採用急冷+半乾式脫酸+活性炭投加裝置+布袋除塵器,符合國家要求。項目排水設計考慮雨汙分離,自建生產廢水處理系統,採用沉澱+生化+消毒的工藝,確保生產廢水達到活用作為焚燒系統用水的水質要求,實現生產廢水「零排放」。 (四)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兩年來先後發生兩次超標排放情況。2018年6月和2019年5月,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先後對該公司超標排放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詳見附件1、2)。經過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狀況有所好轉。2019年5月19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 屬實 | (一)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擋牆修建及廠區雨汙分流工作,確保填埋區繼續安全運行。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四)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每年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益豐達煙氣二噁英含量開展兩次檢測,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從嚴查處,並跟蹤做好相關整改工作。 (七)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八)繼續加強對益豐達日常生產及環境管理工作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 無 |
53 | D2HI201907180056 | 1.澄邁縣老城鎮環城一號小區用水為地下水,地下水顏色為黃色,水質大腸桿菌超標200%。2.小區內家裡有黒絮,經常傍晚以後天空中有黑煙。以上情況均由距離小區4公裡處的顏春嶺垃圾場造成。強烈要求垃圾場一期、二期搬遷,三期另選址。 | 澄邁縣 | 水,土壤,大氣 | (一)群眾反映的環城一號小區(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該小區於2018年9月(最近一次)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中所含的飛灰及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為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因此,信訪人所說的窗戶上的黑絮與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並無實質聯繫。 (三)截至7月22日,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檢查反饋的7個問題,目前仍有3個未整改完成。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五)根據生態環境部的要求,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 屬實 | (一)對群眾反映的環城一號小區(依愛花園小區)、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相對應採取下一步工作。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三)繼續對省環境廳反饋的尚未完成整改的3個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按既定計劃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四)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 無 |
54 | D2HI201907180052 |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山已經存在18年,每天產生60噸滲濾液,垃圾焚燒場每天產生350噸滲濾液,在垃圾山附近有滲濾液處理廠,但從政府網資料中顯示滲濾液處理廠處理不達標,不能外排,運輸至海口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自然蒸發或存放,兩個月前海口滲濾液處理廠內有1000萬噸滲濾液存量,最近發現滲濾液沒有了,質疑滲濾液去向,環保部門應向公眾交代清楚。2.建議將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進行專項督查。3.垃圾填埋場運行18年,已超期8年,還在繼續使用。要求將垃圾填埋場立即封停。 | 澄邁縣 | 土壤,水 |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信訪件所說的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2019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不存在滲濾液去向不明的情況。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封場。 (三)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就焚垃圾處理廠存在的環境問題兩處「黃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22日,省生態環境廳反饋的8個問題,已經整改完成6個,剩餘2個,正在按計劃推進。 | 屬實 | (一)科學編制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擋牆修建及廠區雨汙分流工作,確保填埋區繼續安全運行。 (二)繼續對省環境廳反饋的垃圾處理場尚未完成整改的2個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按既定計劃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 無 |
55 | D2HI201907180051 | 1、老城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對地下水存在汙染,末端處理達不到處理效果,存在偷排的情況。2、垃圾填埋場周邊有多個高危企業,垃圾填埋場曾經發生火災,存在較大風險。隨後會通過信箱寄送舉報材料。 | 澄邁縣 | 土壤,水 | (一)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在線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存在偷排的現象。 (二)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三)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 屬實 | (一)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點燃的可能性。 (二)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56 | D2HI201907180042 |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經常冒黑煙,能聞到明顯的焚燒化學、塑料製品的異味。附近上千戶居民無法正常生活。舉報人認為存在二噁英有毒物質。要求公布該垃圾焚燒廠近幾年二噁英監測結果。要求停止在顏春嶺擴建該垃圾焚燒廠三期項目。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 | (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詳見附件1-6),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根據生態環境部《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詳見附件7)、《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詳見附件8)和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詳見附件9)要求,已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 屬實 |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 (四)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五)與垃圾焚燒發電廠積極溝通,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做好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 無 |
57 | D2HI201907180041 | 澄邁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擅自增加填埋區域,日常滲濾液外流,尤其在下雨天,滲濾液隨雨水排出,汙染土地,且5月25日發生火災,滅火使用的消防用水未經處理外流出場區外。垃圾焚燒場重要汙染物的排放情況未進行公開。 | 澄邁縣 | 土壤,水 |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三) 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外流問題。用於滅火的消防水通過收集,運送至垃圾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未存在外排的情況。 | 屬實 |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擋牆修建及廠區雨汙分流工作,確保填埋區繼續安全運行。 (二)要求垃圾焚燒發電廠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做好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 無 |
58 | D2HI201907180027 |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經常冒黑煙,能聞到明顯的焚燒化學、塑料製品的異味。且煙囪飄出飛灰,摻雜塑料。懷疑垃圾焚燒廠爐溫不達標,認為存在二噁英有毒物質。要求公布該垃圾焚燒廠近幾年二噁英監測結果。要求停止在顏春嶺擴建該垃圾焚燒廠三期項目。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正常運行,同時配套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二)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委託第三方開展兩次二噁英濃度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焚燒三期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在門口公示牌均有公示最近一次二噁英檢測結果,方便群眾進行監督。 | 屬實 |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 無 |
59 | D2HI201907180024 |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廠,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雖然有收集但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2、2019年7月18日海南日報,報導顏春嶺垃圾廠實地考察時附近無異味,群眾認為這是扭曲事實,誤導督察組工作人員。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水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的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現象。 (三)隨著垃圾填埋場臭氣整改工作的推進,近期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QT-201905020)的檢測數據,垃圾填埋場臭氣達標排放,垃圾填埋場附近無明顯異味,海南日報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廠附近無異味的報導屬實。 | 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度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五)對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地下水正在組織實施監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 無 |
60 | D2HI201907180023 |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廠,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雖然有收集但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1、2019年07月18日海南日報,報導顏春嶺垃圾廠實地考察時附近無異味,群眾認為這是扭曲事實報導,誤導督察組工作人員。3、老城鎮工業大道藏龍福地小區西側牆外,有一海南正業中農科技有限公司(農藥場),農藥的原料庫與小區相隔,居民擔心存在易燃易爆安全隱患且影響身體健康;小區南牆有一中航特玻有限公司存在氫氣灌有害氣體,即汙染空氣也存在安全隱患。群眾強烈要求垃圾廠及周邊的所有汙染企業關停。 | 澄邁縣 | 大氣,水,噪音,土壤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的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在場區及其周邊排查,未發現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現象。 (三)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正業中農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了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該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四)中航特玻於2009年8月建設,設置氫氣儲罐2個,每個100m³,儲罐設計壓力1.6MPa,實際使用工作壓力1.2MPa,年使用量63.3噸。2012年5月,該公司委託省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評價,評價結果表示,中航特玻安全現狀符合基本安全要求。 (五)焚燒發電廠臭氣主要是垃圾填埋場產生,隨著垃圾填埋場臭氣整改工作的推進,近期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QT-201905020)的檢測數據,垃圾填埋場附近臭氣達標排放,垃圾焚燒廠附近無明顯異味,海南日報關於垃圾焚燒廠附近無異味的報導屬實。 | 屬實 | (一)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五)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六)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 無 |
61 | D2HI201907180022 | 澄邁縣老城鎮:1、舉報人質疑7月17海南日報報導的老城鎮垃圾焚燒廠沒有味道是扭曲事實,誤導督察組的虛假報導;2、工業大道上的海南正業中農科技有限公司產生刺鼻、辣眼睛的惡臭,存放危險化學易燃易爆物品;3、中航特玻場存在大量易燃易爆氣體,擔心發生環境安全事件。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 | (一)垃圾焚燒廠附近的臭氣主要來源於垃圾填埋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的卸料作業過程。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二)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三)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 (四)焚燒發電廠臭氣主要是垃圾填埋場產生,隨著垃圾填埋場臭氣整改工作的推進,近期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QT-201905020)的檢測數據,垃圾填埋場附近臭氣達標排放,垃圾焚燒廠附近無明顯異味,海南日報關於垃圾焚燒廠附近無異味的報導屬實。 | 屬實 | (一)垃圾填埋場採取的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2.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3.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4.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完成後,再將根據檢測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將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 無 |
62 | D2HI201907180006 | 鹽丁村內廟堂經常燃放鞭炮,產生的噪聲、煙塵對富力紅樹灣小區居民產生影響。網絡媒體報導不屬實,稱廟門口的電線桿不通電對居民生活沒有影響,實際該電線桿作用為懸掛鞭炮,距離小區窗戶不足20米,而且燃放鞭炮對小區變電箱存在安全隱患。曾向政府反映,但未解決鞭炮燃放問題, 希望對燃放鞭炮的行為進行管理。 | 澄邁縣 | 大氣,噪音 | 公廟在祭祀時有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 屬實 | (一)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相關文件和會議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 (二)繼續通過專題會議,宣傳橫幅、巡查巡邏等方式不斷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群眾知曉率,爭取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三)屬地大豐鎮政府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員值班,檢查村民進廟祭祀時燃放的鞭炮是否符合燃放標準。 (四)屬地政府大豐鎮安排鹽丁社區包點幹部和社區幹部在節假日等時間節點到公廟設崗巡邏,在勸阻群眾不得燃放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的同時,鼓勵群眾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共同為改善空氣品質和控制噪音汙染貢獻力量。 | 無 |
63 | D2HI201907180004 | 1、澄邁老城鎮鳳凰城距離顏春嶺垃圾場4公裡,後半夜散發臭味。2、三期建設未批先建,未開群眾意見徵詢會,環評造假。3、填埋場北部(靠海岸方向)靠近焚燒場位置,有滲濾液排汙口,滲濾液直接進入水溝。用袋裝飛灰,袋子口朝上敞開,未進行填埋處理。周邊居民陽臺有飛灰,公路上也有飛灰,影響周邊生活。4、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及管委會環保人員不作為,將垃圾場三期建設公示藏得很深,很難發現。要求嚴查,追責到個人。 | 澄邁縣 | 大氣,水,土壤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焚燒發電廠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附件1)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附件2),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附件3),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三)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現象。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因此,信訪人所說的窗戶上的飛灰與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無實際聯繫。 | 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 無 |
64 | D2HI201907180003 | 1、澄邁縣老城鎮四季康城工大家園業主反映,顏春嶺垃圾場散發的臭味,影響整個老城鎮,但昨天有記者報導,說已經不臭了,存在弄虛作假,歪曲事實。2、垃圾填埋場超期使用,且距離居民小區很近,滲濾液、飛灰嚴重影響生活(會郵寄郵件),嚴重影響地下水,垃圾場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3、9個市縣所有垃圾包括醫療垃圾都拉到澄邁垃圾場處理,處理能力承受不住。要求一、二期垃圾場封場改造,三期停止建設。三期存在環評作假。 | 澄邁縣 | 大氣,水,土壤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現象。 (三)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產生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焚燒發電廠已安裝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情況的,將及時對其進行核查。 (四)焚燒發電廠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五)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設計日處理量為8噸/天,實際年處理約3200噸醫療廢物。已將超出設計處理量的醫療垃圾運至三亞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處置。 (六)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七)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 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 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四)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65 | D2HI201907180015 | 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盈濱半島度假區,屬於鞭炮禁燃區,但是玉海金華小區群眾反映,盈濱村等附近的幾個村莊裡的村民違規偷放鞭炮,情況很嚴重,時常發生這種偷放鞭炮的情況,春節期間尤為嚴重,產生的噪聲很擾民,空氣受到嚴重汙染。春節期間海灘上還存在村民和遊客燃放鞭炮的情況,已經向12345熱線反映過這個問題長達兩年時間,12345每次都回應政府相關部門會採取措施對這種偷放鞭炮的情況進行制止,但是燃放鞭炮的情況仍然存在。 | 澄邁縣 | 噪音,大氣 | 經調查,春節期間,因祭祖等原因,盈濱村確實存在燃放鞭炮等現象,澄邁縣公安局老城邊防派出所也接到過此類報警,但該所民警趕往現場後未發現燃放鞭炮的行為人。經實地走訪村民,近期附近村莊不存在燃放鞭炮的現象。 | 屬實 | 針對信訪件反映的情況,今後,澄邁縣公安局老城邊防派出所將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特別是在特定的時間點,如春節及村裡公期期間,加強巡邏查控,如若發現燃放鞭炮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 無 |
66 | D2HI201907180053 |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運營以來,滲濾液存放在容積近3萬立方米的氧化塘中,正在進行滲濾液處理改擴建工程,將之前的滲濾液抽乾。2001年5月-2003年8月發生5次滲濾液滲漏事故,目前發電廠通過暗管、滲井等方式多年違法排放垃圾滲濾液,汙染周圍土壤和地下水,暗管的排汙口位於垃圾山旁邊的土坑,土坑上有擋板,土坑內有黑色液體。2.焚燒爐溫不達標,導致垃圾沒有燒盡,在垃圾山旁邊堆放有爐渣,爐渣中有未燃盡的塑料和布料殘渣,垃圾場煙囪不定時冒黑煙。3.每天很早有很多垃圾車運送垃圾,從小區路邊駛過,有很大噪音。建議一、二期垃圾場遷走,反對擴建。海口市醫療垃圾處理廠通過焚燒處理垃圾時排放煙氣不達標。 | 澄邁縣 | 水,土壤,大氣,噪音 | (一)為順利推進氧化塘修繕工作,自 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方式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焚燒發電廠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在線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通過以暗管、滲井等方式進行偷排的現象。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爐溫度基本保持在1000攝氏度左右,在高溫環境下,燃燒後的爐渣中不會含有任何塑料物質,產生的爐渣經分選取出金屬物質後在填埋場安全填埋,符合垃圾填埋規範及項目環評報告的相關要求。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其顆粒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指標進行在線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四)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場所在的南二環路為開發區內的主幹道之一,垃圾運輸車在該道路行駛符合道路管理要求。經現場檢測,垃圾運輸車行駛經過時公路噪聲強度約為65分貝,屬於正常的道路噪聲,不會對居住小區造成特殊影響。 (五)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兩年來先後發生兩次超標排放情況。2018年6月和2019年5月,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先後對該公司超標排放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詳見附件)。經過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狀況有所好轉。2019年5月19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 屬實 | (一)繼續對省環境廳反饋的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及垃圾焚燒發電廠尚未完成整改的5個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按既定計劃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二)每年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益豐達煙氣二噁英含量開展兩次檢測,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從嚴查處,並跟蹤做好相關整改工作。 (三)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四)繼續加強對益豐達日常生產及環境管理工作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 無 |
67 | D2HI201907180069 |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1.垃圾場散發很濃的臭味。2.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危廢物飛灰、汙泥、生活垃圾在顏春嶺海拔70米以上進行混合堆填,累計填埋量達到1100萬噸,填埋場高達112米以上,10000平米的滲濾液池不經處理,偷排,附近有偷排管(垃圾山南側坡下有暗管),坡下樹叢裡都是滲濾液。附近的金手指環城1號小區的水被汙染,老城管委會隔一天給小區送一次水。附近的仲音村從2007年開始就不能飲用地下水,很多人都喝汙染的水。2019年2月19日環境廳掛黃牌督辦。3.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2011年投產違規操作,當年的設計量跟不上時代的發展。2018年12月17日記錄中發現每天3300噸焚燒量,超出焚燒設計量30%。2019年2月19日環境廳某副廳長指出焚燒廠不按環保文書執行。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水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三)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信訪件所說的10000立平米的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方式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不存在滲濾液偷排的問題。 (四)經現場核查,依愛花園(金手指小區)位於垃圾填埋場東北側,距離約4公裡。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該小區最近一次(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該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五)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六)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就焚燒發電廠及垃圾處理廠存在的環境問題兩處「黃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19日,環境廳反饋的15個問題(其中垃圾處理場8個,垃圾焚燒發電廠7個)已經整改完成10個,剩餘5個(其中中電3個,垃圾處理場2個)正在按計劃推進。 (七)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共兩次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詳見附件1-6),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八)經調閱焚燒發電廠生產記錄,2018年12月17日,垃圾焚燒量為2300噸,不存在所說的超負荷30%運營現象。 | 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度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三)繼續對省環境廳反饋的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尚未完成整改的5個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按既定計劃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四)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焚燒爐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 無 |
68 | D2HI201907180072 | 舉報人對「恆大棋子灣小區汙水通過排汙管道直接排放到周邊海域,造成周邊海域海水汙染嚴重、珊瑚礁死亡事件(D2HI2D201902671)」的處理結果不滿意,並未測地治理,依舊有汙染存在。群眾希望處理結果可以進行公示,以便知曉該位置已被修復。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水、海洋 | 一是縣生態環境部門立即核對「12345」、「12369」平臺2019年以來涉及棋子灣地區珊瑚死亡事件相關投訴件,以及核對截止至2019年7月24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縣的信訪交辦件(D2H201902671)工單,以及處理結果公開公示情況。 二是2019年7月20日,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再次到信訪投訴的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三是在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經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表明,木棧道兩側為雨水排口,經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各項指標均達到綠化用水標準。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氣候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廣億公司提出在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 四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監察工作人員現場檢查了海灣明珠小區所在海域,經調查核實,恆大棋子灣小區周邊海域海水清晰,未發現大面積海洋生物死亡的現象。 | 不屬實 | 一是由縣生態環境局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常態化、不定期抽樣檢測,形成報告,並做好資料庫匯總。 二是督促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加強水資源的利用,定期對集水箱內收集到的雨水進行回用灌溉小區綠化,避免造成水資源浪費。 三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強棋子灣海域附近巡查,履行職責,建立長效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落實。 | 無 |
69 | X2HI 201907180021 | 昌江縣棋子灣,昌江縣政府及昌華江河道清理承包商借河道清淤泥為名進行採砂,採砂後的泥水未採取沉澱措施,直排棋子灣海域,造成約二十公里海岸線海水渾濁,由於水質惡化導致周邊海珊瑚、海生物大面積死亡,養殖業受損。泥漿擴散至周邊海床;昌江縣海尾鎮近萬人口的生活汙水直排棋子灣大海,排水口汙水呈黑色,散發臭味。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海洋、生態、大氣、水 | 2019年7月16日我縣已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到棋子灣、昌化港、昌化江入海口開展調查工作。 一是檢查棋子灣小角附近採砂作業情況,經現場核查,實際為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對昌化江下遊河口段-楊柳村至鹹田村段進行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施工現場直線距離棋子灣大角約10公裡,距離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沿海岸線距離約為13公裡。 二是2019年7月18日下午,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部門赴海尾鎮對舉報地點進行現場調查,重點了解石港塘溝入海排汙口截汙項目進展情況及海尾鎮鎮政府石港塘溝河長制工作開展情況,並查看了石港塘溝入海口周邊環境情況。 三是7月20日13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4名海洋執法工作人員前往恆大棋子灣小區一帶海域岸線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沿海及棋子灣大角,未發現該小區周邊海域及岸線有珊瑚礁死亡事件。 | 屬實 | 一是督促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儘快完善環評修編報批手續。同時加強作業船隻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生活垃圾和船舶油類汙染等管理整治。進一步改進施工工藝和方法,減少吸砂和堆砂過程中造成水體局部渾濁的影響,對泡沫漂浮物進行圍截打撈。 二是加強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的監管,嚴厲打擊海上非法採砂等違法行為問題,我縣自然資源部門已加強對我縣沿海的執法巡查,由原來每周一次增加為每周最少兩次以上海域巡航執法監察與海岸線巡查,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三是為做好海尾鎮石港塘溝生活汙水直排入海整改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組織農林水利有限公司、海尾鎮政府建設了海尾鎮入海排汙口截汙應急項目,項目總投資197.83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汙水管網1.3公裡、一座提升能力為80噸/天的一體化汙水提升泵站和一座處理能力為80噸/天的汙水處理設施以及石港塘溝清淤5600立方米。目前該項目已完成建設並進行設備調試,現有每天能收集處理生活汙水20噸左右。我縣已開展建制鎮汙水處理設施項目前期工作,目前該項目已通過可研評審會並完成可研報告的修改,儘快取得縣發改委的批覆,在落實審批流程後立即開展汙水處理廠建設工作。 | 無 |
70 | D2HI201907180043 | 群眾對恆大棋子灣小區汙水通過排汙管道直接排放到周邊海域,造成周邊海域海水汙染嚴重、珊瑚礁死亡。經群眾投訴後,該管道被掩埋及遮蓋,對於處理的結果不滿意,至於在督察組結束之後,會回復原貌、變本加厲。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海洋、水 | 一是2019年7月20日,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再次到信訪投訴的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二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監察工作人員現場檢查了海灣明珠小區所在海域,經調查核實,恆大棋子灣小區周邊海域海水清晰,未發現大面積海洋生物死亡的現象。 三是在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經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表明,木棧道兩側為雨水排口,經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各項指標均達到綠化用水標準。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氣候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廣億公司提出在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 | 不屬實 | 一是由縣生態環境局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常態化、不定期抽樣檢測,形成報告,並做好資料庫匯總。 二是督促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加強水資源的利用,定期對集水箱內收集到的雨水進行回用灌溉小區綠化,避免造成水資源浪費。 三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強棋子灣海域附近巡查,履行職責,建立長效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落實。。 | 無 |
71 | D2HI201907180065 | 定安縣雷鳴鎮石盤坡村委會頭尾村東南邊有一個方海木材廠,距離居民居住區僅100米左右,長期噪音擾民,已有十多年的時間。 | 定安縣 | 噪聲 | 2019年7月19日下午3時,由縣資規局牽頭,聯合縣環境局、雷鳴鎮政府等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現場實地核查,核查該木材廠生產廠房、設備運行等情況,並對其廠界噪聲進行監測,現場發現危險廢物(廢機油桶)儲存不規範。2019年7月20日晚,縣環境局再次巡查,未發現該木材廠生產。 | 屬實 | 1.針對該公司噪聲擾民問題,縣環境監測站已對其廠界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該木材廠噪聲未超標,鑑於木材廠距離居民區較近,為不影響周邊群眾生活,縣環境局已要求該公司在生產車間加裝隔音網。 2.針對該公司未規範儲存危險廢物問題,縣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必須將危險廢物(廢機油桶)按照規定存放於危險廢物儲存間或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處理。 | 無 |
72 | X2HI201907180006 | 定安縣龍湖鎮商業街的海南椰樹集團椰子加工基地(原定安糖廠)無環評手續,汙水橫流,散發惡臭。 | 定安縣 | 大氣,水 | 2019年7月19日,縣科工信局聯合縣環境局、龍湖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分管領導和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現場核查時,該公司未生產,汙水設施定時運行,未往外環境排水。目前,該公司只進行椰子粗加工(日加工量約1萬個),將椰子去除表皮後,將椰肉出售給海南椰樹集團,椰子水(每個椰子約含0.1kg椰子水)排入汙水治理設施處理。生產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廢棄椰子水及清洗車間產生的汙水。椰子加工間後方,存有大量椰子殼及編織袋,椰子殼存放區有異味。 | 屬實 | 對該公司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對廠區內存放的椰子殼及編織袋進行處理,對整個廠區範圍開展環境整治,消除異味影響,並在今後的生產過程中加強環境衛生管理。7月20日,該公司已組織人員對廠區環境進行大整治,廠區環境衛生有了明顯改善,目前正在持續整改中。 | 無 |
73 | D2HI201907180026 | 距離臨高縣碧桂園金沙灘小區三公裡處有垃圾填埋場,填埋場的垃圾山上垃圾裸露,臭味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並且夜間能聞到焚燒垃圾的味道,同時舉報人擔心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認為垃圾填埋場不應建設在居民區附近,希望該垃圾填埋場搬遷。 | 臨高縣 | 水,大氣,土壤 | 2019年7月21日8點50分由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無白煙和焚燒垃圾痕跡,同時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工作人員,根據垃圾處理場操作規範,填埋垃圾會產生甲烷等氣體,垃圾填埋區內禁止煙火,決不允許在垃圾填埋場內焚燒垃圾。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 屬實 |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3.升級滲濾液系統,有效緩解滲濾液滿負荷運轉。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5、積極謀劃,推進垃圾轉運處理。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要求,臨高縣5個鄉鎮(博厚鎮、皇桐鎮、多文鎮、臨城鎮、東英鎮)的生活垃圾將運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另外6個鄉鎮(調樓鎮、新盈鎮、波蓮鎮、南寶鎮、加來鎮、和舍鎮)的生活垃圾運往規劃新建的儋州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為此,臨高縣2017年投入約4000萬元建成了臨高縣大型垃圾中轉站日,生活垃圾處理量450噸/天,並於2017年12月竣工。當前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短期內無法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閉場處理。為此,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有效緩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滿負荷使用。積極與省廳溝通,推進垃圾轉運處理工作。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四是加強滲濾液處理站的管理,確保滲濾液的產生、暫存、處置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無 |
74 | D2HI201907180020 | 1、臨高縣碧桂園金沙灘海小區附近有個臨高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未批先建),超負荷處理,部門垃圾露天堆放,高度約3-4米,汙水池裡面有垃圾,附近居民聞到惡臭。投訴人覺得離居民區較近,建議關停或遷移。 2、澄邁富力灣紅樹灣小區挨著一個大魚塘,魚塘24小時運行噪音較大,影響周圍居民休息。 3、富力紅樹灣小區裡有條石油輸送管道,小區居民擔心汙染土壤和水源。 | 臨高縣、澄邁縣 | 土壤,大氣,噪音 | (一)2019年7月21日8點50分由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新建的擴容填埋區內有雨水,上面漂浮少量垃圾,尚未正式投入使用。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二)信訪舉報擔心澄邁縣僑聯養殖場24小時開增氧機產生噪音影響生活休息的問題部分屬實。經核查,養殖場為保障所養殖水產品正常生長,需24小時開增氧機增氧作業。2019年7月21日,經澄邁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澄邁縣僑聯養殖場1#東邊界、2#東邊界、3#南邊界的噪音進行現場監測,監測結果為(詳見附件):在晝間1#東邊界、2#東邊界、3#南邊界噪音均為達標;在夜間1#東邊界、2#東邊界噪音均為達標,3#南邊界噪音超標(限值為50dB(A),測量結果為55.6dB(A))。 (三)信訪舉報擔心中海石油管道輸氣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管道輸氣有限公司澄邁燃氣分公司石油管道汙染土壤和水源問題不屬實。經核查,上述2家公司均輸送介質均為天然氣,不屬於石油輸送介質。管道埋於地下,富力段管道也未穿越河流等水源區,不會造成水源汙染。上述2家公司管道均有日常巡線人員,避免因違規建設開挖、佔壓等造成管道洩漏。若發生洩漏,管道公司中控等將會發現壓力異常,及時控制分段關閉閥門,且天然氣密度比空氣小,剩餘在管道中的天然氣將會向空中散發,不會對土壤造成汙染。 | 屬實 | (一)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四是在啟用新建的擴容填埋區時,填埋區雨水將作為滲濾液進行處理,裡面垃圾進行填埋處理。 (二)經富力公司和澄邁縣僑聯養殖場協商達成協議,由富力公司購置電纜線和噪音較小的38臺增氧機送給澄邁縣僑聯養殖場,由澄邁縣僑聯養殖場更換部分增氧機,確保養殖場界噪音達標。 (三)要求2家管道企業加強管道線路日常巡查,杜絕因違規建設開挖、佔壓等隱患發生,確保管道穩定運行。 | 無 |
75 | D2HI201907180017 | 1、臨高縣臨城鎮樓廈小區對面的龍力糖廠,每年10月中下旬開始生產時,飄散出黑色濃煙及顆粒物;4月停產後清洗設備(一個月的時間)時有惡臭氣味飄出。2、龍力糖廠對面的文瀾江,從去年冬天開始水呈黃色,無異味,水面漂浮黃顏色的泡沫。 | 臨高縣 | 水,大氣 | 2019年7月20日上午9點10分,臨高縣生態環境局王碧旻副主任科員帶領縣生態環境執法大隊、縣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前往臨高龍力糖業有限公司調查核實。經查,該公司當前處於停產狀態,生產設備封存保養。循環水池、SBR生化池內有少量水,周邊有輕微異味。該公司是製糖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線存在跑、冒、滴、漏,甚至在糖液在管線上結晶析出,形成糖柱。在停產清潔時,企業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利用水槍衝刷,致使生產廢水含糖量增高、廢水量增多,生產廢水處理不及時,生物菌種在廢水暫存池發酵產生臭味,空氣夾雜著臭氣味道和糖分味道,該味道隨風飄向廠區外。經查閱該公司2018年跨2019年榨季生產期間生產監督性監測報告,在生產期間未出現超標情況。信訪人看到的黑色濃煙可能為排放的廢氣在天氣光線影響下造成的效果。 2019年7月20日上午10點20分,臨高縣水務局符喜副局長立刻帶隊前往現場調查,並未發現水呈黃色,無異味,水面漂浮黃顏色泡沫等問題。臨高龍力糖業有限公司生產期間煙囪排放出黑色濃煙,停產清洗設備時有惡臭氣味飄出。 | 屬實 | 關於臨高龍力糖業有限公司生產期間煙囪排放出黑色濃煙,停產清洗設備時有惡臭氣味飄出問題。在臨高龍力糖業有限公司生產期間加強監管,繼續保持監督性監測頻次,必要時採取臨時突擊監測,確保生產期間廢氣達標排放;停產清洗設備時,採取人工清除生產管線跑、冒、滴、漏形成的糖柱和糖塊,再用溼潤抹除清理痕跡,最後用水衝洗,以達到減少清洗用水和廢水含糖量的問題。因為目前公司處於停產狀態,將在2019年跨2020年榨季生產結束後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整改措施。 為做好文瀾江水質治理,臨高縣水務局一是投入1847萬元,實施文瀾江臨城河段截汙併網工程。通過工程措施截汙處理排汙水16個,其中3個提升泵站、9個截流井和4個一體化處理站。提升及截流入網汙水量5450m3/d,一體化處理量15500 m3/d。二是投資1574萬元,實施臨城鎮多蓮村汙水截流併網工程。擬建汙水幹支管10351米,入戶管4000米及升級改造部分化糞池,納汙入管水量約200 m3/d。項目已完成45%。三是投資871萬元,實施臨城鎮城區汙水管網改造工程(臨海路、東坡小區、臨昌路改造),擬新建及改造汙水幹支管2242米,入戶管1000米,納汙入管水量約300 m3/d。項目已完成30%。四是結合舊城改造工程新建和改造汙水管網,加快縣城汙水管網建設。縣發改委、住建、市政正在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已將汙水管接戶納管,以此大大提升進廠汙水濃度和進水量。 | 無 |
76 | D2HI201907180013 | 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生活垃圾填埋場,2011年設計建設的垃圾場,設計填埋量是140多畝。但是目前垃圾量遠超過設計填埋量,導致垃圾堆積如山。垃圾場管理不到位,經常出現白煙和臭味,對附近碧桂園金沙灘小區的六千多住戶產生影響。群眾懷疑垃圾滲濾液對地下水有影響,進而汙染群眾的生活飲用水。 | 臨高縣 | 水,土壤,大氣 | 2019年7月21日8點50分由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無白煙和焚燒垃圾痕跡,同時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工作人員,根據垃圾處理場操作規範,填埋垃圾會產生甲烷等氣體,垃圾填埋區內禁止煙火,決不允許在垃圾填埋場內焚燒垃圾。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 屬實 |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 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 3、升級滲濾液系統,有效緩解滲濾液滿負荷運轉。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 5、積極謀劃,推進垃圾轉運處理。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要求,臨高縣5個鄉鎮(博厚鎮、皇桐鎮、多文鎮、臨城鎮、東英鎮)的生活垃圾將運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另外6個鄉鎮(調樓鎮、新盈鎮、波蓮鎮、南寶鎮、加來鎮、和舍鎮)的生活垃圾運往規劃新建的儋州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為此,臨高縣2017年投入約4000萬元建成了臨高縣大型垃圾中轉站日,生活垃圾處理量450噸/天,並於2017年12月竣工。當前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短期內無法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閉場處理。為此,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有效緩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滿負荷使用。積極與省廳溝通,推進垃圾轉運處理工作。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四是加強滲濾液處理站的管理,確保滲濾液的產生、暫存、處置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無 |
77 | X2HI201907180015 | 和平鎮山心嶺附近由海南山宇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承包土地進行農業種植、畜牧等項目(約3000畝)。自承包起,未經政府部門審批,私自在生態紅線區域範圍內大量砍伐林木、破壞飲用水源、私自搭建違法建築用於養羊、種植綠橙、檳榔等。產生的糞便、農藥等汙染物未經處理直排萬泉河,目前生態環境日益惡化。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 生態、水 | 2019年7月20日,由縣農業農村局聯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縣農業技術研究推廣中心、和平鎮政府等部門到舉報地點現場,通過詢問周邊群眾、被舉報項目現場負責人及現場勘查的方式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情況如下: (一)針對「自承包起,未經政府部門審批,私自在生態紅線區域範圍內大量砍伐林木」的問題。經調查,海南山榮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3家子公司項目所使用土地均不在生態紅線區範圍內,項目用地現主要種植綠橙和檳榔,原樹種主要為人工種植林木(馬佔相思和桉樹等),根據我縣的農業供給側改革,通過調減人工林和老舊橡膠園改種高效的綠橙產業,提高農業的經濟效益。該基地經過林業部門審批辦理林木採伐手續後,依法進行更新改造,不存在不經審批就砍伐的現象。 (二)針對「破壞飲用水源」的問題,縣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工作人員於2019年7月20日現場對距該公司下屬子公司海南瓊中愛農畜禽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黑山羊養殖項目1公裡處的農村飲用水取水點水體進行採樣檢測。經檢測,水質符合國家相應的水環境質量標準,不存在破壞飲用水源問題。 (三)針對「私自搭建違法建築用於養羊、種植綠橙、檳榔等」的問題。經調查,海南山榮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長徵農場、和平鎮幹磉村委會籤訂合同承包土地約3000畝,使用年限30年,用於農業種植、畜牧養殖,實地共建有羊欄、堆放倉庫、員工宿舍等鐵皮棚6間。該公司於2018年10月16日申請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於2019年1月10日取得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不存在私自搭建違法建築問題。 (四)針對「養羊產生的糞便,種植綠橙、檳榔施用的農藥等汙染物未經處理直排萬泉河,目前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問題,經調查,該養殖項目於2018年7月3日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登記備案(備案號:20184690300000004),養殖場現存欄羊共1476隻,日排糞便2214公斤,羊尿738公斤,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集中收集至收集池內,產生的羊糞便均由工人用編織袋打包,堆漚用於周邊種植綠橙施肥,欄舍中所產生的糞便沒有外溢的現象,且養羊欄舍離水源距離超過3公裡,不存在畜禽汙染物未經處理直排萬泉河的現象。海南山榮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綠橙」標準化示範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瓊中府辦〔2017〕66號)有關要求發展綠橙產業,經調查,綠橙基地使用的農藥主要有氫氧化銅、代森錳鋅、乙蒜素、毒死蜱、乙蟎唑、喹啉酮、丙森鋅、聯苯菊酯、啶蟲脒、甲託·吡唑、氟啶蟲胺睛、螺蟎酯、吡蟲啉、噻唑鋅、中生菌素,以上藥劑都已在海南省農藥管理所備案登記,是海南省植保總站推薦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藥劑,所以不存在農藥汙染環境的問題。 | 不屬實 | 由縣農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海南山榮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強化相關法律宣傳,指導該企業使用高效低毒投入品,確保該企業在進行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出現違規濫砍濫伐、違規使用違禁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合理處置畜禽糞汙,防止出現農業面源汙染。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定期對該企業周邊水源地水質進行抽樣檢測,確保周邊居民飲水安全。縣林業局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林木砍伐的監管,確保不出現未經審批亂砍亂發林木問題。 | 無 |
78 | X2HI201907180016 | 樂東縣利國鎮佛豐村委會,有幾位村民聯合偷挖望樓河的河沙出售,有部分河沙堆放在村內。村內垃圾堆放成山,散發惡臭。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海洋,大氣,土壤 | 2019年7月20日,縣水務局會同利國鎮政府、縣公安局聯合到佛豐村對舉報件進行核查。 (一)樂東縣利國鎮佛豐村委會,有幾位村民聯合偷挖望樓河的河砂出售,有部分河砂堆放在村內。 經查,利國鎮望樓河佛豐河段經縣政府同意後,縣水務局依法依規於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8日在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水務局窗口舉行掛牌出讓。縣水務局於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8日在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水務局窗口舉行掛牌出讓,最終由海南菀祥實業有限公司競得望樓河佛皇河段建築用河砂礦採(礦)權。具體情況按許可砂場名稱/所處河流/開採位置/採砂許可證號/許可開採量(萬立方/年)/許可期限/統計如下: 海南菀祥實業有限公司(佛皇砂場/望樓河/利國鎮佛豐村/002砂準字〔2017〕第002號/(28萬立方/年)/2017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1日(已到期)。該公司在建築用河砂礦採(礦)權到期後已退出。 經調查組向利國鎮佛豐村委會王槐奇書記及村委會黎啟賢支委詢問了解得知,2017年至2018年有正規砂場在該村河段採砂期間,大部分村民為了解決日後建房用砂緊張的情況,均提前向正規砂場購買一部分河砂堆放在村裡空地處。調查組與村委會幹部實地走訪,部分村民反映,村中存在零碎的盜採河砂現象。調查組在佛豐村委會佳佳小學圍牆後一檳榔地處發現一堆約為200多立方的河砂堆放點,並用遮陰網遮蓋。經了解,該堆放點的河砂為本村村民陳凱、陳紹有、盧國秀、盧國政、王槐郵、王孟雄、羅易和等人從之前的正規砂場購買,一同堆放在該空地處,用於日後家中建房使用,河砂來源有待繼續核查。在望樓河佛豐村段,調查組發現有零碎的盜採河砂痕跡。 (二)村內的垃圾堆放成山,散發惡臭。 經查,村內生活垃圾均運往黃流鎮金雞嶺垃圾處理場處理。但部分村民為了方便,將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私自傾倒在村內河道周邊。 | 屬實 | 一是責令利國鎮佛豐村委會封閉進入河道和傾倒垃圾點的道路;二是責令利國鎮佛豐村委會加強該段河道巡查力度,在河道周邊豎立嚴禁亂堆垃圾、非法採砂的警示標識牌,引導村民積極參與護河行動。三是責令水務部門、公安部門聯合利國鎮,加大對望樓河佛豐村段的盜砂和亂堆垃圾的執法力度;四是縣公安部門繼續深入核查佛豐村內河砂堆放點河砂來源。 | 無 |
79 | D2HI201907180034 | 尖峰鎮到佛羅鎮一帶(高速公路旁)經常在傍晚的時候燒秸稈(和垃圾),鄉鎮經常燃放鞭炮,汙染空氣。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大氣 | 2019年7月20日,佛羅鎮、尖峰鎮聯合組織黑眉村、紅湖村、山道村、白沙村、長安村和佛羅鎮新坡村、白井村委會永德村村幹部,對舉報路段進行巡查。經查,路兩旁有少量的燃燒秸稈和垃圾的痕跡。但目前已過秸稈燃燒的季節,從現場痕跡看,燃燒秸稈和垃圾的痕跡已有一段時間。經公安部門調查,未發現群眾所反映的燃放鞭炮汙染空氣的情況。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 屬實 | 一是責令尖峰鎮、佛羅鎮政府,加強對轄區內銷售煙花爆竹等易燃品的安全檢查;二是尖峰鎮、佛羅鎮已責令各有關村,加強巡邏巡查;三是加強源頭管控,繼續開展秸稈及垃圾禁燒工作,及時清除、清運農村周邊、田間地頭、背街小巷堆存的各類垃圾、落葉和秸稈等;四是要求公安部門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縣範圍內對煙花爆竹的限定燃放時間和區域、限定的燃放場所、限定燃放的品種等多方面進行宣傳,同時要求尖峰鎮、佛羅鎮村幹部入戶宣傳,在鎮區、村道等顯要位置懸掛禁燃宣傳標語;五是加大懲處力度,對燃燒垃圾秸稈和燃放鞭炮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格懲處;六是根據省委省政府「六個禁止,兩個推進」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我們目前正在與上海振華集團及伽百農公司進行商談,推進秸稈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落地。該項目落地後能有效解決我縣秸稈燃燒的問題,並能有效帶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 | 無 |
80 | D2HI201907180016 | 樂東縣千家鎮抱倫農場九隊靠近民房(在抱僑學校附近)1米有三家養豬場,糞便廢水亂排,散發臭氣,廢水排到河邊,造成河流汙染;其中一家養豬場靠近飲用水井,養豬場的廢水直排入水井旁的檳榔地,擔心造成飲用水井受到汙染。抱倫農場九隊原有一千多畝的原始森林,後被變成果園種植果樹,質疑該行為會毀林。反映人稱已向當地政府多次反映,讓督察組向當地政府了解情況。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生態,大氣,水 | (一)樂東縣千家鎮抱倫農場九隊靠近民房(在抱僑學校附近)1米有三家養豬場,糞便廢水亂排,散發臭氣,廢水排到河邊,造成河流汙染;其中一家養豬場靠近飲用水井,養豬場的廢水直排入水井旁的檳榔地,擔心造成飲用水井受到汙染。 2019年7月20日,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千家鎮前往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進行調查。經查,群眾所反映的養豬場實則為抱倫農場九隊3名職工自家的豬圈,其中潘紛勝養殖8頭豬,潘統寬養殖3頭豬苗,潘繼忠養殖12頭豬苗。經現場核查,潘繼忠家中已安裝三級化糞池,糞便廢水排放至化糞池內;潘紛勝、潘統寬白天在自家的林地散養豬苗,晚上趕回豬圈,豬苗所排放的糞水用作為自家林地的肥料,以上三戶未發現廢水直排至河裡的現象和廢水直排入水井旁檳榔地的現象,但能聞見臭味,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二)抱倫農場九隊原有一千多畝的原始森林,後被變成果園種植果樹,質疑該行為會毀林。反映人稱已向當地政府多次反映,讓督察組向當地政府了解情況。 2019年7月22日,縣林業局聯合千家鎮政府、海南農墾榮光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往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進行調查,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為千家鎮抱倫農場九隊土地,調查人員採用GPS衛星定位儀對千家鎮抱倫農場九隊土地行政界線範圍內的地塊進行調查測量,調查土地總面積1065.12畝,其中橡膠樹面積294.91畝,芒果樹面積770.21畝,規劃地類為商品林地,林地保護等級為四級保護林地。現場沒有林木被毀情況。根據該地塊GPS衛星定位儀測量圖套2010年11月18日及現在的谷歌地球影像,顯示該地塊上的植被情況2010年與現在並無多大差異,可初步判定在2010年以來沒有毀林情況發生。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 屬實 | 一是要求抱倫農場做好農場內各隊環境衛生工作;二是引導養殖戶做好豬圈的清理工作,不得散養,防止出現養豬糞水亂排滲漏現象;三是逐步引導養殖戶到政府劃定的養殖區內養殖;四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縣林業局、千家鎮政府通力配合,增派人手,加大管護力度,加強森林資源政策法規宣傳。 | 無 |
81 | D2HI201907180009 | 陵水縣幸福家園小區南側十幾米有農戶養殖,包括十幾頭豬及雞、鴨、鵝,臭味很大,影響周邊居民。已向縣政府反映,回復為農戶養殖是允許的。政府不作為。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大氣 | 2019年7月19日16時00分縣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畜牧獸醫局到現場進行調查,該養豬場無任何汙染防治措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直排進水溝。 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別於2019年3月12日和4月15日收到12345綜合服務熱線工單,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到該養殖戶家核查,當時已經認定陵水縣幸福家園小區南側屬於縣城禁養區範圍,不能養殖家禽家畜。執法人員告知戶主及時清理衛生,督促該養殖戶進行改正。 根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12345熱線工單書面答覆和執法人員現場辦案筆錄,從未回復過「農戶養殖是允許的」這一內容,對當事人楊石金進行警告教育時,也已經告知當事人該處為縣城禁養區範圍,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進行改正。 | 屬實 | 截止至2019年7月23日,縣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到現場核查,戶主楊石金已完成豬舍、雞欄廢棄物和豬糞、雞糞的清理和清洗工作,全部售賣生豬8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舉一反三,按照有關規定全面排查椰林鎮主城區內飼養家禽的情況,一旦發現,立行立改。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戶主儘快將所飼養的雞進行售賣,下一步,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協調相關部門繼續對該問題跟蹤處理,確保該問題儘快整改落實到位。 | 無 |
82 | D2HI201907180019 | 陵水縣英州鎮恆大海上帝景小區西門旁有一中大型廢品收購站,已來電反映問題,當地政府已將處理情況通過陵水縣廣播電視臺公開:公開內容強調廢品收購站手續齊全,要求整改到位。舉報人對處理結果提出異議,認為廢品收購站距離小區較近,滋生的蚊蟲嚴重影響小區環境,同時廢品收購站夜間焚燒垃圾,產生的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該廢品收購站不應建設在居民區附近,希望該廢品收購站搬遷。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大氣,土壤 |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是對2019年7月15日交辦我縣的群眾環境信訪件(編號:D2HI201907150525)的處理情況有異議,關在原訴求的基礎上增加了:認為廢品收購站距離小區較近,滋生的蚊子嚴重影響小區環境,同時廢品收購站夜間焚燒垃圾,產生的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該廢品收購站不應建設在居民區附近,希望該廢品收購站搬遷。接到該信訪件後,我縣於7月19日晚組織了相關部門到現場進行核查,沒有發現所述現象發生,不存在夜間焚燒垃圾產生有毒氣體影響小區居民身體健康的問題。 | 屬實 | 截止2019年7月23日,該廢品收購站已不再收購營業,除用於居住的貨櫃和廚房及停放汽車的鋼鐵棚外,已完成地面廢品的清理工作;目前不存在夜間焚燒垃圾及產生的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和噪音汙染等問題。考慮到全縣沒有專門的再生資源存放場地,全省範圍也沒有可借鑑的經驗作法,因此已責成經營者加強整改:包括加強圍擋、規範收購物資、搭建臨時設施解決露天堆放等。該廢品收購站負責人表示將按相關部門的要求申請啟動場地的「升級改造」工作,並報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後再經營,以確保廢品不外露、不亂堆、擺放整齊等。 | 無 |
83 | D2HI201907180025 | 陵水縣椰林鎮三橫路幸福家園小區4、5棟樓下一牆之隔有一家當地村民開辦的家禽飼養屠宰場,規模約幾百隻。每日清晨4點左右開始宰鵝、宰鴨,臭氣燻天、噪音大,且汙水流入市民活動中心旁的死水塘,無處排放。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該屠宰場地處縣城中心位置,舉報人認為不應在此飼養家禽。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水,大氣,噪音 | 2019年7月19日下午15時30分,我縣組織縣綜合執法局、椰林鎮政府、縣畜牧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對該問題進行現場核實處理。發現有居民在家裡屠宰家禽,家裡圈養待屠宰的鵝,時有鵝大聲叫的現象。 | 屬實 | 截止2019年7月23日晚上,該戶主已搬離所有的鵝,並清洗鵝圈。鵝圈裡已無活家禽,不再存在家禽叫聲擾民現象。同時要求及時清理所有廢棄物,進行長效保潔。 | 無 |
84 | D2HI201907180064 |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去年10月份群眾調查發現這些黃沙和石灰是從四五裡地外的田仔村飄過來的,這個村裡有好幾家經營了十多年採石場和採砂廠。曾經向12345,派出所,信訪辦等地方投訴,均委託給英州鎮執法大隊處理,工作人員曾聯繫群眾進行現場走訪,但是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2、清泉城25街的生活垃圾處理場,散發臭味,蚊蟲滋長,距離清泉城17街的小區僅僅一牆之隔。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鎮長聯繫群眾現場走訪後,承諾會將垃圾處理場搬遷,目前這個環境汙染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大氣,土壤 | 一、英州鎮田仔村採石場和採砂廠飛灰、揚塵汙染問題。2019年7月19日,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綜合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和英州鎮等部門到實地調查。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17街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過路車流量大,造成小區內存在揚塵汙染。針對信訪件提到的採石場和採砂場,核查組對周邊的石場、堆砂點和洗砂場進行了實地排查,共確認英州大道沿線有1個礦區、1個堆砂點和2個洗砂場。2019年7月21日,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17街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7街住戶都未居住。英州大道沿線的1個堆砂點和2個洗砂場均已停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少量粉塵。該礦區負責人表示灑水車當天出現故障導致不能按時灑水。按照2019年7月19日交辦的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信訪件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2日至23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福眾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對場內堆放的砂土全覆蓋密閉,黃記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正在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覆蓋。二、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生活垃圾處理廠散發臭味、蚊蟲滋長的環境汙染問題。2019年7月16日下午15時,省住建廳環衛處許虹處長和賈彬副縣長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開發企業和物業公司前往英州鎮垃圾轉運站調查處理。經核查,該垃圾轉運站符合總體規劃要求,並於2014年4月30日建成並投入使用,該垃圾轉運站在高峰溫泉清泉城項目動工建設之前已投入使用。高峰溫泉清泉城項目於2016年2月1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於2016年5月24日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於2016年11月22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於2016年12月10日取得建築施工許可證,並於2017年11月24日取得竣工備案手續,與英州鎮垃圾轉運站一路之隔。 | 屬實 | 一、英州鎮田仔村採石場和採砂廠飛灰、揚塵汙染問題。1.縣綜合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全密閉石料、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正在對黃記洗砂場進行立案調查。2.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23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路面的清掃除塵。3.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對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的治理恢復工程施工工地和664縣道及英州大道定期開展巡查,確保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要求石慶輝對其堆砂點落實車輛進出場地噴淋措施。4.英州鎮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進行灑水降塵。 二、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生活垃圾處理廠散發臭味、蚊蟲滋長的環境汙染問題。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為確保轉運站各項工作安全規範運營,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對轉動站周邊環境進行綠化美化,進一步規範管理,並對轉運站進行加裝除臭降塵設施設備。3.責令碧桂園開發公司和物業公司加強正面宣傳,積極與業主和英州鎮政府溝通。 | 無 |
85 | D2HI201907180032 | 白沙縣榮邦鄉大嶺居委會的珠碧江的水因為挖砂洗砂受到汙染,水井就在江水旁也受到汙染,村民沒有乾淨的飲用水。 | 白沙黎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2019年7月19日上午,我縣收到交辦件後,縣政府副縣長何方長立即作出指示: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聯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水務事務中心、榮邦鄉政府等部門迅速開展實地核查並及時匯報。縣生態環境局當天組織各單位聯合到實地針對信訪反映問題開展核查。經查,投訴人於邦溪鎮大嶺農場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源地位於白沙縣邦溪農場大嶺分場一隊,珠碧江邊,屬於珠碧江流域。現場河水較渾濁,縣生態環境局對水源地河段水質進行監測,結果顯示水質類別為三類,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水源地上下遊開展非法採砂點、洗砂點排查,未發現存在違法採砂、洗砂行為,但珠碧江河段有幾處河道清淤工程(目前已停工);大嶺居居民取水塔設施設備老化、損壞嚴重。 | 屬實 | 處理:(一)白沙黎自治縣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調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點作業布局,如輪流施工作業,可能影響水源地水質的7個清淤疏浚點,不同時作業,各開工作業的清淤疏浚點要保持一定距離,充分發揮河水自淨作用;(二)由榮邦鄉政府出資修復或更換大嶺居取水塔的設施設備;(三)加大巡查力度,加強打擊非法採砂、洗砂執法力度。 整改:(一)白沙黎自治縣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已全部停止河道清淤疏浚點作業,研究調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點作業布局;(二)榮邦鄉政府已會議通過出資修復或更換大嶺居取水塔設施設備的決議,將儘快實施。 | 無 |
86 | D2HI201907180046 | 白沙縣牙叉鎮白沙農場茶城小區,附近居民將垃圾堆放在對面的郵電局前的垃圾桶裡,垃圾桶沒有蓋子很臭,雨水流到垃圾桶,積水流到路面上很髒。負責垃圾清運的禾田環衛公司兩天清運一次,效率太低,建議環衛公司另外尋找一個遠離附近群眾的空地上。半個月前曾經向12345反映,12345回復已經將這個問題反映給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核查,但是仍然沒有整改。 | 白沙黎族自治縣 | 土壤 | 由縣住建局牽頭,會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白沙居委會、玉禾田公司等單位立即赴現場核查。經查實,該信訪件反映情況屬實。 | 屬實 | 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現場整改。經整改,現場垃圾桶已全部安裝蓋子,同時更換老舊的垃圾運輸車,安排玉禾田公司清洗車對現場進行清洗,同時各承辦單位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一是對茶園小鎮目前的清運點位進行排查優化合理調整,並對所有點位進行衝洗刷洗去除汙漬異味。二是從7月20日起,由玉禾田公司全面接管白沙居茶園小鎮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單獨增設一條清運路線確保茶園小鎮垃圾點位每日清理清掏2遍。三是加強對茶園小鎮垃圾點位的日常管理,及時更新更換環衛設施設備,每日對垃圾桶進行衝洗,確保垃圾點位周邊無垃圾、積水、汙漬、異味等。四是加大路面巡迴保潔力度,確保牙叉鎮白沙居茶園小鎮環境乾淨整潔,打造宜居生態旅遊景區。 | 無 |
87 | X2HI201907180007 | 洋浦港進出車輛長期超載,影響周邊居民安全,產生大量揚塵,影響周邊居民健康。 | 洋浦經濟開發區 | 大氣 | 被舉報對象存在路面揚塵現象,未發現超載車輛問題。 | 屬實 | (一)治理揚塵現象方面 1.道路清潔 2019年7月19日起洋浦市政管理局安排3名環衛在該路段負責清掃;專門安排一部機掃車從6:00至10:00和14:30至17:30進行機掃;安排一部灑水車早上中午下午進行降塵灑水。 2.車輛限行 2019年7月19日起洋浦公安局增設港東路全段,遠洋路至港東路交叉口設立大中型貨車限行標識(中午12:00-14:30、晚22:00-次日8:00)。對大重型貨車繞行到洋浦大橋輔道施畫交通標線,並增設交通引導標識、減速帶等,確保道路交通順暢。 3.交通海洋局督促國投洋浦港加強日常管理 針對上述問題督促國投洋浦港即日起實施以下措施: (1)對出港車輛嚴格把關,控制貨車裝貨重量,對於超載車輛一律禁止出港。 (2)針對每臺出港車輛必須做好遮蓋和車體清洗,防治道路汙染。 (2)做好港口門崗前區域的清潔治理,加大清掃和灑水頻次。 (4)加強巡查和檢查頻次,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避免門崗前區域車輛帶來的揚塵汙染。 (二)洋浦交通海洋局聯合公安局加強超載日常治理 1.加大路面的執法力度。 2.加強對國投洋浦港等重點源頭的巡查力度。 3.通過視頻監控加強對國投洋浦港的監控,確保進出車輛符合裝載要求,確保源頭安全。 | 無 |
88 | X2HI201907170010 | 海南廢電池回收行業的亂象對環境造成汙染造成威脅。1、小企業抬高廢電池回收價格,爭奪廢電池回收資源,導致98% 廢電池流到地下加工廢電池產業鏈。 2、秀英港14號危險品碼頭第2號地磅負責對出島的廢電池進行查驗,但是該關口管控不嚴,手續不全或沒手續的廢電池可輕鬆過關流入海南島外的地下黑產業鏈。3、不正規回收運輸過程中產生了環境汙染問題,比如廢電池運輸前將含鉛酸液隨意傾倒。4、違規超負荷運輸廢電池,容易引起發熱甚至自燃。 建議:1、加強海口港碼頭對危險品的運輸管控措施;2、整頓已取得經營資質的回收企業,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嚴懲;3、對存在超載或不按規定裝載廢電池等違規運輸廢電池行為的企業嚴厲處罰。 | 秀英區 | 土壤 | 經過現場檢查、調閱材料,未發現舉報件所稱「秀英港14號危險品碼頭第2號地磅對出島的廢蓄電池進行查驗關口管控不嚴,手續不全或沒手續的廢蓄電池運輸車輛可輕鬆過關出島及違規超負荷運輸廢電池」等問題。 | 不屬實 | (一)深入實施廢鉛蓄電池收集轉運試點工作,提高廢鉛蓄電池收集效率。 (二)強化各單位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管理制度銜接。 (三)持續打擊廢鉛蓄電池非法收集處置行為。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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