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教師節,對於老師們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因為他們將獲得一項新的權益。有新的權益,按說老師們應該高興,但現實卻是許多老師直搖頭,這是為什麼呢?
今年的教師節,老師們獲得的權益是教育懲戒權。這確實是一個來得很及時的禮物。因為在之前,老師們想要懲戒學生,還擔心著是否合規合法,稍有不注意就有可能把自己帶入到是非當中,有時甚至還會被家長無故地毆打。現在有了教育懲戒的法規出臺,懲戒學生有法可依了,誰還敢對老師的懲戒齜牙呢?
但是,情況真的這樣簡單嗎?恐怕並沒有我們想像得這樣樂觀。首先,這個懲戒權並不是每一位老師都有的,實行懲戒的是班主任和學校學生行為懲戒委員會。你要看清楚了,是班主任和學生行為懲戒委員會。這就直接把科任教師排除在了擁有懲戒權的人員之外。
科任老師沒有懲戒權,那麼學生在課堂上犯渾怎麼辦?科任老師上報班主任,讓班主任來實施懲戒。
一個老師,連自己的課堂上出現了問題,都沒有懲戒權來處理,他還怎麼來管理課堂呢?班主任也是老師,他也必須要上幾個班的課,哪裡還有班主任等著來處理你課堂上的問題,除非班主任是專職班主任。如果懲戒權不能教到每一位老師的手中,那麼懲戒權就只是一句口號。
本來,教師和班主任是相互配合的。現在好了,班級上出現了什麼問題,都必須要班主任來處理,那麼,還怎樣體現教育配合呢?班主任當黑臉包公,科任老師當甩手掌柜,這教育教學能好起來嗎?就是把班主任累成陀螺,恐怕都沒有多少效果吧。
教育懲戒權在懲戒的方式方法上交代得很明確,但還是很寬泛,缺少明確的量度,可操作性依然模糊。批評教育是需要用語言的,但是應該用怎樣的語言呢?有的孩子,你要和風細雨;而有的孩子,你要響鼓重敲。春風化雨,誰都喜歡;但是響鼓重敲,稍有不慎就成了人身攻擊。明事理的家長,你這樣做,他能理解;而糊塗的家長,你這樣做,他就可能攪得你不得安生。這樣因為一兩句話而被處理的老師還少嗎?只是一個批評教育,恐怕就沒有幾個老師敢用吧。
再說犯錯罰跑,怎麼跑,跑多少米,它也沒有具體的數字。你要是真的把孩子罰跑了,家長要是不明事理,他硬要說,你把他的孩子跑傷了,你怎麼辦。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一旦家長糾纏起來沒完沒了,我想沒有幾個老師會這樣做吧。
其他的諸如背誦一次背多少內容,寫檢討寫多少字,隔離罰站站多少時間,停課反省聽課時長等等都是一個問題。
或許有人會說,你是老師,你就不能適當地把握一下。可是,這個適當,怎樣才算是適當呢?因為之前的教訓太多,恐怕沒有幾個老師能做到沒有顧慮吧。
教育懲戒權的實施,對老師來說是一個好消息,畢竟現在有法可依了,但是卻又讓他們陷入兩難的處境,怎樣來懲戒才合適呢?我想,如果不能把教育懲戒權放到每位老師的手上,而懲戒的尺度又不明確,那麼它就很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