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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縣法院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馬志國)9月25日,環縣人民法院對羅某奇等2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依法公開開庭宣判。首要分子羅某奇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88萬元;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11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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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案 32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分別獲刑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李丹 通訊員 李靜 濟寧報導9月30日上午,任城法院對盛某春等32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被控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判處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盛某春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依法分別判處鄭某旺、劉某等31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18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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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8月25日,宕昌縣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轉貸一案。被告人孫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孔某、馬某薩、麻某、李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重要成員,被告人馬某林、馬某軍、賽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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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分子獲刑12年6個月!南平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來源:延平法院拉攏、糾集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暴力威脅索取債務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強迫交易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獲刑12年6個月另外10名被告人被判處7年11個月至1年1個月不等刑期頭條惡勢力犯罪集團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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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最高獲刑20年
任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最高獲刑20年32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被控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2015年以來,被告人盛某春利用經商、包攬工程形成的初始資金,以抵押車輛的方式進行非法放貸,後為加快斂財速度,攫取暴利,盛某春招收社會閒散人員為催收隊員,以大洋金融公司的名義對外進行空放貸款,使用恐嚇、威脅等暴力、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進行以「套路貸」為主要方式的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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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忠縣:24人獲刑!忠縣法院公開宣判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近日,重慶市忠縣人民法院對項志強等24人「套路貸」惡勢力詐騙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判處惡勢力犯罪集團重要成員項志強有期徒刑17年6個月,處罰金153萬元;葛君鑫有期徒刑16年,處罰金132.8萬元;李鋒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11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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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獲刑!渠縣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
8月30日渠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35名被告人獲刑 8月30日上午,渠縣人民法院對周廷字等首要分子周廷字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6萬元;其餘涉案3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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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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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8日上午,民勤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五人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一案,對被告人李某平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後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沒收非法所得30萬元,並處罰金15萬元,對被告人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四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判處九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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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 35名被告人獲刑!
首要分子周廷字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6萬元;其餘涉案3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罰金。2016年3月,周廷字因「成績」突出,晉升為公司「經理」層級,便開始籠絡人員、壯大自己的團夥。2017年9月,該傳銷組織被商洛市公安局查處後,周廷字糾集下線石明權(已另案判刑)等人轉移至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勉縣繼續從事傳銷活動,逐步形成以周廷字為首要分子,被告人詹興強、付小玉、李榮慶、蒙露、伍松、陸琴(已另案判刑)、石明權為重要成員,以被告人段國祥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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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獲刑!黃島法院公開宣判3起惡勢力案件
黃島區人民法院今天發布,該法院近日公開宣判3起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於某等18人一審被判處十八年至三個月不等刑期,同時依法並處罰金。於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構成要件,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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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法院公開宣判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30日上午,蜀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一案。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實施犯罪,被告人林從兵、謝林發等人糾集在一起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非法高利放貸,通過暴力、「軟暴力」非法手段催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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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法院對3起4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集中宣判
本報11月29日訊(記者 侯月)濟南法院今天依法對3起4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集中宣判:歷城區法院對被告人徐輝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徐輝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122萬元;槐蔭區法院分別對被告人馬丁等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趙紅勇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馬丁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並處罰金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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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起涉黑涉惡案件同日宣判
49人獲刑,最高刑期23年本報訊(記者 李小娟 通訊員 姚永麗)8月31日,我市9起涉黑涉惡案件同日公開宣判。此次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涉及魏都區人民法院、建安區人民法院、鄢陵縣人民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等4家法院,9起案件均為一審案件,涉及49名被告人,最高刑期為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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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辦的3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樂陵法院宣判
11月4日,由中央掃黑辦督辦的被告人孔某武等31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非法侵入住宅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樂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李某某等四人為重要成員,路某、田某某等21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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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人獲刑!許昌9起涉黑涉惡案件同日宣判
此次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涉及魏都區人民法院、建安區人民法院、鄢陵縣人民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等4家法院,9起案件均為一審案件,涉及49名被告人,最高刑期為23年。當日,魏都區人民法院宣判了5起涉惡案件,分別為周某春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周某春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20萬元;張某娜等5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案,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部分被告人被處罰金;史某偉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史某偉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0萬元;譚某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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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池縣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甘肅經濟日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蘇葉)9月4日,華池縣法院對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依法公開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齊浩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9萬元,惡勢力犯罪的首要分子文治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對其他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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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濟南法院對3起4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集中宣判
2020年11月29日,濟南法院依法對3起4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集中宣判: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輝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徐輝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罰金一百二十二萬元;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分別對被告人馬丁等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趙紅勇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馬丁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並處罰金四百五十萬元,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趙紅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二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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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8日上午,民勤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五人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一案,對被告人李某平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後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沒收非法所得30萬元,並處罰金15萬元,對被告人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四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判處九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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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件221人!青島東營威海集中公開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9月26日至30日,山東省青島市兩級法院依法對10起133人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公開開庭宣判。其中,市南區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智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城陽區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波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嶗山區人民法院宣判了趙某韶等4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