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中國分配不公太嚴重,不能指望社保制度救濟窮人

2021-02-07 虎嗅APP


可以肯定地說,中國的社保制度沒有實現公平。那麼我們未來的改革方向,就不能是強化制度的再分配功能,否則既沒有改革路徑,也沒有改革方向。對於當前的中國來講,加強公平性,加強共濟性,實際上是虛無縹渺的東西。



觀點摘要


在中國這個歷史階段,我們應該坦誠地承認,我們的社會再分配問題,在社保制度這方面,社會公平、社保公平做得是不好的。當前的改革要以實現社保資金的可持續性為首要目標。這是一個次優選擇。


中國的分配不公幾乎比所有發達國家都嚴重,但是能指望用養老保險制度去抹平它嗎?不要讓它大包大攬,因為它是做不到的。保證窮人基本的生活保障,那應該是由非繳費型制度來完成的。


我們2013年12月接受了中央有關部門的一個課題,就養老保障制度進行頂層設計。大家知道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了重要的歷史性決定,這是非常好的一個文件。12月我們中心就接受委託做關於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制度設計,同時也委託給人社部,請他們為我們提供精算結果。這個課題研究從2013年12月開始,一直到2014年12月,整整做了一年,終於把這項研究做完了。


最後的研究成果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公平和效率的關係問題,我們的基本看法是,在公平和效率方面,效率是第一位的,是目前最威脅著制度生存的第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必須要解決。解決的思路應該在統帳結合裡,在8+12的繳費公式裡擴大8的比例,個人交8不變,從單位交的20%再划過來8,這是基準方案。


此外,還有若干種方案,即從單位繳費划過來的部分有4、8、12甚至20%等各種方案,就是划過來的比例有幾個不同組合。我們提交的研究報告的繳費公式就是8+8,也就是個人帳戶是16%,單位繳費部分划過來8%,社會統籌變成了12%。可以說,這是一個命題作文,我們可以將之叫做大帳戶方案。


在這項可以研究中,第一部分是緒論,第二部分是我們受託做的命題作文,第三部分是我們社科院提交的自己的方案,這是一個全帳戶的方案。這兩個方案都做了大量的精算,精算結果非常好。精算的團隊來自社保系統,由人社部的精算處牽頭。


強制做實個人帳戶不可持續


在當年我們發布的《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4——向名義帳戶制轉型》裡面,把社科院的方案全文公布了。有的同志可能知道這系列叢書,這是從2011年開始出的,一年一本,一年一個主題,2014年的主題就是「向名義帳戶制轉型」。


要義有兩點,第一點是做實帳戶堅持不下去了,因為做實帳戶在中國經濟高速增長導致社會平均工資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做實帳戶會發生巨大的福利損失。這來自於一個定理,叫做艾倫定理。艾倫先生現在還健在,是布魯金斯學會的一名研究員,2015年我去見了他,還給了他一本英文版的《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向名義帳戶制轉型》。


他在1964年提出一個定理,內容大致是,當一個經濟體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加上人口自然增長率之和大於投資回報率的時候,要採用現收現付模式,否則的話,基金積累制將面臨巨大的福利損失。截至到2013年,人口自然增長率是0.4%,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是14.4%,二者相加為14.8%,遠遠大於當年的資本回報率5%-6%,更大於我們社保基金存款利率。


所以,做實個人帳戶的做法是不可持續的,強制性做實是沒人願意接受的,用行政手段幹預只能維持幾年。2001年做實試點從一個省開始(遼寧),擴大到三個省(吉林和黑龍江),再到七個省和十三個省,最後就做不下去,即使這十三個省,大家也都象徵性地去做一點點。


為什麼呢?不能埋怨我們地方的同志,地方幹部的決策是理性的,面對如此低的投資收益率,單位繳費按20%去收,收回來放在這裡既貶值又不利於招商引資,於是就出現降低單位費率,出現不願意做實個人帳戶,目的是為了減少福利損失,局部來看這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廣東集中了全國1/4的流動農民工,他們在這裡繳費,但在這兒養老的人很少,基金大量結餘,因為投資體制低效,放在銀行裡面利率低,他們當然不願意按照20%來收。所以廣東省從來沒有按照20%來收,對於它來講這是理性的。這就是向名義帳戶轉型的根本原因,帳戶做不實了。


早在2006和2007年,就是十年前我就提出了向NDC(名義帳戶制)轉型的問題。終於,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時正式提出來完善個人帳戶制度,再也不提了做實個人帳戶了。大家都知道,遼寧大約在五六年以前已經在使用它的1600億的做實帳戶資金了,年年都使用一些,現在已經低於1千億了。


2014年12月28日召開了社會保障國際論壇,會上發布了《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4》。此前,我寫了一份材料呈交上去,這份材料得到了最高領導人的批示,三個常委和兩個政治局委員都有批示,總書記批了三百多字,總理批了二百五十多字,高麗同志批了兩百多字,馬凱同志批了一百五十多字,高度地肯定了這份材料。


事後我們又接連呈交了幾份內部研究報告,這份報告僅在幾個月之內就掀起了一場討論,引起了國內不同的意見,主要歸納起來有五條:


第一,認為中國社會分配差距過大,養老保險作為二次分配應提高公平性和共濟性,來平抑一次分配的差距。


第二,認為當前養老保險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再分配功能弱化,應繼續向低收入群眾傾斜,繼續提高公平性。


第三,認為過分強調效率必然忽視公平,不應把多繳多得作為激勵人們參保的主要手段,不宜將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在私利的倫理平臺上,這樣會加大一次分配的差距。


第四,認為擴大帳戶將拉大初次分配的差距,不是改革的方向,應該縮小帳戶和擴大社會統籌部分,比如從目前的8%縮小到5%甚至更小。


第五,認為精算平衡不是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


當時我也想就此寫一些東西,確實也寫了幾萬字,但老是覺得不太滿意,所以一直沒有完成。昨天晚上我又把材料拿出來看了一遍,下面就講講我對整個社保改革的思想,對上述爭論的問題不是逐一回答,而是融在我的講解當中一併回答了。


二、公平與效率的一般含義是什麼?


首先要清楚公平與效率的一般含義,這個非常關鍵,是今天我們理解改革的出發點。效率對於社保制度來說就是財務可持續性。什麼是公平?公平可以分兩個重要概念來闡述,一個是代內公平,一個是代際公平。代內公平有多少含義呢?主要的有兩三個,次要的有三四個,加起來六七個。


第一,富人向窮人的轉移支付。


這實際就是指窮人的替代率高一些,富人的替代率低一些。如果一個社會保險制度能夠實現富人很好地向窮人轉移支付,殺富濟貧,並且這個制度能夠很好地運作起來,這是很好的制度。國外很多的制度做得不錯,我們國家這個制度做得怎麼樣呢?我們已經調整待遇水平13年了,可以說,在調待過程中,從富人向窮人的轉移我們做的不好,沒有完成,沒有實現殺富濟貧的目標。


圖一



這是美國的制度(圖一),如果把美國的參保人分成五等分,收入最高的那部分人20%,他們的替代率是33%,收入最低的那20%的人替代率是86%。中間的是40—50%左右。在美國,一個標準的社會平均工資獲得者、領薪者,他的標準替代率應該是38%。中間的等分不等於他的標準替代率,不一樣,這是兩個概念。美國的目標替代率是38%,英國的是30%,任何一個國家都有目標替代率,這個目標替代率基本上能夠實現。


中國的目標替代率是多少?58.5%,這是理論上算出來的,但是實踐當中沒有一個年份在58.5%那個點上停留過,總體來說是下滑的,從90年代末的87%一直滑到現在44%左右。44%這個數是用當年的養老金支出除以當年的工資總額,這兩個數是一個公開的數,一除就出來了。


但是有關部門認為這個數太低了,應該用養老金支出總額除以繳費的基數,這個基數有很寬的範圍,各地執行的彈性太大,沒有一個準數。重要的是,除出來之後是66%—67%,用「繳費替代率」這個詞來替代,這就與老百姓的感受存在較大差距,沒人敢用它,只是匯報時候用。如果你用這個數,會與老百姓的感受差距太大。他上班掙6千塊錢一個月,他退休的時候不可能拿到4500塊錢一個月。這就是中國的替代率的情況。


中國富人向窮人的轉移,這個公平性在中國目前的養老金技術上或者是操作水平上做不到,我們已經試了13年了,年年在改正、年年在改善,我們還是做不到,我們應該承認這個現實。


圖二



剛才說了美國,再看看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OECD成員國34個,非成員國裡有中國。在收入分別是社會平均收入50%、100%、150%的情況下,標準替代率如圖表所示。由此我告訴大家一個現象,當收入為社會平均工資150%的時候,大部分國家的替代率都遠遠低於收入為社會平均工資100%,而當你收入是社會平均工資50%的時候,它的替代率要高於收入為社會平均工資100%。在美國,工資收入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50%的時候替代率是29.1%,工資收入是社會平均工資50%的時候替代率是44.4%。


第二,繳費公平。


繳費時間越長,收入得越多,才划得來,否則,大家就願意提前退休,或中斷繳費。如果一個制度是退休越晚拿的錢越多,大家就默默無聞地留在勞動力市場上了。美國的制度是這樣的,你67歲退休的時候,養老金將多出15%,但是65歲是正常退休年齡,66歲退休可以領到全額養老金,67歲退休可以多領取養老金15%。


第三,男性退休人員向女性退休人員轉移。


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做的也不是很好,技術上達不到。女性是弱勢群體,女性的收入低,繳費密度低,因為有哺乳期、分娩期,同時壽命又長,一般來說男性和女性退休人員,往往是男性的退休金要高於女性。一個好的、理想的制度應該是男女之間有所調劑,應該把男性的那一部分轉移到女性的那一部分。但是大部分國家做的也不是很好。


第四,養老金財富總值。


一個國家退休人員終生領取的養老金是這個國家社會平均工資的倍數,這就是養老金財富總值的含義。美國是7,中國高達17,也就是說中國的養老金財富總值應該正好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7倍。這個數大好還是小好呢?這裡有價值判斷。


實際上這個事反過來說,美國的老年人平均拿的退休金是他7年的工資,中國社會平均工資50%以下的窮人拿的退休金是17年的工資,平均數是13年的工資,這個數從研究的角度就是養老金財富總值。


毫無疑問這個數越大就說明,這個國家不是提前退休多,就是法定退休年齡低。美國法定退休年齡是67歲,反過來推算,加7就是74歲。但美國人實際的生命周期並非如此,那是什麼原因使得美國的老年人平均拿的退休金是他7年的工資呢?因為很多人不是67歲退休的,比這還要高,抵消了7歲這個數。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大學教授一直工作到死。


第五,配偶之間的轉移。


國外這方面做得非常好,幾乎所有的養老制度都有配偶之間的轉移,就是通常說的遺屬養老金。一般來說男性的生命預期比較短,他過世以後他的配偶肯定有一個遺屬的養老金,中國是沒有的,我們的養老金制度是一個很粗放的制度。這在國外看來是很奇怪的一個事,因為年齡大了以後替代水平是逐漸降低的,我們研究老年貧困率的時候就發現,65歲的人養老金替代率要好於75歲,75歲的好於85歲,85歲好於95歲,活到100歲時養老金替代率是很小的。所以在國外女性活到85歲的時候需要用遺屬的養老金來替代,而我們中國沒有。


第六,制度向殘障者轉移。


我們更沒有這樣的制度,國外的養老金包括老年、遺屬、殘障。我們的制度裡沒有「殘」,按我們的概念,「殘」是生病的意思,上醫院看病屬於醫療保險,跟養老金沒關係。實際這是不對的,醫療保險管看病沒有問題,一旦殘障了以後養你終身的應該也有一個養老金的制度,這個養老金的制度是專門給殘障人的。在美國12.4%的繳費裡面有1.8%是殘障的(個人和單位分別繳納0.9%,如果是自僱者就全額自費繳納1.8%),它是單獨在自己的一個小池子裡循環,追求這個小池子自身的平衡,截至2015年底,殘障基金的餘額是600億美元。這個制度我們也沒有。


第七,不同群體間的公平。


中國做得更不好了,我們有1.5億人在制度以外,而勞動人口是7.7億,也就是說7、8個人裡面有1個沒有覆蓋進來,這個人一般情況下是在非正規部門工作。而在國外這部分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所以這個公平我們做得也不好。


關於代內公平上面說了七點,這七點是衡量一個養老金制度公平的關鍵。如果做不到,就要想為什麼,應該怎麼辦。


再看代際公平。可以說代際公平的討論在中國根本沒有考慮到。看看下面這幾張圖就知道了。


圖三


圖四


圖五


圖六


我這裡有2010年到2015年的數據,後三年是柱形的,就沒有細目了。這個圓餅圖中藍色部分是刨掉財政補貼以後的正常繳費收入,剩下的都是「非正常繳費收入」。在「非正常繳費收入」裡,其中橙色的是預繳,綠色的是補繳,藍色的是清欠,「其他」是利息收入。我們看到五項裡面綠的最大,是「補繳」部分,達到10%,每年的繳費收入有10%來自於「補繳」。所謂的「補繳」就是對相關群體發文件,比如58、59歲臨近退休的群體,一次性躉繳幾萬元,免除滯納金,然後就加入到制度裡面來。這樣說,一方面增加了當期的收入,另一方面把風險推向了未來,留給了我們的後代人。


如果一個人繳了幾萬塊錢,發養老金大概幾年就發光了,60歲退休發到63歲、64歲就發光了,但他還能活十多年,這十多年要靠制度來給他發,代代相傳,讓後代人多支付來養活當代人,這樣就不公平了。代際公平不能實現,而是把風險推向未來,這一點中國做得太差了,如同我們破壞環境、破壞資源一樣,把子孫後代的土地破壞了,把子孫後代的環境透支使用了。


加拿大實現代際公平的改革奇蹟


我這裡有一個非常棒的案例、一個奇蹟,實現了人類歷史上代際公平的一個奇蹟,這就是加拿大「1997改革」。2月份出版了一本書《拯救未來——加拿大養老金「1997改革」紀實》,介紹了改革的情況。


圖七


我簡單介紹一下,加拿大1966年開始建立制度,建立的時候繳費標準是3.6%,其中個人部分是1.8%,然後往上漲,從3.8%、4.0%、4.2%、4.4%、4.6%、4.8%一路漲。漲到1995、1996年的時候,達到5.4%、5.6%,這時候加拿大決策部門認為,這樣漲下去對後代人不公平啊,精算後發現,到2042年的時候,他們的兒孫們的繳費標準將要達到14.2%,遠遠高於當代人6%左右的水平(指1997年),到2030年時兒孫們的繳費就正好高出這代人一倍多,不公平。加拿大人認為,我們這一代人不應該這麼做,應該改革。


於是當時的財長馬丁組織了一個改革小組,他和副財長一起發起改革,他們跟當時的總理雖然屬於一個黨,但是關係不好,克服重重困難說服了總理,最後進行了改革。這本書描述的就是改革的過程,非常驚心動魄。要是不改革的話,1997年的繳費標準應該是5.85%,1998年應該是6.1%,1999年是6.5%。


改革從1997年開始,採用加速提高費率的方式,每年多提高一點,比如,1997年是5.8%,提高到6.0%,年年提高一點。提高到2003年的時候,達到了9.9%,再也不動了。如果要是不加速提,9.9%什麼時候達到呢?要到2015年才能達到9.9%。加速提高繳費率就意味著每一年都多出了一點錢,拿這筆錢建立了一個養老金投資公司,由此獲得投資回報,利滾利形成一個很大的資產池,用這個資產池的回報率抵消未來加拿大人多繳費的那個部分。


也就是說,要是沒有1997年的改革,看這個圖,繳費率這個線就會一直往上走,到2015年超過9.9%,到2023年是14%,越來越高。1997年改革之後,當提高到2003年的9.9%時,變成了一個永久費率,形成一個平的橫線,永遠維持平衡,子孫後代繳納的就是這個費率,當代人也是這個費率,等於當代人提前多繳了一些錢,把我後代的錢繳出來了,未來幾代人都是9.9%。這個9.9%的費率能夠持續到2100年,從1997年改革算起,他們精算了103年。現在,到2017年已經20年過去了,可以驗證一下,驗證結果是非常準確,像鐘錶一樣,這就是精算的魅力。如果我們中國反對精算,那會很令人震驚的。


這就是代際公平、代際團結最典型的一個案例。這個案例很有意思,大家願意的話可以去找這本書看一看,可讀性非常強,講改革的歷史,作者是名記者,書寫的很好懂,可讀性很強。在加拿大十個省之中,有的省同意,有的省不同意,他們就去路演,去說服,把各省財政廳的廳長找來開會說服他們。


產權不清晰時道德風險高


對於中國來講,談代際公平就太遠了,目前不但根本顧不上,而且還吃了我們子孫後代的繳費資源。講了這麼多,回到問題的本原,什麼叫公平?中國的制度實現公平了嗎?從上述七八個方面關於公平的解析來看,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實現公平。


如果沒有實現,卻要空喊堅持這個制度的再分配,實現這個制度的公平,那麼,這裡說的公平是什麼呢?怎麼操作呢?既沒有改革路徑,也沒有改革方向,這麼空喊,效果是什麼?目標是為什麼?這就是我們面對的所謂加強制度再分配,加強公平性,加強共濟性,實際上是虛無縹渺的東西。


如果任由現在的制度這樣下去,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就是說,這麼空喊是好聽不好用,不會用,不能用,我們調整待遇13年了,制度建立也都20幾年了,一直在喊,但卻就是這樣走過來了,在上述七八個公平性方面幾乎沒有什麼作為。所以,再這樣無原則地喊下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相反,還加重了大鍋飯的因素,不利於這個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


這個制度的癥結是吃「大鍋飯」非常厲害,「大鍋飯」導致財務可持續性很差。科斯定理告訴我們產權不清晰的時候是最沒有效率的,產權清晰以後就有效率了。比如汙染,如果汙染是有額度的,產權就非常清晰,大家不用晚上偷偷排汙,可以在白天光明正大地排汙,如果我想超額汙染,可以向我的鄰居買他的汙染權,多汙染多付費,於是就有了環境汙染交易所。也就是半個世紀以前的科斯定理我們現在正在運用,產權明晰的時候效率確實會提高。


在社保制度裡面,所謂的產權就是指帳戶資產,如果產權明晰就願意多繳多得,如果沒有多繳多得,產權不明晰,會造成大家都不願意多繳費。好比一個公共池塘,大家都想在裡面撈魚,魚兒在水底下遊來遊去,不知道哪條魚是你的,看不見,反正你多撈了就划算了,所以就有道德風險了。


三、當前社保制度財務可持續性的現狀是什麼?


為什麼該收上來的錢卻收不上來


現在我們來看看當前社保制度財務可持續性的現狀。前些天我還發表文章說,我們應該收上來的錢中有1/3是沒有收上來的,年年的帳都是這樣。以2013年的數據為例,2013年所有人加在一起的工資實際收入是9.64萬億,刨除個體工商戶20%繳費等所有因素,收上來的錢也至少應該是2.7萬億。


可是非常遺憾,那年僅收上來1.7萬億,少收了1/3的錢。幾乎年年的數據都是這樣。我又感興趣北京怎麼樣,看了北京的數據以後發現情況是一樣的。2013年北京的養老保險繳費收入1131億,參保人數是1091萬,人均繳費1萬多一點,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將近7萬塊錢。算下來之後會發現,現實中,北京參保人的實際繳費率僅為15%,根本不是28%。也就是少了將近13%這麼多。


這就是我們這個制度的現狀。在目前44%的替代率水平條件下,現在收和支大約是相抵的,但是每年得補貼3、4千億,今年估計將超過5000億。因為雖然從全國範圍來看收和支是相抵的,可是這裡有廣東和貴州,廣東有結餘,貴州是不夠的,必須得財政補貼。這就是不合理的地方,相當於財政補貼的3、4千億置換了廣東等省份每年大量沉澱的錢。


為什麼大家不願意按照自己的工資收入來繳費呢?大家都願意降低費基,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好多省份其他四險是社平工資的60%,養老險有的地方是40%,降低了費基,然後降低費率,導致該收上來的錢收不上來。


由於統籌層次低,導致一方面有結餘,一方面得往裡進行財政轉移支付。從1998年到2015年,全國養老基金累計結餘3.58億,但財政補貼竟高達2.6萬億,只有9千億來自於繳費。也就是說我們的養老基金結餘裡面有2/3的錢是財政的錢,財政的錢來自於納稅人,如果納稅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最終的損失還是落到了納稅人的身上,羊毛是出在羊身上的。


我一直沒有講新農保(就是城鄉居保,但今天我還是使用新農保這個詞),新農保有5億人,領待遇的人是1.5億,3.5億是繳費的人。2005年的情況是收入2800多億,其中有700多億是個人繳上來的,2100億是各級財政轉移支付的。相當於這樣一筆帳,每年財政拿出2100億來給60歲以上的農民發錢,他們的兒子參保了,繳上來700億,這700億不是用於單獨發放的,而是存銀行攢了很久變成4500億,放在那裡貶值,這是很不應該的。所以這個制度不是一個嚴格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養老福利制度。


現在說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再算一筆帳,制度裡一共是3.5億人,繳費人數2.6億,拿待遇的人數是9100萬,就是2.6個億養1個億,可以簡化為2.6個人養1個人,意味著2.6×28%繳費,領取待遇的那個人的替代率應該是73%。


即每年收上來的錢應該相當於社平工資的73%,但前面我說了,目前只有44%左右,沒有達到73%,這肯定有問題。如果達到了社平工資的73%,給這個人的替代率應該是73%。但是現在的替代率是44%,有29%沒了,蒸發了,去哪了呢?就是我剛才說的幾方面原因,是大家少繳費的原因,這就是這個制度的真相,也就是我們必須要為這29%去努力,讓這29%能夠拿上來。


但是,用強制的方法、用道德說教的辦法,都是沒有用的,只有讓大家發自內心地主動拿上來,這才是制度設計者的任務,就是說,讓所有參保人都感覺離開這個制度活不了,願意多繳錢,多繳錢以後多拿養老金,於制度也合適,於個人也合適,這就是這個制度改革應該實現的一個目標。


為了提高真實收入,擴大個人帳戶是唯一的途徑,如果相反去做縮小個人帳戶,擴大社會統籌,把個人帳戶裡的規模縮小了,那就適得其反,南轅北轍。擴大帳戶比例,提高獲得感,他們就願意按照真實的實際收入作為基數去繳費,這就擴大了制度收入,也提高了個人的獲得感。


一旦轉型名義帳戶,擴大帳戶就成為可能了


三中全會終於決定轉向名義帳戶了,但轉到名義帳戶只是任務之一,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擴大帳戶。這個帳戶比例只有做名義帳戶的時候才能擴大,你要做實帳戶的時候就做不到,必須得縮小才能完成這個任務,就是帳戶規模越小,越容易做實帳戶,因為需要的錢少呀。比如1997年的時候個人帳戶比例是11%,為了做實個人帳戶,2005年38號文件將比例從11%降到了8%。


因為只有降低個人帳戶比例的時候才能做實帳戶,帳戶比例越小越容易做實帳戶,1%的帳戶現在就能做實,2%稍難一點,3%就吃點力了,而現行規定的8%形成現在這樣一個結果,不可能做實了。名義帳戶是計發養老金的一個憑據,一旦轉型名義帳戶,擴大帳戶就成為可能了,不轉型為名義帳戶而是做實帳戶,擴大帳戶就成為一個「死棋」,那時兩個制度的目標就要互相衝突:做實帳戶需要縮小帳戶,提高激勵性需要擴大帳戶。


如果以前者為首要目標,那就縮小吧。如果以後者為首要目標,那就擴大吧,但擴大之後需要更多的錢,可是大家又不願多交錢,這不是死棋嗎?!但如果一方面實行名義帳戶,另外一方面又沒有擴大帳戶,那就等於浪費了NDC(名義帳戶)的資源,老百姓要罵你不承擔責任了:以前還給做實,現在為啥不做實了?按照老百姓的理解,以前你還千方百計地假裝做實我的帳戶,現在你都不假裝了,你不做實我的帳戶了。


所以在這個時候有一條必須走的路,就是在向名義帳戶轉型時,一定要擴大個人帳戶比例。不擴大就浪費了實行名義帳戶的這個制度資源,並且還要遭到罵娘。擴大帳戶這個事太好了,如果在28%沒有變的框架下,個人8%、單位划過來8%,你會突然發現2013年的收入不是1.67萬億,將會超過2萬億,因為這個時候不是少繳而是多繳,如同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北京是12%,單位繳存比例也是12%,因此,在公積金裡面,大家的繳費基數要大於實際工資收入,因為激勵性好呀。比如,2015年北京住房公積金實繳職工650多萬人,繳存1200多億,由此推算每個人繳存額是19900多塊錢,當時的平均收入是77000多塊錢,推算出每個人的繳存比例是25.7%。25.7%減去24%(個人繳12%和單位繳12%的總和),意味著雙方各自多繳了0.8%左右,可以說,大家多繳存錢,這是利益驅動的結果。


我在2007年給當時的勞動保障部做課題的時候,追溯了前五年的住房公積金數據。提出如果要把養老保險制度中個人帳戶8+8的比例實現了,就等於讓這個制度拉動了費基。這裡再次強調,擴大帳戶後,參保人就會主動把真實的收入作為繳費基數了,這就等於說收入了三分之一的錢,個人養老金也多了,於國於己都是好事呀!   


擴大個人帳戶的根本動力在哪兒?


為什麼建立個人帳戶呢?這裡有這樣的一個原理,通過繳費的動力圖反映出來,如果我是繳費者,我為誰繳費呢?這個繳費動力圖給出四種可能性。第一個象限是用我自己的錢為我自己繳,第二個象限是用自己的錢為別人繳,第三個是用別人的錢為自己繳,第四個是用別人的錢為別人繳。


所以,第二象限和第四相像的激勵性是最差的:自己的錢為別人繳,誰願意?別人的錢為別人繳,跟你沒關係,你願意管嗎?。所以,大家最關心的是第三象限,就是用別人的錢為自己繳,次優的是第一象限,就是用自己的錢給自己繳。現在8%變成16%,就等於從上述繳費的第一象限變成第三象限,這個時候你的基數是最大的,是最高的,這就是擴大個人帳戶的根本動力所在。


圖八



我去年發表過文章《我為什麼主張「名義帳戶」》,文章提出一個觀點,從單位繳費劃入的「資金」越多,「獲得感」就越大,比如擴大到16%,就從單位僱主的繳費額裡劃入8%,社會統籌就相應縮小到12%(20%-8%);比如,對參保人來說,如果工資是7000元,每月繳納560元,實際帳戶裡獲得的就是1120元,再加上8%的利息就高達1209.6元!換句話說,每月交560元,1年就超過1.5萬元,利滾利,10年就20多萬,要是35年呢,帳戶積累就接近百萬!帳戶養老金,完全歸個人,除以139之後每月發放7000多元,而現在的個人帳戶的繳費公式,退休後每月還不到1000元!這就說明,擴大帳戶後,個人是得到了實惠!制度得到了可持續性!是一個雙贏! 


個人有了獲得感,國家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就實現了


帳戶比例擴大以後,獲得感做實了,這個獲得感是實實在在的,老百姓能夠看到錢。對個人來講是獲得感,對於國家改革來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實現了。


再以2013年的數據為例,一旦制度改革,在替代率44%不變的情況,從1.67萬億,收入水平一下子增加到2.7萬億,一下子就多了1萬億的收入。對1萬億多收的錢有幾個辦法處理,一個辦法是提高替代率,發給老百姓,實現老百姓73%的替代率,標準的現收現付模式就是收多少花多少,稍有盈餘。


這個盈餘美國叫基金率30%,基本上收了就花了。如果現在實現大帳戶8+8的概念,你收的錢可能都發了,達到73%的替代率。另一個辦法是像加拿大那樣,建立公司,實行多元化投資,維持目前的替代率不變,以此來減少後代人的繳費率,實現真正的代際公平。第三個可能性是實現供給側改革的降費。這就是降低繳費率。這樣,既維持了當前44%替代率不變,又大幅降低了繳費率,少收錢,讓企業減少負擔,這就真正地實現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養老金的制度就是這樣,替代率、繳費率、制度贍養率這三個參數一個咬一個,2.6個人養活1個人,再乘上28%,得出73%。反過來,替代率水平想維持44%不變,目前的情況下繳費率是要17%就夠了,這一下子就算出來了,因為贍養率是固定的,是2.6個養1個。這就可以把目前的費率從28%降到17%,足足降低了11個百分點。


就是說,在17%的費率水平下,如果個人繳費維持8%不變,單位繳費只要繳納9%就可以了。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個人和單位的繳費同時下降,合計下降到17%。比如美國據此計算, 3個養1個,每人繳費12.4%,3×12.4%,就是38%左右了。所以3個人養1個退休的人,替代率就是37%左右。這就是養老金技術的一個核心公式。


四、如何理解大帳戶或全帳戶下的公平?


在大帳戶或全帳戶下我們要重新理解公平的含義。帳戶越大,橫向調劑的部分越小、社會統籌的部分越小,再分配功能越小,就縮小、損害了公平,這是批評大帳戶主要的原因。但是我們如果從以下這四個方面來理解「社保公平」,就會獲得一個全新的概念。


第一,社保公平帶有強烈的歷史階段性。


前面說了七八條關於公平概念的含義,實現所有這些條那是最優選的,要是不能實現最優,要取得一個次優,次優要是不能取得,要取得三優。當你不能取得最優的時候,你要是取得次優,次優就是一種歷史階段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在中國這個歷史階段,我們應該坦誠地承認,我們的社會再分配問題,在社保制度這方面,社會公平、社保公平做得是不好的。十幾年的實踐顯示,我們現在的養老金技術不能實現,如果要是能實現、能達到,我們過去13年的養老金上調就可以實現,我們應該承認這個現實。


當我們跨過了這個歷史階段,比如說我們實現大帳戶了,大帳戶促使大家都真實起來繳費,用真實的工資基數去繳費了。在這個階段,養老金制度有三四個目標,縱向的、終身收入的平滑功能,保險的功能,再分配的功能等好幾個功能。


如果追求這三四個功能都要同時實現是不可能的,在發達國家也是不可能的。只能一個一個去實現。在目前的情況下,是實現再分配為首要呢,還是實現可持續性為首要呢?實際上我們已經有結論了。前面說的那七條關於公平概念的內容也實現不了。這個情況下你應該去選取次優。次優是目前比較現實的一個選擇。「社保公平」這個概念是帶有歷史階段性的,這個歷史條件下這樣的公平能實現,那樣的公平也許不能實現。


第二,可持續性與公平性是皮和毛的關係。


我們一定要知道,如果社保制度的財務不可持續,這個制度倒了臺,公平性就無從談起了。比如,像希臘那樣,連國家電視臺都沒有了,財政極其困難,養老金造成了巨大的拖累作用。希臘的養老金替代率97%,比他高的只有沙特,再也沒有更高的了。所以如果沒有可持續性,制度都沒有了,財政都拖垮了,公平從何而談呢?財務可持續性是第一位的,有了他才談到公平,這是皮和毛的關係問題。


第三,社會保險制度不能大包大攬,我們要有「大公平」思維。


中國的分配不公很嚴重,幾乎比所有的發達國家都嚴重,但是你能希望用養老保險制度去抹平它嗎?我覺得不可能,不要讓它大包大攬,因為它是做不到的。一次分配是市場的結果,二次分配的手段很多,稅收就是其中之一,比如,遺產稅等。此外,社會救助也是其中一個重要手段呀。可以說,社會保障制度裡面分兩塊,一個是繳費型的社會保險制度,一個是非繳費型的社會福利制度,繳費型的制度是五險,非繳費型的制度是五保、低保等等,是轉移支付的制度。


當把繳費型的制度和非繳費型的制度同時讓你看的時候,就看得很清楚了,非繳費型制度實行的是國家的父愛主義,追求的是社會正義、社會公平。這個社會保證不讓有餓死的,不能有衣不蔽體的人,文明社會的政府應該發揮這種作用,這個作用應該由非繳費型制度來完成。對於繳費型的保險制度來說,首先,制度本身要健康,如果不健康,財政每年補貼4、5千億,現在是「新常態」,再過幾年是經濟增長率降到5.0%了,這4、5千億還能夠拿得出來嗎?所以保險制度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健康是制度生存之本。


剛才大家看到了1966年加拿大建立養老金制度到現在沒有進行1加元的轉移支付。美國1935年的養老保險制度是羅斯福建立的,到現在也沒有進行過1美元的轉移支付,完全靠調節參數,一直調節到現在才12.4%,中國是28%。中國建立這個制度才25年,美國到現在快80年了,費率才12.4%,你能說這個制度不健康嗎?所以美國有大量的資金進行社會救助,美國的五個階層都忠誠於國家,4500萬窮人離不開國家的救助,醫療、食品券、最低收入、低保(SSI),歐巴馬的改革也把醫療保險制度擴充到4500萬人。不管誰參加競選,這4500萬個人早早到投票站投票,這是一個階層。


美國的中產階層非常龐大,大量的律師、會計師、中介機構、企業高管等白領階層,他們獲得非常好的收入,這個階層支持的是美國的政治制度,間接支持國家的經濟制度。


美國的工人階層也是這個福利制度的受益階層,誰聽說美國人因為社保制度罷工鬧事的,中國有、歐洲有,美國有嗎?美國一次也沒有。這句話我說十幾年了,在課堂上,我對我的學生說過誰能找到這樣的例子我給獎勵,一次也沒有。


還有一個階層,他們更加忠誠於這個制度,兢兢業業不貪不佔,早來晚走,就是公務員階層。為什麼?拿養老金為例,美國聯邦政府的養老金參保登記人數460萬,實繳人數410萬,我們中國的中央國家機關參保繳費人數一共是78萬。美國聯邦政府實際上是大政府,勞工部有幾千人,管理企業年金的就有800人,我們國家管企業年金的基金監督司一個處3個人。


我抨擊過雙重徵繳,深圳是由社保部門徵繳,其他好多省市是由稅務部門徵繳。目前正在解決這個問題,國務院讓我們社科院做一個第三方評估。社科院組成了以一兩個院領導為組長的龐大隊伍以院裡的名義去論證。


美國聯邦政府企業年金的繳費公式是這樣,員工一入職,單位就自動給你繳納了你工資的1%放在那裡了,他們可以申請退出這個企業年金制度,但沒人那樣做。看到單位給你繳1%了,新入職的員工也繳1%,單位一看你繳1%,又給你增加1個點,不停地加,一直加到5%封頂了,員工個人要是繳費加到5%,總和就是10%了,這時,員工個人仍然可以加,但是,單位繳費5%就封頂了。美國聯邦政府的制度就是這樣的。


美國各個階層基本上都忠誠於這個社會保險制度。反過來看中國,農民工、工人、公務員、事業單位,哪個群體對社保制度滿意呢?這就是我們面臨的現實,也就是說我們的制度要講的是大公平。但實際上養老保險是完不成這個任務的,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不要覺得這個制度是萬能的,那是不可能的。為什麼給自己設定一個不能完成的目標呢?這是沒有道理的。


第四是關鍵,公平性的外延具有「時代感」。


公平的外延現在變了,應該用全新的視角看待社保公平,要用中國傳統文化為基礎來理解社會公平,用精算公平代替再分配公平。這三句話我一句一句進行說明。


殺富濟貧不是公平


用全新的視角看待社保公平。什麼叫「全新的視角」,再分配就是窮人佔富人的便宜,這是不是一個先進的制度?不是的,從一個先進的視角來說,佔別人便宜的制度是不可持續的。


比如說銀行,大家去存錢的時候,存100萬的拿出來95萬,存10萬的拿出來12萬,殺富濟貧,那銀行不是亂套了嗎?大家必須有一個約定,利息是多少,可以存多少,拿多少。有一個專門的詞叫做「精算」,只有精算中性才行,什麼是中性呢?就是不偏不倚,不多不少,繳多少拿回多少。


這就是全新的視角,就是說不佔別人的便宜是公平,佔便宜是不公平。再分配是有人佔了另外一部分人的便宜,另外一部分人就是富人,他們要走掉。比如說我們這個會議室裡一百多人,突然領導在這裡開會了,宣布今天大家在這裡成立互助會,每人每月繳500塊錢,一直繳到你們退休。


這個時候每個人心裡有一本帳:自己得了什麼病自己知道,那麼,得大病的人是划算的,健康的人不划算,年輕的不划算,要退休的年齡大的划算,因為年齡大的看病多,慢性病多,經常吃藥。如果不採取強制性制度,自願參加和自願繳費會是什麼情況?在這個時候那個大門是開著的,出大門的人、退出制度的人都是風險最低的人,留下來的都是白髮蒼蒼的老年人或病人,他們的風險,都留在了制度裡,而低風險的人都跑掉了。


一個制度如果有人佔便宜,在經濟學上就是搭便車,搭便車導致了道德風險,而道德風險導致了逆向選擇,就是說有人要溜掉。在這個制度裡剩下的都是風險最高的人,風險最低的人都跑了。


風險最高的人組成一個保險群體,這個保險公司能不破產嗎?肯定會破產。所以在這個時候用信息經濟學這個角度去看待公平問題,就會豁然開朗了:窮人和富人都是多繳多得,交多少拿多少,窮人認為沒有吃虧,富人也沒覺得吃虧,他們就願意繳費了。


這時,不管窮人和富人,他們都認為這是公平的。否則,窮人不知道交多少能拿回多少,自然就要少交錢,這樣做對窮人來說是利益最大化的結果,對富人來說,他明明知道交的多,拿回來的少,自然就要遠離這個制度,這個制度裡就剩下了窮人,而窮人都是抱著想少繳多拿的目的來參保的,大家都想少繳多拿,這樣的制度能可持續嗎?


要用中國傳統文化作為基礎來理解社保公平。中國人骨子裡的一個文化就是儲蓄,中國人的儲蓄拯救了這個民族,這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我們大家都出過國,歐洲、美國、南美、北美都看過,我留學法國期間在巴黎待過三年,巴黎地鐵要飯的都是阿拉伯人,中國沒有一個要飯的,中國最差的打工者到最後也會有一個餐館,夫妻倆生兩個孩子,孩子最後出人頭地了,操一口流利的法語,事業成功了,拯救了全家,這是經典的模式。


所以中國人的美德是儲蓄,大帳戶與這個美德的出發點是相同的。儲蓄的要義就是多繳多得,這完全符合中華民族的美德。如果儲蓄制度裡夾雜了再分配因素,富人儲得多拿得少,窮人儲得少拿得多,就不符合中國人的文化,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公平觀!這就是目前養老保險制度不公平的體現,所以,大家認為不公平,有三分之一的錢就收不上來。


精算中性帶來嶄新的公平


要用「精算公平」來代替「再分配公平」。有一句話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裡面提到了,這句話就是「堅持精算平衡原則」,精算本來是一個很專業的術語,採用到黨的三中全會文件裡面,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偉大的進步。我們能認識到保險制度要用精算平衡這個詞去約束他,這是一個進步。


精算平衡的大致含義就是,代際之間,制度收入和制度支出之間、個人繳費和個人權益之間、社會保險的繳費和經濟發展水平之間要有一個大致的平衡,要有一種大致平衡的關係。這種精算平衡,關鍵決定於精算中性。我前面講了那麼多的例子,來說明我們現在是實現不了國外的那些公平的,既然實現不了就回歸精算中性,精算中性帶來嶄新的公平,這個公平就是精算的公平。


這個精算公平恰恰與再分配公平是相衝突的,再分配公平是殺富濟貧,精算公平是指大家都是多繳多得,富人和窮人都是多繳多得,誰也不佔誰的便宜。實現多繳多得,就像鄧小平提出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在社保裡面要允許多繳多得。我們人均才8千美元,人家有些發達國家都人均8萬美元了,還在講多繳多得,我們才8千美元就驕傲了嗎?歐洲社保改革的方向就是加強多繳多得。


所以,精算平衡——精算中性——精算公平,這樣一個邏輯關係如果不堅持,這個社保制度就會扭曲參保人的人性。自從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來,全國人民繳費用的費基都是假的,大大低於實際收入水平,使用的費基大大低於住房公積金,全世界沒有這樣的制度,全體國民在繳納養老保險時集體做假,國民性受到了嚴重的扭曲,制度設計是要為此負責的。國民性受到保險制度的扭曲,而國民性是軟實力,制度也是一種軟實力,當我們的GDP人均8千美元的時候就已經這樣,這顯然不是一種可持續的制度,走不遠。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還是能跨越的,2023、2024年能夠達到人均1.3萬美元左右,但是要走得更遠還要依靠制度建設。現在的社保制度建設跟美國沒法PK。


失業保險更可笑。我們失業保險的收入年年往上漲,2008年金融危機也往上漲, GDP增速下降了也往上漲,金融危機期間失業人數大幅增加時,失業保險的制度收入也往上漲,因為沒有人拿失業金,凡是加入這個制度的都是不失業的,凡是失業的都不加入這個制度。這個制度如果再這樣下去,我覺得中華民族的國民性和文化將要受到損害。


我今天在這兒演講特別高興,也特別感動,有三個感言:


第一,我的小外孫昨天在深圳誕生了,我女兒住院好幾天了也不生,我頭一天來了第二天他就出生了,所以我特別高興。


第二,我昨天上午跟思平理事長溝通,他說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推出了《中國改革報告》,裡面的思想跟我是不謀而合,完全一樣,也提出了養老保險實施大帳戶的改革思路。你們知道,在中國社保改革上我是個孤獨者,是少數派,曲高和寡,但突然發現了一個知己,發現創新發展研究院跟我的觀點一樣,我特別高興!


第三,聽說我們社保局有這麼多人來聽,我更感動了,社保局的人來聽我講關於公平的問題,不知道能不能理解或者接受,但是不管怎麼樣,我覺得社保局來聽本身就說明深圳人還是在改革的最前沿!這就是深圳,這就是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的宗旨吧!向深圳人學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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