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交警提醒,市民遵守相關規定,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時扯皮
4個大人加上一個出生僅40天的嬰兒,的哥拒絕了他們的打車要求說:「你們5個人,要算超載。」日前,一則《樂山多一個40天的嬰兒在懷中乘車算超載?》的帖子在網上引起關注。昨日,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負責人表示:「這種情況是超載。萬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嬰兒也會計算在內。」
網友發帖:超載還是拒載
網友「orty」在帖子中說,他們夫妻和父母4人準備搭載計程車,老婆懷抱40天的寶寶。樂山一計程車司機詢問後,見前方有一個人在獨自攔車。司機便稱:「你們5個人,要算超載。」
「多一個40天的嬰兒也算超載?」
「交警規定的,你們問交警。」說完司機便將車門一關,將前方一個人的乘客接走。
「我們認為的哥沒有錯,不過要求的哥以後要對乘客做好解釋。」該計程車所屬的樂山市順達出租汽車公司工作人員周先生說,計程車行駛證、營運證上均有明確規定準載5人。「多個小孩肯定算超載,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小孩也要算進去。的哥是按照規定執行的。」
交警說法:多個嬰兒也是超載
「這種情況是超載。」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一位負責人表示,道路安全法並沒有對乘坐人員高矮、胖瘦、成人還是小孩作出規定,只在規定了數量,所以多個嬰兒也是超載。「如果按人頭點,計程車駕駛員肯定會受到處理。」
「核定人數的目的就是為了安全管理,但是在具體執行當中我們會依法與依情相結合。乘坐汽車的孩子只要數量控制在一定比例內是不算超載的。」該負責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但計程車並沒有明確規定。不發生事故則罷,一旦發生事故嬰幼兒也會計算在內,也會給予賠償。」他提醒市民遵守相關規定,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時扯皮。( 記者 楊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