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心過來還你錢,你打我罵我,這錢我還給你,以後咱們兩家誰也別來往!你打我這事兒我跟你沒完!」
「對不起,老姨,是我不好,不該跟您爭吵,我該早點把錢還給您,謝謝您這些年對我倆的幫助和照顧……」
你能相信嗎?上面的兩段話是同一人所說,一段是在庭前,一段是在庭後,到底是什麼讓她的態度180°大轉變?事情還要從九月初的一起案件說起……
九月的四平陰雨連綿,城東法庭內的一場庭審卻「熱火朝天」。
被告段某:「你們眼裡還有沒有長輩、有沒有親情了!這1萬塊錢,你們欠我6、7年沒還,我要過嗎?這回你來還錢,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幹啥呀!」
原告梁某:「你是我丈夫的親老姨不假,我們也確實欠你錢了,我們又不是不還錢,沒你這麼辦事的吧!不是你讓你對象到我家要錢的嗎?連威脅帶恐嚇的。我上你家還錢,你還給我打暈了,現在我錢還你了,但你打我這事兒必須讓法官評評理!」
段某情緒突然激動:「梁某你有沒有良心,你和我外甥跟家裡鬧翻了,我收留你們,你們養羊沒有錢,我借你們錢,沒有場地我把院子拿給你們用,我現在和兒子都得了重病,你是怕我訛你,所以你先來訛我嗎?你這幹的是人事嗎?」
梁某不甘示弱地回應:「你還說呢,我老公給你家幹了多少活?你也沒給過錢,這點錢連工錢都不夠,你算什麼老姨啊?這親戚不處就不處了!」
眼見雙方情緒越來越激動,語言也更加的粗俗直白,審判長宣布休庭。
法庭上的雙方雖爭吵激烈,卻句句不離骨肉親情。透過他們的爭執,辦案法官卻看到了雙方對於這份親情的不舍和期盼。審判長不忍心濃濃的親情被一紙判決斬斷,遂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希望能化解矛盾,重圓親情。
段某是梁某丈夫劉某的親姨,劉某的父親和大伯分別娶了段某姐妹倆,更是親上加親。雖然段某和劉某的大伯已經離婚,但是對劉某夫妻倆的關心卻是一如既往。
法官:「那你們這屬於親上加親,這麼親近的關係,怎麼能因為還錢的事,鬧成這樣呢?」
劉某嘆了一口說:「哎…… 當時我老姨男友來我家威脅我們,讓我們覺得心裡不是滋味,挺難受的。我媳婦去還錢的時候心裡也是憋了氣,一言不合倆人打起來了,鬧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法官:「你在庭上說過段某之前幫助過你們啊?」
劉某:「其實我們關係一直挺好的,兩家都有困難時候,我們都互相幫助過,去年我老姨查出了癌症,她兒子又得了尿毒症,現在她家日子是挺不好過的,我心裡看著也難受。」
法官:「你看,你們之間這麼近的關係,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互相幫助扶持過來的,現在鬧成這樣,誰都沒有錯,因為誰也沒有要坑害對方;又誰都有錯,你們將錯誤的話語說給了最親近的人,如果你將剛才跟我們說的這段話告訴給你老姨,她一定會非常感動。」
梁某:「法官,你說的對,我倆就是有時候不好意思,心裡想的嘴上也說不出來,雙方話趕話就僵到那了,她對象在中間摻和才讓我們產生了誤會,老姨算是我倆的恩人,我們該感謝她,仔細想想是我衝動了。」
法官:「你們能想通真是太好了,親人之間難免會產生爭吵,就是因為關係近,太過熟悉,才容易說出重話,讓彼此傷心,嘴上逞一時英雄,失去的可是最重要的親人啊!」
梁某和劉某:「好的,謝謝法官,謝謝您!」
法官將上述對話轉達給段某後,段某也釋然了很多:「我之前不知道我對象去找他們要錢了,現在也已經跟他分手了,他不會再去打擾外甥一家了。我就是脾氣太倔了,說了不少難聽話,其實倆孩子挺好的,這些年沒少為了我家忙前忙後,以後我還會像自己孩子一樣對待他們,把話說開了,就好了!」
在親情和法理面前,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次日,原告梁某來法院撤訴,表示已經向段某道歉,對方也表示自己有做錯的地方,雙方互道衷腸,握手言和,一場親上加親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這一天的經歷只是法官的工作日常,這起案件也只是法院數以千計案件當中的一件,但它事關骨肉親情和家庭幸福,如就案辦案進行判決,案雖結,事卻難了,家庭矛盾甚至會進一步惡化。為避免雙方矛盾更加激化,造成更大的傷害,承辦法官耐心做原、被告及其家人的調解工作,一邊釋法明理,一邊親情感化,從家庭和睦的角度極力勸解雙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讓這段親情得以延續。
法官溫馨提醒
言語是刀劍,可以傷心傷身;言語也是紐帶,將你我緊密相連。親人間說話更應該注意分寸,互相諒解,真心溝通,紛爭自然迎刃而解。
來源: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