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認罪、拒絕特赦的陳璧君,臨終給兒子寫了封信,內容讓人意外
「汪偽」戰犯一般不叫戰犯,常用的稱呼是「漢奸」。不過沒有幾人承認自己是漢奸,汪精衛死得早,死在了日本,他不會承認,其妻陳璧君被改造多年,不僅為汪精衛辯護,而且到死也不承認自己是「漢奸」。
汪精衛曾說:「陳璧君不但是我的妻子,而且是老同盟會會員,許多事當然要聽她的意見才能決定。」這就等於親口承認了陳璧君是其主心骨。陳公博是汪精衛的死黨,他的議論頗具說服力:「汪先生離開陳璧君幹不了大事,但沒有陳璧君,也壞不了大事。」汪精衛成為頭號漢奸是拜陳璧君所賜?這是紅顏禍水的老調,不新鮮。
陳璧君,曾任偽中央監察委員及政治委員會委員,1946年4月22日被江蘇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先後被關押在蘇州第三監獄和上海提籃橋監獄,直到1959年6月17日病死。
陳璧君從來就不承認自己是漢奸。
在國民黨的法庭上,昔日裡趾高氣昂的汪偽大員一個個垂頭喪氣,唯有陳璧君立場堅定,拒不承認自己是漢奸,她還厲聲質問法官: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當庭宣判時,她大聲抗辯:「本人有受死的勇氣,而無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漢奸肯定是要留下千古罵名的,陳璧君絕不會承認自己是漢奸,不管她在國民黨的法庭上如何慷慨陳詞、自圓其說,與汪精衛打出的「曲線救國」的招牌是一脈相承的,都不承認自己是漢奸。陳璧君為其夫汪精衛辯護,實質是為自己辯護。
陳璧君除了拒絕認罪外,還拒絕「特赦」。
1949年9月,宋慶齡和何香凝為陳璧君求情,而且也得到了準確的回答:「讓她寫個認罪聲明,人民政府下道特赦令,將她釋放。」本來象徵性認個罪,就能獲得特赦,但陳璧君不幹,死硬的陳璧君真就把牢底坐穿了。
改造如此死硬的陳璧君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監獄對陳璧君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善待。囚室的條件比較好,允許其親友探視,送日用品;安排兩個女犯與其同居一室,照顧其生活起居;吃得比較好等。對此,陳璧君雖「始料不及」,但自認為「我的身份就是與眾不同嘛」。
二是認罪。監獄當然要求陳璧君認罪,但這肯定是徒勞。前面有國民黨的審判沒能讓陳璧君認罪,後面有宋慶齡、何香凝都做不下來的工作,監獄當然沒戲。陳璧君的答覆:「我有什麼罪行?不過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我只有一部革命史!」其洋洋灑灑兩萬餘言的《自白書》,只有表功,沒有罪行。
三是治病。晚年的陳璧君身體不好,患有心臟病、支氣管炎、高血壓等。最後十年的監獄,前後八次入院治療,最後百藥罔效,群醫束手,醫院發出了病危通知書。對此,陳璧君自知回天無力,對管教幹部說:「告訴醫生,不要再為我浪費針藥了,你們已盡到責任了,感謝你們。」
她給在海外的子女寫了一封信。
諸兒同閱:
我於本月2日因病蒙人民政府在革命人道主義待遇下送入醫院,現由中西醫會診處方,病況較為嚴重。萬一不幸與諸兒永別,盼諸兒早日回歸祖國懷抱,以加倍努力工作,報答人民政府挽救我之深厚恩情。吾死無別念,因你等均已達而立之年,遺憾者未能目睹祖國進入社會主義社會。
不管陳璧君認罪與否,或者是人之將死,從中多少可見黨和政府對這個特殊人物的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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