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家長正帶著孩子參加一個戶外活動。在其間,一個稍大一點的孩子就出手打了一個稍微小一點的孩子。這小一點的孩子無助地哭著跑來找到了爸爸。爸爸看到孩子的臉上留下了那個大孩子的指印,看來是打得不輕,於是爸爸帶著兒子走到那個打人孩子面前,再衝著那些家長問,這是誰家的孩子?
帶著孩子參加活動的,大都是媽媽。這時候的媽媽們多數都聚在一起聊天去了,沒人理睬。這爸爸的怒氣就起來了,就拉著這個孩子走到一堆媽媽面前,挨著問,這究竟是誰家的孩子,他出手打人應該要出來管管。這時候爸爸的聲音比較粗,比較大,而那個被拉過來的孩子顯然也被嚇著了,哭了起來。這時候終於有一個媽媽站出來說,你要幹什麼,把我家孩子給嚇住了。爸爸這才發現,其實這媽媽早就看到先前一幕的,可她聊她的天,就當沒有看到似的。當把這個孩子拉過來過後,她才顧及自家孩子受驚嚇了,才認下自己的孩子。
於是,那爸爸的怒氣更改了,衝著所有的家長高場吼起來:我就想家長出來認一認管一管這打人的孩子究竟是誰家的,你就覺得我把他給嚇住了,他把我兒子的臉上都打出指印來了,那不是嚇住了,而是打傷了,原來是有這樣蠻橫無理的媽媽才教出了這麼蠻橫無理的兒子,難道你不覺得很可恥嗎?
這時候,那個媽媽才把語氣緩下來,說孩子打架也是正常的,好好說嘛。這爸爸看到她語氣緩下來了,然後才壓住了自己的怒火。回到家,媽媽了解到了這場意外以後,就問爸爸,你那時候哪來的勇氣這麼兇啊,就差沒出手打了孩子了。爸爸說,我只想在大庭廣眾暴露這沒家教的孩子家長是誰,也讓那孩子長記憶。如果沒有教養,走在哪兒都是不會招人見待的。
我覺得這爸爸做的真好,因為我們經常在討論一個問題:當自己的孩子被別人家的孩子打了,是打回去還是不打回去?如果打回去,至少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可能會讓事態惡化下去,最後兩敗俱傷,而且挨的孩子往往佔弱勢,即便打也打不過最初打人的孩子而吃更大的虧。第二,打回去的這個孩子,可能以後也養成了跟最先出手的那個孩子一樣,稍不如意就可能拳腳相加。
那如果不打回去呢,而忍讓同樣存在兩個問題:第一,讓孩子養成懦弱的性格特點;第二,可能會引來更多的受欺凌,久而久之可能還會在骨子裡邊產生一種逆來順受的奴性。
所以我很讚賞這位爸爸的做法,咱們既不打回去也不忍讓,而要讓這種醜行曝光,用聲討的方式壓倒欺凌者,為兒子爭回尊嚴,要讓打人者知道任何一個有惡劣行為的人都是不招人見待的,都是會受到譴責的。如此下去,就沒有朋友,走在哪兒都會成為一個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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