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10年了,又走到了民政局婚姻登記大廳,這次是離婚。看著準備遞交的結婚證,我心中不免感慨萬千。想起錢鍾書老先生的圍牆:牆外的人想進去,牆內的人想出來。進進出出,人來人往,看看這隊伍,連離婚都要排長隊了,難道現今的社會,連婚姻都變成了熙熙攘攘,皆為利往?
01結婚證是唯一讓人退步最快的證,其它證都是證明資質和水平,並且越練越進步。
駕駛證,考過了就發證,五年一審,有證了,你就不是無證駕駛,有證後駕駛技術只會越開越熟練;會計徵醫生證和畢業證等都同樣的道理。唯獨是結婚證,人一旦領取了,之前戀愛的技術技巧幾乎全不見了,剩下的就是一天比一天的退步。
就算是戀愛的時候,兩人選擇同居,看似跟結婚沒有什麼兩樣,但一證之差,就有著天壤之別,只有婚後眾生才能有所體會。
結婚前,一個人打遊戲,能變成兩個人一起打,這樣叫共同愛好。結婚後,一個人打遊戲,對方會說這叫不務正業,不理家庭,兩個人打遊戲更會讓家庭亂成麻,根本不可能還有一起打遊戲的心思。
這點在女性的身上最為明顯,總是能在婚後的相處當中,發現原來的感覺在消失。一件小事就能看出其中的區別,感情就是這樣變味的。談戀愛的時候,為了把女孩追到手,男人又送花又打飯,可謂是千方百計,百計千方。可謂是無微不至,無事獻殷勤。但那時女孩也管不了是否非奸即盜了,因為愛情是盲目的。可一旦領證,男人馬上變得連一點點家務都不想幹了,你還能指望他無事獻殷勤,有事不去外勤就阿彌陀佛了。
戀愛的時候,兩人吵架,女人總是能強勢地扳回局面,男人也願意為小事道歉。結婚後,兩人就成了針鋒相對,女人覺得這點小事,你現在都不讓我了。而男人又會覺得,都結婚了,還為這點小事墨跡,實在是煩人。
三年戀愛,三月離婚,這樣的戲劇性事件,是經常發生在身邊的事情,並不是虛構的存在。我鄰居家的宋林裴曉,結婚五年了現在也鬧著要離了,這天在樓道裡,宋林拿著手中的結婚證和判決書跟我說:
「自從結婚後,我像一隻失去翅膀的鳥,越來越感受不到自由。」
我苦笑著回了一句宋林:「知道自己是個鳥人,就不要領那本不適合自由的證。」
02聽說現在結婚連9元的工本費也免了,但是結婚證卻是人的一生中最昂貴的證。
日常生活中,身份證老人證等,符合條件就能申領,只花工本費;健康證導遊證等,只要體檢或者培訓了就能領取,花個檢測或者培訓費而已;駕駛證EMBA進修證等更是明碼實價,幾千幾萬的培訓費經過考試即可。最不同的就是結婚證,看似9元的工本費就可以領取,現在聽說連9元都免了,都免費了,但是像我和裴曉宋林這樣的過來人就清楚知道,其實這個結婚證是人的一生中最昂貴的證。
要結婚了,預期中的快樂生活還沒有開始,裴曉宋林兩人的爭吵就出現了,就為了結婚的婚房鬧著呢。房子的首付主要是宋林父母給的,可是還不夠,再向裴曉父母「借」了15萬,餘下貸款需要他們夫妻兩個人一起完成,這幾年他們兩人過的都是自由自在的月光族生活,根本沒有存款。就這樣為了領證就先掏光了六個人的口袋去給了開發商。
你有聽說過彩禮也可以打白條的嗎?稀奇吧,在裴曉父母眼裡感覺就不稀奇。因為宋林買婚房的所謂「借」的15萬都不好意思讓宋林打借條,也是礙於女兒的面子。可是裴曉也有一個弟弟,所以要求宋林家給彩禮也算合情合理,畢竟她弟弟結婚時,裴家也要給女方彩禮的。可是這時卻是要讓宋林跳樓的事情,他婚房的裝修都是向朋友或者網貸平臺借的,那裡去弄這筆十幾萬的彩禮呢?
裴曉就是一個夾心餅,在這件事情上只能向著自己的父母,想一起逼宋家再掏出棺材本出來。真沒有了,宋家已經連棺材本都搭進去買房了。無奈,既然裴家話已經說出,不可能收回,宋林情急之下,只能以裴曉弟弟為出借方的名義,寫下了18萬的彩禮借條,2年內歸還。白條當彩禮,吉不吉利對於宋林來說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眼前這一關過了。
婚後,減去房貸、生活上面的開支,再加上一些房屋費用,工資剩不下多少。宋林認為,除了生活費以外,都應該存起來,不能再亂花錢了,畢竟18萬的白條還未還呢。
裴曉卻覺得,剛結婚就要這樣摳門未免太難受,每個月存一兩千即可,剩下的還是要享受生活,戀愛時說好婚後的日本旅遊呢?怎麼能因為領證了就變卦了就不去了呢。
裴曉和宋林,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吵了起來,各說各有理,沒有辦法和平解決。
最後決定,宋林的工資不能歸他自己管,不管是房貸還是生活費,都各出一半。剩下來的錢,宋林的交給裴曉還白條,而裴曉的就算她自己,想怎麼花她自己說了算。
雖然達成了這樣的共識,但生活從此開始了磕磕絆絆的狀態。讀到此,你說為了這本結婚證,要花多少錢?要花幹多少個人的錢包?
03從結婚到離婚,結婚證是唯一一個國家幾乎不管使用過程的證。
無利不起早,駕駛證,交警不停查車,杜絕無證駕駛;畢業證,至少教育部有網站可查,招聘公司對你的跳槽可是必查項目之一;唯獨結婚證,國家只設立婚姻登記大廳,管起點和終點的手續辦理或者法律訴訟,至於過程幾乎不管。
一年後,宋林辭職,選擇換了個有發展的工作環境,因為在原公司的幾年時間,他還只是個小主管,失去了晉升的可能,加上經濟壓力越來越大。
裴曉慢慢習慣忍受著無趣的生活,原來工作上面的熱情早就沒了,戀愛時的憧憬和激情早就煙消雲散,目前只想著踏踏實實拿工資而已。
直到懷孕生子,裴曉無奈辭職帶孩子,每天在家裡帶孩子,精神上面也越來越壓抑,她開始變得無比痛苦起來。
宋林的工作不順,每個月的工資,勉強能過一家人生活,還要不停地加班。那邊給嶽父嶽母的白條也還差幾萬沒還清。
裴曉白天要忙家務,晚上同樣要照看寶寶喝奶、睡覺。寶寶只要有個頭疼腦熱,裴曉一晚上都別想睡覺。
原來的化妝品,都被扔在了角落當中,已經很久沒化妝的裴曉,出門買東西,也只是隨便一穿就行了
,有一次我居然發現她穿著睡衣就上街了,搞到我一個大男人在樓梯口碰到她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寶寶一天天的長大,家裡的壓力卻越來越大,裴曉抱怨宋林總是不回家。宋林說他出生入死地幹活,不就是為了生活得更好一些嗎?不是為了一家子的將來嗎?為了家庭犧牲這麼多,不理解不要緊,還要面對裴曉的抱怨,實在心涼,他越來越不想回家了。因為家已經變為壓力的代名詞。
兩人從冷戰,變成大吵大鬧,基本上寶寶有個小事,兩人就會吵架,甚至摔家裡的東西。作為隔壁的我們都經常半夜聽到玻璃爆破聲。後來,宋林索性以發展事業為由,申請調去了別的城市工作,家裡只留下裴曉和孩子兩個人。
除了每個月的生活費以外,宋林幾乎是不給裴曉打電話的。裴曉每天忙裡忙外,生活壓力繁重的情況下,心裡卻越來越空虛。
結婚五年了,裴曉望著手裡的結婚證,想起了剛領證的時候,兩人開心大笑的樣子,一起暢談未來,說以後要好好生活,要賺大錢,要買大房子,要一起去國外旅遊。。。。如今呢?
04結婚證是唯一一個你自己無法註銷,但你可以侵害別人卻無需此人同意籤名的證。
裴曉主動提出離婚,但是宋林以孩子太小的緣故不同意。分居兩地的所謂生活讓裴曉無法再忍受下去了,所以只能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開了幾次庭,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之前宋林瞞著裴曉向很多網貸平臺和朋友借了幾十萬的外債,而很多外債據宋林在庭辯時說,都是還了房貸和孩子的費用,後來法院判決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這一點讓裴曉無法接受,略微寬慰的是孩子就判給了裴曉。
或許裴曉在想,宋林借款時,我既不知情,也更沒有籤名,我有責任嗎?有!我這幾年所做的家務就不能計入我的投入成本嗎?不能,這就是結婚證的功勞;又或許她的孩子在想,當父母把結婚證變為離婚證時,為何不要我籤名,而我卻被這件事情傷害最深。這也是結婚證的特點,侵犯親人時無需你的籤名同意。
時至今日,我把婚姻當成修煉也快10年了,最終也沒有修成正果,離吧,我的十年苦行僧生活也宣告結束。當我拿著結婚證走過裴曉家的時候,宋林早已經消失了幾年了。但鳥人與自由的對話還在,此時我的內心只有一個感覺:一張結婚證,十年苦行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