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鄂爾多斯市的王鵬(化名)因搬家將女兒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在補辦過程中被醫院告知必須要到當地某家報刊刊登遺失聲明,如在其他報刊刊登則不被認可。王鵬很是不解,「為何要指定報刊刊登?」
隨後,王鵬撥打了本報新聞熱線反映此事,並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鄂爾多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整改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晨報融媒記者在《通知》第十條中看到,《出生醫學證明》遺失,需要補發的,由申領人向出生地旗區婦幼保健院進行申請,並提交原籤發機構(助產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首次籤發登記表、某報社登報聲明原件等。落款處蓋有鄂爾多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章。
晨報融媒記者向鄂爾多斯市多家醫院就此事進行核實,達拉特旗婦幼保健院、伊金霍洛旗婦幼保健院、伊金霍洛旗人民醫院均表示,補辦《出生醫學證明》必須在當地某報刊刊登遺失聲明,不可以在其他報刊刊登。
隨後,晨報融媒記者聯繫到鄂爾多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科科長王淑雲。
對此,王淑雲科長說:「這樣做是因為每年自治區會考核,鄂爾多斯衛健委也是按照自治區的要求來的,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被扣分,也不是我們的責任。」
當晨報融媒記者提出當事人提供了蓋有「鄂爾多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章的《通知》,王淑雲科長說:「當時文件出的時候,我沒有仔細查看,也沒有考慮全面。」
而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查詢到,2015年1月26日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2014年4月24日發布的《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的通知》中都沒有寫到需要指定要求某個報刊刊登《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聲明。
截至記者發稿前,王淑雲科長與本報取得聯繫說:「我們已通知相關人員,今後補辦出生證將不再指定掛失報紙。做錯了,就及時改正。」
來源:內蒙古晨報記者:劉鑫
責編:趙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