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 1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稱「廣東證監局」)下發關於對賢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賢豐集團」)、廣東賢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廣東賢豐」)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對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賢豐控股」)、陳文才、韓桃子、盧敏、謝文彬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廣東證監局在對上市公司賢豐控股的現場檢查中發現,賢豐控股在信息披露和財務核算方面問題重重,決定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予以警示函。
天眼查App顯示,賢豐控股原名廣東蓉勝超微線材股份有限公司,最初由珠海市科見投資有限公司、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發展公司、廣東省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中國香港億濤國際有限公司、中國香港冠策實業有限公司發起設立,2002年10月在廣東省登記註冊。2007年7月登陸深交所。賢豐控股主要研製、生產與電子信息、家用電器和國防科技配套的微細及特種漆包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為韓桃子。
股權結構上,賢豐控股第一大股東為廣東賢豐,持有上市公司2.95億股,佔總股本的26.03%;第二大股東為賢豐集團,持有1.95億股,佔總股本的14.03%。兩大股東構成一致行動人關係。
廣東證監局檢查發現,賢豐控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6大問題:1、未及時披露併購基金投資的進展情況。2、未及時披露政府補助事項。3、未及時披露大股東股份質押信息4、關聯方信息披露不準確。5、未及時披露擔保信息。6、結構化主體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遺漏。
在財務核算方面,賢豐控股也存在兩大問題:1、應收票據核算不準確。2、未對聯營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減值測試。因此,也導致賢豐控股2019年定期報告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有關規定。
陳文才作為賢豐控股時任董事長、時任代董事會秘書,韓桃子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盧敏作為公司時任總經理,謝文彬作為公司財務總監,四人未按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賢豐控股的相關違規負有責任,因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賢豐控股及四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另外,廣東證監局在檢查的過程中還有發現,牽出賢豐控股前兩大股東廣東賢豐和賢豐集團。
2018年7月5日、8月16日,賢豐集團分別將所持賢豐控股1350萬股、300萬股股份質押給江蘇銀行深圳分行、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賢豐集團未將這兩筆股份被質押信息告知賢豐控股並配合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2019年1月10日,賢豐集團持有的賢豐控股1.59億股股份被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凍結。賢豐集團未及時將這一情況告知賢豐控股,直至2019年3月14日才通過賢豐控股披露上述股份被凍結的情況。
2019年3月20日、3月27日,廣東賢豐持有的賢豐控股2.95億股股份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凍結;2019年3月27日至4月8日期間,賢豐集團、廣東賢豐持有的賢豐控股股份先後被江蘇高院、東莞中級人民法院、深圳中院和天津高院司法輪候凍結。賢豐集團和廣東賢豐未及時將上述情況告知賢豐控股,直至2019年4月16日才通過賢豐控股披露上述股份被凍結的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賢豐集團、廣東賢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