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桂林晚報 2020-10-15 23:49:15 我來說說閱讀 次
近日,靈川縣定江鎮蓮花村委厄腳村的村民向記者報料稱,去年10月份前後,村裡30多畝耕地被人填上了厚厚的渣土。如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渣土仍然無人去清理。靈川縣自然資源局介入調查,並表示此舉屬破壞耕地行為,涉嫌刑事犯罪。
報料
出租耕地搞旅遊 結果成了「渣土場」
10月14日,記者在村民的指引下,見到了那塊被堆了渣土的耕地,耕地位於桃花江邊,堆在上面的渣土有1米多厚。
村民陽先生介紹,這片耕地面積48畝。2003年,村裡將這裡租給了外來商人搞旅遊項目,但項目一直沒有搞起來,耕地一直處於閒置狀態。
去年10月份前後,村民發現陸續有渣土車往這裡傾倒渣土,但又不敢去阻攔,便向承租方投訴此事,但承租方後來也沒採取措施制止這一行為。村民無奈之下只得求助政府部門。
今年三四月份,先後有四五個村民到靈川縣自然資源局接受問話調查。
調查
租賃協議未提及堆放渣土的內容
耕地既然已出租,那麼租賃協議上是否提到有堆放渣土的內容?記者找到了厄腳村的村長陽小安了解情況。陽小安手上共有兩份租地協議,第一份籤於2003年11月20日。甲方是蓮花旅遊度假有限公司,乙方是厄腳村。
註明這片耕地面積48畝,租期50年,用於興建桂林蓮花旅遊度假項目。第二份籤訂時間為2018年1月31日。厄腳村和蓮花旅遊度假有限公司解除了租賃合同,由一家名為甲天下(北京)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繼受蓮花旅遊度假有限公司原合同項下得全部權利、義務。
記者注意到,兩份協議上均未提及有堆放渣土的內容。
陽小安告訴記者,甲天下(北京)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在桂林註冊了桂林桃花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平時與村民對接的是一名梁姓負責人。
當天上午,記者電話聯繫上了那位梁姓負責人,提就那片耕地被堆渣土的事進行採訪。他說這事不是他負責的,而是該公司的工程部負責,他隨後表示會提供工程部同事的電話給記者。但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他的回覆。
相關部門:
涉嫌刑事犯罪為了弄清楚厄腳村48畝耕地被堆渣土一事的處理進展,記者14日來到靈川縣自然資源局。該局分管執法的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
據該負責人介紹,經巡查發現,桂林桃花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底開始,通過租賃的方式使用定江鎮蓮花村委甲宅村、厄腳村和聚田村集體土地,並委託甲宅村村民唐某等人負責人為其堆土,開發桃花巖景區建設農業綜合體。
經縣土地勘測規劃設計院實際測量後發現,堆土破壞的耕地為定江鎮蓮花村委集體土地,堆土面積達32.98畝,其中破壞耕地面積達24.17畝,已涉嫌刑事犯罪。
為此,縣自然資源局於去年12月26日和今年3月26日兩次將耕地被破壞的情況向縣政府做了報告,同時將相關情況抄報了縣發改局、縣城管局、縣市監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及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土資源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需要對耕地破壞程度進行鑑定的,由市(地)級或者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鑑定結論」。縣自然資源局對這案件進行了會審,認為需要對桂林桃花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破壞耕地情況進行鑑定,以便將該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目前,縣自然資源局已上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對桂林桃花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破壞耕地情況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