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姐姐比弟弟大20歲,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是否要承擔監護權?
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漸變好。我們的二胎政策也開始實施。很多家庭就跟隨著國家的腳步,生了二胎,更有甚者生了三胎。這個時候就造成了有些家庭兄弟姐妹之間年齡差距較大。有的時候會有著哥哥或者姐姐已經成年,而弟弟妹妹才剛出生的狀況。如果有意外發生父母雙亡,那麼姐姐有沒有義務扶養比自己小那麼多的弟弟妹妹呢?
之前就有過一個類似的案例,講的就是一個女生我們簡稱為馬某,這個女孩年僅二十一歲,但是因為去年父母突然告知馬某他們跟隨二胎政策生了一個弟弟。可是造化弄人,馬某的雙親因為一次意外,全部喪生。這個時候,馬某感覺到人生都已經灰暗了,自己的雙親去世就已經悲痛欲絕,而且馬某還在讀書,沒有任何經濟來源。這時她不僅要承擔自己的生活學習費用還有一個弟弟只有一歲多需要照顧。身邊的血緣關係較近的親人大多數都已經過世了,而其他的遠方親戚也沒有人願意承擔這麼大的責任。這個時候,馬某感覺到人生已經陷入了無盡的黑暗之中,需要人來救贖。
按照中國法律中《婚姻法》來說,如果有經濟來源,有承擔能力的兄弟姐妹,對於父母雙亡或者說沒有任何勞動、承擔能力的未成年弟弟或者妹妹有撫養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法律的觀念來看,如果馬某現在處於工作狀態,那麼年僅一歲的弟弟是有義務要撫養的,但是如果說,馬某連自己的生活都不具有承擔能力。那麼,馬某不需要擔負起撫養弟弟的這個責任。
其實,生活大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婚姻法》中的條例只是在突發意外之時起到一種保護的作用。大多數人都懂得親人的重要性,就像實例中的一樣,馬某已經失去了雙親了,周圍血緣關係較近的親戚也都不在了,那麼其實她的親人就只剩下這個年僅一歲多的弟弟了,他們兩個無依無靠,但卻又關係到對方。
不用多說,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的選擇都會是儘自己的力量將弟弟撫養長大。因為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個弟弟還要更加親近的人了,就算不是為了他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活下去,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放棄目前的學業認清現實,去工作賺錢。這個時候,姐姐去工作了,那麼在養活自己的同時也會好好的養活弟弟。畢竟人心是肉做的,面對著年幼的有著分不開關係的家人,肯定不會忍心拋棄。
雖然發生了這樣的意外讓姐姐或者說年長的哥哥承擔了原本不該承擔的壓力負擔,讓人心疼的確很殘忍,很現實,不過我們還是要期盼著未來的生活能夠一點點變好,也希望弟弟大了懂事了後知道姐姐的不容易,在弟弟有能力掙錢養家的時候不要忘記回報姐姐,學會知恩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