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趙楊)自從知道樓上開了家青年旅社,家住福州倉山金港路和園小區13號樓的多位鄰裡就坐不住了,昨日投訴至本報,擔心小區安全。而福建花開富貴物業公司表示,已經與青年旅社方面進行交涉,並向派出所反饋了情況。
陌生人突然變多小區居民犯嘀咕
家住和園小區13號樓的蘭女士說,此前樓上開了家青年旅社,其他業主並不知情。最近一兩個月,大家突然發現樓道多了好多陌生人,拎著箱包上上下下,晚上還特別吵。有一天,她攔了個上樓的陌生人問了問,這才知道樓上608室開了家青年旅社,他們是在網上預訂後,到這裡來住的。
和鄰裡們一說,大家直犯嘀咕。到608室一看,室外並沒有顯眼的異樣,可這套複式樓卻已經被改成了大大小小6個房間,擺放了多張雙層木床或榻榻米,不過並沒有看到任何營業執照等信息。
「每天形形色色的人進出,大家都覺得不安全,家裡有小孩的更是擔心。」一位業主說,在酒店,入住都需要登記身份證等信息,這種沒有強制登記環節的社區青年旅社,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該旅社無證經營物業曾多次交涉
在美團網上,記者找到了這家青年旅社的相關信息。這家名為「福州聯友青年旅舍公寓」的青年旅社,包含有沙發床、四人間、六人間、八人間、單人間等不同選擇,價格從15元到58元不等。網絡上提供的內部圖片,也證實了業主們的說法。而這家青年旅社,單單在美團網上就售出了近200份團購券。記者昨日探訪,發現該小區位於倉山繁華地段,一路之隔,就是倉山萬達廣場。
福建花開富貴物業公司和園小區物業處的工作人員昨證實,已經收到業主投訴,而該旅社的確沒有相關證照,物業已多次交涉,並向派出所反饋了此事。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楊大成律師表示,《物權法》明確規定,業主或租戶將民房改為商用,應該不做擾民的營業行為,並事先徵得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書面同意;若民房商用影響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業主可向業委會等提出權利主張,糾正商家的不規範經營。況且經營酒店需獲得消防安全合格鑑定書、特種行業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對於居民小區內開設公寓、酒店的情況,應由相關部門查處。
作者: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