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升級版(第一批)》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一、明確總體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對標國際一流,學習借鑑國內先進經驗,總結推廣我省各地典型做法,在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報建、不動產登記等20個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持續深化改革,制定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推動我省營商環境持續走在全國前列,努力建成全國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的省份之一,為加快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作出積極貢獻。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指標牽頭單位要切實發揮第一責任單位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加強培訓指導,細化工作舉措,完善推進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及時研究解決推進落實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協同配合,主動銜接落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合力推進各項舉措落地見效。
三、強化統籌調度。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完善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調度、主管部門牽頭部門主動作為、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各地推進落實、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線上線下長效工作機制,會同省政府督查室等單位,將各地、各部門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提升行動方案等情況,納入省政府「五大系統」「網際網路+營商環境監測」系統調度督辦,適時組織第三方評估,對工作開展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約談通報,並將評估結果納入省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四、營造濃厚氛圍。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省政府新聞辦及各新聞單位,通過新聞發布、專題採訪、追蹤報導、開闢專欄等方式,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報導,大力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將提升行動開展情況和各類數據推送至「網際網路+營商環境監測」系統。各有關單位要在每月底前向各指標牽頭單位報送任務完成情況,各指標牽頭單位要認真梳理匯總,並於次月1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牽頭提升行動開展情況。
附件:1﹒企業開辦提升行動方案
2﹒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提升行動方案
3﹒獲得電力提升行動方案
4﹒不動產登記提升行動方案
5﹒納稅服務提升行動方案
6﹒跨境貿易提升行動方案
7﹒辦理破產提升行動方案
8﹒獲得信貸提升行動方案
9﹒保護中小投資者提升行動方案
10﹒執行合同提升行動方案
11﹒勞動力市場監管提升行動方案
12﹒政府採購提升行動方案
13﹒企業註銷提升行動方案
1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動方案
安徽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
企業開辦提升行動方案
(省市場監管局)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減環節、壓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全面實現全省企業開辦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採集、一套材料、一檔管理、一日辦結,持續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提高企業群眾辦事獲得感,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
二、主要舉措
(一)簡化開辦環節。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強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管理,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設立登記、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等環節進行整合,實行1個環節、1次辦理。優化公章刻制流程,企業可以通過窗口或網上在線選取公章刻制服務機構。將稅種認定、一般納稅人登記(依申請)、發票、稅控盤申領等業務整合為1個環節辦理,提供稅控盤現場安裝服務或網上預約服務。落實企業銀行帳戶開戶許可改備案制度,通過企業開辦平臺提供在線預約服務,進一步簡化材料,優化流程,壓縮企業銀行開戶時間。探索開展企業註冊「集群」服務,為特定企業提供一站式登記、稅務、開戶、政策、資金對接便利。(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數據資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壓減開辦材料。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表」填報制度,以企業登記申請表為主表,將其他涉及企業開辦需採集的信息整合為附表,申請人一次填報,無需重複提交材料。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在公章刻制、發票申領、銀行開戶等場景下的應用,各部門通過省電子證照庫共享相關信息,避免申請人重複提交證照材料。建立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過開放埠和權限,相關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直接進行查詢、下載使用。全省將企業開辦材料壓減到一套6份以內。(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降低開辦成本。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通過政府購買方式,為新開辦企業提供免費刻制公章服務(至少包括企業名稱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章),所需費用由各地全額保障。嚴禁指定公章刻制企業,糾正和制止壟斷經營、強制換章、不合理收費等現象。實行公章刻制特種行業準入告知承諾制。(省公安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嚴禁違法設立或變相增加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嚴禁在材料規範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逐步擴大企業開辦改革效應。(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壓縮開辦時間。繼續擴大銀行代辦、全程幫辦等服務,建立預約辦理、容缺審批等機制。嚴格落實存量企業數與窗口人員數配備比例要求,配齊配強企業開辦窗口人員力量。整合優化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建成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通辦」平臺,實現信息無縫對接、實時共享,企業設立登記、刻制公章、申領發票、申領稅控設備、銀行預約開戶、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一網通辦、全程網辦、一日辦結」。(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企業開辦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辦理環節 | 5個環節。 | 選擇集成辦理的1個環節,選擇分段式辦理的3個環節。探索開展企業註冊「集群」服務,為特定企業提供一站式登記、稅務、開戶、政策、資金對接便利。 |
提交材料 | 12份。 | 一套6份以內。 |
開辦成本 | 350元+稅控盤成本。 | 0+稅控盤成本。 |
辦理時間 | 3個工作日。 | 1個工作日。 |
企業開辦流程圖(1.0版)
企業開辦流程圖(升級版)
附件2
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提升行動方案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一、工作目標
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鼓勵有條件的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辦理工程建設項目便利度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壓縮審批時限。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均壓縮至20個工作日以內,竣工驗收階段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各階段全部審批事項(不包括跨階段並行審批事項)承諾時限不得超過相應階段規定的最高審批時限。各相關審批部門不得以預審的方式壓縮審批時限,並接受市場主體監督。充分保障建設單位自主權,在最早可辦時點和每個審批階段起始時點進行提示,引導建設單位儘快完成事項申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牽頭,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行區域評估。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由設區的市以上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對區域評估成果統一審查,不再要求入駐該區域的項目單獨辦理相同事項。區域評估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省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評估評價審批標準,公布辦事指南,及時受理審批區域評估事項,限時辦結。(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省地震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審批方式。充分發揮工程建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諮詢、分辦、協調、反饋、監督作用,避免綜合服務窗口設置「部門化」。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分辦相關審批部門,並監督實施。全面落實「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要求,實行超時默認制,即對審批部門超過承諾辦理時限的事項,一律視為同意,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審批部門承擔。審批階段均採用一張申請表單,建設單位只需要按階段一次填表、一次申報。審批部門不得對單個審批事項(並行審批事項除外)再單獨收取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階段統一公布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流程、承諾時限、反饋方式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牽頭,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系統應用。依託安徽政務服務網,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各部門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實時交換建設項目信息和各類事項全流程各環節的辦理信息。按照「一碼運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的總體要求,工程建設項目各類事項均實行電子化審批,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實時監管範圍,不得脫離審批系統單獨受理,堅決杜絕「體外循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牽頭,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級版 |
壓縮審批時限 | 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有條件的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力爭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 | 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均壓縮至20個工作日以內,竣工驗收階段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 |
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升級版)
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1.0版)
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升級版)
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1.0版)
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政府投資)(升級版)
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政府投資)(1.0版)
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社會投資)(升級版)
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社會投資)(1.0版)
工業項目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升級版)
工業項目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1.0版)
附件3
獲得電力提升行動方案
(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一、工作目標
對低壓小微企業用戶,提供「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接電服務,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裝表接電」2個環節;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辦理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無需行政審批的,辦理時間不超過8個工作日;需行政審批的,辦理時間不超過13個工作日,其中行政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10千伏普通用戶,取消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覆、外部工程實施、裝表接電」4個環節;電力接入工程無需行政審批的,電網企業辦理時間不超過23個工作日;需行政審批的,辦理時間不超過28個工作日,其中行政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將用電報裝服務納入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獲得電力便利度居全國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用電申請。
1.精簡申請資料。低壓用戶只需提供:①用電主體資格證明,包括自然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組織機構證明文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②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高壓用戶只需提供:①用電主體資格證明(同低壓),②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同低壓),③用電容量需求清單,④用電工程項目批覆或備案文件等。(省電力公司負責)
2.實行線上報裝。提供「皖事通」APP、「掌上電力」APP、「國網安徽電力」微信公眾號等線上用電報裝渠道,持續宣傳推廣應用,深入做好用電報裝在線化、定製化、透明化「不見面」服務。(省數據資源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共享政企信息。對於用戶主體資格證明、項目批覆文件、房屋土地證明、規劃建設許可、環評批覆等辦電涉及的證照和材料,為供電企業提供線上共享查驗方式,無須用戶重複提供。(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公開服務信息。在政務服務大廳、供電營業廳、便民服務中心全面公開申請資料、工作流程、服務時限和收費標準等,實行業務辦理一次性告知。(省數據資源局、省電力公司、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受理用戶申請。用戶可通過政務服務大廳、供電營業廳、「皖事通」APP、「掌上電力」APP、「國網安徽電力」微信公眾號等線下線上渠道提交用電申請,供電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手續完備後受理申請。實行綜合窗口服務,用電報裝線下「一窗受理」。自2020年4月1日起,對線上申請用戶,在申請環節提供網上簽訂合同服務。(省數據資源局、省電力公司、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供電方案和外線工程設計。
1.勘查確定方案。供電企業受理用戶申請後開展現場勘查,對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低壓小微企業,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查並同步裝表接電;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低壓小微企業,在2個工作日內確定供電方案並完成外線工程設計;對10千伏普通用戶,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供電方案答覆,用戶獲取供電方案後,自行委託設計單位及時開展外線工程設計。(省電力公司負責)
2.實行客戶經理制。供電企業受理用戶申請後,對高壓用戶,由客戶經理和相關專業人員組成「1+N」服務團隊,提供從技術諮詢到裝表接電的全過程服務;對低壓用戶,由客戶經理提供網格化、片區化、一站式服務。(省電力公司負責)
3.提供移動作業終端實時響應服務。研發勘查設計移動作業終端功能,推進用電報裝方案設計一體化,通過典型設計和標準化物料,實現勘查、方案、設計同步完成。實現電網資源數據與用戶需求互聯互通,壓減現場勘查時間。(省電力公司負責)
(三)行政審批。
1.並聯限時審批。對電力接入工程規劃許可、涉路施工許可、綠化許可、佔路許可等行政審批手續實行限時辦理和並聯審批,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許可審批。對200米以內電力接入工程實行備案制,由工程建設單位承諾破路、破綠、佔路保護不低於原設計標準的恢復方式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建設單位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如有不實,按規定採取相應懲戒措施。各市政府按照「能簡則簡、能並則並」原則,出臺本地區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具體實施辦法。(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線下「一窗受理」。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個窗口」綜合服務要求,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對電力接入工程實行線下「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發揮服務企業和群眾、監督協調審批的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線上「全程網辦」。依託安徽政務服務網,整合用電報裝各環節行政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網各市分廳建立電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網辦平臺,實行「一口申請、同步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實現法律法規、辦事指南和標準規範集中公開,各相關部門線上並聯辦理審批手續。(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牽頭,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各市行政審批相關部門要通過線上、線下渠道發布事項清單並提供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通過負面清單、標準規範等形式明確準予審批的條件、技術要求、費用標準以及應提交材料的名稱、方式和期限。(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接入工程施工。
1.供電企業實施的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工程,在取得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施工。如涉及電纜管井等基礎建設土建工程的,需按規定預留保養時間,建設時限順延。(省電力公司負責)
2.用戶實施的受電工程,由用戶自行委託施工單位、按雙方約定開展工程建設。工程竣工後,用戶向供電企業申請驗收,供電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省電力公司負責)
(五)裝表接電。
1.對低壓小微企業,由供電企業提供「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接電服務,用戶線下或線上申請用電後無需辦理其他任何手續,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電力接入工程(低壓電能表及以上供配電設施),提供一站式、全程代辦服務,接入工程完工後同步裝表接電。(省電力公司負責)
2.用戶自行實施的受電工程經驗收合格後,供電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省電力公司負責)
獲得電力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低壓小微企業 | 10千伏普通用戶 | ||
1.0版 | 升級版 | 1.0版 | 升級版 | |
辦理環節 | 4個。 | 2個。 | 6個。 | 4個。 |
辦理時間 | 10個工作日(不包括行政審批時間)。 | 最長不超過13個工作日(包括行政審批5個工作日)。 | 35個工作日(不包括行政審批時間)。 | 最長不超過28個工作日(包括行政審批5個工作日)。 |
辦理成本 | 用戶投資建設電力接入工程。 | 供電企業投資電力接入工程,用戶零成本接入。 |
|
|
線下「一窗受理」 | 無。 | 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對電力接入工程實行線下「一個窗口」服務。 | 無。 | 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對電力接入工程實行線下「一個窗口」服務。 |
低壓小微企業用戶電力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圖
10千伏普通用戶電力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圖
附件4
不動產登記提升行動方案
(省自然資源廳)
一、工作目標
全面實現一般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生產製造企業抵押登記1個工作日內辦結,查封登記、異議登記即時辦結。在全面實現「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基礎上,繼續優化窗口功能,擴大一窗受理範圍,2020年6月底前,設區的市全部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環節由4個減少到2個,繼續鞏固全國第一方陣位次。
二、主要措施
重點推進信息共享集成、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做到辦事流程再優化,環節、材料數量和成本只減不增,進一步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
(一)全力推進信息共享集成。進一步加強與數據資源管理部門協調配合,與公安、稅務、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市場監管等12個部門全面對接,分類分級推動部門信息共享工作。在共享內容方面,做到信息應享盡享,逐步實現電子證照查核下載,相關申請材料免提交;在共享層級方面,堅持屬地優先、省級推動,市縣擁有的相關部門信息由市縣負責實現屬地共享,涉及跨地市或省級層面集中存儲的數據信息由省級負責實現共享;在共享路徑方面,加強不動產登記系統與其他部門信息系統共享路徑網絡環境的協調對接,通過電子政務外網、自然資源業務網等路徑實現信息互通共享。推進測繪成果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規劃和預銷售等形成的測繪成果,能直接提取利用測繪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申請人開展測繪和權籍調查。(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高院、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國資委、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臉識別、在線支付等技術,實現網上「一窗受理、並行辦理」。依託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推出網頁版、微信版、自助終端版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請平臺,為群眾提供多種選擇,構建多層次、多維度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實現24小時不打烊,隨時隨地可申請。提供網上支付和網上開具電子證明等服務,實現服務企業和群眾零距離。2020年6月底前,設區的市全部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安徽銀保監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線下「一窗受理、並行辦理」。繼續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和登記部門窗口,將房屋交易、繳稅等事項納入不動產登記「一窗式」綜合服務窗口,全面實現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優化綜合窗口功能,擴大一窗受理範圍,力爭將所有涉及不動產產權轉移登記的事項(包括法人不動產,贈與、繼承、司法裁決等)納入一窗受理,提高辦理效率。(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高院、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精簡環節,優化登記流程。創新核稅審查方式,將提交申請材料、稅務評估或價格認定等合併辦理,提高存量房尤其是企業非住宅價格評估效率,放寬轉移過戶清稅前置條件,全面實行不動產證書郵寄,促進登記辦理提質增效。(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數據資源局、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高院、省民政廳、省國資委、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線上自主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繼續推進我省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與質量提升,積極開展地籍測繪等補充調查工作,整合林權、農村土地等登記發證數據,逐步實現登記數據成果全覆蓋。建設網際網路查詢系統,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皖事通」APP等多渠道,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不見面」,權利人可以查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動產登記資料,其他人可根據不動產坐落查詢用途、面積、抵押等信息。(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數據資源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信守政府承諾、維護合法權益的原則,研究提出解決措施,督促指導各地依法依規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省自然資源廳、各市政府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不動產登記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辦理環節 | 4個環節。 | 將提交申請材料、稅務評估或價格認定等合併辦理,全面實行不動產證書郵寄,總環節減至2個。 |
提交材料 | 平均8—9份。 | 推進信息共享集成後,能自行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進一步減材料。 |
辦理成本 | 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 落實登記費減免政策,辦理成本只減不增。 |
辦理時間 | 5個工作日內。 | 3個工作日內。 |
不動產登記新、舊辦理流程對照圖
附件5
納稅服務提升行動方案
(省稅務局)
一、工作目標
將納稅人年度納稅時間壓縮到110小時內、納稅次數減少至6次,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5%實現網上辦理,稅收營商環境力爭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減少納稅次數。推進電子稅務局與安徽政務服務網無縫對接,升級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推廣新辦納稅人「零見面」服務,實現設立登記、財務制度備案、稅費種認定、三方協議籤訂、發票發放等業務一次性辦結。更新「全程網上辦」清單,引導納稅人全程、全稅種網上申報繳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免於零申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按季度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對於採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戶,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批量扣稅或委託銀行扣繳核定稅款的,當期可不辦理申報手續,實行以繳代報。統一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徵期,簡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申報表。資源稅申報增加按季申報繳納方式。探索將批量零申報服務範圍從申請註銷的非正常戶擴大至全部非正常戶,減少補充零申報重複操作。(省稅務局負責)推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全程網辦,以設區城市為單位,開通網上業務辦理事項,實行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提取業務全程網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二)壓縮納稅時間。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和辦事指南,實現9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編寫、發布並動態調整《納稅人辦稅指南》和稅收優惠事項清單,多渠道開展稅收政策宣傳。採取上門輔導、納稅人學堂集中輔導、在辦稅服務廳設置納稅人「小課堂」等方式,對納稅人進行精準輔導。推行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開具等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便利性,將自行領用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逐步推廣到所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升級完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為納稅人提供實時發票查驗和發票全生命周期信息展示服務。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在實現一、二類出口企業無紙化管理全覆蓋的基礎上,加大對三類出口企業的無紙化管理推行力度。上線新版出口退稅在線申報系統,積極推廣電子口岸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企業出口申報納稅、退(免)稅同平臺操作,提高企業辦理效率,將正常退稅的辦理時限壓縮至7個工作日以內,確保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在當期及時足額退付。上線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網上查詢功能,保障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順利落地。上線運行限時辦結監控平臺,督促各級稅務機關嚴格按時限辦結業務。(省稅務局負責)聯合外匯管理、銀行等部門,開發「安徽省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項目,實現數據實時共享,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業務全程網上辦理。(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全面升級優化房地產交易稅收一體化平臺,開通企業交易不動產綠色通道,進一步壓縮不動產交易辦理時間。(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減輕稅費負擔。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落實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實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級距政策,確保改革紅利落實到位。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落實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嚴格落實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降稅率及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推行全部製造業領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落地見效。全面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等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地方稅及附加優惠政策,執行製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降低稅率,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及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等稅制改革要求。統一下調契稅適用稅率為3%。推行稅收優惠政策「清單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稅收優惠事項清單,除依法須稅務機關核准和向稅務機關備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納稅人、繳費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繼續貫徹落實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稅後流程。繼續實行包括企業所得稅在內的全稅種網上自主更正申報。進一步完善後續管理,做好後臺數據篩查及比對分析工作,確保納稅人應享盡享稅收優惠。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進度,將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和對外購用於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以及其他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事項的辦理時限統一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對納稅人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先辦理免抵退稅,再辦理留抵退稅,納稅人只需跑一次。(省稅務局、省財政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納稅服務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目標 | 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網上辦理。 | 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5%實現網上辦理。 |
納稅時間 | 120小時。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縮短退稅時間。 | 110小時。9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正常退稅辦理時限壓縮至7個工作日以內,確保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在當期及時足額退付。 |
納稅次數 | 7次。 | 6次。 |
稅後流程 | 未列明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辦理時限。 | 兩類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辦理時限統一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 |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統一徵期、
簡併申報表流程圖
(新舊流程對比:全面統一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徵期,簡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申報流程圖
(新舊流程對比:進一步壓縮了出口退稅辦理時間,審核辦理正常退稅的平均時間從12.5個工作日壓縮到7個工作日以內)
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流程圖
(對納稅人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實現納稅人僅跑一次,即可辦理兩件退稅。)
附件6
跨境貿易提升行動方案
(省商務廳)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壓縮整體通關時間、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清理規範口岸收費,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監管事項,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通關效率。到2020年底,貨櫃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低於中西部地區,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開放、更具便利的跨境貿易營商環境,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精簡審批監管事項,提升報關放行便利度。
1.推廣進口貨物概要申報、完整申報「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改革,實現企業、商品「全覆蓋」。(合肥海關負責)
2.建立「提前申報」容錯機制,鼓勵企業採用「提前申報」模式通關,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後即可放行提離,建設關區出口貨物運抵報告系統,提高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比例。(合肥海關負責)
3.全面推廣電子報關委託,提高通關環節電子比對核查比例,實現通關全流程電子化。簡化和下放部分海關內部核批作業,提高海關內部「一步作業」比例,進一步壓縮內部核批環節,提升後續核查質效。(合肥海關負責)
4.優化關稅徵管全流程服務。積極宣傳預裁定措施,按要求審核制發預裁定。深化關稅保證保險改革,將稅款類保證金、滯報金納入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擴大系統應用,推進匯總徵稅改革。落實海關事務擔保方式創新,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合肥海關負責)
5.除安全保密等特殊情況外,將《進口藥品通關單》《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準許證》《銀行調運人民幣現鈔進出境證明文件》《合法捕撈產品通關證明》《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出境審批》納入網上申報、辦理範圍,實現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全部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省市場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查驗檢測模式,提升通關效率。
1.推進海關、邊檢、海事一次性聯合查驗。(省商務廳、合肥海關、安徽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蕪湖海事局、安慶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進出口貨物查驗發現異常,但未達立案標準、不涉證、不涉稅、不涉及侵犯智慧財產權、僅需修改報關單的,實行先放行後改單。實行口岸分類驗放,對進口汽車零部件直接採信CCC認證結果。進一步縮短進口礦產品、鮮活農產品、符合條件商品的木質包裝驗放時間,優化監管流程。推行符合條件的進口商品和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先驗放後檢測」。強化出口檢驗檢疫作業與通關作業的有機銜接融合,方便企業在出口申報前辦結相關檢驗檢疫手續。優化跨境電商監管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合肥海關負責)
(三)清理規範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
1.持續清理規範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深入排查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場、貨代、船代等亂收費、不合理收費行為。鼓勵競爭,打破壟斷,推動收費公開透明、進一步降低。健全完善口岸收費清理工作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清單以外無收費。(省財政廳牽頭,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執行取消貨物港務費、船舶檢驗費、船舶登記費等政策。(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四)完善服務機制,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對納入海關總署公告範圍的貨物推行「預約通關」模式,探索更大範圍貨物預約通關。強化信用監管,落實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海關監管機制,按照企業信用等級適用相應管理措施,為高信用等級企業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務。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別化通關監管措施,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企業的信用培育和AEO認證政策宣傳輔導,營造誠實守信的進出口營商環境。(合肥海關負責)
2.修訂完善口岸經營服務企業場內轉運、吊箱移位、掏箱和貨方提箱等作業時限標準,公布通關服務熱線,暢通意見投訴反饋渠道。(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豐富完善服務功能,實現「單一窗口」主要申報業務應用率達100%,推進與銀行、稅務、保險、港口等相關行業合作對接,實現「一個平臺、一次提交、一站辦結」。(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安徽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蕪湖海事局、安慶海事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行貨櫃設備交接單無紙化,在蕪湖開展國際貨櫃設備交接單無紙化系統平臺建設及應用試點,逐步建成全省統一水運口岸國際貨櫃設備交接單無紙化系統平臺。整合各港口信息系統,建設全省統一的口岸物流輔助系統平臺,實現通關和物流作業同步進行。(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商務廳、合肥海關、省港航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跨境貿易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精簡審批監管事項 | 除安全保密等特殊情況外,所有屬於自動進口許可證、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不含消耗臭氧層物質),實行進口許可證申領和通關作業無紙化。 | 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實現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全部網上申報、網上辦理。 |
提升報關放行便利度 | 推進「提前申報」模式,具備條件的進口企業,在確認艙單信息後即向海關申報。 | 建立「提前申報」容錯機制,建設關區出口貨物運抵報告系統。推廣進口貨物 「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改革。實行通關全流程電子化,提高海關內部核批「一步作業」比例。 |
優化查驗檢測模式 | 無。 | 實行口岸分類驗放,對進口汽車零部件直接採信CCC認證結果。進一步縮短進口礦產品、鮮活農產品、符合條件商品的木質包裝驗放時間,優化監管流程。 |
清理規範口岸收費 | 無。 | 嚴格執行取消貨物港務費、船舶檢驗費、船舶登記費等政策。 |
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加快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豐富完善服務功能。 | 加快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現「單一窗口」主要申報業務應用率達100%。推行貨櫃設備交接單無紙化,逐步建成全省統一水運口岸國際貨櫃設備交接單無紙化系統平臺。整合各港口信息系統,建設全省統一的口岸物流輔助系統平臺。 |
一般貨物進口通關流程圖
一般貨物出口通關流程圖
附件7
辦理破產提升行動方案
(省高院)
一、工作目標
依法及時受理破產案件,推進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實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健全破產管理人管理運行機制,壓縮破產案件審理周期,降低破產費用成本,進一步縮短債權人收回債務所需時間,宣破率、債權回收率、破產法律框架質量指數進一步提升,力爭進入全國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發揮破產審判功能。繼續深入推進破產審判工作的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信息化,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促進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等重要功能。注重發揮和解程序簡便快速清理債權債務關係的功能,鼓勵當事人通過和解程序或者自行達成和解的方式,實現各方利益共贏。積極推進清算程序中的企業整體處置方式,有效維護企業營運價值和職工就業。依法簡化破產清算程序流程,加快對「殭屍企業」的清理,推進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喪失經營價值的企業主體儘快從市場退出。
(二)降低辦理破產時間和成本。建立破產案件綠色通道。充分發揮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的線上預約登記功能,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上發布破產公告,提高破產案件的受理效率。推進快速審理,根據破產案件的難易程度進行繁簡分流,將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楚、破產財產可能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就債權債務處理自行達成協議的破產案件納入快速審理範圍,提高審判效率。完善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無縫對接,對已進入執行程序的具有多個債權人、明顯資不抵債的系列案件的被執行企業,及時啟動破產程序,做到「一攬子」高效解決問題。破產財產處置優先採用網絡拍賣,有效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益,進一步降低破產程序中的通知與公告費用。
(三)健全破產管理人機制。重新編制全省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加強對破產管理人機構的管理,規範破產管理人的職責行為,推動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通過舉辦破產管理人培訓班等方式,提高破產管理人隊伍的綜合素質。加強對破產管理人工作開展情況的動態監管和業績考核,做到優勝劣汰,有效治理破產管理人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促進企業破產管理的規範高效運行,為企業破產提供強有力的機制性保障。
(四)提升破產案件審理質效。堅持市場化導向,開展破產重整工作,更加重視營業整合和資產重組。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批准權,實現重整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制度目標。依法適用關聯企業合併破產、行使破產撤銷權和取回權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債務人財產,提升債權回收率,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協調完善破產配套制度,推動設立破產費用專項基金,為「無產可破」案件提供費用支持。嚴厲打擊各類「逃廢債」行為,將破產審判工作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整體建設,對失信主體加大懲戒力度。協調解決重整或和解成功企業的信用修復問題,促進企業重返市場。發揮府院聯動破產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破產程序中的業務協調、信息提供、維護穩定等工作。
(省高院負責)
辦理破產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工作目標 | 力爭債權人收回債務所需時間比2018年縮短三分之一以上,進入全國第一方陣;債權回收率、破產法律框架質量指數進入全國前列。 | 進一步縮短債權人收回債務所需時間,宣破率、債權回收率、破產法律框架質量指數進一步提升,力爭進入全國前列。 |
工作舉措 | 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和解制度,促進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生。
| 注重發揮和解程序簡便快速清理債權債務關係的功能,鼓勵當事人通過和解程序或者自行達成和解的方式,實現各方利益共贏。 |
工作舉措 | 無。 | 積極推進清算程序中的企業整體處置方式,有效維護企業營運價值和職工就業。 |
工作舉措 | 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辦理。 | 充分發揮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的線上預約登記功能,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上發布破產公告,提高破產案件的受理效率。 |
工作舉措 | 能夠執行的依法執行,整體執行不能符合破產法定條件的依法破產。 | 完善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無縫對接,對已進入執行程序的具有多個債權人、明顯資不抵債的系列案件的被執行企業,及時啟動破產程序,做到「一攬子」高效解決問題。 |
工作舉措 | 利用對破產財產處置的網絡拍賣通道,有效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益。 | 破產財產處置優先採用網絡拍賣,有效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益,進一步降低破產程序中的通知與公告費用。 |
工作舉措 | 無。 | 健全破產管理人機制。 |
附件8
獲得信貸提升行動方案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一、工作目標
確保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穩步增長,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不低於年初水平。辦貸流程進一步優化,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獲得信貸便利度進入全國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打造線上銀企對接平臺。不斷完善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功能,聯通「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銀企對接平臺,引導更多金融機構接入,推動企業註冊登錄,加快推進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強化平臺合作,擴大金融機構和民營企業平臺線上融資規模。探索在平臺上建設網上企業續貸中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貨幣政策支持。認真落實定向降準政策,降準釋放資金專項用於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信貸投放。用好支小再貸款,每年支小再貸款額度不低於80億元,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使用支小再貸款,支持普惠口徑小微貸款和單戶授信金額不高於3000萬元的民營企業貸款。(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支持銀行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發展便利續貸業務和信用貸款。(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將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貸款額度上限由500萬元提至1000萬元。(安徽銀保監局負責)落實再貼現政策,每年安排不少於100億元再貼現資金,專項支持商業銀行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票據融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央行資金發放的貸款或辦理貼現的,利率要低於同檔次同期限的貸款或貼現利率。(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
(三)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鈎的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為「小個農」主體量身推出金融產品,結合「小個農」抵押擔保難題,合理確定信貸模式、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安徽銀保監局負責)大力推廣應用應收帳款融資服務平臺,推動核心企業與平臺開展系統對接,加大與財政部門合作,大力推廣「政採貸」業務。(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省信用擔保集團對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用足用好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授信額度。推廣「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業務。(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減輕續貸過橋負擔。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向符合續貸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服務,減輕續貸負擔。(安徽銀保監局負責)引導各地開展續貸過橋業務,優化續貸過橋資金使用流程,確保2020年底前續貸過橋資金年周轉 12 次以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信用信息應用。發揮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作用,擴大徵信系統信息覆蓋面。鼓勵發展市場化徵信公司,解決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信貸服務能力。(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免擔保、免抵押的信用貸款業務。(安徽銀保監局負責)擴大「稅融通」業務規模,將 B 級以上(含B級)民營企業納稅人列入支持對象,對資質條件好的民營企業,放開「稅融通」額度5倍上限限制,力爭每年「稅融通」累計投放額超過100億元。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納稅信用與補充抵押、擔保增信相結合,開展「納稅信用+」信貸業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六)提升審貸獲貸率。持續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水平。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壓縮貸款申請、資產評估、授信審查、抵押登記、合同籤訂和發放貸款等環節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續和環節,提高審貸獲得效率。推動信貸業務流程、辦理時限和所需資料主動公開。(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為載體,發展線上辦貸業務,實現線上申請、線上審貸、線上放款,推動信貸業務辦理自助化、自動化、網絡化。(安徽銀保監局負責)
(七)多策降低融資費用。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收費監督檢查,清理減少融資各環節收費,強化落實「兩禁兩限」規定,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七不準」「四公開」要求,禁止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安徽銀保監局負責)將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將符合條件的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全部納入「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對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區別對待、「一企一策」,分類採取支持處置措施,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安徽銀保監局負責)
獲得信貸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目標 | 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1個百分點。 | 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 |
金融服務 平臺 | 無。 | 建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聯通「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銀企對接平臺。 |
貨幣政策 | 無。 | 將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貸款額度上限由500萬元提至1000萬元。 |
績效激勵 機制 | 無。 | 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鈎的激勵機制。 |
應用應收帳款融資 | 大力推廣應用應收帳款融資服務平臺,推動核心企業與平臺開展系統對接。 | 大力推廣應用應收帳款融資服務平臺,推動核心企業與平臺開展系統對接,加大與財政部門合作,大力推廣「政採貸」業務。 |
融資費用 |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2% | 將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 |
附件9
保護中小投資者提升行動方案
(安徽證監局)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推動上市公司強化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落實董事責任、暢通股東溝通以及投訴舉報等渠道,大力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進一步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信息披露透明度、訴訟便利度等指標位居全國前列,切實提高中小投資者保護質量。
二、主要措施
(一)切實落實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貫徹落實證監會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實,構建資本市場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發揮各級政府作用,加強監管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督導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推動上市公司樹立法治意識、誠信意識、自律意識,夯實規範基礎,推動我省上市公司整體質量不斷提升。
(二)強化信息披露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透明度。推動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提高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信息披露質量,建立投資者利益保護工作機制和暢通有效的投資者溝通機制。加強中介機構建設和從業人員培訓,紮實做好各項臨時公告與定期報告監管工作,持續強化新會計準則及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執行的規範督導與監督檢查力度,充分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等權益。
(三)強化公司治理監管,推動董監高及大股東責任落實。圍繞公司獨立性、經營穩定性、財務合規性、決策規範性、信息透明性等方面強化公司治理監管,推動我省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不斷完善組織架構,強化規範經營,切實提高公司內部控制、約束、監督的有效性,加強董監高及大股東行為規範約束,切實履行忠實勤勉義務。
(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推動我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堅持以風險和問題為導向,以打擊市場亂象為重點,加大對虛假披露、違規擔保、資金佔用、併購重組、資產減值、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的規範督導與檢查力度。圍繞監管「三及時」要求嚴格執法,大力推動市場誠信建設,強化違法失信行為懲戒,營造我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良好氛圍。
(五)提升投資者保護監管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持續督導上市公司嚴格落實現金分紅、分類表決、承諾履行、股份回購等各項制度,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妥善應對、耐心處理投資者訴求。在監管資源配置、基礎制度落實、救濟渠道完善和公益設施建設方面下功夫,持續提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工作水平。
(六)強化投資者教育,廣泛宣傳理性投資理念。堅持突出針對性,圍繞投資者需求持續紮實開展好投資者教育工作。堅持開展「理性投資,依法維權」系列宣傳活動。指導市場主體開展「投資者走進上市公司」等公益服務活動。持續推進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充分發揮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作用,向社會公眾免費普及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以上安徽證監局負責)
(七)強化司法保護,提升中小投資者訴訟便利度。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做好訴調對接、立案登記、訴訟風險提示、訴訟材料接轉、訴訟費用繳納、財產保全、案件流程查詢、信訪接待等方面工作,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訴訟服務。暢通預約立案工作,縮短立案審查周期。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自動取款機、POS機等設施,方便當事人繳費、退費。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督促程序等制度優勢,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前提下,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整合審判流程信息,實行審限監督制度,推進訴訟檔案電子化。優化人民法庭布局,構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網絡。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完善訴訟費減緩免制度和特困群體執行救助制度。完善「訴訪分離」和案件終結機制,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省高院負責)
保護中小投資者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切實落實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 無。 | 新增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內容。 |
強化司法保護,提升中小投資者訴訟便利度 | 無。 | 新增設立自動取款機、POS機等設施,方便當事人繳費、退費內容。 |
附件10
執行合同提升行動方案
(省高院)
一、工作目標
提升辦案質量,提高民商事審判執行效率,進一步縮短訴訟周期,全省法院執行效率指數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居全國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妥善處理民商事糾紛。依法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切實發揮典型個案在行為預期和價值引領方面的導向作用。秉持公正立場,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平等享有司法資源。在商事案件財產保全過程中,依法慎重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嚴格防止超標的、超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科學界定產權邊界,對於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和創新行為,保持足夠的寬容精神和裁量張力,合理判斷各類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的合同效力。強化公司案件審理,引導和規範公司治理結構,保護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加強金融審判,推動營造安全穩定的融資環境。
(二)嚴控審限,提高審判效率。充分利用「分調裁審」「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改革路徑,統籌安排審判資源,做好訴源治理、繁簡分流、均衡結案,實現「單位時間」司法效能產出最大化。進一步推進「繁簡分流」機制建設,該繁就繁,當簡則簡,繁簡得當。進一步完善小額速裁、簡案速裁機制建設,打通簡易案件審理的「快車道」。加強審限管控長效機制建設,嚴控案件審限,提高審判效率,加快案件周轉速度,切實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時間成本。依託人民調解組織、行業協會等機構,加強訴調對接,多渠道化解糾紛。
(三)持續推進執行長效機制建設。繼續鞏固「江淮風暴」執行成果,加大強制執行力度,確保債權人及時兌現勝訴權益。進一步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建立網拍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以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懲戒法律制度和點對點網絡查控聯動機制為抓手,積極推進反規避執行和反消極執行。綜合運用財產申報、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聯合信用懲戒等措施,依法適用強制措施和刑罰威懾機制,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充分發揮協調聯動機制的優勢,增強執行工作合力,不斷提高案件執行的質量和效率。
(四)進一步提升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優化電腦分案系統及網上辦公辦案流程,做到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依法公開,並落實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依託庭審公開規範庭審活動,突出庭審中心地位,努力推行當庭宣判。力推類案、關聯案件檢索機制,促進適用法律標準統一,提高案件裁判質量。在公開裁判文書上網的基礎上,通過網際網路公開審判流程信息,保障當事人對審判活動的知情權。完善電子訴訟平臺,為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供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繳費等相關服務。
(五)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營造誠信守法的社會氛圍。注重對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使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信任法律,自覺運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習慣。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省高院負責)
執行合同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工作目標 | 司法程序質量指數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 執行效率指數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居於全國第一方陣。 |
工作舉措 | 無。 | 依法慎重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嚴格防止超標的、超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
工作舉措 | 合理配置審判資源、推進繁簡分流機制等,儘可能縮短訴訟周期。 | 充分利用「分調裁審」「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改革路徑,統籌安排審判資源,做好訴源治理、繁簡分流、均衡結案,實現「單位時間」司法效能產出最大化。 |
工作舉措 | 無。 | 依託庭審公開規範庭審活動,突出庭審中心地位,努力推行當庭宣判。 |
工作舉措 | 無。 | 力推類案、關聯案件檢索機制,促進適用法律標準統一,提高案件裁判質量。 |
附件11
勞動力市場監管提升行動方案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一、工作目標
精簡證明材料及辦事流程,年度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管理水平位居全國前列。推進技工大省建設,組織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規模和合格率居全國第一方陣。積極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完成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大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力度,年度調解成功率達70%以上。依法開展勞動力市場監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力爭在國家考核評比中進入全國前列。壯大人力資源服務業規模,年度行業總營業收入達到350億元,同比增長10%左右。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推進小微民營企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二、主要舉措
(一)實施就業創業促進民生工程。在全省深入推進就業人才招聘年度專場計劃,常態化開展「2+N」招聘活動,打造「周三招工」「周六招才」招聘趕集日,全年舉辦「2+N」主題招聘活動100場以上。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建功立業,組織2萬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開發5萬個公益性崗位,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託底安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推進技工大省建設。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規模和在校生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向各類企業輸送中高級技術工人不少於2萬人,組織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不少於20萬人,培訓合格率95%以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積極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2020年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完成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組織和諧勞動關係評價確認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總工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勞動爭議預防處理。推進「規範用工管理幫幫團」 「百名仲裁員進企業」活動,通過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進企業,為企業培訓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指導企業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全年服務企業1萬家以上。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引導職工依法理性維權,化解勞資矛盾糾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總工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依法開展勞動力市場監管。加速推進「網際網路+智慧監察」工作,加快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系統建設,方便企業日常申報審核,通過依法減免企業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推進信用擔保或銀行保函應用,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開展欠薪問題執法檢查,確保不發生重大欠薪案件、不發生群體性事件、政府投資項目無拖欠,努力實現「安徽樂業無欠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赴省外、海外推介我省創新要素,引進國內外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促進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整體水平提升。壯大人力資源服務業規模,重點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骨幹企業達到20家。加大對中國合肥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支持力度,建設1個主體功能突出、輻射範圍廣、帶動作用強的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相配套的地方標準體系,對暫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產品,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範等制度。加大行業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將行業高端人才列入全省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八)推進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改革與省際互認工作。探索將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單獨分組,對民營企業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國內急需緊缺人才,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評審職稱。簡化職稱申報材料,以誠信承諾代替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建設「安徽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職稱評審網上辦理。實現專業技術職稱證書電子化,提供網上查詢服務。對外省來皖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社會化評審方式取得的職稱,按照職稱管理權限予以確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九)確保社保領域降費減負政策落實。進一步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做好降費綜合方案政策解讀、降費成效測算等工作,及時公布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統一工傷保險降費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進小微民營企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指導部分市落實小微民營、個體工商戶、扶貧車間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試點政策,總結試點經驗並在全省推廣。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協調配合,完善小微企業優先參保政策措施。加快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業務事項的網辦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勞動力市場監管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勞動爭議 案件調解 | 無。 | 年度調解成功率達70%以上。 |
和諧勞動關 系綜合試驗 區建設 | 50%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完成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 | 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完成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 |
優先參加 工傷保險 | 在六安市進行小微民營企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試點。 | 總結試點經驗,在全省推進小微民營企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
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與省際 互認 | 無。 | 探索將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單獨分組開展職稱評審。對民營企業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國內急需緊缺人才,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評審職稱。簡化申報材料,以誠信承諾代替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建設「安徽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職稱評審網上辦理。實現專業技術職稱證書電子化。健全跨區域職稱互認工作機制。 |
附件12
政府採購提升行動方案
(省財政廳)
一、工作目標
全面持續清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執行管理,力爭將省本級試行的電子化開評標推廣到全部省轄市,網上商城採購規模居全國前列,政府採購透明度繼續保持全國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採購。
1.推進採購項目電子化實施。加快建立電子化政府採購平臺的網上交易功能,實現在線發布採購公告、提供採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試點實行電子開標、電子評審。逐步實現電子化政府採購平臺與財政業務信息系統的對接。
2.加強政府採購透明度建設。完善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平臺服務功能,向市場主體提供便捷化採購信息在線檢索服務,無償提供所有依法公開的政府採購信息。推進開標活動對外公開,在保證正常開標秩序前提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員觀摩開標活動。
3.規範「徽採商城」管理。依託中國物品編碼中心,通過商品條形碼等標識定位「徽採商城」商品,優化商品價格比對。招選第三方價格監測機構開展「徽採商城」商品價格常態化監測,及時下架價格異常商品。嚴格執行商城供應商管理辦法,統一管理尺度。引導具備條件的共建區域開展本區域商城建設,提升「徽採商城」社會滿意度。
(二)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1.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堅決制止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股權結構,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對內資外資企業區別對待。除小額零星採購,不允許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資格條件。不允許要求供應商在政府採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註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不允許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不得強制要求採購人採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採購代理機構。
2.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涉及市場主體的政府採購制度辦法公平競爭審查,重點審查是否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準入條件,是否設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或者具有審批性質的備案,是否違規給予特定供應商優惠待遇等。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臺。
(三)加強政府採購執行管理。
1.優化採購活動辦事程序。對於供應商法人代表已經出具委託書的,不得要求供應商法人代表親自領購採購文件或者到場參加開標、談判等。對於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或者相關信息系統查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對外,對於供應商能夠在線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應商同時提供紙質材料。對於供應商依照規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2.細化採購活動執行要求。採購人允許採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應當在採購文件中明確可以分包履行的具體內容、金額或者比例。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裝訂、紙張、文件排序等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已經實現電子化採購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標書等電子採購文件費用;暫未實現電子化採購的,鼓勵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免費提供紙質採購文件,確需收取費用的,不得超過紙質文件的製作成本。
3.規範保證金收取和退還。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保證金。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約定的到帳(保函提交)截止時間應當與投標(響應)截止時間一致,並按照規定及時退還供應商。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在採購合同中約定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方式、時間、條件和不予退還的情形,明確逾期退還履約保證金的違約責任。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
4.及時辦理質疑投訴。供應商對採購文件、評審過程、中標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採購人必須及時答覆,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發生投訴事項的,財政部門須在收到投訴後最遲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並在投訴處理決定作出後5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公告。對信訪舉報案件,按信訪有關規定執行。
5.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各級財政部門實施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告知權、陳述權、申辯權、聽證權等,保證程序合法。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正確適用和區分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處罰情形,作出的行政處罰應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四)加強政府採購後期管理。
1.加強採購結果管理。採購人收到評審報告後,應儘快確定中標結果,最遲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切實縮短採購周期,提高採購效率。中標結果確定後,必須自確認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中標結果,招標採購文件、評審專家名單隨中標結果同時公告,接受社會監督。未公告中標(成交)結果的,採購合同不予備案。
2.加強政府採購合同管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招標採購文件中,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和項目具體採購需求,擬訂符合採購項目特點、要求的合同文本。明確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完善對供應商的利益損害賠償和補償機制。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必須籤訂政府採購合同,鼓勵雙方儘早籤訂合同。自政府採購合同籤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應將政府採購合同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告。
3.加強支付、交付管理。中標(成交)人應切實履行義務,及時供貨、提供服務、交付工程。逾期未按合同履約交付使用的,財政部門支持採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依法維權。鼓勵採購人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對於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採購人應當自收到發票完成內部審核程序後及時支付款項,最遲應在30日內支付。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採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省財政廳負責)
政府採購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網上商城採購 | 注重採購「數」量。 | 「數」量與「質」量並重。 |
採購文件 | 採用紙質採購文件。 | 紙質與電子採購文件並行。 |
採購流程 | 注重程序規範。 | 程序與公平並重。 |
辦事程序 | 材料要求較多。 | 減少相關材料等。 |
採購成本 | 按市場價收費。 | 免收或減少收費。 |
政府採購流程圖(1.0版)
政府採購流程圖(升級版)
附件13
企業註銷提升行動方案
(省市場監管局)
一、工作目標
圍繞破解企業註銷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進一步深化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簡化普通註銷登記程序,推行企業註銷「一網」服務,構建高效便捷、公開透明、交易安全的市場退出環境。
二、主要舉措
(一)優化提升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平臺。統一數據標準和共享數據項,省級市場監管、商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數據資源、海關等部門間實現註銷信息共享共用。打通企業註銷「一網」平臺與銀行間的信息共享通道,實現企業註銷時可同步進行銀行帳戶註銷預約服務。增加公章繳銷相關內容,逐步推開企業註銷「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合肥海關、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企業註銷登記效率。允許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和免費發布清算公告,將普通註銷登記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不包括公告時間)。持續推動深化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將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企業分支機構和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納入簡易註銷試點適用範圍,將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至20天。允許承諾已完成清稅或不涉及稅務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直接辦理註銷登記。建立容錯機制,對於被終止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後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註銷。(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提高清稅辦理速度。進一步簡化稅務註銷前業務辦理流程,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註銷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按照有關規定核銷「死欠」;對符合條件的非正常狀態納稅人,在辦理稅務註銷前,解除非正常狀態時,進行批量處理;納稅人辦理稅務註銷前,無需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託扣款協議書」申請,稅務機關辦結稅務註銷後,委託扣款協議自動終止。進一步減少證件、資料報送,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免於提供《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發票領用簿》等證件資料。(省稅務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簡化社保、商務、海關等註銷程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平臺共享的企業註銷信息,對沒有社保欠費的企業同步辦理社保登記註銷,無需申請人進行申請。商務部門進一步優化流程,精簡材料,將有關註銷事項辦理時間再壓縮一半以上,其中「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註銷審批」和「拍賣經營批准證書註銷」4個工作日內辦結,「外商投資企業提前終止的審批」7個工作日內辦結,「企業境外投資註銷確認函出具」即時辦結。辦結各項海關手續後,海關依法主動註銷備案登記的,無需申請人提供材料,申請人現場申請註銷海關備案登記的,僅需一份註銷申請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合肥海關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監管和信用懲戒。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防止惡意逃廢債。對企業在註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撤銷註銷登記,在恢復企業主體資格的同時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對以「承諾制」容缺方式辦理稅務註銷、但未按承諾時限辦結相關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將該失信行為記入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的個人信用記錄。(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企業註銷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平臺 | 無。 | 打通平臺與銀行間信息共享通道,實現企業註銷時可同步進行銀行帳戶註銷預約服務。 |
註銷登記效率 | 無。 | 普通註銷登記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 |
辦理清稅 | 無。 | 新增簡化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非正常狀態納稅人申請稅務註銷辦理流程,以及進一步減少證件、材料報送等內容。 |
商務註銷 | 進一步優化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提前解散相關業務辦理流程,精簡材料。 | 商務部門進一步優化流程,精簡材料,有關註銷事項辦理時間再壓縮一半以上。 |
企業註銷流程圖
附件14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動方案
(省政府辦公廳)
一、工作目標
縱深推進簡政放權,全面提升行政審批質效,2020年底前,力爭實現行政審批事項承諾審批時限比2019年平均再減少五分之一,全面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建設,繼續保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全國最少。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決定。按照「四個一律、兩個全程」的要求,及時做好國務院決定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清理簡併資質資格許可事項等銜接落實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優化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深化公共服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等關聯清單建設,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深入推進清單規範化標準化,積極打造「全省一單」的權責清單制度體系。(省委編辦牽頭,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提升行政審批質效。在現有行政審批辦理程序、審批時限基礎上,創新工作舉措,加強審批監管,強化收費監督,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間、降低辦事成本,力爭實現行政審批事項承諾審批時限比2019年平均再減少五分之一,最大程度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編辦、省數據資源局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進一步清理規範目錄、備案、計劃、規劃、登記、註冊、年檢、年報、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管理措施,摸清底數,明確辦事規則,優化辦事流程,並向社會公開。(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清理規範省以下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控制省以下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併集中公布,明確許可條件、許可範圍、許可有效期限,細化許可標準、辦理程序和時限等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有關單位、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穩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金寨、界首、安慶經濟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經驗,穩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創新行政審批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省委編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牽頭,省有關單位、相關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對比表
指標(項目) | 1.0版 | 升 級 版 |
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建設 | 無。 | 優化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深化公共服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等關聯清單建設,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深入推進清單規範化標準化,積極打造「全省一單」的權責清單制度體系。 |
提升行政審批質效 | 僅對投資項目審批等重點領域提出提升審批質效。 | 在現有行政審批辦理程序、審批時限基礎上,創新工作舉措,加強審批監管,強化收費監督,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間、降低辦事成本,2020年底前,力爭實現行政審批事項承諾審批時限比2019年平均再減少五分之一,最大程度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 |
整治各類變相審批 | 僅對以目錄、備案、計劃、規劃、登記、註冊、年檢等形式違法設定的變相審批事項進行清理整改。 | 進一步清理規範目錄、備案、計劃、規劃、登記、註冊、年檢、年報、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管理措施,摸清底數,明確辦事規則,優化辦事流程,並向社會公開。 |
規範省以下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 | 無。 | 嚴格控制省以下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併集中公布,明確許可條件、許可範圍、許可有效期限,細化許可標準、辦理程序和時限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