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武甜瑩 通訊員 姚媛 袁聰 棗莊報導
12月18日,由棗莊市滕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的刑罰。
據了解,2014年底,被告人張某某、孔某先後當選滕州市某鎮某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為壯大勢力,不斷發展組織成員,自2016年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張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經常糾集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有組織、有預謀地實施尋釁滋事、放火、故意毀壞財物、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7月份,承辦檢察官在公安機關初查時主動提前介入該案件,多次參與案情分析會,加強與主辦偵查人員的溝通,了解主要犯罪線索及初步的偵查思路,針對部分事實的查證方向提出建設性建議,實現檢察與公安認識一致。在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之前,主動向公安機關傳導庭審證據標準。
經過連續多天晝夜的工作,承辦檢察官終於將證據固定紮實,嫌疑人順利批捕。「審訊中仍有部分被告人對事實辯解,我們通過出示客觀證據,釋法說理,攻破其心理防線,讓各被告人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檢察官袁聰說到。
由於本案違法犯罪事實多、時間跨度長,部分事實客觀證據滅失,各被告人到案後不同程度未如實供述,證據鏈普遍缺失。加之主要被告人長期把持基層政權,使用惡劣手段欺壓百姓,廣大群眾對此義憤填膺,但由於懼怕邪惡勢力,可謂敢怒而不敢言,普遍擔心如在本案中作證會被打擊報復。了解到這些情況後,承辦檢察官多次對村內孟某、趙某做思想工作,逐步促使其打消顧慮,積極配合偵查取證。在孟某、趙某的帶動下,數十名村民主動到公安機關作證、提供證據。案件證據不斷充實,證據鏈得以完善,相關犯罪事實達到了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2020年10月16日,案件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針對取證不到位的情況,滕州市人民檢察院採取邊審查邊查證的方式,提出了近40條、3000字的補充偵查建議。最終,案件在移送審查起訴後一個月的時間即完成閱卷、訊問、認罪認罰具結等工作,於11月16日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由於該案在當地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社會關注度高。在開庭前,積極與法院對接協調,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對庭審過程全程直播,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到庭旁聽。12月10日,經開庭審理,各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原本預計兩天的庭審僅用時半天即審結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的刑罰。
近年來,滕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責任擔當,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力度,嚴懲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辦理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以彰顯法治權威,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下一步,滕州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堅持依法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嚴把辦案程序關、質量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大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懲處力度,切實做到打準打實。」在接受採訪時,滕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魯大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