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鹹陽8月12日電(記者倪建軍)日前,陝西省鹹陽市渭城區檢察院對一起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作出了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3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30000元。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四年不等的刑期,並各處罰金。
2018年至2019年,張某、王某等8人在鹹陽市秦都區、渭城區設立固定傳銷據點並組成層級分明的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分工明確、層級嚴密,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傳銷組織作案手法是組織成員以「處男女朋友」的名義,誘騙外省男性來到鹹陽市內的多處傳銷窩點,在被害人進入傳銷窩點後,該團夥成員便採取鎖門、語言威脅、恐嚇、扇耳光等方式阻止被害人離開。並且指派骨幹成員對被害人實施全天監視管理,沒收手機阻止被害人離開,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並在不斷地脅迫之下,迫使長期受到拘禁的被害人繳納費用。在某些被害人長期不繳納費用的情況下,該組織將被害人帶至郊區墳場附近,通過「演戲」要求被害人向其家人要錢,甚至強行將被害人手機上的錢轉走。
該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法律政策,有效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作用,堅持對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依法嚴厲打擊。對真誠悔罪、願意接受處罰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中的從犯、初犯,依法從寬處罰,確保寬嚴有據。在8名被告人中,其中有3人自願退賠被害人損失6萬餘元。
經渭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以被告人張某、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獲取非法利益,實施了多宗違法犯罪事實,分別構成了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該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全部被法院判決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