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30日,山東省青島市兩級法院依法對10起133人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公開開庭宣判。
其中,市南區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智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城陽區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波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嶗山區人民法院宣判了趙某韶等4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該三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均在當地有組織地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人數眾多、犯罪組織相對穩定、行為惡劣,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此外,市北區人民法院、城陽區人民法院、即墨區人民法院、膠州市人民法院還宣判了王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詐騙、敲詐勒索案,王某剛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詐騙、敲詐勒索案,於某傑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案,劉某鵬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詐騙案及參與惡勢力犯罪的方某傑、邢某朋、逄某旭、紀某興4人,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
嶗山法院
嶗山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韶等人自2003年至2013年先後註冊成立或從他人處購得山東青成律師事務所、青島新華爾工貿有限公司、山東華安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青島青城武術俱樂部,並於2013年7月合署經營,懸掛「青成集團」門牌。通過實施非法討債、插手民間糾紛、欺壓、殘害群眾等違法犯罪行為,青成集團逐步形成了被告人趙某韶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田某、馮某甜、趙某等為骨幹成員,被告人邵某文、趙某泰、邵某文等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張某東、劉某、馬某俊等為一般參加者的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具有較為穩定的組織結構和較明確的層級,參與人數較多,存續時間較長,具有一定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15年至2017年期間,趙某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謀取經濟利益,在被告人趙某韶的組織、領導下,通過暴力、威脅、「軟暴力」等手段,為催收債務和不良資產,實施破壞生產經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插手民間糾紛,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犯罪;逞強爭霸,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故意傷害他人實施故意傷害犯罪;為懲罰公司人員離職後提出勞資賠償,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趙某韶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多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嚴重影響,嚴重危害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嶗山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聚眾鬥毆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幫助毀滅證據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趙某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城陽法院
城陽法院經審理查明,王某波自2013年起先後成立青島零伍叄貳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青島東方金岸投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從事非法放貸及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王某波為組織、領導者,以姜某龍、安某亮、李某英為骨幹成員,組織穩定、層級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從事放貸業務過程中大肆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採取籤訂空白合同、偽造資金流水、肆意認定違約及「轉單平帳」「以貸還貸」等非法手段,惡意壘高借款人債務,通過言語威脅、非法拘禁、滋擾糾纏等暴力、軟暴力手段索要債務,並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造成1人跳樓自殺、1人自殺未遂、多人被迫賣房或搬離住房等後果,侵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在青島市城陽區借貸行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城陽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王某波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附加刑。
即墨法院
即墨法院經審理查明,於某傑(時年17歲)於2019年3月在尋釁滋事犯罪的緩刑考驗期內成立「西裝暴徒」組織,糾集高某強(時年18歲)、趙某(時年16歲)、孫某康(時年16歲)等二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加入,統一將某直播平臺帳號名稱添加「(西裝暴徒)」的後綴,彰顯其「西裝暴徒」組織成員身份,並建立名為「西裝暴徒」(後改為「人紅命硬」)的網際網路群組,便於組織聯絡。於某傑等人通過拍攝短視頻,公然宣揚暴力、傳播負能量,並以其在青島市即墨區寶龍公寓的日租房為聚集點,購買砍刀、消防斧、鎬棒、鋼管等器械集中存放,在青島市即墨區寶龍廣場及周邊藉故生非、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5起;報復他人、插手糾紛,糾集眾人持械毆鬥,實施聚眾鬥毆犯罪4起及違法行為2起,在當地青少年群體尤其是使用某直播平臺APP的年輕群體中具有較為廣泛的影響。
即墨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糾集者被告人於某傑有期徒刑九年,判處被告人高某強有期徒刑七年。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至拘役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對自願認罪認罰且參與程度較低的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2020年7月以來,青島全市法院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全面推進遠程視頻審判機制建設,完善線上審判規則,全面清理黑惡積案,堅決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東營法院堅決落實「六清」行動要求,以「案件清結」、「黑財清底」為目標,因時制宜謀劃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掃黑除惡制勝之策,統籌推進涉黑惡案件審理和黑財清理,從嚴從快審理了一批涉惡犯罪案件,取得階段性成效。9月29日下午,在中院統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對4件32人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
一、韓寶強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被告人韓寶強、韓榮屹以陳莊鎮政府徵用該村土地,未兌現補償為由,2014年4月至6月、2015年3月至4月先後兩次組織被告人韓新貞、朱丙文、張光吉等並招引多名村民參與圍堵陳莊鎮黨委、政府辦公樓表達訴求,阻止工作人員和辦事群眾出入,嚴重擾亂組織機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間,韓寶強通過請吃、串聯、拉攏的方式當選村民委員會主任,韓新貞被選為村民委員會委員。
此後,自2016年8月至2018年案發前,被告人韓寶強利用其村委會主任的身份便利,依託韓南二村地域範圍,多次組織被告人韓新貞、朱丙文、張光吉、韓衛青等人,有組織地招引村民參與入股分紅,或用於村民發放福利為理由,採用暴力手段或滋擾、糾纏、阻工、聚眾造勢等「軟暴力」威脅手段,對該村地域附近施工的企業、單位或個人實施敲詐勒索、強攬工程項目,逐漸形成了以韓寶強為首要分子,韓新貞、朱丙文、張光吉、韓衛青等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公開實施強迫交易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數額巨大。嚴重擾亂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利津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韓寶強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馬福驥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16年以來,被告人馬福驥先後糾集馬超、夏金星、李明、李海波、馬同同等人,在東營市廣利港及附近一定區域內,多次以漁民拖網生產破壞其海域生態等為由,交叉結夥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馬福驥為首要分子,夏金星、馬超、李明、李海波、馬同同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形成以來,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犯罪3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尋釁滋事違法行為1起,在該區域內,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東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馬福驥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二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責令退賠償損失。
三、範生清等6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案
2016年前後,被告人範生清先後將姜凌志、孫叢龍、尚建亮、張有財、宋春雨、皮忠勝等無正當職業人員糾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範生清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犯罪團夥。該犯罪團夥形成以來,範生清糾集團夥成員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插手民間糾紛,實施開設賭場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敲詐勒索犯罪1起、尋釁滋事犯罪1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東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決被告人範生清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牛雲龍等7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案
2016年6月份以來,被告人牛雲龍與被告人閆樹濤、張兵、崔康康、朱立新、王鵬、趙學良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牛雲龍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犯罪團夥,該犯罪團夥成立以來,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的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東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牛雲龍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二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9月25日-29日,威海法院開展黑惡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動,一審共宣判惡勢力犯罪案件9起56人,其中,25日宣判2起14人,29日宣判7起42人。在29日的集中宣判活動中,齊魯晚報、大眾網、威海日報、威海電視臺等十餘家新聞媒體參加,並通過「齊魯壹點」「Hi威海」客戶端,「大眾網威海」「長安威海」「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快手帳號,中國庭審公開網等進行現場直播,100餘萬網友在線觀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等100餘人現場旁聽了庭審,對黑惡勢力犯罪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長安威海」「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快手直播觀看情況
集中宣判後,威海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全市法院專項鬥爭開展情況及集中宣判周案件宣判情況。
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市兩級法院一審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44件319人,二審審結黑惡勢力犯罪上訴案件17件196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重刑率為40%,判處罰金2754.4萬元,宣判保護傘案件4件4人。
今年以來,全市法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牢牢把握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聚焦「案件清結」「黑財清底」,向黑惡勢力犯罪掀起新一輪強大攻勢,一審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3件80人,二審審結黑惡勢力犯罪上訴案件11件88人,執行各類黑惡案件財產到位3000多萬元,取得階段性成效。
會上,威海中院發布了此次集中宣判周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29日宣判的4起分別是:
✯蔡軍勇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勞動、強迫交易、詐騙一案。
2010年5月,蔡軍勇成立某養殖社,糾集被告人王壽仁、蔡玉君、王忠秋等人強霸傳統捕魚海域,逐步形成了以蔡軍勇為首要分子,王壽仁、蔡玉君、王忠秋為重要成員,蔡洪江、蔡華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漁民破壞養殖區設施、偷盜養殖牡蠣等為藉口甚至直接以進入養殖區為理由,實施敲詐勒索、強迫勞動、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50餘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生活和經濟生產秩序,在威海市文登區、乳山市、榮成市等地漁民中造成惡劣影響。另,蔡軍勇還實施詐騙犯罪2起。
文登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勞動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判處蔡軍勇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七十五萬元;對王壽仁等1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畢執圓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一案。
被告人畢執圓曾因故意傷害等犯罪被判刑。2014年10月,畢執圓出獄後即在社會上散布其有殺人、坐牢經歷等以彰顯惡名、揚名立威,同時開始拉攏、豢養刑滿釋放人員被告人劉永奇、包偉等人,形成了以畢執圓為首要分子,劉永奇、包偉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於2015年至2016年期間,在威海市文登城區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5起,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治安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文登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畢執圓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劉永奇等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王羽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盜竊、非法拘禁、詐騙一案。
被告人王羽於2011年起成立寄賣公司、投資諮詢公司,從事高利放貸業務。為牟取高額非法利益,王羽糾集被告人張建國等人藉助「套路貸」手段,詐騙他人財物;糾集、指使被告人趙偉等人,以非法拘禁、毆打、跟蹤貼靠等非法手段索要債務,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以王羽為首要分子,趙偉、張鐵男、張建國、戚勳友等為重要成員,範金滿、楊懷明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實施了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10餘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判處王羽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對趙偉等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鞠博琪等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案。
被告人鞠博琪自2010年起從事高利放貸業務,為牟取高額非法利益,夥同他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並糾集被告人徐國華等人採用跟蹤貼靠、限制自由等方式索要債務,自2015年起又夥同被告人潘正濤、張海龍從事高利放貸業務,糾集被告人李楊等人加入該組織,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形成了以鞠博琪為首要分子,潘正濤等人為重要成員,龐志丹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判處鞠博琪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對潘正濤等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收官在即,決勝之期。下一步,全市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力推進「六清」行動,持續加大「案件清結」「黑財清底」。
★一方面,加強案件審理、宣判調度,在確保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的基礎上,實現案件清零目標。
★另一方面,加大涉案查封黑惡財產的處置力度,對於已經進入網拍環節的房產加快節奏,已扣押的機動車等物品抓緊評估,凍結的銀行帳戶資金及時處置,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這次集中宣判結束以後,全市法院將再接再厲、一鼓作氣、乘勝追擊,擬於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分兩批對目前在審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全部審結宣判,進一步壯大聲勢聲威、擴大宣傳效果;同時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黑財的追繳力度。全市法院將在市委堅強領導和上級法院正確指導下,堅決如期打贏專項鬥爭收官之戰,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來源:山東高法
編輯:殷會麗 審核: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