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2020-12-25 中國政府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重大部署,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精神,構建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建設高素質「雙師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專業標準》是國家對合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範,是引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等職業學校師資培養培訓院校(機構)、中等職業學校要把貫徹落實《專業標準》作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和舉措,認真制訂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

    各地、各校要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專業標準》學習宣傳活動,幫助廣大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師範生準確理解《專業標準》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專業標準》的內容要求,把《專業標準》作為開展教育教學實踐、提升專業發展水平的行為準則。要緊密結合實際,抓緊制訂貫徹落實《專業標準》的具體措施。依據《專業標準》調整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方案,科學設置教師教育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將《專業標準》作為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依據《專業標準》制定教師培訓課程指南。將《專業標準》作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完善考核的內容和指標。

教育部

2013年9月20日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為促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特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是履行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要經過系統的培養與培訓,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系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要具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或實踐經驗並達到一定的職業技能水平。《專業標準》是國家對合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範,是引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據。

    一、基本理念

    (一)師德為先

    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敬業精神和奉獻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執教。立德樹人,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自尊自律,關愛學生,團結協作。以人格魅力、學識魅力、職業魅力教育和感染學生,做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指導者和健康成長的引路人。

    (二)學生為本

    樹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職業教育觀。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學生發展為本,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學習興趣和自信心,激發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學生特長,挖掘學生潛質,為每一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和終身學習能力,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學有所長,全面發展。

    (三)能力為重

    在教學和育人過程中,把專業理論與職業實踐相結合、職業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相結合;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提升教育教學專業化水平;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不斷提高專業能力。

    (四)終身學習

    學習專業知識、職業教育理論與職業技能,學習和吸收國內外先進職業教育理念與經驗;參與職業實踐活動,了解產業發展、行業需求和職業崗位變化,不斷跟進技術進步和工藝更新;優化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提高文化素養和職業素養;具有終身學習與持續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做終身學習的典範。

    二、基本內容

    三、實施要求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專業標準》作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基本依據。根據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專業標準》的引領和導向作用,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建立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準入標準,嚴把教師入口關;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形成科學有效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管理和督導機制。

    (二)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將《專業標準》作為教師培養培訓的主要依據。重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特點,加強專業建設,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教師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置教師教育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重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重視職業實踐、社會實踐和教育實習;加強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制度。

    (三)中等職業學校要將《專業標準》作為教師管理的重要依據。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規劃,注重教師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教師育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開展校本研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完善教師崗位職責和考核評價制度,健全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績效管理機制。

    (四)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要將《專業標準》作為自身專業發展的基本依據。制定個人專業發展規劃,愛崗敬業,增強專業發展自覺性;大膽開展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創新;積極進行自我評價,主動參加教師培訓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專業發展水平。

相關焦點

  • 教育部出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教育部出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日前,教育部正式印發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這是繼去年2月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之後,教育部印發的第四個教師專業標準,是我國教師專業化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推進我國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
  • 專家解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促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經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教育部頒布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
  • 教育部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教育部獲悉,由教育部研究制訂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提出。    據了解,標準(試行)是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合格教師的基本專業要求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範,是引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基本原則和依據。
  • 教育部頒布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
    本報訊(記者李劍平)日前,教育部針對我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頒布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簡稱《專業標準》),把建設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
  • 教育部印發新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
    日前,教育部印發了關於《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簡稱新設置標準)的通知,要求中職學校專任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低於20%,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其中雙師型教師不低於3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
  •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徵求意見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促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教育部研究制訂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廣大校長、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 教育部就頒布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答問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促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經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教育部頒布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近日,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有關負責人就《標準》的制定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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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三個指導意見的通知 2007年5月7日國人部發〔2007〕59號
  •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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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業標準(試行)》答記者問
    》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工作部署,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完善教師專業發展標準體系,近日教育部研究制訂了《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為此, 2012年2月,教育部印發了《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2013年9月,印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根據《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工作部署,在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礎上,我部將出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列為2015年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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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9月2日訊(記者 段留芳)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深入實施《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工作部署,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完善教師專業發展標準體系,近日教育部研究制訂了《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專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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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教育新聞網 日前,教育部發布了《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標準規定,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低於20%。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其中雙師型教師不低於3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應佔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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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印發
    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 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的規定,為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免學費政策順利實施,我們制定了《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