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太原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和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的通告》。通告明確太原市將嚴懲盜竊、破獲電力設備犯罪,凡是實施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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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太原市公安局
關於防範和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的
通 告
電纜線等電力設備是太原市晉陽橋等亮化工程的重要設備,是保障省城文明城市創建的基礎工程。盜竊、破獲電力設備犯罪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影響城市亮化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公害,必須堅決依法嚴懲。為切實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現就防範和打擊盜竊、破獲電力設備犯罪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是實施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公安機關要主動出擊,將盜竊電纜線、破壞電力設備犯罪案件依法立為刑事案件,集中偵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團夥、整治一批重點地區,堅決拔掉一批地域性職業犯罪「釘子」。對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案件,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將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堅決遏制此類犯罪發展蔓延的勢頭。
三、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運用多種媒體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預警提示,廣泛開展宣傳報導,形成強大輿論聲勢。
四、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對在打掉犯罪團夥、搗毀銷贓窩點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重獎,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舉報電話:0351-6570447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太原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來源:山西交通廣播
監製:上官小鵬
責編 編輯:李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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