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實施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重點解決新舊法銜接適用等問題。7月25日上午,南開法院召開《民法典》研討會,就上述問題進行研究、討論,為《民法典》司法解釋起草工作建言獻策。南開法院副院長張戰華主持會議,黨組書記、院長劉金洪出席會議並講話,全體民事審判庭法官及其他業務部門部分法官參加會議。
劉金洪強調,《民法典》的頒行會極大地推進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法典化,有效地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有利於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的法治,有利於實現公正司法,也有利於依法行政。他表示,民法典的頒布實施,並不意味著一勞永逸地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還有許多問題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作為法官,要不斷總結實踐經驗,積極為《民法典》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獻計獻策。
會上,六個業務部門的法官代表作了集中交流發言:
從來默默無聞,但始終業績突出的民四庭郭巖法官主要圍繞各編溯及力適用問題,細化到具體法條,從分析法律適用將對目前物業服務合同、消費者維權等類案件的審判實踐所產生的影響入手,發表了意見。
素有「三快」(說話快、反應快、結案快)之稱的張惟威法官代表民三庭,以商事審判為切入點,就民法典與商事法律融合銜接分享了全體民三庭法官的體會和想法。
作為南開法院民事審判後起之秀的民二庭法官趙賀營,就《民法典》溯及力如何進一步明確,以及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的健全等問題,結合中外法學論述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從無「六日」公休概念的民一庭劉娜法官,從審判實踐和具體案例出發,深刻思考了《民法典》的具體法條如何更加順利高效的適用於審判工作,進而對一些亟待《民法典》司法解釋加以規範的內容提出自己的主張。
作為民事審判和執行領域同樣經驗豐富的告申庭張曉斌法官,從立法層面對均需法律保護的權益發生衝突時,價值位階如何正確取捨展開論述,並從三個方面提出法不溯及既往例外的情形:程序從新、實體從舊;技術性規定從新、價值判斷從舊;限制公權力幹預從新。
日前為市紀委進行過《民法典》宣講的研究室法官翟琛圳,圍繞侵權責任公平原則、居住權制度,借鑑「九民紀要」有關會議精神,對《民法典》溯及力有關問題發表意見,並就民法典與商事特別法適用問題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自由發言階段,刑庭焦光旭、李之聖,執行局胡富源等法官,分別從民刑銜接、民執銜接角度,結合所在部門審判執行工作實踐,提出了非常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民事法官李津、馬豔、邱淼淼、王娜、王馨蕊、王巖、莫荻等同志,結合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以及有關條文解釋的具體意見進行了交流發言。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繫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裁判依據。《民法典》即將於2021年1月1日施行,起草《民法典》司法解釋,解決新舊法銜接問題刻不容緩。此次研討會,嚴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精神,最大限度地激發了法官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熱情,通過交流研討、思維碰撞,為《民法典》司法解釋起草工作提供基層素材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