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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近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印發《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鼓勵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獨立輔助服務提供商等投資建設電儲能設施。具備獨立計量裝置的電儲能設施以獨立市場主體身份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其充放電量的電價、結算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參與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主體為在電力交易中心註冊的網調、省調、地調及縣調管轄的所有發電企業,以及獨立的電儲能設施企業。
市場初期主體暫為網調和省調管轄的火電、水電、風電、光伏和地縣調110kV及以上風電場和光伏電站(不包括扶貧光伏),以及充電功率1萬千瓦及以上、持續充電時間4小時及以上的獨立電儲能設施企業。
華中能源監管局關於印發《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的通知
華中監能市場﹝2020﹞87號
國網華中分部、湖北省電力公司,華能、華電、國家能源、國家電投集團湖北分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團、華潤電力華中大區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電儲能企業,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精神, 進一步推進湖北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17〕67號)要求,我局制訂了《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規則》實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請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按照2020年9月具備模擬運行條件的目標,組織做好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等工作。技術支持系統具備模擬運行條件後,湖北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及時組織開展模擬運行。
二、請湖北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組織各市場主體做好《規則》的宣貫培訓工作,安排相關人員認真學習《規則》內容,熟悉市場組織、交易出清、交易執行、信息報送與披露、費用結算等流程。為後續模擬運行及正式運行做好準備。
三、有關發電、電儲能企業要積極參與《規則》的學習與培訓,建設好終端系統,認真完成參與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2020年6月4日
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1為建立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新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風電、光伏、水電等清潔能源消納,實現調峰責任在不同類型電源間的公平合理分攤,制定本規則。
第2本規則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相關配套文件、《貫徹落實<關於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2019-2020年行動計劃》(發改辦能源〔2019〕725號)、《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17〕67號)、《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電監市場〔2006〕 43號) 、《關於印發<華中區域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中區域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華中電監市場價財〔2011〕200號)(以下簡稱「兩個細則」), 以及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第3本規則適用於湖北電網內開展的電力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包括深度調峰交易、啟停調峰交易和電儲能調峰交易。
第4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以下簡稱「華中能源監管局」)、湖北省能源局根據職能依法履行對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監管職責。
第二章 市場成員
第5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成員包括市場運營機構和市場主體。
第6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運營機構為湖北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湖北省調」)、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力交易中心」)。
第7湖北省調主要職責是:
(1按照規則具體管理、運營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
(2建設、維護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平臺;
(3依據市場規則組織交易,按照交易結果進行調用;
(4按規定發布市場信息;
(5向電力交易中心提供市場交易結果;
(6評估市場運行狀態,對市場規則提出修改意見;
(7緊急情況下中止市場運行,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
(8向華中能源監管局提交市場相關信息;
(9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
第8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職責是:
(1負責市場主體註冊等管理;
(2提供電力交易結算依據及相關服務;
(3按規定報送和披露有關市場信息;
(4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
第9參與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主體為在電力交易中心註冊的網調、省調、地調及縣調管轄的所有發電企業,以及獨立的電儲能設施企業。
市場初期主體暫為網調和省調管轄的火電、水電、風電、光伏和地縣調110kV及以上風電場和光伏電站(不包括扶貧光伏),以及充電功率1萬千瓦及以上、持續充電時間4小時及以上的獨立電儲能設施企業。
三峽供鄂、外購電、電網公司所屬機組、應急調峰電源、無上網電量的自備電廠等作為市場邊界條件暫不參與交易,後續隨國家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新建水、火電機組完成滿負荷試驗,進入商業運營後納入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主體範圍。新建110kV及以上風電場和光伏電站(不包括扶貧光伏)自首次併網後納入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主體範圍。
第10市場主體的主要職責是:
(1按要求提供基礎技術參數,或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電力調峰輔助服務能力測試報告;
(2按規則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按湖北省調指令提供電力調峰輔助服務;
(3參與市場結算,按規則獲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收益,並承擔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分攤費用和偏差考核費用;
(4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確保機組運行安全。
(5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
第三章 深度調峰交易
第11機組深度調峰交易是指併網運行機組主動調減出力至負荷率小於有償調峰基準時,以機組調減出力為標的的交易。負荷率大於或等於有償調峰基準的調峰輔助服務屬於機組應承擔的基本義務,由湖北省調根據系統運行需要無償調用。
第12交易開展初期,賣方暫為在運燃煤火電機組,買方為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場和光伏電站。隨著市場成熟,逐步增加其他市場主體。
第13機組參與深度調峰成交的售出電量根據成交結果獲得經濟補償,不影響機組年度計劃電量。
第14火電機組負荷率以機組額定容量為基準進行計算。火電機組額定容量以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為準。
第15根據湖北電網機組實際情況,火電機組基本調峰標準為其額定容量的50%。
第16湖北省調在日前或日內進行負荷預測和負備用計算,當預計全網負備用小於裕度值,需要將一臺及以上併網燃煤機組降至有償調峰基準值以下時,啟動深度調峰交易。
第17如果出現因阻塞導致無需全網開展深度調峰交易,則無需啟動深度調峰市場,對局部參與深度調峰的機組根據「兩個細則」相應條款進行補償。
第18參與深度調峰市場報價的燃煤機組在有償調峰基準的基礎上,採用下調容量比率形式分檔報價。機組以5%容量作為一個報價檔位,由第一檔至第五檔按照價格遞增的原則逐段申報。機組可達到的最大下調能力須與報價信息同時申報。市場初期,對每檔申報價格設置價格上限,並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必要時設置價格下限。
深度調峰報價上限表
第19熱電聯產機組交易時段高於火電機組基本調峰標準部分的電量參與深度調峰市場服務費用的分攤。
第20以15分鐘為一個單位計費周期,計算深度調峰服務費用。深度調峰交易實行日清月結。
第21市場初期,深度調峰交易模式為日前報價、日內調用、實時出清。
第22機組單位計費周期內出清價格為其所在下調功率區間內的報價。
第23在機組深度調峰調用時,依據日前報價由低到高在日內依次調用,報價相同時按時間優先原則調用。
第24深度調峰交易按照各檔深度調峰電量及對應出清價格進行結算。其中,深度調峰電量為燃煤機組調減出力至有償調峰基準以下時形成的未發電量。單位統計周期內,燃煤機組深度調峰費用計算公式如下:
機組深度調峰服務費= ∑(第j檔深度調峰電量×第j檔報價)
第25深度調峰服務費用由市場內深度調峰交易時段運行的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廠、光伏電站共同分攤。
(1火電廠分攤方法:參與分攤的火電廠根據深度調峰交易時段內實際負荷率的不同,分三檔依次加大分攤比重,進行「階梯式」分攤。分攤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火電廠調峰分攤金額=[火電廠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火電廠總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深度調峰服務總費用-深度調峰交易總違約金)
火電廠修正發電量=
其中,火電廠發電量按不同負荷率區間進行分檔,負荷率不高於有償調峰基準部分不參與分攤,負荷率高於有償調峰基準但小於等於60%部分為第一檔,負荷率高於60% 但小於等於70%部分為第二檔,負荷率高於70%部分為第三檔,對應三檔的修正係數分別為k1=2、k2=3、k3=4。
(2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分攤方法:參與分攤的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根據深度調峰交易時段內總發電量比例進行分攤。分攤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水電廠、風電場、 光伏電站調峰分攤金額=[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火電廠總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深度調峰服務總費用-深度調峰交易總違約金)
考慮最小生態下洩流量要求,有此要求的水電站(廠)對應的生態流量發電量不參與分攤。
第四章 啟停調峰交易
第26機組啟停調峰交易是指根據調度指令,通過機組啟停以緩解電網調峰壓力的交易。交易開展初期,賣方為燃煤機組(單機容量200兆瓦及以上)、燃氣機組,買方為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場和光伏電站。
第2724小時內,需要燃煤或燃氣機組啟停調峰1次及以上作為市場啟動條件。
第28按照機組類別對應啟停調峰服務報價區間浮動報價。
啟停調峰報價上限表
第29機組有償啟停調峰資源根據機組報價由低到高依次調用,報價相同則優先調用容量大的機組。報價相同和容量相等的機組按報價時間優先原則調用。
第30啟停調峰交易根據機組日前報價按臺次結算。
第31火電啟停調峰服務費用由市場內啟停調峰交易時段運行的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廠、光伏電站共同分攤。
(一)火電廠分攤方法:參與分攤的火電廠根據啟停調峰交易時段內實際負荷率的不同,分三檔依次加大分攤比重,進行「階梯式」分攤。分攤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火電廠調峰分攤金額=[火電廠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火電廠總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啟停調峰服務總費用-啟停調峰交易總違約金)
火電廠修正發電量的計算與本規則第二十五條相同。
(二)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分攤方法:參與分攤的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根據啟停調峰交易時段內總發電量比例進行分攤。分攤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調峰分攤金額=[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火電廠總修正發電量+省內參與分攤的所有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總發電量]×(啟停調峰服務總費用-啟停調峰交易總違約金)
考慮最小生態下洩流量要求,有此要求的水電站(廠)對應的生態流量發電量不參與分攤。
第五章 電儲能調峰交易
第32電儲能調峰交易是指電儲能設施在電網調峰能力不足時段吸收電力,在其他時段釋放電力,從而提供調峰服務的交易。參與電儲能調峰交易的電儲能設施包括除抽水蓄能以外,以壓縮空氣蓄能、飛輪蓄能等為主的物理蓄能設施,和以鋰電池、鉛蓄電池、超級電容等為主的化學儲能設施。
第33鼓勵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獨立輔助服務提供商等投資建設電儲能設施。具備獨立計量裝置的電儲能設施以獨立市場主體身份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
第34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電儲能設施,其充放電量的電價、結算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35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的電儲能設施,須將實時充放電等信息上傳至所管轄的調度機構,並接受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
第36參與電儲能調峰交易的企業需申報交易時段用電電力曲線、交易價格等內容。
第37電儲能交易模式為日前申報,日內調用。由湖北省調根據電網運行需要,根據日前競價結果由低到高在日內依次調用,出清價格為對應儲能設施企業日前的申報價格。
第38當電儲能設施企業如約履行合同時,電網企業按以下方式計算電儲能設施的補償費用:
電儲能設施獲得的調峰服務費用=∑調用電量×申報價格
電儲能設施企業獲得的調峰服務費用由電儲能調峰交易時段運行的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廠、光伏電站共同分攤,具體分攤原則按照第二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六章 市場組織與競價
第39每個工作日9:00前,各火電廠申報次日機組有功出力下調區間、最大下調能力及對應報價、啟停調峰服務價格。首次參與且未申報的發電企業視為以零報價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若非首次報價的發電企業在9:00前未提交新的報價,視為採用上一次相同價格進行申報。
第40每個工作日 9:00時前,有意願參與電力調峰服務市場集中交易且滿足要求的電儲能設施企業申報次日意向價格、日用電曲線,包括用電時段及每 15 分鐘用電功率曲線。
第41工作日17:00前,湖北省調根據機組申報信息、負荷預測和電網運行情況編制並發布次日發電計劃。
第42湖北省調根據機組日前報價排序,結合最新的超短期負荷預測和電網運行情況,在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根據安全、綠色、經濟性原則依次對電力調峰服務的不同品種進行調用。
第43湖北省調可在節假日前集中組織多日調峰申報,節假日期間按需開展調峰交易。
第七章 交易結果執行
第44發電企業負責廠內設備運行與維護,確保能夠按照電力調度機構指令提供符合規定的電力調峰服務。
第45在保障電網安全運行前提下,根據「價格優先、按需調用」的原則,對電力調峰輔助服務不同交易品種按照經濟性調用,即優先調用基本調峰及低價的電力調峰輔助服務資源。
第46對已出清且在實際運行中無法提供相應深度調峰服務的機組,根據計費周期內機組的中標調峰電量和實際發電量計算電量偏差。
電量偏差=|中標調峰電量-實際調峰電量|
電量偏差率=偏差電量/中標調峰電量
其中,中標調峰電量按照計費周期內有償調峰基準功率發電量減去計劃電量來計算;調峰實際電量按照計費周期內有償調峰基準功率發電量減去實際電量來計算。
如果電量偏差率小於2%,並且調峰實際電量大於調峰中標電量,機組深度調峰服務費按照調峰實際電量和中標電價結算;如果調峰實際電量小於調峰中標電量時,機組深度調峰服務費按照調峰實際電量和實際出力對應的檔位報價結算。
如果電量偏差率大於2%,除了按上述原則結算外,另外扣取深度調峰交易違約金。
深度調峰交易違約金=電量偏差× 基於電量的加權平均出清價格×懲罰係數,懲罰係數暫定為0.2。
第47發電機組若未能在湖北省調下達的解列時間前後30分鐘內完成機組解列操作,按以下方式計算應急啟停調峰交易的違約金。
啟停調峰交易違約金=時間偏差×中標價格×容量×懲罰係數
其中,時間偏差=|湖北省調下達的解列時間-實際解列時間|
時間偏差以分鐘計,時間偏差≤30分鐘,懲罰係數為0;時間偏差>30分鐘,懲罰係數暫定為1%。
發電機組支付的啟停調峰交易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其中標的啟停調峰交易費用。
第48深度調峰交易違約金與啟停調峰交易違約金先用於電力調峰輔助服務補償費用,如有剩餘再根據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中賣方收益的比例等比例補償。
第49對由於開、停機,非停或自身原因影響出力至有償調峰基準以下的機組,不視為提供深度調峰輔助服務,湖北省調和電廠應將原因詳細記錄備查。
第50因電網安全運行、網絡阻塞等原因,對發電機組出力有特殊要求時,湖北省調有權調整出清結果。調整時,湖北省調需要詳細記錄調整原因,並向華中能源監管局報送相關情況。
(1對於未能中標又需要調用的機組,該機組出清價格為前一中標日各發電機組基於電量的加權平均出清價格。產生的調峰輔助服務費用按照各火電廠、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當日深度調峰服務費用承擔比例進行分攤。
(2對於按照排序中標又不能調用的機組,湖北省調要向該發電企業說明原因。
第八章 計量與結算
第51電網企業按照調度管轄範圍記錄所轄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交易、調用、計算和結算等情況。
第52輔助服務計量的依據為:電力調度指令,能量管理系統(EMS)、電能量採集計費系統(TMR)的電量數據等。
第53湖北省調將發電側調峰交易執行結果傳遞至電力交易中心,並由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出具結算依據。
第54調峰輔助服務費用實行統一(專項)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則實行月度結算。
第55輔助服務費用採取電費結算方式,與當月電費結算同步完成。市場主體在當月電費總額基礎上加(減)應獲得(支付)的輔助服務補償(分攤)費用額度,按照電費結算關係向電網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當月電費一併結算。
第九章 信息發布
第56調峰市場結算信息分為日信息、月度信息,內容應體現所有市場主體的調峰服務補償和分攤情況,包含且不限於補償/分攤對象、時段、電力、電量、價格、費用等信息。
第57當日交易成交信息由湖北省調在交易發生日的下一個工作日12時前發布。各市場主體如對日信息有異議,應於發布之日的15時前向湖北省調提出核對要求。湖北省調於發布之日的17時前發布確認後的統計結果。
第58湖北省調、電力交易中心應在每月開始的第7個工作日12時前發布上月市場月度信息。各市場主體如對月信息有異議,應於發布之日的15時前向湖北省調、電力交易中心提出核對要求。湖北省調、交易中心於第9個工作日12時前發布確認後的統計結果。
第十章 市場監管與幹預
第59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湖北省能源局對湖北電網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進行監管。主要內容包括:
(1市場交易主體履行電力系統安全義務的情況;
(2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的情況;
(3市場交易主體的集中度和行使市場力情況;
(4市場交易主體的運營情況;
(5執行調峰市場運營規則的情況;
(6不正當競爭、串通報價和違規交易行為;
(7市場履約等信用情況;
(8市場信息披露和報送情況;
(9市場相關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維護、運營和管理的情況;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
第60電力交易中心按照 「兩個細則」要求,將輔助服務交易結果、結算情況隨同「兩個細則」執行情況報華中能源監管局。
第61發生以下情況時,華中能源監管局可採取中止市場交易、裁定交易結果無效等措施對市場進行幹預:
(1市場主體濫用市場力、串謀及其它違規違約等情況導致市場秩序受到嚴重擾亂;
(2電力系統或交易平臺(包括但不限於報價系統、日前計劃系統、日內計劃系統)發生故障,導致市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時;
(3因電網故障、負荷突變或電網運行方式發生變化,導致市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時;
(4其他認為需要幹預的情況。
第62湖北省調、電力交易中心應將幹預的原因、起止時間、對象、手段和結果等作相關記錄。因電力輔助服務交易、調用、統計及結算等情況引起爭議的,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可向華中能源監管局提出申請,由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湖北省能源局依法協調處理。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63本規則由華中能源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64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華中區域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中區域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華中電監市場價財﹝2011﹞200號與本規則不一致之處,以本規則為準。
抄送:湖北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綜合處2020年6月4日印發
原標題:華中能源監管局關於印發《湖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的通知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電力新聞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