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消息,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了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其中規定,今後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名簿,有關資訊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路查詢。
消息稱,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並詳細公布了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籤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籤注所需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等事項。同時,積極順應人民群眾關切,進一步簡化了有關申請材料。
首先,改變以往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需同時交驗身份證和戶口名簿的做法,今後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名簿,有關資訊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路查詢;
其次,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影本,切實減少申請人的辦證成本,有關材料由公安機關自行採集;
再次,申請赴臺出入境證件時,申請團隊旅遊籤注不再需要提交組團社發票,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籤注的事由材料僅需提交臺辦出具的批准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