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變色龍為什麼變色?在變色龍那裡是為了隱藏自己,在Bowie這裡則是為了凸顯自己。
作者:楊波,騰訊大家專欄作家。
英國搖滾巨星David Bowie這個月11日去世,享年69歲。在此三天前,1月8號他剛過了69歲生日,他的新唱片,也是其生平第25張錄音室專輯《Blackstar》於同日發行。就此人們都以為他老驥伏櫪,誰料死訊忽至。在得知其死因之前,我都不知他確診患癌已近兩年。所以,雖談不上難過,但確實一驚,有點人說沒有就沒有了的感慨。
於是全世界開始紀念。如這些天歐美一些時裝秀上,模特們在服飾或妝容上會加一些他上世紀70年代早期雙性裝扮的元素。別忘了除了音樂之外,他在時尚界也赫赫有名,並同時也是一位電影明星。如在似乎配樂(坂本龍一創作)比電影本身(大島渚導演)更著名的《戰場上的快樂聖誕》(1983)裡,他和坂本龍一既酷又基地並列男一。
《戰場上的快樂聖誕》劇照
即便如此,他最走紅的時代——西方搖滾樂巔峰時期稍靠後的70年代早中期距今已經過去了40年,而西方搖滾樂正式湧入中國是90年代早中期,前後又各隔了20年。
90年代時,國內也能買到他那一時期的個別唱片,我就搞到過《Black Tie White Noise》和《1.Outside》,但卻聽不下去,回頭來分析倒不是音樂差,而是那時聽搖滾的多著迷於重金屬和Grunge這些西方也正流行的美式重型搖滾,忙著噴射荷爾蒙,根本沒辦法把如《1.Outside》那種專輯邏輯上複雜的概念化,其一貫娓娓道來且雌化的細膩唱腔,以及純英式風格的電子和搖滾的融合等等這些東西歸類於搖滾。
綜上考慮,國內不僅80後90後的年輕人,包括70後或更老的哪怕自稱聽搖滾的那些中年人在內,多數對Bowie可能既沒有什麼感情,也沒有什麼概念。所以,為了讓大家紀念起他來顯得更為得心應手些,我先講三件他跟當下流行文藝相關的事。不巧都牽扯到電影。
第一件,《火星救援》看了嗎。很少有電影以MV狀態將一首3分鐘以上的歌曲從頭到尾放完,但Bowie長達4分14秒的《Starman》就被《火星救援》一點不剩地放完了。
第二件,如果你是文青,一定知道最近有部很紅的女同片,由凱特·布蘭切特和魯妮·瑪拉主演的《卡羅爾》,其美國導演託德·海因斯曾導過一部志在釐清華麗搖滾(Glam Rock)史的《天鵝絨金礦》(1998),其男主角正是以Bowie為原型,情節主線則是搖滾野史裡他跟另外兩位搖滾巨星Lou Reed和Iggy Pop的基情故事。託德·海因斯正是靠這部片子為世所知。
第三件,如果你文青的級別高一些,應該知道《火星救援》這類孤身一人被困在太空的類型片裡,前幾年有一部玄幻燒腦到不行的《月球》(2009),後者確實比前者既高級又好看,它的導演是Bowie的兒子Duncan Jones。他獨立製作的幾部片子都還行,正因此被好萊塢招安去拍你們小時候一定玩過的聯機遊戲《魔獸》的同名改編電影。預告片已經出來,堪憂。
現在你對他是不是有點概念了?
Bowie結過兩次婚,Duncan Jones由他第一個老婆Angela所生。Angela是一位以著裝古怪大膽著稱的美國模特,Bowie早年令不少人激賞,同時令不少人作嘔的服飾品味,少不了來自她的影響。但Angela令人印象最為深刻的事不是這個,而是她在離婚後公開表示,她曾在其婚床上捉過Bowie和Mick Jagger(滾石樂隊的主唱)的奸。
可惜口說無憑 。那時要有具視頻直播條件的手機就好了。
Bowie(左)與Mick Jagger
Bowie本人並不吝於當眾談論其性向,先是出櫃,再承認自己是雙性戀,最後又宣布重返直男。他最為人知的綽號是變色龍,而人們對此的解釋多指他這幾十年來音樂風格上的變化,即將「變色」這一概念歸攏到藝術上去。我卻不這麼認為。如果性向也是他這條變色龍身上的一塊色斑的話,其幻變和引人注目的程度,絕不低於音樂那一塊。
1992年,河北人民出版社編譯出版過一本賺快錢的《世界搖滾樂大觀》,粗糙錯漏且無體系,但對於當時苦於沒有西方搖滾文字資料的樂迷來說卻如獲至寶。譬如我,幾乎倒背如流。記得書前面插圖裡有一整頁是Bowie的照片,面如潘安、面容虔靜,且西裝革履,頭髮向後梳得一絲不苟,與書中相關他的部分所提到的叛逆、前衛、性混亂等詞彙找不到一絲關係。
當時甚為詫異,現在終於搞清楚了。
即便在他服飾和妝容最為過分的時期——可參考他1970至1974年間出版的六張專輯封面,無論他穿裙子還是穿太空衣,無論他不男不女還是半獸半人,在那些誇張地與現實割裂的服飾裡面,都像你套秋褲一樣,套著我在《世界搖滾樂大觀》裡見到的那身楚楚的西裝。正如這麼多年來,媒體不曾落實他哪怕一個具體的男伴,就此,你當然可以懷疑他攻受俱全的性向不過跟他混亂的服飾一樣是一種明星文化姿態,而如一的直男身份就是套在裙子裡的西裝。
只有真正享受並致力於當明星的明星才是真正的明星,其表演性人格不惜誇張到將私生活當作表演的一部分,並在相當程度上混淆現實與舞臺。Michael Jackson和Maddona是這種,Bowie也是。然而,搖滾史裡從John Lennon、Bob Dylan直至Kurt Cobain,有一種出於對公眾和音樂工業體系的懷疑乃至憎惡的反明星的傳統,不難想像,這一傳統在Bowie看來,或許有一種婊子立牌坊式的做作。
通過表演將自己從大眾中萃取出來,通過裝作女人或外星人與現實割裂(70年代一些老照片證實,Bowie即使跟老婆孩子出去吃頓飯,也要把自己打扮成剛剛蒞臨地球的樣子),並因此成為被稱為變色龍的搖滾明星——卻不是基於音樂。
David, Angela和Duncan Jones
不僅如此,他所表率的華麗搖滾從根本上來說也首先乃至全部是一種服飾/表演範式,而在音樂上並沒有足夠獨立的風格賦予其定義。受華麗搖滾直接影響的日本的視覺搖滾同樣如此,男扮女裝,音樂卻多是爛大街的金屬搖滾。
Bowie確實是這一流派裡音樂水準最高的一位,但這一讚譽只基於他本人的天分、創作力和伴奏團隊的水準,卻跟其音樂上的創新及獨立性無關。他後來無論跟舞曲、電子、實驗搖滾乃至前衛爵士樂的融合也不過僅是在配樂上下功夫,他音樂上源自60年代中後期民謠搖滾和The Velvet Underground式先鋒搖滾的基本調子,卻從來沒有變過。
亞文化意義上,70年代華麗搖滾是60年代嬉皮文化/迷幻搖滾的淫糜化,就像當下主流民謠是當年中國搖滾的淫糜化一樣。到70年代,嬉皮們曾致力反對的東西,如越戰、種族和性別歧視、資本壓迫等雖皆健在,但他們葉公好龍的共產主義烏託邦卻基本上已原形畢露,其無頭蒼蠅式的理想主義也就迅速淪為頹廢乃至象徵格調的一種生活方式。這裡湧出一股濃濃的虛無主義,正因此,那時新一代搖滾青年既然失去其必須要找到的新的反抗標靶,那就只好藉助於華麗搖滾式的基於音樂工業和大眾文化的形式主義來撐起場面。
波德裡亞在《消費社會》裡將看似皆反資本主義主流社會的搖滾和嬉皮先對立後統一為對消費社會的體現和裝飾,乃至補充。他認為搖滾是對四伏在這個壓抑/平靜社會裡潛暴力的預兆和象徵,嬉皮則是「當代社會所禁錮的個體的無責任感和幼稚性」的一種「蔓延」,並迅速被主流社會收編進其「民俗」和「奢侈品陳列」之中。
70年代末爆發的朋克運動是波德裡亞所說的搖滾的最好的指代物——請注意,時間上華麗搖滾恰位於嬉皮和朋克之間,並被公認為兩者的紐帶。波德裡亞將搖滾和嬉皮間的對立統一比喻為雖陰陽絞擰卻「圍繞著同一個社會秩序軸心一起向心發展」的麥比烏斯環,而華麗搖滾正可視為這兩極間絞擰的部分——抑或說令整個體系傾向於「社會只需軸心」即消費主義和文化工業化的向心的部分。正因此,華麗搖滾雖在音樂上缺乏實質,卻成為搖滾樂無底線地吸引公眾眼球和明星主義的徹底商業化開端。這一意義上,後來的朋克運動與其說是對他們的繼承,毋寧說反動。
變色龍為什麼變色?在變色龍那裡是為了隱藏自己,在Bowie這裡則是為了凸顯自己。這就是明星主義。這一主義也導致他幾乎所有的唱片封面的視覺中心都是他那張俊臉。然而,在他臨死前發行的那張《Blackstar》裡,莫說臉,他將整個人都藏了起來。
David Bowie最後的專輯Blackstar
為什麼?
順便一提,這張他用來收尾人生的《Blackstar》越聽越好聽,其中自由爵士樂調性的管樂部分令瀰漫在整張專輯裡瀕死式的陰鬱顯得舒緩並節制,讓我來說,它已是除了那張仿受天啟般的滿分專輯《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and the Spiders From Mars》(1972)之外,他最好的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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