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即巡邏警察,指在一定路線或一定地段用巡邏方式進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
主要職責是:維護轄區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發性事件;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為;參加處置災害性事故;維護交通秩序;接受公民報警;勸解、制止公共場所發生的民事糾紛;為社會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務等。
巡警是公安民警的一個警種,主要擔負公路巡邏和其他巡邏性任務,處理公路治安,交通事故等,簡單的說就是在公路上巡邏的交警,統一由當地公安部門管理,而刑警就是擔負案件的偵破工作,這兩種警察工作性質和任務不同,但都屬於公安民警。
刑事警察(簡稱刑警),做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協調偵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擔案件痕跡和物證提取、檢驗、鑑定。承擔本轄區內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擔本轄區內的經濟犯罪偵查防範工作(部分地方有專門的經偵部門);承擔涉外刑事案件、對外警務的聯絡和接洽。狹義的"刑警"是指刑警隊的警察。廣義的還包括經偵隊、緝毒隊等等。主要任務就是偵查刑事案件,日常聽說的有盜竊、兇殺、詐騙、等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