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美國一條魔幻新聞佔據了大眾眼球。
一位來自印第安納州的媽媽,在媒體公開喊話女大學生:
你們不要穿leggings了!我怕我兒子控制不住自己!
這位名叫Maryann White的媽媽是一位天主教徒,有4個寶貝兒子,都在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上學。
上周她給聖母大學校刊寫了一封長達幾千字的信,名為《緊身褲的問題》(The legging problem)。
在信中她稱,自己在做彌撒的時候,前面有一群穿著緊身褲和露腰上裝年輕女孩,在她看來,這樣的裝束實在是像沒穿一樣。
於是她向所有穿leggings的女大學生們喊話:
請不要再穿緊身褲出門了
這是在誘惑男性犯罪!
以下是信件原文,來看看這位母親有哪些可笑的言論。
在信中,她說:
褲子那麼緊,那麼裸露,就跟沒穿一樣,你們不覺得難為情嗎?
連我都忍不住看兩眼,這不是「赤裸裸」地誘惑我兒子以及其他千千萬的男同胞嗎?
那些不懷好意的傢伙對你們虎視眈眈,而比較紳士的孩子們要竭盡所能克制自己的衝動,忍住誘惑。
總之,整封信的中心思想就是:
穿leggings對女性來說是一種恥辱;
穿leggings對男性來說就是在誘惑犯罪。
這位媽媽還說,「你們下次上街購物的時候能不能想想我們這些養兒子的母親!」
「考慮一下換成牛仔褲上街?」
相信看到這裡,所有女生內心os和小編一樣:
面對這為母親的神邏輯和荒謬至極的的神言論,網友一下炸開了鍋
聖母大學的學生就在3月27日穿著緊身褲參加#leggingsdayND活動進行抗議。
21歲的安妮·賈勒特(Anne Jarrett)在接受《今日時尚》(Today Style)採訪時表示:
「我們想……提醒人們,緊身褲是絕對可以的,你可以用任何你認為合適的方式來打扮你的身體,」
大家在推特激烈回懟,甚至將#leggingsdayND頂上了Twitter熱門話題。
男權時代早就結束了,女性也可以穿緊身褲出門,不是為了勾引,就是怎麼舒服我怎麼穿。
這位媽媽,您最好先教教你兒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有權利決定我穿什麼。
還有很多女生在評論區曬出自己的緊身褲照片:
我就是要穿惹火的緊身褲,我就是要讓所有男生都看我,怎麼樣!
就是這麼硬核!
甚至有不少男性也站出來,曬出自己穿緊身褲的照片,捍衛女生穿緊身褲的權利。
「夥計們都站出來支持女生們吧!」
連引領體育媒體風潮的TLC也站了出來:「聖母大學的女孩子們——我們和你們同在!請勇敢地穿出來,自信地穿出來。」
遠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女性平權組織也趕來聲援:
一位女士給女學生們寫信,讓她們別穿緊身褲,因為年輕男性看到緊身褲會對女性的身體想入非非,所以我們決定,今天穿緊身褲出來,以此提醒大家,女性不該為男人的行為背鍋。
眾所周知,在美國leggings可謂是女孩們人手必備的一件單品,面料柔軟舒適、時尚百搭,好用還不貴。
這年頭,沒有一條leggings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精緻的豬豬女孩。
無論是出街凹造型,還是T臺走秀、各種時尚圈重要場合,都少不了leggings的身影。
而再往前追溯四百年,就會發現,最早穿緊身褲的其實是男人。
14世紀的歐洲,緊身褲這種服飾最早是在蘇格蘭男人中流行,尤其是部隊的軍人中。
你看,法國的路易十四太陽王早就開了先河了。
穿緊身褲就是勾引男人犯罪?
這種言論讓人不禁想起魯迅在《小雜感》中的那段話:
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這位美國媽媽的言論和魯迅先生筆下的愚昧觀念有什麼區別呢?
因為女性著裝性感暴露,言行放浪或者僅僅是謠傳她言行放浪,就貶低或嘲笑女性,這種「蕩婦羞辱」的社會現象實在可悲至極。
2018年1月,比利時的布魯塞爾舉行了一場特殊的展覽,主題是「What were you wearing?" (被性侵時,你正穿的是什麼?)
展廳裡陳列的,是18位無辜女性,在被性侵時穿著的衣服。
T恤、襯衫、長褲、裙子、睡衣、運動服,可以說什麼衣服都有。
「T恤和牛仔褲。在我身上一共發生了3次性侵,是3個完全不同的人做的。每次我都穿著T恤和牛仔褲。」
充分證明了,女性的穿著和男性犯罪毫無關係。
「蕩婦羞辱」這種現象最可怕的地方是它為性暴力者的罪行找到絕佳的藉口。
在這種畸形的氛圍下,性暴力這種本該被懲罰的行為,居然能得到輿論的支持。
就是因為充分滿足了民眾的道德優越感:我穿著保守行為正經,所以沒事,你這麼風騷放浪就活該被人X。
這種潛移默化中被深深植入的錯誤觀念,才是最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