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陝州區法院審理首起涉黑「保護傘」案

2020-09-03 大河網

本報三門峽訊(河南法制報記者馬建剛通訊員王麗明王亦楠)8月18日,三門峽市陝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靈寶市公安局原正科級幹部劉某強涉嫌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馬盧生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區政協委員、區紀委、司法局等部門工作人員20餘人到庭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劉某強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賄賂,共折合人民幣63.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劉某強與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某江多次進行利益輸送,並利用職務之便,縱容馬某江等人大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極大地破壞了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劉某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不依法履行職責,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案情複雜,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據悉,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陝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首起涉黑「保護傘」案件。

相關焦點

  • 陝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首起涉黑「保護傘」案
    2020年8月18日,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河南省靈寶市公安局保留正科級待遇幹部劉某強涉嫌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馬盧生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區政協委員、區紀委、司法局等部門工作人員20餘人到庭旁聽。
  • 三門峽陝州區法院開庭審理首起涉黑犯罪案件
    2020年8月18日,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河南省靈寶市公安局保留正科級待遇幹部劉某強涉嫌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馬盧生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區政協委員、區紀委、司法局等部門工作人員20餘人,到庭旁聽。
  • 湖南抓緊文烈宏涉黑案開庭準備工作,推進「保護傘」案件審理
    新聞發布會現場 湖南法院網 圖10月30日,湖南高院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布會,湖南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鄔文生在會上介紹說,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文烈宏涉黑案,由湖南常德中院負責審理文烈宏涉黑案由湖南常德警方偵辦,該涉黑案背後多名「保護傘」應聲落馬,引起廣泛關注。其「保護傘」包括湖南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周符波,長沙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單大勇等人。
  • 陳某萬等67人涉黑案·庭審掠影
    法院樓前,安靜而又肅穆,天邊散著幾片雲,仿佛在靜靜等待著這起即將開庭的大案……    8月18日至22日,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萬等6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
  • 政法委書記、法院院長充當保護傘,上海這起涉黑大案判了
    首犯趙富強多罪並罰,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到20年不等。梳理發現,這3起案件密切相關,核心在盧焱和任湧飛包庇縱容了趙富強涉黑組織。兩個政法領導幹部對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包庇縱容,給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一度帶來巨大危害,但最終難逃法網,受到黨紀國法嚴懲。
  • 【掃黑除惡】開陽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黑 「保護傘」案件
    12月31日,開陽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涉黑「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原貴州省普定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剛及治安大隊長李劍分別被判刑。
  • 開陽縣法院審結一起涉黑「保護傘」案
    近日,開陽縣法院審結一起涉黑「保護傘」案。普定縣公安局穿洞派出所原所長盧林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挪用公款罪、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隨案移送的贓款人民幣2萬元,予以沒收,發還被害單位普定縣公安局;受賄的豐田牌卡羅拉轎車一輛,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 福州鼓樓法院共審結涉黑惡及保護傘案件23件113人
    據通報介紹,截至今年11月, 共審結涉黑惡及保護傘案件23件113人,判決財產刑總金額人民幣1291萬餘元,追繳違法所得、沒收供犯罪使用的財物及退賠被害人總數額人民幣4569萬餘元,實現在辦涉黑惡及保護傘案件全部清結目標。
  • 金塔縣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黑「保護傘」案件
    9月27日,金塔縣法院依法對金某某、程某某2起涉黑「保護傘」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被告人程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明知馬某參與強迫賣淫案時,對其予以包庇、縱容;對周某某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包庇
  • 鎮江公布6起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
    備受關注的江蘇丹陽管建軍涉黑案被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後,當地多個「保護傘」也相繼被查處。12月1日,中共鎮江市紀委對外通報稱,該市紀委監委針對管建軍涉黑組織案件加大「打傘破網」工作力度,嚴肅查處該案件暴露出來的我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和涉黑腐敗問題,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
  • 【權威發布】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段萬剛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段萬剛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2020年11月10日,三門峽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直屬大隊(又稱三門峽市公安局金渠分局)原大隊長(金渠分局原局長)段萬剛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濫用職權一案經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檢察院向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掃黑除惡 】桂林法檢「兩長」同庭審理一起涉黑「保護傘」案
    2020年10月10日上午,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桂寶東涉嫌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敏主辦並擔任審判長,與其他兩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訴。
  • 媒體關注丨《法治周末》刊登:湖北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開庭
    △ 2020年08月28日《法治周末》第09版 中國之治16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湖北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開庭▲湖北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庭審現場8月12日,由荊州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陳某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一案,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 衡山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黑「保護傘」案件
    9月29日上午,衡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歐某衡涉嫌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受賄罪一案。據悉,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衡山法院審理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11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60餘名紀檢監察幹部旁聽了庭審。
  • 海南昌江黃鴻發等涉黑案及其「保護傘」案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法制日報】拉攏腐蝕領導幹部逃避偵查打擊海南昌江黃鴻發等涉黑案及其「保護傘」案二審維持原判□ 本報記者 邢東偉 翟小功>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海南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該省唯一由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涉黑案件——海南昌江黃鴻發等涉黑案及其「保護傘」案二審情況進行通報。
  • 荊州:16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 湖北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開庭
    ▲湖北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庭審現場8月12日,由荊州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陳某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一案,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 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涉黑「保護傘」案在桂林開庭,「兩長」出庭
    10月10日上午,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桂寶東涉嫌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敏主辦並擔任審判長,與其他兩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訴。
  • 雅安市雨城區法院:176頁判決書直擊涉黑團夥囂張氣焰
    >區法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推進會盧雯婷 本報全媒體記者 趙文 楊棕賢 雅安市雨城區法院供圖卷宗累計54卷,形成審理報告10萬餘字,一審庭審持續3天,判決書共計176頁……2019年,雅安市雨城區法院審理判決的申文健等11人涉黑、涉「保護傘」案(以下簡稱「申案」)在該院審判史上留下了多個記憶深刻的數字。
  • 我院連審3起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
    我院連審3起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 2020-12-14 16:0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多名「保護傘」,背景雄厚?吉林長春法院審理劉立軍,判25年徒刑
    據人民網消息,10月19日,吉林長春法院就劉立軍涉黑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據悉,在上世紀80年代起,劉立軍等人就與不少閒散分子在榆樹市遊手好閒,欺壓群眾。1984年,劉立軍因為流氓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在服刑結束後,劉立軍絲毫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