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消息,10月19日,吉林長春法院就劉立軍涉黑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據悉,在上世紀80年代起,劉立軍等人就與不少閒散分子在榆樹市遊手好閒,欺壓群眾。1984年,劉立軍因為流氓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在服刑結束後,劉立軍絲毫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1993年,劉立軍、安洪臣與隋殿昌因為瑣事產生了爭執。隨後劉立軍手持木棍、安洪臣持刀,兩人一同對隋殿昌進行毆打,導致隋殿昌心臟被刺破死亡。案發後,安洪臣入獄,但劉立軍卻得以逃脫。
因為劉立軍有過牢獄生活,並且還有著參加多個黑社會的「經驗」,所以,劉立軍懂法,他便一直在法律的邊緣徘徊,鑽法律的空子。2009年,劉立軍成立了小額貸款公司,通過放高利貸、非法討債謀取利益。據統計,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劉立軍就向王某放出了2180萬的貸款,在王某2016年償還了2629萬後,劉立軍依然說王某欠其2000多萬,強迫王某繼續還債,先是強行讓其將土地用來抵押,隨後強迫王某用自己房產進行抵債。
2017年,有受害群眾向榆樹市公安局舉報劉立軍等人,副局長李建國將此案交付刑偵大隊重案中隊調查。但隨後,劉立軍收到消息,便向李建國行賄。於是李建國草草結案,此事不了了之。
並且,在涉黑案發後,劉立軍等人被通緝。但該市刑偵中隊指導員閆曉亮隱瞞線索,並且私下與他們會面,透露消息,這一舉動,嚴重地阻礙了追捕行動。
經過調查,當年的隋殿昌一案中,出現了新的證據,劉立軍也參與了殺害行為。並且,劉立軍多年以來,在榆樹市作威作福。以劉立軍為首、張洪濤等人為骨幹的黑社會組織在當地長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向公職人員行賄,拉攏「保護傘」。據調查,涉黑問題的公職人員8位,「保護傘」14位,失職失責24人,共計46人。
10月19日,吉林長春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審理,判處劉立軍25年有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對於其組織內部成員依法量刑。
對於涉黑組織,國家一直是零容忍,不允許有任何人在人民的頭上作威作福,危害人民、國家利益。劉立軍雖然當年逃脫了審判,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涉嫌違反了國家法律,就絕不會躲過法律的制裁。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罷了。
作者:董燁燔